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1年8月)、《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1年8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1年8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1年8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1年8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8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8月)、《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8月)。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