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了解核查后认为: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槐 魏志华 张军力
叶丽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