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