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如下:
1、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现新增对外担保,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姜 颖___________ 张 红___________ 文红星___________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