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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科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宏盛科技 编号:临2021-067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3号)核准,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科技”)于2020年12月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8,544,24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3.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4,320,754.7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79,239.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6-00009号)予以验证。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450.00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46,787.50元,支出手续费160.4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554.66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99.11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248.41万元,支出手续费

165.6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703.9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重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于2020年12月1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703.94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存款类型金额/万元
1宏盛科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32525028活期17,873.87
2宇通重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32543899活期1,830.07
合计19,703.9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99.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49.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16,00016,00016,000181.11181.11-15,818.891.13
补充流动资金9,0009,0009,0009,000-100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5,0005,0005,0009181,368-3,63227.36
合计30,00030,00030,0001,099.1110,549.11-19,450.8935.1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时点余额不超过
1.4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同意将该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3,632.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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