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