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亨国际”或“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2,386,760.84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004,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