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6月8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共计258.64 万元。现将近期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收款 单位 | 发放 主体 | 项目 内容 | 补助 金额 | 收款 时间 | 政策依据 | 计入会计科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2,303,757.05 | 2021/8/18 |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其他收益 | 是 |
2 | 北京坚石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局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101,062.92 | 2021年6-8月 |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其他收益 | 是 |
3 |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商务局 | 2020年第一批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 | 180,000.00 | 2021/6/30 | 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拨付申报的通知 | 营业外收入 | 否 |
4 | 北京坚石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失业保险费返还 | 1,563.95 | 2021/7/28 |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 其他收益 | 否 |
合计 | 2,586,383.92 | — | — | — | — |
二、补助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上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为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经常性损益。以上除因增值税即征即退产生的政府补助外,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其他政府补助可持续性不强。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180,000.00 元,计入其他收益2,406,383.92 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