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年8月20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话和网络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合法有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的股本变化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董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