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68 公司简称:伟明环保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伟明环保 | 指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昌黎公司 | 指 | 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昌黎项目 | 指 | 昌黎公司拥有的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 |
伟明集团 | 指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嘉伟实业 | 指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七甲轻工 | 指 | 温州市七甲轻工机械厂 |
永嘉污水 | 指 | 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鑫伟钙业 | 指 | 建德市鑫伟钙业有限公司 |
同心机械 | 指 | 温州同心机械有限公司 |
晨皓不锈钢 | 指 | 温州市晨皓不锈钢有限公司 |
伟明建设 | 指 | 温州伟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伟明环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WEIM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EIM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项光明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程鹏 | 王菲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电话 | 0577-86051886 | 0577-86051886 |
传真 | 0577-86051888 | 0577-86051888 |
电子信箱 | ir@cnweiming.com | ir@cnweiming.com |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5088 |
公司网址 | http://www.cnweiming.com |
电子信箱 | ir@cnweiming.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伟明环保 | 603568 | 无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089,990,155.94 | 1,145,034,030.84 | 82.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77,319,513.76 | 501,502,786.95 | 55.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40,131,939.89 | 486,378,466.70 | 52.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2,117,651.07 | 303,544,929.99 | 62.1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774,907,003.42 | 5,489,485,167.52 | 5.20 |
总资产 | 12,010,485,476.17 | 10,473,231,915.30 | 14.68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40 | 5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40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59 | 0.39 | 51.28 |
(元/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44 | 11.18 | 增加2.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0 | 10.84 | 增加1.96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90.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867,604.27 | 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及收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6,438.36 | 理财产品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5,168.63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04,090.62 | |
合计 | 37,187,573.87 |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基本特点包括热值低、含水量高、成分复杂等。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污泥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
(2)行业市场状况
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要求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垃圾焚烧发电凭借其清洁环保的特点逐渐被人们接受,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期。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发展特点包括: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需求持续旺盛;2、垃圾焚烧发电受追捧,发展迅速;3、受益政府产业支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持续发展;4、行业快速发展,国内技术研发实力不断提升。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行业参与者较多,市场相对分散,公司是主要参与者之一,国内同行业其他公司主要有:光大环境、瀚蓝环境、上海环境、三峰环境、绿色动力、深圳能源和康恒环境等。
(3)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初期,主要由政府投资、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但由于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技术和管理的专业性较强,以政府为主的模式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随着本行业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形成了以政府特许经营为主流的经营模式,即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授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包括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权到期时,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再次选择特许经营者。若不能再次获得特许经营权,经营者将按照协议约定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餐厨垃圾处理也采取类似的经营模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4)行业上下游关系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和运输,主要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近年来市场化主体不断介入环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行业的后端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上游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下游包括地方政府环卫部门及电力公司。
2、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行业
垃圾焚烧处理设备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所采用的垃圾处理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垃圾接收系统、锅炉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电气系统和水处理系统等专业系统。
目前主流的垃圾焚烧技术包括炉排炉技术和流化床技术两种。其中炉排炉技术具有适应范围广、技术成熟可靠、运行维护简便等优点,是世界主流的垃圾焚烧炉技术,目前已成为国内城市垃圾焚烧处理中使用最为广泛的焚烧炉技术。早期的炉排炉设备市场基本被外资企业垄断,其中比利时希格斯炉排炉、德国马丁炉排炉、日本田雄SN炉排炉等占据优势,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通过引进技术和自主研发实现了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替代,除本公司外,国内其他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制造企业还有三峰环境、光大环境、康恒环境、杭州新世纪等。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包括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设备制造销售及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公司在全国各地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在垃圾焚烧厂附近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和工业固废处理项目,与生活垃圾进行协同处置;同时,公司介入行业上下游的环保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环保工程承包建设、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力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等,通过向电力公司提供电力,并收取发电收入,向地方政府环卫部门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置费。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规模和设备销售及服务规模,并开展各类固废协同处理、介入行业上下游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特许经营模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等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业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和销售核心的垃圾焚烧处理设备以及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其他设备,供公司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并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和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丰富,投资和运营成本管控能力强,稳定运营能力、发电效率居行业领先,投运项目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财务处理上将项目运营中未来将要发生的大修、重置及恢复性大修等费用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公司业务体现出高毛利率的特点,是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
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如下:
(1)垃圾处理项目运营
垃圾处理项目运营的具体模式包括BOT、BOO等:BOT模式(建设—经营—移交)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BOO模式(建设—拥有—经营)是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内的独占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垃圾
处理项目并获得垃圾处置费及发电收入,项目资产为企业所有,无需移交给政府。BOT、BOO项目公司需要投入大笔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经营周期长。项目运营的主要收入是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入。
(2)垃圾处理设备生产销售和服务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制造核心垃圾处理设备,并向公司各项目运营公司以及外部客户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设备销售及服务属于订单式生产,根据规模、性能要求、环保排放标准等进行定制。
3、市场地位
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拥有技术研究开发、关键设备设计制造、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19年度,公司垃圾焚烧处理量507.26万吨,占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的
4.17%。其中,公司浙江省垃圾焚烧处理量413.10万吨,占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量的
36.95%。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深耕环保事业二十余载,公司已成为中国固废处理行业领军企业。公司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拥有技术研究开发、设备设计制造、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1、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
伟明环保一直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之一。公司在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拥有较高市场份额,并积极介入全国市场,显著的规模优势有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降低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公司还积极向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及农林废弃物等其他固废的清运和处置领域全面拓展。
2、公司业务覆盖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全产业链
公司业务覆盖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各个环节,包括核心技术研发、设备研制、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全产业链,具备一体化运作的独特优势。各业务环节之间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加快建设速度,提高运营效率,加强设备运营、维护和维修,并促进技术创新。公司还通过生活垃圾与其他固废协同处理的方式介入其他固废处理业务,并积极开展设备对外销售及服务业务。
3、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
公司聚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组建炉排、烟气净化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焚烧锅炉、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工艺等专业研发团队,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焚烧炉排炉、烟气净化、自动控制等技术,成功应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已逾20年,在线运行的各套设备质量过硬、性能优异、技术工艺成熟。
4、公司拥有突出的业务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项目快速复制能力
公司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以及设备研制等方面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系统化技术标准和运作模式,形成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业务管理能力,帮助公司保持行业领先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公司获得一系列社会荣誉,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并具备项目快速复制能力。
5、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团队,并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的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知识、专业的技术实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将帮助公司积极把握环保行业的黄金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培训体系,通过周期性的专业和管理培训,推动不同岗位、层级员工不断成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
6、公司运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从投资到运营端都建立了严格的事前风险控制体系,严格的财务与法务事中合规体系,严格的事后内部审计体系,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公司财务资源丰富,资产负债率在同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秉承“诚信、敬业、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为人类创造洁净、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的发展使命,持续不断向社会提供一流环保技术、产品及服务。报告期内具体经营情况分述如下:
(一) 各项生产运营平稳进行,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上半年奉新、龙泉、文成项目投入正式运营,婺源、宁晋一炉一机分别于3月和5月实现并网发电,报告期末垃圾焚烧发电正式投运项目24个,试运营项目3个。遂昌项目进入调试阶段,永丰项目成功点火,东阳、蒙阴、磐安项目开始进垃圾。报告期后,东阳两炉一机于8月实现并网发电。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方面,报告期内嘉善、江山、龙泉和武义等餐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文成餐厨项目进入试运行,报告期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正式投运项目7个,试运营项目2个。报告期内各运营项目合计完成生活垃圾入库量302.78万吨,同比增长24.04%,完成上网电量9.53亿度,同比增长34.04%。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处理餐厨垃圾13.62万吨,同比增长122.91%,副产品油脂销售3,569吨,处理污泥3.36万吨,同比增长46.72%,完成生活垃圾清运量60.82万吨,同比增长34.92%,完成餐厨垃圾清运量13.11万吨,同比增长113.87%。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对外共处理渗滤液5.57万吨,同比增长41.48%。
公司全面推进各项目建设。垃圾焚烧项目方面,宁都、富锦、蛟河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罗甸项目完成项目核准和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期末公司在建项目15个,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报告期后,安远项目于8月取得项目核准。
(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拓展取得新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河县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成功取得昌黎静脉产业园项目,联合体中标崇义项目,新增投资永康项目二期,上述项目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500 吨/日。
报告期后,公司成功入选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主要项目拓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3月召开总裁会议,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投资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项目规模为500吨/日,项目总投资约为1.9亿元。
2、2021年5月,公司联合体中标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总处理规模为8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日处理垃圾400吨,一期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52亿。其中,公司出资占项目公司股权的20%,主要承担本项目全厂的生产设备供应及建设、运营。
3、2021年6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晋嘉伟公司签与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新河县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由宁晋项目负责处理新河县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新河县垃圾基本处理量为90吨/日,特许经营期与宁晋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期一致。
4、报告期后,2021年7月,公司签署《昌黎县静脉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建设和运营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本项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规模约1,200吨/日,分期建设。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包括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50吨/日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含餐厨垃圾30吨/日、厨余20吨/日),50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理,250吨/日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理量21吨/日、库容10万m?的飞灰填埋场等。项目一期总投资4.41亿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公司被确认为盛运环保系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正式入选单位,本次基础重整投资范围包括盛运环保母公司在内共8家公司。
(三)各项协同业务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本报告期及期后,公司新增临海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澄江公司中标澄江餐厨项目;温州嘉伟签约文成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设备运维项目合同;中环智慧签署陕西两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第三方监管服务合同,签署青岛某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环智慧签署陕西两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第三方监管服务合同,主要负责核定垃圾入场量,对垃圾焚烧厂主要运行环节进行监督,合同履行期限为3年,合同总价765万元。
2、2021年5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温州嘉伟签约《文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厂和150吨/天DTRO设备运维合同》,负责经营和维护文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和150吨/天DTRO设备运维(含浓缩液处理)项目,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3、2021年6月,公司签署临海市部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服务项目合同书,负责临海市指定区域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服务期按收集运输及处置量达到2,000吨时为止。下属子公司中环智慧签署青岛某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咨询考核服务项目合同,负责垃圾分类第三方咨询考核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4、报告期后,2021年7月,下属子公司澄江公司中标澄江市50吨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该项目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50吨/日,包括餐厨垃圾(含厨余、地沟油)处理,特许经营期限29年。
(四)战略合作及其他方面新进展。
2021年6月,公司与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优势互补,在全球范围的环保能源领域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合作有效期两年。报告期后,2021年7月,公司与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应尽力推动已有和潜在的各类环境治理项目的尽快落地,包括但不限于陕西省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废治理项目、各类资源回收利用以及碳达峰碳中和项目落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实用新型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7项,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89项,软件著作权31项。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获得企业高质量发展政府补助2,000万元,并入选2020年浙江省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下属子公司伟明建设于2021年6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永强项目二期、嘉善项目一期和二期、苍南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宁晋、浦城项目列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计划补助金额分别为1,950万元和1,75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并完成1.6亿元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55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公司荣获董事会杂志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企业奖之优秀董事会”称号、万德咨询“2020年度上市公司市值排行榜之商业服务行业5强”、证券时报第十二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中国主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等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89,990,155.94 | 1,145,034,030.84 | 82.53 |
营业成本 | 1,104,196,025.23 | 484,928,485.65 | 127.70 |
销售费用 | 10,948,019.65 | 8,544,043.30 | 28.14 |
管理费用 | 46,653,241.15 | 41,056,535.36 | 13.63 |
财务费用 | 51,179,293.17 | 33,536,833.47 | 52.61 |
研发费用 | 26,665,172.05 | 15,703,026.75 | 69.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2,117,651.07 | 303,544,929.99 | 62.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1,484,712.95 | -699,337,942.2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1,031,561.68 | 88,426,777.57 | 613.62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薪酬劳务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利息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在建工程及PPP项目投入支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项目贷款增加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91,508,839.18 | 6.59 | 964,725,558.73 | 9.21 | -17.9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000,000.00 | 1.25 | 250,000,000.00 | 2.39 | -40.00 | 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款项 | 860,441,889.36 | 7.16 | 560,942,157.10 | 5.36 | 53.39 | 主要为永强项目二期、嘉善项目一期及二期、苍南项目在报告期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应收电费补贴余额由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 |
预付款项 | 32,887,823.47 | 0.27 | 14,100,492.39 | 0.13 | 133.24 | 主要为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68,759,664.37 | 0.57 | 61,724,515.30 | 0.59 | 11.40 | |
存货 | 150,499,384.86 | 1.25 | 158,989,554.63 | 1.52 | -5.34 | |
合同资产 | 214,904,743.55 | 1.79 | 318,143,771.47 | 3.04 | -32.45 | 主要为永强项目二期、嘉善项目一期及二期、苍南项目在报告期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应收电费补贴余额由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523,056,555.59 | 4.35 | 408,678,852.25 | 3.90 | 27.99 | |
长期应收款 | 53,059,661.83 | 0.44 | 9,037,200.00 | 0.09 | 487.13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及外部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 | 2,403,384.92 | 0.02 | 2,506,167.68 | 0.02 | -4.10 |
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000,000.00 | 0.25 | 27,471,428.00 | 0.26 | 9.20 | |
固定资产 | 808,116,173.06 | 6.73 | 472,644,643.25 | 4.51 | 70.98 | 主要为奉新公司、文成公司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136,032,774.57 | 1.13 | 3,069,226,991.86 | 29.31 | -95.57 | 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解释第14号》对在建PPP项目进行调整。 |
使用权资产 | 12,178,200.58 | 0.10 | 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新租赁准则对租赁业务进行调整。 | |||
无形资产 | 7,406,373,899.37 | 61.67 | 3,968,118,479.34 | 37.89 | 86.65 | 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解释第14号》对在建PPP项目进行调整。 |
长期待摊费用 | 15,777,720.15 | 0.13 | 17,082,942.34 | 0.16 | -7.6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4,404,213.15 | 1.37 | 141,706,911.89 | 1.35 | 16.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0,080,548.16 | 4.91 | 28,132,249.07 | 0.27 | 1,997.52 | 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解释第14号》对在建PPP项目进行调整。 |
短期借款 | 250,171,006.95 | 2.08 | 150,184,427.11 | 1.43 | 66.58 | 主要为伟明设备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1,054,616,269.46 | 8.78 | 985,097,584.32 | 9.41 | 7.06 | |
合同负债 | 3,652,124.65 | 0.03 | 3,861,554.65 | 0.04 | -5.4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755,249.49 | 0.25 | 79,727,859.10 | 0.76 | -62.68 | 主要为年终奖发放所致。 |
应交税费 | 126,297,716.43 | 1.05 | 202,880,381.65 | 1.94 | -37.75 | 主要为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11,072,763.64 | 3.42 | 22,683,197.69 | 0.22 | 1,712.23 | 主要为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889,275.57 | 0.91 | 94,350,315.45 | 0.90 | 16.4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444.67 | -100.00 | ||||
长期借款 | 1,773,542,794.66 | 14.77 | 1,093,924,818.93 | 10.44 | 62.13 | 主要为取得项目贷款所致。 |
应付债券 | 1,072,838,795.20 | 8.93 | 1,050,072,296.90 | 10.03 | 2.17 | |
租赁负债 | 12,608,355.85 | 0.10 | 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新租赁准则对租赁业务进行调整。 | |||
预计负债 | 915,953,372.84 | 7.63 | 867,546,112.85 | 8.28 | 5.58 | |
递延收益 | 192,155,381.44 | 1.60 | 198,990,365.45 | 1.90 | -3.4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500,245.89 | 1.43 | 167,626,134.20 | 1.60 | 2.3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151,173.81 | 0.08 | 7,557,920.26 | 0.07 | 34.31 | 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变动所致。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235,827.60 | 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薪酬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金等 |
应收账款 | 56,661,639.54 | 用于借款质押 |
合同资产 | 47,669,560.93 | 用于借款质押 |
合计 | 118,567,028.07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备注 |
308,408,572.00 | 297,213,270.00 | 376.68% | |
被投资公司情况 |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 备注 (2021年1-6月) |
富锦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一般工业垃圾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100万元 |
永丰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4,000万元 |
文成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2,300万元 |
婺源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危险废物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1,200万元 |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 |||
江山餐厨公司 | 餐厨垃圾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200万元 |
蛟河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200万元 |
温州环卫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服务。 | 99.90% | 报告期出资1,850万元 |
安远公司 | 生活垃圾、农林垃圾、餐余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垃圾处理;生物质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300万元 |
秦皇岛公司 | 生物质能发电、固体废物治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2,740万元 |
蒙阴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3,400万元 |
宁都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 | 60% | 报告期出资4,500万元 |
嘉禾公司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生物质能发电、水污染治理。 | 60% | 报告期出资4,200万元 |
罗甸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1,600万元 |
卢龙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农林废弃物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污泥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50万元 |
闽清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水污染治理、生物质能发电、危险废物治理。 | 80% | 报告期出资1,500万元 |
武平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制造。 | 100% | 报告期出资200万元 |
伟明建设 |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100% | 报告期出资500万元 |
平阳餐厨公司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 | 100% | 报告期出资1,348万元 |
东阳餐厨公司 | 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 100% | 报告期出资400万元 |
东明科环 | 城市垃圾有效处理。 | 30% | 报告期出资252.8572万元 |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注册资本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当期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伟明设备 | 环保设备 | 5,008.00 | 154,824.17 | 54,065.66 | 24,510.02 | 66,918.11 | 28,683.11 |
等前提,且需双方具体协商,因此公司仍有可能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此外,如果国家有关垃圾焚烧补贴电价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公司发电收入及盈利水平。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情况下,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电力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利用垃圾发电产生的电力收入业务享受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若未来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出现变化不再执行或适用条件等原因不再享受,公司及子公司可能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或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而导致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3、技术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组建了专门的研究团队,配备专职的研究人员,负责总体技术开发工作。公司已通过签署长期合约及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等措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并通过制定《保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与知悉核心技术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争性业务限制协议等措施防范核心技术泄露。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及技术人员数量的增加,未来公司的核心技术仍存在扩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垃圾分类的开展,也不排除未来出现新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甚至诞生其他垃圾处理技术,从而对公司的技术路线产生替代性的威胁,并进而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持股比例较高中,可以利用其绝对控股的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任免、经营方针、投资决策和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控制或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尽管公司建立了特有的文化和凝聚力,且对公司核心技术及管理人才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但仍不排除该等人才流失从而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子公司不断增加,对子公司的管控风险也有所增加;若公司管理能力的提升未能与业务规模的扩张保持一致,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及期后,公司设立下属子公司及对现有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1、为推进秦皇岛项目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秦皇岛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500万元,并于6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完成后,公司持股88%,昆山公司持股12%。
2、为发展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伟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00万元,并于6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3、为推进昌黎项目建设,公司于7月成立“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见于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昌黎县静脉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 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号)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2021年半年度,本公司未拟定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6)。 |
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
2017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6)。 |
2017年4月6日,公司完成了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 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7)。 |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7)、《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8)、《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9)、《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
2017-070)。 | |
2018年1月9日,公司完成了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 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3)。 |
2018年2月14日,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2月23日予以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 |
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完成了对13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锁193.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于2018年5月14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 |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8)、《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1)。 |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11月14日予以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7)。 |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议案》,完成了对1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锁17.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于2019年1月15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3)。 |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完成了对1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锁257.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于2019年4月15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 |
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7)、《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8)、《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9)。 |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部分限 |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
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6日予以注销。 |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6)。 |
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议案》,完成了对1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锁3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于2020年1月15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完成了对13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锁257.1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于2020年4月29日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 |
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完成了对15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锁289,575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于2021年1月15日上市流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伟明环保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
2021年7月19日,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7月21日予以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 |
工,共23人,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已于2020年11月14日届满,按照《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合计9,673,1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7%。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瓯海公司、温州公司、永强公司、龙湾公司、临海公司(一期)、玉环公司、永康公司、龙泉公司、瑞安公司、海滨公司、昆山公司、嘉善公司、玉苍公司、苍南公司、武义公司、界首公司、万年公司和樟树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分别运营东庄项目、临江项目一期和二期、永强项目一期和二期、临海项目一期、玉环项目、永康项目、龙泉项目、瑞安项目一期和二期、昆山项目一期和二期、嘉善项目一期和二期、苍南玉苍项目和苍南项目、武义项目、界首项目、万年项目和樟树项目。其他重要子公司为奉新公司、临海公司(二期),运营奉新项目、临海项目二期。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排放的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及 COD 等;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由烟气中排放,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一般设一个烟气排放口;COD由废水中排放,回用则无排放口,污水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设一个排入污水管网的接口。上述单位各项目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汇总如下: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 限值 | |
1 | 东庄项目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10188722101001C 2021.6.23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停炉 | 300 |
2#炉 | 15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停炉 | 100 | ||||
2#炉 | 7 | ||||||
烟尘(mg/m3) | 1#炉 | 停炉 | 30 | ||||
2#炉 | <20 | ||||||
A2210224948101002C 2021.6.23 | COD(mg/L) | 10 | 100 | ||||
2 | 临江项目一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 | A2210224948101002C 2021.6.23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32 | 300 |
2#炉 | 252 |
限公司 | 3#炉 | 14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4 | ||||||
3#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
COD(mg/L) | 10 | 100 | |||||
3 | 临江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10224956101002C 2021.6.23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28 | 300 |
2#炉 | 23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COD(mg/L) | 10 | 100 | |||||
4 | 永强项目一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10123848103C 2021.5.2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51 | 300 |
2#炉 | 136 | ||||||
3#炉 | 163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
A2210123853102001C 2021.5.26 | COD(mg/L) | 64 | 500 | ||||
5 | 永强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10123853102001C 2021.5.26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86 | 300 |
2#炉 | 60 | ||||||
3#炉 | 71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
COD(mg/L) | 64 | 500 | |||||
6 | 昆山项目 | 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CTST/C2021051710G-01 2021.6.22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94 | 300 |
2#炉 | 92 | ||||||
3#炉 | 125 | ||||||
4#炉 | 53 | ||||||
5#炉 | 115 | ||||||
6#炉 | 76 | ||||||
7#炉 | 115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3#炉 | <3 |
4#炉 | <3 | ||||||
5#炉 | <3 | ||||||
6#炉 | <3 | ||||||
7#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1.9 | 30 | ||||
2#炉 | 1.9 | ||||||
3#炉 | 2.0 | ||||||
4#炉 | 2.0 | ||||||
5#炉 | 1.6 | ||||||
6#炉 | 1.4 | ||||||
7#炉 | 1.5 | ||||||
CTST/C2021051710W-03 2021.6.21 | COD(mg/L) | 5 | 500 | ||||
7 | 苍南玉苍项目 | 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中通检测)检气字第ZTE202106301号 2021.6.2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81.33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67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XH(HJ)-2106315 2021.7.5 | COD(mg/L) | 95 | 500 | |||
8 | 苍南项目 | 浙江中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中通检测)检气字第ZTE202106302号 2021.6.25 (中通检测)检气字第ZTE202106890号 2021.7.9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7.33 | 300 |
2#炉 | 92.33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0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XH(HJ)-2106315 2021.7.5 | COD(mg/L) | 95 | 500 | |||
9 | 瑞安项目一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10075471102C 2021.4.14 A2210075471104C 2021.6.23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15 | 300 |
2#炉 | 158 | ||||||
3#炉 | 229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4 | 100 | ||||
2#炉 | 18 | ||||||
3#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3#炉 | <20 | ||||||
A2210075477107001C 2021.7.5 | COD(mg/L) | 128 | 500 | ||||
10 | 瑞安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10075477105C 2021.5.31 A2210075477106C 2021.6.3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48 | 300 |
2#炉 | 106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A2210075477107001C 2021.7.5 | COD(mg/L) | 128 | 500 | ||||
11 | 临海项目一期 | 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台环监(2021)气字第098号 2021.5.28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61 | 300 |
2#炉 | 18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 | 100 | ||||
2#炉 | <4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2#炉 | <20 | ||||||
浙江科达检测有限公司 | 浙科达 检(2021) 水字第0872号 2021.6.8 | COD(mg/L) | 180 | 500 | |||
12 | 临海项目二期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A2210013856103C 2021.4.1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66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浙江科达检测有限公司 | 浙科达 检(2021) 水字第0872号 2021.6.8 | COD(mg/L) | 180 | 500 | |||
13 | 玉环项目 | 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台环监(2021)气字第087号 2021.6.11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79 | 300 |
2#炉 | 204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22 | 30 | ||||
2#炉 | <19 | ||||||
浙江科达检测有限公司 | 浙科达 检(2021) 综字第0214号 2021.6.30 | COD(mg/L) | 132 | 360 | |||
14 | 永康项目 | 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华环检(2021)363-2号 2021.6.21 华环检(2021)363-3号 2021.6.21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51 | 300 |
2#炉 | 16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1 | ||||||
烟尘(mg/m3) | 1#炉 | 8.4 | 30 | ||||
2#炉 | 8.6 | ||||||
华环检(2021)363-1号 2021.6.21 | COD(mg/L) | 44 | 500 | ||||
15 | 龙泉项目 | 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华环检(2021)220号 2021.4.12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66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13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5.90 | 30 | ||||
COD(mg/L) | 15 | 400 | |||||
16 | 嘉善项目 | 浙江中通检测科技科技有限公司 | (中通检测)检气字第ZTE202104639号 2021.5.24 (中通检测)检气字第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2 | 300 |
2#炉 | 161 | ||||||
3#炉 | 66 | ||||||
1#炉 | 32 |
ZTE202104640号 2021.5.24 (中通检测)检气字第ZTE202104641号 2021.5.24 | 二氧化硫(mg/m3) | 2#炉 | 27 | 100 | |||
3#炉 | 12 | ||||||
烟尘(mg/m3) | 1#炉 | 6 | 30 | ||||
2#炉 | 4.4 | ||||||
3#炉 | 5.2 | ||||||
(中通检测)检水字第ZTE202106408号 2021.6.18 | COD(mg/L) | 48 | 500 | ||||
17 | 武义项目 | 浙江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ZJZSBG20210407005 2021.4.25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80 | 300 |
2#炉 | 138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5.66 | 30 | ||||
2#炉 | 4.38 | ||||||
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 HJ202105190(水) 2021.5.13 | COD(mg/L) | 24 | 60 | |||
18 | 界首项目 | 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AHAC-HJ2104173 2021.5.7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97 | 300 |
2#炉 | 150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6 | 100 | ||||
2#炉 | 60 | ||||||
烟尘(mg/m3) | 1#炉 | 4.6 | 30 | ||||
2#炉 | 5.8 | ||||||
- | - | COD(mg/L) | 污水回用零排放 | - | |||
19 | 万年项目 | 江西联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JXLA/HJJC-21040140-01 2021.6.18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07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25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17.2 | 30 | ||||
COD(mg/L) | 9 | 100 | |||||
20 | 樟树项目 | 江西瑞彼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JXTPSLX2104062 2021.5.6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217 | 300 |
2#炉 | 227 |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3 | 100 | ||||
2#炉 | <3 | ||||||
烟尘(mg/m3) | 1#炉 | 4.6 | 30 | ||||
2#炉 | 5.7 | ||||||
COD(mg/L) | 62 | 100 | |||||
21 | 奉新项目 | 江西华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SIT环字(2105)2005号 2021.5.20 | 氮氧化物(mg/m3) | 1#炉 | 156 | 300 |
二氧化硫(mg/m3) | 1#炉 | 46 | 100 | ||||
烟尘(mg/m3) | 1#炉 | <20 | 30 | ||||
SIT环字(2105)2607号 2021.5.26 | COD(mg/L) | 30 | 300 |
上述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公司上述单位在最新委托检测出具的定期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标准,无超标排放情况。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估算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 | 二氧化硫 | 烟尘 | 氮氧化物 | COD |
排放总量估算(吨) | 222.67 | 70.86 | 1,757.10 | 17.91 |
污染物名称 | 二氧化硫 | 烟尘 | 氮氧化物 | COD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056.59 | 544.09 | 5,013.95 | 105.08 |
各项目环保具体监测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监测方案内容主要包括自动实时监测和委托定期监测。自动实时监测包括与环保部门联网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委托定期检测指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委托检测频次通常为废气、废水、厂界噪声每季度一次,废气中二噁英每年度一次,烟气中重金属类污染物每月监测一次,炉渣热灼减率每周监测一次。各项目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在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开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同步通过在厂区门口设立电子显示屏,实时显示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区居民等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上述(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每日公开生活垃圾焚烧厂前一日5项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氯化氢)日均值、炉膛温度曲线和相关数据标记,并对公开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重要子公司通过焚烧方式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垃圾填埋产生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热能进行发电,替代以火力发电为主的电网同等的电量,从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的积极响应者和实践者,公司已有4个垃圾焚烧投运项目在联合国注册成为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在联合国注册多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此外,公司目前还有多个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在国家发改委申请备案流程中。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伟明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伟明环保的主营业务及其它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2、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于本承诺方作为对伟明环保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3、本承诺方及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伟明环保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4、本承诺方和/或本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承诺方将赔偿伟明环保及伟明环保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 承诺时间:2012年3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将按照本方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2、减持条件:持股锁定期届满且本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同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4、减持数量: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此后,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方所持公司 | 承诺时间:2014年3月10日和1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股份数量的25%。5、减持价格:本方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6、减持期限:本方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方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交易应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本方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7、本方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或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则应将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方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4)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公司 | 1、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1)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自缴款日至退款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公 | 承诺时间:2014年3月10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加算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新股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
其他 | 伟明集团、嘉伟实业,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 | 1、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依法购回公开发售的公司原限售股份。(1)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对于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其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并加算自缴款日至退款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其将督促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其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依法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加算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 | 承诺时间:2014年3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其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其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2、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
其他 | 公司、伟明集团、嘉伟实业、实际控制人 | 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未切实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各方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2、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3、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本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4、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 承诺时间:2015年3月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朱善玉 | 若伟明环保(包括其前身)及其下属子公司因其自设立之日起的存续期间存在任何漏缴、未缴或迟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瑕疵缴纳行为而招致任何费用支出、经济赔偿或其他经济损失,则由本承诺人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或在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保证不因上述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瑕疵缴纳行为致使伟明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伟明环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3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保未来上市后的公众股东遭受任何损失。 | ||||||
其他 | 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朱善玉 | 伟明集团、伟明环保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未以直接、间接方式享有苍南宜嘉任何权益,或者能够以任何方式对苍南宜嘉的股权、资产、财务、业务、人员施加重大影响。除非基于完全市场化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以及增进伟明环保所有股东利益的考虑,伟明集团、伟明环保及实际控制人未来不会谋求取得苍南宜嘉股权或控制权。 | 承诺时间:2015年3月2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伟明集团 | 环保工程公司用于出资的债权系为临江公司投资建设的临江一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应设备及提供安装、调试服务的合同关系产生,债权真实、合法、有效;环保工程公司以享有的该项债权抵作向临江公司缴付同等金额的出资,不会导致临江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实的情形。如果因该债权出资事由导致伟明环保注册资本不实,伟明集团将向伟明环保及其他股东无条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2012年9月1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伟明集团 | 伟明集团与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伟明集团将持有的“生活垃圾焚烧炉”专利以普通实施许可的方式无偿授权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1、在该专利有效期内不使用该专利及向任何除伟明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授权许可(包括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质押等任何可能影响伟明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实施上述专利权的行为;2、如该项专利其他共有人就专利许可事宜向伟明环保提起诉讼或其他任何要求,伟明集团将全额补偿伟明环保,以使其避免承担任何责任、损害赔偿、索赔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而可能向该项专利其他共有人支付的使用费),以确保伟明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偿使用该专利。 | 承诺时间:2012年3月15日;承诺期限:至2022年4月22日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伟明集团 | 若公司在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过程中,因特许经营权授权方采取的特许经营权授权方式程序方面的瑕疵而导致相关特许经营协议无法履行,进而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遭受损失,伟明集团将承担其可能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法律风险,并在承担相关款项和费用后不向公司或其子公司追偿。 | 承诺时间:2018年1月9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其他 | 伟明集团、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 承诺时间:2020年3月23日;承诺期限:可转债存续期 | 是 | 是 |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无 | 0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36,909,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128,471,010.8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128,471,010.8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6.8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115,114,760.84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115,114,760.8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名称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主要对方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定价原则 | 是否关联交易 | 截止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工程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协议和补充协议 | 公司 | 东阳市人民政府 | 2006年9月11日、2019年1月25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秦皇岛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特许权协议和补充协议 | 公司 | 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08年11月7日、2019年11月8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权协议之补充协议 | 公司 | 玉环市人民政府 | 2017年10月31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紫金县生态环保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 | 2018年2月12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8年8月13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莲花县固废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政府 | 2019年1月18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政府 | 2019年3月19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闽清公司 | 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年5月15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吉林省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019年5月2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安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安福公司 | 安福县人民政府、安福县城市管理局 | 2019年8月2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郴州市嘉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嘉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9月30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黑龙江省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项目合同 | 公司 | 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中心 | 2019年10月21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蒙阴县新能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 公司、蒙阴公司 | 蒙阴县人民政府 | 2019年11月11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澄江公司 | 澄江县人民政府 | 2019年12月13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浦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营-移交特许权协议和补充协议 | 福建华立公司 | 浦城县建设局 | 2011年2月25日; 2017年9月28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合同 | 磐安公司 | 磐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2020年1月16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 公司 | 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年7月8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宁都公司 |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 2020年8月3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安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 2020年9月4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筹建期 |
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公司 | 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年9月29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武平公司 |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年12月23日 | 协商定价 | 否 | 协议所涉项目尚在建设期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5,370 | 0.024 | -289,575 | -289,575 | 15,795 | 0.00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05,370 | 0.024 | -289,575 | -289,575 | 15,795 | 0.00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5,370 | 0.024 | -289,575 | -289,575 | 15,795 | 0.001 | |||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56,252,976 | 99.976 | 289,575 | 289,575 | 1,256,542,551 | 99.99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56,252,976 | 99.976 | 289,575 | 289,575 | 1,256,542,551 | 99.999 | |||
三、股份总数 | 1,256,558,346 | 100.000 | 0 | 0 | 1,256,558,346 | 10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议案》,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解锁289,575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已于2021年1月15日上市流通。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 | 305,370 | 289,575 | 0 | 15,79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1年1月15日 |
合计 | 305,370 | 289,575 | 0 | 15,795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0,43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535,671,630 | 42.63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项光明 | 5,955,967 | 129,415,053 | 10.3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93,316,860 | 7.43 | 质押 | 45,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朱善玉 | 47,893,841 | 3.8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王素勤 | 47,767,002 | 3.80 | 质押 | 18,780,000 | 境内自然人 | ||
朱善银 | 39,951,419 | 3.18 | 质押 | 5,190,000 | 境内自然人 | ||
章锦福 | 20,531,610 | 1.63 | 质押 | 6,450,000 | 境内自然人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六组合 | -13,756,592 | 18,455,424 | 1.47 | 未知 | 未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473,052 | 11,473,052 | 0.91 | 未知 | 未知 | |||
朱达海 | 10,003,253 | 0.8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535,671,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5,671,630 | |||||
项光明 | 129,415,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15,053 | |||||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 93,316,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316,860 | |||||
朱善玉 | 47,893,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893,841 | |||||
王素勤 | 47,767,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767,002 | |||||
朱善银 | 39,951,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51,419 | |||||
章锦福 | 20,531,61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31,61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六组合 | 18,455,4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55,42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473,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73,052 | |||||
朱达海 | 10,003,2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3,25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伟明集团持有嘉伟实业87.50%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 2、项光明与王素勤系配偶关系,项光明与朱善玉、朱善银系外甥与舅舅关系,朱善玉与朱善银系兄弟关系。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朱善银分别持有伟明集团的37.21%、5.94%、20.99%、14.48%的股权。章锦福系项光明妹妹的配偶,持有伟明集团的8.42%股权。朱善玉持有嘉伟实业的12.50%股权。 3、项光明、王素勤、朱善玉和朱善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玉燕 | 15,795 | - | 0 |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项光明 | 董事 | 123,459,086 | 129,415,053 | 5,955,967 | 二级市场增持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8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0转债”,债券代码“113607”。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0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2,961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492,467,000 | 41.0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4,263,000 | 7.02 |
项光明 | 52,102,000 | 4.34 |
王素勤 | 44,503,000 | 3.71 |
朱善玉 | 43,053,000 | 3.5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754,000 | 3.31 |
朱善银 | 38,114,000 | 3.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希元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104,000 | 3.09 |
平安精选增值1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178,000 | 2.27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3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伟20转债 | 1,200,000,000 | 211,000 | 0 | 0 | 1,199,789,000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0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211,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9,573 |
累计转股数(股) | 9,573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1 |
尚未转股额(元) | 1,199,789,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8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伟20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2021年7月6日 | 21.71 | 2021年6月29日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伟20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01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 | |
截止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21.71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91,508,839.18 | 964,725,558.7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860,441,889.36 | 560,942,157.1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32,887,823.47 | 14,100,492.3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68,759,664.37 | 61,724,515.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50,499,384.86 | 158,989,554.63 |
合同资产 | 七、10 | 214,904,743.55 | 318,143,771.4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23,056,555.59 | 408,678,852.25 |
流动资产合计 | 2,792,058,900.38 | 2,737,304,901.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53,059,661.83 | 9,037,2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0,000,000.00 | 27,471,428.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403,384.92 | 2,506,167.68 |
固定资产 | 七、21 | 808,116,173.06 | 472,644,643.25 |
在建工程 | 七、22 | 136,032,774.57 | 3,069,226,991.8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178,200.58 | |
无形资产 | 七、26 | 7,406,373,899.37 | 3,968,118,479.3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5,777,720.15 | 17,082,942.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64,404,213.15 | 141,706,911.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90,080,548.16 | 28,132,249.0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18,426,575.79 | 7,735,927,013.43 | |
资产总计 | 12,010,485,476.17 | 10,473,231,915.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50,171,006.95 | 150,184,427.1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54,616,269.46 | 985,097,584.3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652,124.65 | 3,861,554.6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9,755,249.49 | 79,727,859.10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6,297,716.43 | 202,880,381.6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11,072,763.64 | 22,683,197.6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380,645,312.49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9,889,275.57 | 94,350,315.4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6,444.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85,454,406.19 | 1,538,811,764.6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773,542,794.66 | 1,093,924,818.93 |
应付债券 | 七、46 | 1,072,838,795.20 | 1,050,072,296.9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2,608,355.8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915,953,372.84 | 867,546,112.85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2,155,381.44 | 198,990,365.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1,500,245.89 | 167,626,134.2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0,151,173.81 | 7,557,920.2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48,750,119.69 | 3,385,717,648.59 |
负债合计 | 6,134,204,525.88 | 4,924,529,413.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56,558,346.00 | 1,256,558,34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110,147,240.56 | 110,166,611.5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94,839,227.25 | 494,811,093.80 |
减:库存股 | 七、56 | 159,909,039.15 | 1,712,421.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13,555,506.95 | 313,555,506.9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759,715,721.81 | 3,316,106,030.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774,907,003.42 | 5,489,485,167.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1,373,946.87 | 59,217,334.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76,280,950.29 | 5,548,702,502.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010,485,476.17 | 10,473,231,915.3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657,448.07 | 307,654,260.6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84,571,242.72 | 101,028,690.7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975,283.67 | 1,282,507.7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33,477,425.61 | 511,059,202.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七、2 | 380,660,000.00 | 159,370,000.00 |
存货 | 3,097,097.00 | 4,147,277.36 | |
合同资产 | 45,257,456.37 | 35,119,142.1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52,058.85 | 84,800.9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26,388,012.29 | 1,010,375,882.0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1,361,515,527.14 | 1,280,359,761.76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134,976,640.98 | 2,843,977,939.3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403,384.92 | 2,506,167.68 | |
固定资产 | 4,052,990.39 | 4,456,952.60 | |
在建工程 | 1,083,362.86 | 1,083,362.8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14,768.03 | ||
无形资产 | 62,648,302.61 | 65,690,778.0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732,219.52 | 31,854,260.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05,827,196.45 | 4,229,929,222.74 | |
资产总计 | 5,832,215,208.74 | 5,240,305,104.7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1,904,513.41 | 76,292,325.9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24,796.98 | 278,908.48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23,434.81 | 11,467,462.52 | |
应交税费 | 6,361,046.96 | 3,928,674.40 | |
其他应付款 | 710,265,911.36 | 319,460,921.7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80,645,312.49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66,707.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05,346,410.59 | 411,428,293.0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072,838,795.20 | 1,050,072,296.9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75,234.9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4,505,853.20 | 26,243,492.1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613,852.38 | 52,586,683.0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46,133,735.71 | 1,128,902,472.05 |
负债合计 | 1,951,480,146.30 | 1,540,330,765.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56,558,346.00 | 1,256,558,34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10,147,240.56 | 110,166,611.5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4,202,974.43 | 494,174,840.98 | |
减:库存股 | 159,909,039.15 | 1,712,421.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3,555,506.95 | 313,555,506.95 | |
未分配利润 | 1,866,180,033.65 | 1,527,231,455.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80,735,062.44 | 3,699,974,339.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832,215,208.74 | 5,240,305,104.75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89,990,155.94 | 1,145,034,030.8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089,990,155.94 | 1,145,034,030.8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52,899,911.42 | 591,316,876.2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104,196,025.23 | 484,928,485.6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258,160.17 | 7,547,951.70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948,019.65 | 8,544,043.30 |
管理费用 | 七、64 | 46,653,241.15 | 41,056,535.36 |
研发费用 | 七、65 | 26,665,172.05 | 15,703,026.75 |
财务费用 | 七、66 | 51,179,293.17 | 33,536,833.47 |
其中:利息费用 | 30,088,553.33 | 11,502,896.55 | |
利息收入 | 6,299,971.19 | 3,063,806.6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8,387,019.60 | 42,157,127.8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66,438.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8,291,375.24 | -26,438,598.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3,327,120.8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70,679,448.10 | 569,435,683.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865,573.98 | 254,858.0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07,600.00 | 2,326,487.1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5,237,422.08 | 567,364,054.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92,521,701.54 | 66,284,373.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2,715,720.54 | 501,079,681.7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2,715,720.54 | 501,079,681.7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7,319,513.76 | 501,502,786.9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96,206.78 | -423,105.1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82,715,720.54 | 501,079,681.7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77,319,513.76 | 501,502,786.9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96,206.78 | -423,105.1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0 | 0.4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83,849,863.00 | 62,967,858.2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5,708,195.80 | 23,729,431.95 |
税金及附加 | 222,227.28 | 395,471.51 | |
销售费用 | 1,339.84 | ||
管理费用 | 9,084,329.95 | 10,793,829.40 | |
研发费用 | 449,734.91 | ||
财务费用 | -16,507,683.39 | -21,578,684.7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321,100.71 | 616,444.80 | |
利息收入 | 42,718,831.18 | 23,091,925.90 | |
加:其他收益 | 1,328,176.15 | 1,994,075.5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97,526,438.36 | 378,86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489,919.99 | -4,563,392.3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3,595.4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12,724,157.48 | 425,917,153.4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0,000.00 | 2,028,442.5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12,614,157.48 | 423,889,910.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6,979,733.41 | 2,227,009.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9,593,890.89 | 421,662,901.0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9,593,890.89 | 421,662,901.0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19,593,890.89 | 421,662,901.0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49,650,623.43 | 939,878,342.6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7,097,435.97 | 25,991,880.9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8,673,091.99 | 68,481,357.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5,421,151.39 | 1,034,351,580.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5,436,241.31 | 401,263,233.9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5,801,705.01 | 136,171,659.4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2,026,674.85 | 144,774,964.2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0,038,879.15 | 48,596,793.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3,303,500.32 | 730,806,650.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2,117,651.07 | 303,544,929.9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28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0,005,28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68,961,420.95 | 699,769,072.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2,528,572.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31,130.3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1,489,992.95 | 699,337,942.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1,484,712.95 | -699,337,942.2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321,800.00 | 1,354,58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321,800.00 | 1,354,58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36,909,000.00 | 420,77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03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0,260,800.00 | 422,124,58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4,999,108.09 | 17,5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230,531.73 | 313,471,895.8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9,999,598.50 | 2,715,906.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9,229,238.32 | 333,697,802.4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1,031,561.68 | 88,426,777.5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037.29 | 24,506.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354,537.49 | -307,341,727.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5,627,549.07 | 766,271,557.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7,273,011.58 | 458,929,830.1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541,251.57 | 45,155,168.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14,176.15 | 1,719,931.0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910,215.71 | 17,567,622.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765,643.43 | 64,442,721.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314,299.94 | 7,584,517.8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656,451.46 | 19,100,283.0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65,905.78 | 12,079,255.4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383,462.50 | 18,038,899.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320,119.68 | 56,802,956.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4,476.25 | 7,639,765.2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6,070,000.00 | 379,12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6,070,000.00 | 379,12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00.00 | 1,679,400.0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5,408,572.00 | 290,873,69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5,414,572.00 | 292,553,090.0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655,428.00 | 86,566,909.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809,510.50 | 427,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2,809,510.50 | 427,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9,435,817.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0,569,598.50 | 300,415,906.5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569,598.50 | 599,851,724.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7,760,088.00 | -172,851,724.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659,136.25 | -78,645,048.8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8,163,283.48 | 90,623,084.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504,147.23 | 11,978,035.80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56,558,346.00 | 110,166,611.52 | 494,811,093.80 | 1,712,421.00 | 313,555,506.95 | 3,316,106,030.25 | 5,489,485,167.52 | 59,217,334.55 | 5,548,702,502.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6,935,490.29 | 46,935,490.29 | 2,460,405.54 | 49,395,895.8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56,558,346.00 | 110,166,611.52 | 494,811,093.80 | 1,712,421.00 | 313,555,506.95 | 3,363,041,520.54 | 5,536,420,657.81 | 61,677,740.09 | 5,598,098,397.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370.96 | 28,133.45 | 158,196,618.15 | 396,674,201.27 | 238,486,345.61 | 39,696,206.78 | 278,182,552.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7,319,513.76 | 777,319,513.76 | 5,396,206.78 | 782,715,720.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370.96 | 28,133.45 | 158,196,618.15 | -158,187,855.66 | 34,300,000.00 | -123,887,855.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300,000.00 | 34,30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9,370.96 | 197,693.30 | 178,322.34 | 178,322.3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23,847.50 | 1,623,847.50 | 1,623,847.50 | ||||||||||||
4.其他 | -169,559.85 | 159,820,465.65 | -159,990,025.50 | -159,990,025.50 | |||||||||||
(三)利润分配 | -380,645,312.49 | -380,645,312.49 | -380,645,312.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80,645,312.49 | -380,645,312.49 | -380,645,312.4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56,558,346.00 | 110,147,240.56 | 494,839,227.25 | 159,909,039.15 | 313,555,506.95 | 3,759,715,721.81 | 5,774,907,003.42 | 101,373,946.87 | 5,876,280,950.29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54,636,870.00 | 38,641,495.20 | 571,133,963.86 | 26,396,910.00 | 233,515,815.41 | 2,438,830,874.94 | 4,210,362,109.41 | 23,773,196.45 | 4,234,135,305.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000,000.00 | -313,211.88 | 5,686,788.12 | 5,686,788.12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4,636,870.00 | 38,641,495.20 | 577,133,963.86 | 26,396,910.00 | 233,515,815.41 | 2,438,517,663.06 | 4,216,048,897.53 | 23,773,196.45 | 4,239,822,093.9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1,921,476.00 | -38,641,495.20 | -85,711,146.45 | -24,600,240.00 | 201,861,950.62 | 404,031,024.97 | 25,357,174.81 | 429,388,199.7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1,502,786.95 | 501,502,786.95 | -423,105.19 | 501,079,681.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946,473.00 | -38,641,495.20 | 204,263,856.55 | -24,600,240.00 | 202,169,074.35 | 25,780,280.00 | 227,949,354.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780,280.00 | 25,780,2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1,946,473.00 | -38,641,495.20 | 203,875,569.35 | 177,180,547.15 | 177,180,547.1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88,287.20 | -24,600,240.00 | 24,988,527.20 | 24,988,527.2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9,640,836.33 | -299,640,836.33 | -299,640,836.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9,640,836.33 | -299,640,836.33 | -299,640,836.3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9,975,003.00 | -289,975,00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9,975,003.00 | -289,975,00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 |
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56,558,346.00 | 491,422,817.41 | 1,796,670.00 | 233,515,815.41 | 2,640,379,613.68 | 4,620,079,922.50 | 49,130,371.26 | 4,669,210,293.76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56,558,346.00 | 110,166,611.52 | 494,174,840.98 | 1,712,421.00 | 313,555,506.95 | 1,527,231,455.25 | 3,699,974,339.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56,558,346.00 | 110,166,611.52 | 494,174,840.98 | 1,712,421.00 | 313,555,506.95 | 1,527,231,455.25 | 3,699,974,339.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370.96 | 28,133.45 | 158,196,618.15 | 338,948,578.40 | 180,760,722.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9,593,890.89 | 719,593,890.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19,370.96 | 28,133.45 | 158,196,618.15 | -158,187,855.66 |
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9,370.96 | 197,693.30 | 178,322.3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23,847.50 | 1,623,847.50 | |||||||||
4.其他 | -169,559.85 | 159,820,465.65 | -159,990,025.50 | ||||||||
(三)利润分配 | -380,645,312.49 | -380,645,312.4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80,645,312.49 | -380,645,312.4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56,558,346.00 | 110,147,240.56 | 494,202,974.43 | 159,909,039.15 | 313,555,506.95 | 1,866,180,033.65 | 3,880,735,062.44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54,636,870.00 | 38,641,495.20 | 570,832,662.01 | 26,396,910.00 | 233,515,815.41 | 1,106,515,067.73 | 2,877,745,000.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4,636,870.00 | 38,641,495.20 | 570,832,662.01 | 26,396,910.00 | 233,515,815.41 | 1,106,515,067.73 | 2,877,745,000.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1,921,476.00 | -38,641,495.20 | -85,987,431.54 | -24,600,240.00 | 122,022,064.68 | 323,914,853.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1,662,901.01 | 421,662,901.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946,473.00 | -38,641,495.20 | 203,987,571.46 | -24,600,240.00 | 201,892,789.2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1,946,473.00 | -38,641,495.20 | 203,875,569.35 | 177,180,547.1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2,002.11 | -24,600,240.00 | 24,712,242.1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9,640,836.33 | -299,640,836.3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9,640,836.33 | -299,640,836.3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89,975,003.00 | -289,975,00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89,975,003.00 | -289,975,00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56,558,346.00 | 484,845,230.47 | 1,796,670.00 | 233,515,815.41 | 1,228,537,132.41 | 3,201,659,854.29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股[2005]67号文批准,由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和项光明等8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在原温州市临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2019A,2015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5,655.83万股,注册资本为125,655.83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项光明、王素勤、朱善银及朱善玉。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0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能够维持公司业务正常运作,不存在导致无法持续经营的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合并程序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或发包给其他方等,确定公司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
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 3-5 | 3.88-3.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5 | 19.40-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19.40-9.5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5 | 19.40-19.00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计算机软件 | 5-10年 | |
特许经营权 | 特许经营期限 | 特许经营期限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证 |
专利权 | 专利权证规定的年限 | 专利权证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摊销年限
项目 | 摊销年限 |
土地租赁费 | 28.92年 |
办公楼装修工程 | 4.33年 |
屋面维修 | 5年 |
初始排污权费 | 1.5-5年 |
其他 | 3年 |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垃圾处置收入、发电收入、设备销售及服务收入、EPC建造收入等,各项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分别为:
垃圾处置收入:
垃圾处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按时点确认收入。生活垃圾由各地环卫处统一收集装运后,由专用垃圾车运入项目公司,经地磅房自动称重,驾驶员将车辆的IC卡在门禁系统处刷
卡确认车辆信息及垃圾重量,信息通过门禁系统发送到环卫处的称重管理系统中,每月末环卫处计量科按称重管理系统分区域统计与我公司核对,核对无误后我公司与环卫处计量科盖章确认。公司根据核对后的垃圾量确认收入,按与政府签订的协议结算款项。发电收入:
发电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按时点确认收入。垃圾焚烧后通过汽轮机组发电。公司设有中央控制室,监控焚烧炉焚烧及发电情况,公司每日通过电表统计当天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及自用电量。月末由电力公司上门读取上网电量数据或由电力公司根据其联网数据告知公司上网电量数据,财务部根据经生产部门核对后的电力结算表,开具发票,确认发电收入。设备销售和服务、EPC建造收入:
(1)单项设备销售和服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按时点确认收入。设备销售合同条款规定本公司不承担安装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发出商品并验收签字后,按合同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合同条款规定需由本公司安装、调试的,在购货方收到商品,并安装、调试结束,购货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根据合同内对各项技术服务内容价格的约定,在本公司提交相应服务成果并经委托方确认时确认相应技术服务收入。
(2)成套设备销售和服务、EPC建造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收入的确认2021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公司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建造期间,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项目公司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为建造收入。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BOT项目,并发包给合并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最终提供对象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有关收入损益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应为已实现,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相关规定体现相应收入与成本。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公司与PPP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公司为PPP项目主要责任人,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前述“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及相应收入与成本。
(2)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公司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用于本公司购建或以其他形式形成长期资产。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用途与资产不相关。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取得政府补助后的实际用途是否与资产相关。
确认时点公司确认政府补助的时点为:在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企业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
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
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28使用权资产和本附注五、34租赁负债。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a)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b)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a)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b)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回购本公司股份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果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则将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转销库存股成本,同时,按照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与库存股成本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详见其他说明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 详见其他说明 | |
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 详见其他说明 |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五、35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X%)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预付款项 | -758,053.24 | -270,662.85 |
使用权资产 | 16,619,037.53 | 3,219,690.71 | |
租赁负债 | 15,860,984.29 | 2,949,027.86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PPP项目,将土建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其他方,将设备工程发包给合并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2021年1月1日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2年第1期)的规定,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设备工程等的最终提供对象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有关收入损益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应为已实现,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规定体现设备工程等相关的收入与成本;而公司未提供土建工程等的实质性建造服务,不确认土建工程等相关的收入及成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解释第14号规定,公司为PPP项目主要责任人,公司对PPP项目合同确认相应收入与成本。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的调整 | 在建工程 | -2,699,428,967.59 | |
无形资产 | 2,266,953,013.8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1,871,849.56 | ||
未分配利润 | 46,935,490.29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60,405.54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64,725,558.73 | 964,725,558.7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60,942,157.10 | 560,942,157.1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100,492.39 | 13,342,439.15 | -758,053.2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1,724,515.30 | 61,724,515.3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8,989,554.63 | 158,989,554.63 | |
合同资产 | 318,143,771.47 | 318,143,771.4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8,678,852.25 | 408,678,852.2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37,304,901.87 | 2,736,546,848.63 | -758,053.2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9,037,200.00 | 9,037,2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471,428.00 | 27,471,428.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06,167.68 | 2,506,167.68 | |
固定资产 | 472,644,643.25 | 472,644,643.25 | |
在建工程 | 3,069,226,991.86 | 369,798,024.27 | -2,699,428,967.5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619,037.53 | 16,619,037.53 | |
无形资产 | 3,968,118,479.34 | 6,235,071,493.20 | 2,266,953,013.8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082,942.34 | 17,082,942.3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1,706,911.89 | 141,706,911.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132,249.07 | 510,004,098.63 | 481,871,849.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35,927,013.43 | 7,801,941,946.79 | 66,014,933.36 |
资产总计 | 10,473,231,915.30 | 10,538,488,795.42 | 65,256,880.1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0,184,427.11 | 150,184,427.1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85,097,584.32 | 985,097,584.3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861,554.65 | 3,861,554.6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9,727,859.10 | 79,727,859.10 | |
应交税费 | 202,880,381.65 | 202,880,381.65 | |
其他应付款 | 22,683,197.69 | 22,683,197.6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4,350,315.45 | 94,350,315.4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444.67 | 26,444.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8,811,764.64 | 1,538,811,764.6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093,924,818.93 | 1,093,924,818.93 | |
应付债券 | 1,050,072,296.90 | 1,050,072,296.9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860,984.29 | 15,860,984.2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67,546,112.85 | 867,546,112.85 | |
递延收益 | 198,990,365.45 | 198,990,365.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7,626,134.20 | 167,626,134.2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557,920.26 | 7,557,920.2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85,717,648.59 | 3,401,578,632.88 | 15,860,984.29 |
负债合计 | 4,924,529,413.23 | 4,940,390,397.52 | 15,860,984.2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56,558,346.00 | 1,256,558,34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10,166,611.52 | 110,166,611.5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4,811,093.80 | 494,811,093.80 | |
减:库存股 | 1,712,421.00 | 1,712,421.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3,555,506.95 | 313,555,506.9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316,106,030.25 | 3,363,041,520.54 | 46,935,490.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489,485,167.52 | 5,536,420,657.81 | 46,935,490.29 |
(或股东权益)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59,217,334.55 | 61,677,740.09 | 2,460,405.5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48,702,502.07 | 5,598,098,397.90 | 49,395,895.8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73,231,915.30 | 10,538,488,795.42 | 65,256,880.12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7,654,260.69 | 307,654,260.6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1,028,690.71 | 101,028,690.7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82,507.72 | 1,011,844.87 | -270,662.85 |
其他应收款 | 511,059,202.43 | 511,059,202.4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59,370,000.00 | 159,370,000.00 | |
存货 | 4,147,277.36 | 4,147,277.36 | |
合同资产 | 35,119,142.14 | 35,119,142.1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800.96 | 84,800.9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0,375,882.01 | 1,010,105,219.16 | -270,662.8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80,359,761.76 | 1,280,359,761.76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43,977,939.31 | 2,843,977,939.3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06,167.68 | 2,506,167.68 | |
固定资产 | 4,456,952.60 | 4,456,952.60 | |
在建工程 | 1,083,362.86 | 1,083,362.8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219,690.71 | 3,219,690.71 | |
无形资产 | 65,690,778.05 | 65,690,778.0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854,260.48 | 31,854,260.4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29,929,222.74 | 4,233,148,913.45 | 3,219,690.71 |
资产总计 | 5,240,305,104.75 | 5,243,254,132.61 | 2,949,027.8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6,292,325.90 | 76,292,325.9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78,908.48 | 278,908.4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67,462.52 | 11,467,462.52 | |
应交税费 | 3,928,674.40 | 3,928,674.40 | |
其他应付款 | 319,460,921.70 | 319,460,921.7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11,428,293.00 | 411,428,293.0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050,072,296.90 | 1,050,072,296.9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949,027.86 | 2,949,027.8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6,243,492.10 | 26,243,492.1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586,683.05 | 52,586,683.0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28,902,472.05 | 1,131,851,499.91 | 2,949,027.86 |
负债合计 | 1,540,330,765.05 | 1,543,279,792.91 | 2,949,027.8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56,558,346.00 | 1,256,558,34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10,166,611.52 | 110,166,611.5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4,174,840.98 | 494,174,840.98 | |
减:库存股 | 1,712,421.00 | 1,712,421.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3,555,506.95 | 313,555,506.95 | |
未分配利润 | 1,527,231,455.25 | 1,527,231,455.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699,974,339.70 | 3,699,974,339.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 5,240,305,104.75 | 5,243,254,132.61 | 2,949,027.86 |
东权益)总计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00%、9.00%、6.00%、5.00%、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00%、7.00%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00%、20.00%、17.00%、16.50%、15.00%、12.50%、0.00%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永强公司、瓯海公司、昆山公司、永康公司、瑞安公司、秦皇岛公司、温州公司、玉环公司、上海嘉伟、玉环嘉伟、紫金公司、温州中智、婺源公司、双鸭山公司、东阳公司、成都中智公司、莲花公司、永丰公司、闽清公司、蛟河公司、安福公司、嘉禾公司、宁晋嘉伟公司、富锦公司、蒙阴公司、温州环卫公司、澄江公司、邵家渡公司、磐安公司、安远公司、福建华立公司、平阳餐厨公司、宁都公司、东阳餐厨公司、罗甸公司、卢龙公司、武平公司、蛟河科技公司、临海公司(一期项目) | 25.00 |
伟明科技、中环智慧、温州材料公司、上海伟明、江西伟明、嘉善环卫公司、伟明建设 | 20.00 |
Weiming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 Ltd. | 17.00 |
伟明(香港)公司 | 16.50 |
伟明设备、温州嘉伟 | 15.00 |
龙湾公司、苍南公司、嘉善公司(一期项目)、武义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 | 12.50 |
温州餐厨公司、界首公司、海滨公司、万年公司、樟树公司、玉苍公司、永康餐厨公司、仁寿中环公司、成都中智兴彭公司、江山餐厨公司、玉环科技、文成公司、龙泉公司、奉新公司、临海公司(二期项目)、嘉善公司(二期项目)、武义公司(垃圾焚烧项目) | 0.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及相关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销售的电力享受100%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处置劳务收入和污水处理劳务收入享受70%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1]100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子公司伟明设备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9]第87号《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子公司嘉禾公司、温州环卫公司、中环智慧下属子公司仁寿中环公司、成都中智兴彭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子公司伟明科技、江西伟明、上海嘉伟、上海伟明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子公司仁寿中环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子公司伟明建设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2)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嘉善公司一期BOT项目、龙湾公司、武义公司污水处理项目、苍南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2.5%的税率计缴;子公司临海公司二期BOT项目、嘉善公司二期BOT项目、武义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温州餐厨公司、海滨公司、界首公司、万年公司、玉苍公司、樟树公司、永康餐厨公司、仁寿中环公司、成都中智兴彭公司、江山餐厨公司、玉环科技、文成公司、龙泉公司、奉新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按0.00%的税率计缴。
根据财税[2008]1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本公司及子公司瓯海公司、永强公司、昆山公司、温州公司、瑞安公司、龙湾公司、苍南公司和玉苍公司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销售的电力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子公司伟明设备,根据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2193),认定子公司伟明设备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重新认定,资料已提交尚未审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伟明设备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预缴。
子公司温州嘉伟,根据2019年12月4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004088),认定子公司温州嘉伟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上海伟明、伟明科技、温州材料公司、中环智慧、嘉善环卫公司、江西伟明、伟明建设可享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
(3)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七条的规定,界首公司享受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政策。
根据《温州市区房土两税减免政策》的规定,伟明设备享受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工作的通知》赣税函[2020]41号的规定,万年公司2021年一季度、樟树公司2021年上半年享受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疫情期间困难减免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伟明建设2021年享受附加税、印花税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714.91 | 6,199.75 |
银行存款 | 777,271,296.67 | 925,621,349.32 |
其他货币资金 | 14,235,827.60 | 39,098,009.66 |
合计 | 791,508,839.18 | 964,725,558.7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929,313.36 | 1,949,039.8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金 | 879,593.96 | 405,722.15 |
农民工薪酬保证金 | 1,202,932.80 | 1,201,310.30 |
履约保证金 | 8,000,000.00 | 2,0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4,153,300.84 | 35,490,977.21 |
合计 | 14,235,827.60 | 39,098,009.6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755,086,567.79 |
1至2年 | 80,964,302.86 |
2至3年 | 59,746,758.1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2,066,637.38 |
4至5年 | 32,055,261.23 |
5年以上 | |
合计 | 959,919,527.3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9,919,527.36 | 100.00 | 99,477,638.00 | 10.36 | 860,441,889.36 | 591,371,192.09 | 100.00 | 30,429,034.99 | 5.15 | 560,942,157.1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59,919,527.36 | 100.00 | 99,477,638.00 | 10.36 | 860,441,889.36 | 591,371,192.09 | 100.00 | 30,429,034.99 | 5.15 | 560,942,157.10 |
合计 | 959,919,527.36 | 100.00 | 99,477,638.00 | 10.36 | 860,441,889.36 | 591,371,192.09 | 100.00 | 30,429,034.99 | 5.15 | 560,942,157.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55,086,567.79 | 37,754,328.41 | 5.00 |
1至2年 | 80,964,302.86 | 8,096,430.30 | 10.00 |
2至3年 | 59,746,758.10 | 11,949,351.61 | 20.00 |
3至4年 | 32,066,637.38 | 16,033,318.69 | 50.00 |
4至5年 | 32,055,261.23 | 25,644,208.99 | 80.00 |
合计 | 959,919,527.36 | 99,477,638.00 | 10.36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30,429,034.99 | 69,048,603.01 | 99,477,638.00 | |||
合计 | 30,429,034.99 | 69,048,603.01 | 99,477,638.00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第一名 | 263,185,590.20 | 27.42 | 51,246,833.26 |
第二名 | 64,599,913.88 | 6.73 | 3,149,213.08 |
第三名 | 60,518,006.57 | 6.30 | 16,476,621.55 |
第四名 | 53,664,375.46 | 5.59 | 3,115,196.13 |
第五名 | 50,063,258.24 | 5.22 | 2,503,162.91 |
合计 | 492,031,144.35 | 51.26 | 76,491,026.93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2,196,741.65 | 97.90 | 13,551,402.94 | 96.11 |
1至2年 | 440,781.64 | 1.34 | 331,987.97 | 2.35 |
2至3年 | 248,784.96 | 0.76 | 169,525.48 | 1.20 |
3年以上 | 1,515.22 | 0.00 | 47,576.00 | 0.34 |
合计 | 32,887,823.47 | 100.00 | 14,100,492.39 | 1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8,759,664.37 | 61,724,515.30 |
合计 | 68,759,664.37 | 61,724,515.30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44,888,010.00 |
1至2年 | 10,806,312.27 |
2至3年 | 20,480,439.8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008.00 |
4至5年 | 90.00 |
5年以上 | 242,499.38 |
合计 | 76,429,359.45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67,920,290.93 | 59,759,840.49 |
其他 | 8,509,068.52 | 10,391,597.66 |
合计 | 76,429,359.45 | 70,151,438.1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426,922.85 | 8,426,922.8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757,227.77 | 757,227.7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7,669,695.08 | 7,669,695.0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8,426,922.85 | 757,227.77 | 7,669,695.08 | |||
合计 | 8,426,922.85 | 757,227.77 | 7,669,695.08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保证金 | 20,000,000.00 | 2至3年 | 26.17 | 4,000,000.00 |
仁寿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保证金 | 3,146,944.30 | 1至2年 | 4.12 | 314,694.43 |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其他 | 2,929,178.00 | 1年以内 | 3.83 | 146,458.90 |
宁都县劳动监察局 | 保证金 | 1,772,200.00 | 1年以内 | 2.32 | 88,610.00 |
震旦国际大楼(上海)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335,369.00 | 1至2年 | 1.75 | 133,536.90 |
合计 | 29,183,691.30 | 38.19 | 4,683,300.2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5,279,074.98 | 75,279,074.98 | 60,657,021.81 | 60,657,021.81 | ||
在产品 | 20,425,576.51 | 20,425,576.51 | 7,672,831.80 | 7,672,831.80 | ||
合同履约成本 | 54,794,733.37 | 54,794,733.37 | 90,659,701.02 | 90,659,701.02 | ||
合计 | 150,499,384.86 | 150,499,384.86 | 158,989,554.63 | 158,989,554.6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年以内 | 152,938,443.43 | 7,646,922.17 | 145,291,521.26 | 175,090,779.55 | 8,754,538.98 | 166,336,240.57 |
1至2年 | 62,805,007.82 | 6,280,500.78 | 56,524,507.04 | 114,241,311.20 | 11,424,131.15 | 102,817,180.05 |
2至3年 | 16,360,894.08 | 3,272,178.83 | 13,088,715.25 | 31,070,497.27 | 6,214,099.46 | 24,856,397.81 |
3至4年 | 48,267,906.09 | 24,133,953.05 | 24,133,953.04 | |||
合计 | 232,104,345.33 | 17,199,601.78 | 214,904,743.55 | 368,670,494.11 | 50,526,722.64 | 318,143,771.47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账龄组合 | 33,327,120.86 | |||
合计 | 33,327,120.86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底增值税 | 523,056,555.59 | 408,666,258.18 |
预缴所得税 | 12,594.07 | |
合计 | 523,056,555.59 | 408,678,852.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外部公司借款 | 24,887,200.00 | 24,887,200.00 |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 | 28,172,461.83 | 28,172,461.83 | 9,037,200.00 | 9,037,200.00 | |||
合计 | 53,059,661.83 | 53,059,661.83 | 9,037,200.00 | 9,037,200.00 | / |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明科环 | 27,471,428.00 | 2,528,572.00 | 30,000,000.00 | ||||||||
小计 | 27,471,428.00 | 2,528,572.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27,471,428.00 | 2,528,572.00 | 30,000,000.00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09,814.22 | 5,309,814.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309,814.22 | 5,309,814.22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03,646.54 | 2,803,646.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782.76 | 102,782.76 |
(1)计提或摊销 | 102,782.76 | 102,782.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906,429.30 | 2,906,429.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3,384.92 | 2,403,384.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06,167.68 | 2,506,167.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08,116,173.06 | 472,644,643.2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08,116,173.06 | 472,644,643.25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8,230,687.02 | 242,280,262.83 | 92,511,395.25 | 32,595,389.52 | 565,617,734.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525,478.37 | 277,349,345.14 | 12,710,030.77 | 2,903,266.98 | 358,488,121.26 |
(1)购置 | 557,102.68 | 12,710,030.77 | 2,903,266.98 | 16,170,400.4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5,525,478.37 | 276,792,242.46 | 342,317,720.8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214.63 | 72,214.63 | |||
(1)处置或报废 | 72,214.63 | 72,214.63 | |||
4.期末余额 | 263,756,165.39 | 519,629,607.97 | 105,221,426.02 | 35,426,441.87 | 924,033,641.2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724,332.38 | 32,194,327.63 | 21,919,164.28 | 16,135,267.08 | 92,973,091.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57,866.94 | 10,924,647.30 | 4,579,673.94 | 1,752,521.19 | 23,014,709.37 |
(1)计提 | 5,757,866.94 | 10,924,647.30 | 4,579,673.94 | 1,752,521.19 | 23,014,709.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332.55 | 70,332.55 | |||
(1)处置或报废 | 70,332.55 | 70,332.55 | |||
4.期末余额 | 28,482,199.32 | 43,118,974.93 | 26,498,838.22 | 17,817,455.72 | 115,917,468.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5,273,966.07 | 476,510,633.04 | 78,722,587.80 | 17,608,986.15 | 808,116,173.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5,506,354.64 | 210,085,935.20 | 70,592,230.97 | 16,460,122.44 | 472,644,643.25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樟树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57,554,881.62 | 正在办理中 |
奉新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39,650,458.35 | 正在办理中 |
文成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43,672,535.50 | 正在办理中 |
江山餐厨项目房屋及建筑物 | 10,309,093.09 | 正在办理中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1,834,735.77 | 367,739,200.51 |
工程物资 | 4,198,038.80 | 2,058,823.76 |
合计 | 136,032,774.57 | 369,798,024.2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奉新项目工程 | 131,206,731.49 | 131,206,731.49 | ||||
文成项目工程 | 8,323,726.91 | 8,323,726.91 | 81,382,095.10 | 81,382,095.10 | ||
樟树项目工程 | 67,888,458.93 | 67,888,458.93 | ||||
伟明设备设备安装及车间装修工程 | 12,886,183.21 | 12,886,183.21 | 12,961,874.85 | 12,961,874.85 | ||
伟明设备高端环保产业园项目 | 48,609,815.81 | 48,609,815.81 | 34,742,512.91 | 34,742,512.91 |
临海项目二期工程 | 3,146,031.15 | 3,146,031.15 | 302,931.27 | 302,931.27 | ||
永强技改项目工程 | 18,872,528.53 | 18,872,528.53 | 15,481,629.58 | 15,481,629.58 | ||
龙湾技改项目工程 | 17,047,428.77 | 17,047,428.77 | 14,233,628.32 | 14,233,628.32 | ||
莲花项目工程 | 1,315,449.13 | 1,315,449.13 | 1,313,905.03 | 1,313,905.03 | ||
股份公司 | 1,083,362.86 | 1,083,362.86 | 1,083,362.86 | 1,083,362.86 | ||
昆山公司 | 5,477,286.82 | 5,477,286.82 | 3,364,311.52 | 3,364,311.52 | ||
永康公司 | 3,158,743.97 | 3,158,743.97 | 1,475,747.07 | 1,475,747.07 | ||
温州餐厨公司 | 213,347.16 | 213,347.16 | 25,742.57 | 25,742.57 | ||
蛟河公司 | 2,112,071.63 | 2,112,071.63 | 1,377,120.22 | 1,377,120.22 | ||
安远公司 | 2,703,441.78 | 2,703,441.78 | 899,148.79 | 899,148.79 | ||
玉环公司 | 1,077,312.25 | 1,077,312.25 | ||||
嘉善公司 | 1,868,559.00 | 1,868,559.00 | ||||
瑞安电厂 | 176,106.19 | 176,106.19 | ||||
海滨公司 | 3,763,340.60 | 3,763,340.60 | ||||
合计 | 131,834,735.77 | 131,834,735.77 | 367,739,200.51 | 367,739,200.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 | 4,198,038.80 | 4,198,038.80 | 2,058,823.76 | 2,058,823.76 | ||
合计 | 4,198,038.80 | 4,198,038.80 | 2,058,823.76 | 2,058,823.76 |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619,037.53 | 16,619,037.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租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6,619,037.53 | 16,619,037.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4,440,836.95 | 4,440,836.9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440,836.95 | 4,440,836.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78,200.58 | 12,178,200.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619,037.53 | 16,619,037.53 |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专利权 | 在建PPP项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27,756,297.30 | 230,673,406.81 | 4,588,354.10 | 135,922.33 | 2,266,953,013.86 | 7,530,106,994.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7,937,815.32 | 17,641,006.77 | 31,150.44 | 836,614,543.61 | 1,272,224,516.14 |
(1)购置 | 17,641,006.77 | 31,150.44 | 17,672,157.21 | |||
(2)在建PPP项目投入 | 1,215,717,786.89 | 1,215,717,786.89 | ||||
(3)在建PPP项目完工转入 | 379,103,243.28 | -379,103,243.28 | ||||
(4)预计负债现值转入 | 38,834,572.04 | 38,834,572.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445,694,112.62 | 248,314,413.58 | 4,619,504.54 | 135,922.33 | 3,103,567,557.47 | 8,802,331,510.5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75,121,849.71 | 18,609,117.88 | 1,298,227.94 | 6,305.67 | 1,295,035,501.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744,026.78 | 2,979,903.97 | 193,975.44 | 4,203.78 | 100,922,109.97 | |
(1)计提 | 97,744,026.78 | 2,979,903.97 | 193,975.44 | 4,203.78 | 100,922,109.9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72,865,876.49 | 21,589,021.85 | 1,492,203.38 | 10,509.45 | 1,395,957,611.1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72,828,236.13 | 226,725,391.73 | 3,127,301.16 | 125,412.88 | 3,103,567,557.47 | 7,406,373,899.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52,634,447.59 | 212,064,288.93 | 3,290,126.16 | 129,616.66 | 2,266,953,013.86 | 6,235,071,493.2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初始排污权费 | 14,462,308.60 | 929,922.06 | 13,532,386.54 | ||
办公楼装修费 | 957,442.76 | 251,501.46 | 705,941.30 | ||
屋面维修 | 1,382,599.39 | 143,027.52 | 1,239,571.87 | ||
土地租赁费 | 125,178.51 | 3,383.16 | 121,795.35 | ||
其他 | 155,413.08 | 44,911.51 | 22,299.50 | 178,025.09 | |
合计 | 17,082,942.34 | 44,911.51 | 1,350,133.70 | 15,777,720.1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6,342,282.33 | 18,802,270.33 | 55,584,111.26 | 11,055,262.35 |
递延收益形成 | 7,637,120.39 | 1,909,396.92 | 7,866,848.70 | 1,966,712.17 |
特许经营权摊销差异形成 | 536,573,079.58 | 125,553,910.73 | 481,366,315.97 | 117,236,631.99 |
股权激励形成 | 2,470,443.30 | 460,013.61 | 2,470,443.30 | 460,013.61 |
符合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形成 | 115,692,023.83 | 17,678,621.56 | 87,906,334.16 | 10,988,291.77 |
合计 | 768,714,949.43 | 164,404,213.15 | 635,194,053.39 | 141,706,911.8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特许经营期摊销差异形成 | 545,559,056.52 | 136,389,764.13 | 524,675,781.80 | 126,631,379.92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 25,386,852.22 | 6,223,138.02 | 25,386,852.22 | 6,223,138.02 |
可转债对应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5,549,374.96 | 28,887,343.74 | 139,086,465.05 | 34,771,616.26 |
合计 | 686,495,283.70 | 171,500,245.89 | 689,149,099.07 | 167,626,134.2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18,004,652.53 | 8,507,142.34 |
合计 | 18,004,652.53 | 8,507,142.3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2,995,812.24 | 12,995,812.24 | 13,108,494.55 | 13,108,494.55 | ||
预付土地款 | 5,372,792.68 | 5,372,792.68 | 15,023,754.52 | 15,023,754.52 | ||
PPP项目合同履约成本 | 571,711,943.24 | 571,711,943.24 | 481,871,849.56 | 481,871,849.56 | ||
合计 | 590,080,548.16 | 590,080,548.16 | 510,004,098.63 | 510,004,098.6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171,006.95 | 184,427.11 |
合计 | 250,171,006.95 | 150,184,427.11 |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482,379,301.39 | 587,651,664.91 |
材料和服务款 | 572,236,968.07 | 397,445,919.41 |
合计 | 1,054,616,269.46 | 985,097,584.3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18,325,910.54 | 尚末结算 |
合计 | 18,325,910.54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652,124.65 | 3,861,554.65 |
合计 | 3,652,124.65 | 3,861,554.6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9,060,777.13 | 121,112,521.08 | 172,105,326.42 | 28,067,971.7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7,081.97 | 7,812,974.65 | 6,792,778.92 | 1,687,277.7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9,727,859.10 | 128,925,495.73 | 178,898,105.34 | 29,755,249.4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7,188,002.52 | 99,851,284.00 | 150,709,450.41 | 16,329,836.11 |
二、职工福利费 | 10,416,896.62 | 10,386,624.62 | 30,272.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841,991.05 | 5,691,179.60 | 5,748,655.44 | 784,515.2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94,683.34 | 5,318,470.73 | 5,440,115.93 | 673,038.14 |
工伤保险费 | 43,972.41 | 307,144.69 | 267,003.32 | 84,113.78 |
生育保险费 | 3,335.30 | 65,564.18 | 41,536.19 | 27,363.29 |
四、住房公积金 | 162,083.00 | 4,823,503.52 | 4,836,073.48 | 149,513.0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868,700.56 | 329,657.34 | 424,522.47 | 10,773,835.4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9,060,777.13 | 121,112,521.08 | 172,105,326.42 | 28,067,971.7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67,015.37 | 7,555,843.68 | 6,569,965.32 | 1,652,893.73 |
2、失业保险费 | 66.60 | 257,130.97 | 222,813.60 | 34,383.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67,081.97 | 7,812,974.65 | 6,792,778.92 | 1,687,277.70 |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9,172,701.11 | 79,397,388.16 |
企业所得税 | 79,744,144.76 | 107,551,604.17 |
个人所得税 | 341,211.02 | 684,015.2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86,028.43 | 4,948,224.62 |
房产税 | 2,585,234.25 | 4,124,658.13 |
土地使用税 | 996,137.22 | 2,774,771.37 |
教育费附加 | 868,228.90 | 2,010,753.7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79,000.22 | 1,130,926.61 |
印花税 | 123,555.92 | 256,874.10 |
水利基金 | 1,474.60 | 1,165.43 |
合计 | 126,297,716.43 | 202,880,381.6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380,645,312.49 | |
其他应付款 | 30,427,451.15 | 22,683,197.69 |
合计 | 411,072,763.64 | 22,683,197.6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80,645,312.49 | |
合计 | 380,645,312.49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3,229,415.00 | 14,150,335.48 |
个人往来、五险一金 | 1,745,057.98 | 3,347,096.15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5,429.40 | 1,712,421.00 |
应付收购款 | 455,978.43 | 455,978.43 |
其他 | 14,961,570.34 | 3,017,366.63 |
合计 | 30,427,451.15 | 22,683,197.6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4,928,216.18 | 92,636,300.00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594,352.32 | 1,714,015.45 |
应付债券利息 | 2,366,707.07 | |
合计 | 109,889,275.57 | 94,350,315.4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6,444.67 | |
合计 | 26,444.67 |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42,074,250.00 | 270,524,250.00 |
保证借款 | 1,131,468,544.66 | 823,400,568.93 |
合计 | 1,773,542,794.66 | 1,093,924,818.9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072,838,795.20 | 1,050,072,296.90 |
合计 | 1,072,838,795.20 | 1,050,072,296.90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转股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伟20转债 | 100 | 2020年11月2日 | 6年 | 1,200,000,000.00 | 1,050,072,296.90 | 2,367,039.05 | 25,321,100.70 | 187,563.35 | 1,072,838,795.20 | ||
合计 | / | / | / | 1,200,000,000.00 | 1,050,072,296.90 | 2,367,039.05 | 25,321,100.70 | 187,563.35 | 1,072,838,795.2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80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20转债”,债券代码“113607”。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伟20转债”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2,608,355.85 | 15,860,984.29 |
合计 | 12,608,355.85 | 15,860,984.29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大修重置支出 | 867,546,112.85 | 915,953,372.84 | 为使BOT项目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 |
合计 | 867,546,112.85 | 915,953,372.84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8,990,365.45 | 750,000.00 | 7,584,984.01 | 192,155,381.44 | |
合计 | 198,990,365.45 | 750,000.00 | 7,584,984.01 | 192,155,381.44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永强公司技改补助 | 727,536.25 | 17,391.30 | 710,144.95 | 与资产相关 | |||
温州永强2018年度龙湾区技改补助资金 | 2,761,563.20 | 66,013.80 | 2,695,549.40 | 与资产相关 | |||
昆山公司“上网线路补偿费” | 4,377,749.25 | 150,574.44 | 4,227,174.81 | 与资产相关 | |||
伟明设备 “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 4,473,075.65 | 133,126.92 | 4,339,948.73 | 与资产相关 | |||
永康公司垃圾处理设施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 | 20,691,037.78 | 617,642.90 | 20,073,394.88 | 与资产相关 | |||
瑞安公司圾处理设施(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 | 11,169,811.20 | 362,264.16 | 10,807,547.04 | 与资产相关 | |||
玉环公司垃圾处理设施 | 25,117,646.72 | 617,647.08 | 24,499,999.64 | 与资产相关 |
(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 | |||||||
嘉善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32,742,990.76 | 637,850.46 | 32,105,140.30 | 与资产相关 | |||
龙湾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 26,862,877.24 | 642,140.46 | 26,220,736.78 | 与资产相关 | |||
龙湾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苍南项目扩容提升工程专项补助 | 10,592,592.56 | 203,703.72 | 10,388,888.84 | 与资产相关 | |||
武义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10,169,811.44 | 207,547.14 | 9,962,264.30 | 与资产相关 | |||
温州餐厨公司省级餐厨垃圾试点城市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 | 2,883,673.46 | 64,081.63 | 2,819,591.83 | 与资产相关 | |||
万年公司土地金奖励 | 3,799,999.94 | 40,000.02 | 3,759,999.92 | 与资产相关 | |||
婺源公司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 | 5,430,000.00 | 5,4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双鸭山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专项款 | 9,000,000.00 | 9,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双鸭山项目工程补助资金 | 5,810,000.00 | 5,8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江山餐厨公司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补助资金 | 3,950,000.00 | 394,999.98 | 3,555,000.02 | 与资产相关 | |||
江山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中心项目住房与城市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 3,430,000.00 | 3,4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玉环市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综合处理改扩建项目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750,000.00 | 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98,990,365.45 | 750,000.00 | 4,154,984.01 | 3,430,000.00 | 192,155,381.4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履约成本 | 10,151,173.81 | 7,557,920.26 |
合计 | 10,151,173.81 | 7,557,920.26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56,558,346.00 | 1,256,558,346.00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息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转股条件 | 转换情况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0年11月2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100 | 11,997,890.00 | 1,199,789,000.00 | 2026年11月1日 | 可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5月6日至2026年11月1日 | |
合计 | 100 | 11,997,890.00 | 1,199,789,000.00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伟20转债”自2021年5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21年上半年共有人民币211,000.00元“伟20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量为9,573.00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42,213,427.91 | 197,693.30 | 169,559.85 | 442,241,561.36 |
其他资本公积 | 52,597,665.89 | 52,597,665.89 | ||
合计 | 494,811,093.80 | 197,693.30 | 169,559.85 | 494,839,227.2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发行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 1,712,421.00 | 1,623,847.50 | 88,573.50 | |
回购公司股份 | 159,999,598.50 | 179,132.85 | 159,820,465.65 | |
合计 | 1,712,421.00 | 159,999,598.50 | 1,802,980.35 | 159,909,039.15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2,000,000.00 | 110,166,611.52 | 2,110.00 | 19,370.96 | 11,997,890.00 | 110,147,240.56 | ||
合计 | 12,000,000.00 | 110,166,611.52 | 2,110.00 | 19,370.96 | 11,997,890.00 | 110,147,240.56 |
(3)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9,573.00股,减少库存股179,132.85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3,555,506.95 | 313,555,506.95 | ||
合计 | 313,555,506.95 | 313,555,506.95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16,106,030.25 | 2,438,830,874.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6,935,490.29 | -313,211.8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63,041,520.54 | 2,438,517,663.0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77,319,513.76 | 1,257,268,895.0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0,039,691.5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80,645,312.49 | 299,640,836.33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59,715,721.81 | 3,316,106,030.2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078,711,445.11 | 1,104,093,242.47 | 1,138,753,822.91 | 484,825,475.25 |
其他业务 | 11,278,710.83 | 102,782.76 | 6,280,207.93 | 103,010.40 |
合计 | 2,089,990,155.94 | 1,104,196,025.23 | 1,145,034,030.84 | 484,928,485.65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项目运营 | 763,753,273.38 |
餐厨垃圾处置 | 59,808,588.19 |
设备、EPC及服务 | 1,221,844,425.96 |
垃圾清运 | 41,900,876.74 |
其他 | 2,682,991.67 |
合计 | 2,089,990,155.9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89,861.28 | 3,039,244.25 |
教育费附加 | 2,468,171.21 | 1,396,004.60 |
房产税 | 2,211,300.71 | 1,341,782.62 |
土地使用税 | 906,845.40 | 489,178.50 |
印花税 | 390,618.94 | 407,016.6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645,447.40 | 874,725.06 |
其他 | 45,915.23 | |
合计 | 13,258,160.17 | 7,547,951.7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支出 | 3,185,114.79 | 3,830,595.77 |
折旧摊销费 | 1,384.68 | 2,191.11 |
房屋租赁费 | 72,000.00 | 288,359.17 |
差旅费 | 506,438.57 | 420,945.91 |
招待费 | 405,650.32 | 410,102.99 |
办公、通讯费 | 5,721.68 | 33,189.77 |
运费 | 432,970.52 | 180,739.41 |
股权激励摊销 | 39,101.86 | |
咨询服务费 | 970,873.79 | 1,291,500.00 |
售后维护费 | 5,228,299.56 | 1,949,793.62 |
其他费用 | 139,565.74 | 97,523.69 |
合计 | 10,948,019.65 | 8,544,043.3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支出 | 21,947,801.56 | 19,952,659.68 |
折旧摊销费 | 3,038,239.93 | 2,954,467.02 |
会务费 | 151,104.23 | 287,872.92 |
招待费 | 4,909,135.62 | 3,572,754.85 |
宣传费 | 130,340.02 | 52,856.02 |
办公费 | 1,770,705.24 | 2,899,457.79 |
通讯费 | 411,621.24 | 289,874.91 |
差旅费 | 1,723,715.73 | 1,224,712.13 |
税费 | 305.00 | 57,073.99 |
水电物业费 | 5,095,917.06 | 3,793,826.96 |
房屋租赁费 | 2,112,606.41 | 2,481,925.30 |
股权激励摊销 | 113,075.40 | |
其他费用 | 5,361,749.11 | 3,375,978.39 |
合计 | 46,653,241.15 | 41,056,535.3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用 | 11,749,385.73 | 4,625,912.64 |
直接投入费用 | 13,972,909.24 | 10,464,162.99 |
折旧与摊销 | 141,295.48 | 325,483.59 |
其他费用 | 801,581.60 | 287,467.53 |
合计 | 26,665,172.05 | 15,703,026.7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0,088,553.33 | 11,502,896.55 |
利息收入 | -6,299,971.19 | -3,063,806.69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7,287,898.47 | 25,072,843.20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02,732.07 | 27,024.03 |
汇兑损益 | 80.49 | -2,123.62 |
合计 | 51,179,293.17 | 33,536,833.4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摊销 | 3,947,436.87 | 4,123,773.26 |
增值税返还 | 31,219,767.45 | 23,664,322.27 |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返还 | 821,955.64 | |
其他 | 33,219,815.28 | 13,547,076.64 |
合计 | 68,387,019.60 | 42,157,127.8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6,438.36 | |
合计 | 166,438.36 |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57,227.77 | -467,502.4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9,048,603.01 | -7,623,811.5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8,347,284.58 | |
合计 | -68,291,375.24 | -26,438,598.5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同资产 | 33,327,120.86 | |
合计 | 33,327,120.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790.49 | 14,171.88 | 2,790.4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790.49 | 14,171.88 | 2,790.49 |
政府补助 | 4,694,000.00 | 229,227.31 | 4,694,000.00 |
其他 | 168,783.49 | 11,458.84 | 168,783.49 |
合计 | 4,865,573.98 | 254,858.03 | 4,865,573.98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补助 | 4,694,000.00 | 229,227.31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694,000.00 | 229,227.3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26,600.00 | 2,085,842.50 | 226,600.00 |
其他 | 81,000.00 | 240,644.68 | 81,000.00 |
合计 | 307,600.00 | 2,326,487.18 | 307,6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1,344,891.11 | 62,133,136.1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823,189.57 | 4,151,236.83 |
合计 | 92,521,701.54 | 66,284,373.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75,237,422.0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8,809,355.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7,935,846.7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419,701.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030,914.1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80,869.1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050,313.4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831,747.67 |
所得税费用 | 92,521,701.54 |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暂付款及收到暂收款 | 61,173,740.50 | 26,283,853.47 |
利息收入 | 4,711,396.57 | 2,927,330.91 |
政府补助 | 37,754,255.65 | 33,005,315.42 |
其他 | 15,033,699.27 | 6,264,857.39 |
合计 | 118,673,091.99 | 68,481,357.1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暂付款 | 77,195,548.99 | 12,855,645.50 |
差旅费 | 2,809,028.74 | 1,897,509.71 |
招待费 | 5,393,930.72 | 3,980,790.73 |
办公通讯费 | 5,135,035.44 | 4,906,004.96 |
财产保险 | 254,248.81 | 347,111.01 |
运费 | 1,472,994.90 | 53,271.06 |
水电物业费 | 3,045,135.45 | 3,651,403.53 |
房屋租赁费 | 5,660,315.66 | 4,437,717.40 |
捐赠支出 | 260,600.00 | 2,116,400.00 |
会务费 | 175,560.66 | 318,396.90 |
其他 | 18,636,479.78 | 14,032,542.28 |
合计 | 120,038,879.15 | 48,596,793.0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间借款收到的资金 | 7,030,000.00 | |
合计 | 7,03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可转债支付的现金 | 2,715,906.55 | |
股份回购 | 159,999,598.50 | |
合计 | 159,999,598.50 | 2,715,906.55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82,715,720.54 | 501,079,681.7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327,120.85 | |
信用减值损失 | 68,291,375.23 | 26,438,598.5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282,817.67 | 14,264,179.5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440,836.95 | |
无形资产摊销 | 99,681,709.26 | 87,831,261.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50,133.70 | 1,641,888.0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90.4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171.8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891,394.70 | 11,499,538.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6,438.3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697,301.26 | -709,356.3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74,111.69 | 5,066,289.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90,169.77 | -33,929,657.2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6,205,657.28 | -250,359,729.1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581,732.85 | -49,631,639.99 |
其他 | 3,080,422.65 | -9,631,952.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2,117,651.07 | 303,544,929.9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77,273,011.58 | 458,929,830.1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25,627,549.07 | 766,271,557.9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354,537.49 | -307,341,727.8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77,273,011.58 | 925,627,549.07 |
其中:库存现金 | 1,714.91 | 6,199.7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77,271,296.67 | 925,621,349.32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7,273,011.58 | 925,627,549.0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235,827.60 | 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薪酬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保证金等 |
应收账款 | 56,661,639.54 | 用于借款质押 |
合同资产 | 47,669,560.93 | 用于借款质押 |
合计 | 118,567,028.07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338,486.43 | 6.47 | 2,189,245.04 |
其中:美元 | 338,486.43 | 6.47 | 2,189,245.04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永强公司技改补助 | 710,144.95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7,391.30 |
温州永强2018年度龙湾区技改补助资金 | 2,695,549.4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6,013.80 |
昆山公司“上网线路补偿费” | 4,227,174.81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50,574.44 |
伟明设备“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 4,339,948.73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33,126.92 |
永康公司垃圾处理设施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 | 20,073,394.88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17,642.90 |
瑞安公司圾处理设施(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 | 10,807,547.0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62,264.16 |
玉环公司垃圾处理设施(第一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 | 24,499,999.6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17,647.08 |
嘉善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32,105,140.3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37,850.46 |
龙湾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 | 26,220,736.78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42,140.46 |
龙湾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 1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苍南项目扩容提升工程专项补助 | 10,388,888.84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03,703.72 |
武义公司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9,962,264.3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207,547.14 |
温州餐厨公司省级餐厨垃圾试点城市项目补助资金(第一批) | 2,819,591.83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64,081.63 |
万年公司土地金奖励 | 3,759,999.92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0,000.02 |
婺源公司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 | 5,430,000.00 | 递延收益 | |
双鸭山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专项款 | 9,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双鸭山项目工程补助资金 | 5,810,000.00 | 递延收益 | |
江山餐厨公司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补助资金 | 3,555,000.02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94,999.98 |
玉环市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综合处理改扩建项目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750,000.00 | 递延收益 | |
增值税返还 | 其他收益 | 31,219,767.45 | |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其他收益 | 6,540,418.53 | |
2020年支持企业高质量奖励 | 其他收益 | 20,000,000.00 | |
新型领军(瞪羚)企业培育区级 | 其他收益 | 2,601,466.00 | |
环境保护专项补助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计 | 其他收益 | 2,870,383.61 |
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
2020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奖励 | 营业外收入 | 4,657,000.00 | |
其他与收益相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营业外收入 | 46,000.00 | |
合计 | 192,155,381.44 | 73,090,019.60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永强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瓯海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昆山公司 | 江苏昆山 | 江苏昆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临海公司 | 浙江临海 | 浙江临海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伟明设备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永康公司 | 浙江永康 | 浙江永康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瑞安公司 | 浙江瑞安 | 浙江瑞安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秦皇岛公司 | 河北秦皇岛 | 河北秦皇岛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温州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玉环公司 | 浙江玉环 | 浙江玉环 | 工业 | 88 | 12 | 新设 |
上海嘉伟 | 上海杨浦区 | 上海杨浦区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嘉善公司 | 浙江嘉善 | 浙江嘉善 | 工业 | 99 | 1 | 新设 |
龙湾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98 | 2 | 新设 |
苍南公司 | 浙江苍南 | 浙江苍南 | 工业 | 95 | 5 | 新设 |
武义公司 | 浙江武义 | 浙江武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环嘉伟 | 浙江玉环 | 浙江玉环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温州餐厨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界首公司 | 安徽界首 | 安徽界首 | 工业 | 90 | 新设 | |
伟明科技 | 江苏昆山 | 江苏昆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海滨公司 | 浙江瑞安 | 浙江瑞安 | 工业 | 90 | 10 | 新设 |
万年公司 | 江西万年 | 江西万年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樟树公司 | 江西樟树 | 江西樟树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温州嘉伟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苍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新设 |
紫金公司 | 广东紫金 | 广东紫金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永康餐厨公司 | 浙江金华 | 浙江金华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中环智慧 | 北京朝阳区 | 北京朝阳区 | 服务业 | 51 | 新设 | |
成都中智 | 成都高新区 | 成都高新区 | 服务业 | 26.01 | 新设 | |
成都中智兴彭公司 | 四川彭州 | 四川彭州 | 服务业 | 45.46 | 新设 | |
仁寿中环公司 | 四川眉山 | 四川眉山 | 服务业 | 51 | 新设 | |
温州中智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奉新公司 | 江西宜春 | 江西宜春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婺源公司 | 江西上饶 | 江西上饶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双鸭山公司 | 黑龙江 | 黑龙江双鸭山 | 工业 | 100 | 新设 | |
东阳公司 | 浙江东阳 | 浙江东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文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60 | 40 | 新设 |
龙泉公司 | 浙江丽水 | 浙江丽水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玉环科技 | 浙江玉环 | 浙江玉环 | 工业 | 99.9 | 新设 | |
莲花公司 | 江西萍乡 | 江西萍乡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永丰公司 | 江西吉安 | 江西吉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闽清公司 | 福建福州 | 福建福州 | 工业 | 80 | 新设 | |
温州材料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商业 | 100 | 新设 | |
江山餐厨公司 | 浙江衢州 | 浙江衢州 | 工业 | 100 | 收购 | |
上海伟明 | 上海杨浦区 | 上海杨浦区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江西伟明 | 江西南昌 | 江西南昌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嘉善环卫公司 | 浙江嘉兴 | 浙江嘉兴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蛟河公司 | 吉林蛟河 | 吉林蛟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安福公司 | 江西吉安 | 江西吉安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嘉禾公司 | 湖南郴州 | 湖南郴州 | 工业 | 60 | 新设 | |
宁晋嘉伟公司 | 河北邢台 | 河北邢台 | 工业 | 63 | 新设 | |
富锦公司 | 黑龙江富锦 | 黑龙江富锦 | 工业 | 100 | 新设 | |
蒙阴公司 | 山东临沂 | 山东临沂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澄江公司 | 云南玉溪 | 云南玉溪 | 工业 | 100 | 新设 | |
温州环卫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服务业 | 99.9 | 新设 | |
伟明(香港)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服务业 | 100 | 新设 | |
磐安公司 | 浙江金华 | 浙江金华 | 工业 | 100 | 新设 | |
邵家渡公司 | 浙江临海 | 浙江临海 | 工业 | 100 | 新设 | |
Weiming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服务业 | 80 | 新设 | |
安远公司 | 江西安远 | 江西安远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宁都公司 | 江西宁都 | 江西宁都 | 工业 | 60 | 新设 | |
东阳餐厨公司 | 浙江东阳 | 浙江东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平阳餐厨公司 | 浙江平阳 | 浙江平阳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福建华立公司 | 福建浦城 | 福建浦城 | 工业 | 75 | 收购 | |
伟明建设 | 浙江温州 | 浙江温州 | 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卢龙公司 | 河北卢龙 | 河北卢龙 | 工业 | 100 | 新设 | |
罗甸公司 | 贵州罗甸 | 贵州罗甸 | 工业 | 100 | 新设 |
武平公司 | 福建龙岩 | 福建龙岩 | 工业 | 100 | 新设 | |
蛟河科技公司 | 吉林蛟河 | 吉林蛟河 | 工业 | 100 | 新设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东明科环 | 山东省菏泽 | 山东省菏泽 | 工业 | 30 | 权益法 |
市东明县 | 市东明县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东明科环 | 东明科环 | |
流动资产 | 180,301,527.45 | 218,877,763.86 |
非流动资产 | 190,008,379.28 | 56,094,056.61 |
资产合计 | 370,309,906.73 | 274,971,820.47 |
流动负债 | 50,309,620.36 | 550,392.47 |
非流动负债 | 220,000,000.00 | 182,850,000.00 |
负债合计 | 270,309,620.36 | 183,400,392.4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0,000,286.37 | 91,571,428.0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0,000,085.91 | 27,471,428.40 |
调整事项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1)应收账款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的客户较为分散,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前五名客户的款项占余额的51.26%,考虑该部分客户系国有独资企业及温州地区政府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个人往来及单位往来款项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自有资金较充裕,流动性风险较小。
(三)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计息的短期借款人民币250,000,000.0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人民币104,928,216.18元、长期借款人民币1,773,542,794.66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50%基准点的变动时,将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系本公司与境外客户采用美元结算由此衍生的货币性资产相关,还与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采用美元结算业务由此衍生的资产、负债相关。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详见“本附注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说明
3、 其他价格风险
无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理财产品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 温州 | 实业投资 | 10,100 | 42.63 | 42.63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东明科环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永嘉污水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鑫伟钙业 | 股东的子公司 |
晨皓不锈钢 | 股东的子公司 |
七甲轻工 | 股东的子公司 |
伟明机械 | 股东的子公司 |
同心机械 | 其他 |
刘习兵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鑫伟钙业 | 采购石灰 | 10,712,091.59 | 4,841,802.10 |
同心机械 | 采购零配件 | 8,973.45 | 83,229.84 |
伟明设备、温州嘉伟等 | 采购设备及服务等 | 666,252,915.72 | 410,317,219.68 |
伟明机械 | 厂房电费分摊 | 23,201.18 | |
永嘉污水 | 污水处理 | 23,640.00 | 238,527.72 |
合计 | 676,997,620.76 | 415,503,980.52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永嘉污水 | 设备销售 | 943,396.20 | 116,322.13 |
东明科环 | 设备销售及服务 | 14,390,833.18 | |
在建PPP项目 | 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 | 666,252,915.72 | 410,317,219.68 |
合计 | 681,587,145.10 | 410,433,541.81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界首公司 | 324.00 | 2018-1-16 | 2022-3-20 | 否 |
界首公司 | 10,840.43 | 2018-1-16 | 2032-2-8 | 否 |
万年公司 | 1,060.00 | 2018-8-16 | 2022-6-20 | 否 |
万年公司 | 4,879.00 | 2018-8-16 | 2026-12-20 | 否 |
万年公司 | 398.00 | 2018-11-2 | 2022-6-20 | 否 |
万年公司 | 1,824.00 | 2018-11-2 | 2026-12-20 | 否 |
嘉善公司 | 2,500.00 | 2019-9-25 | 2022-6-24 | 否 |
嘉善公司 | 400.00 | 2019-9-25 | 2022-9-24 | 否 |
龙泉公司 | 262.50 | 2019-11-28 | 2022-3-20 | 否 |
龙泉公司 | 4,050.00 | 2019-11-28 | 2029-9-20 | 否 |
龙泉公司 | 204.16 | 2019-11-28 | 2022-3-20 | 否 |
龙泉公司 | 3,150.00 | 2019-11-28 | 2029-9-20 | 否 |
龙泉公司 | 233.34 | 2020-1-1 | 2022-3-20 | 否 |
龙泉公司 | 3,600.00 | 2020-1-1 | 2029-9-20 | 否 |
临海公司 | 2,000.00 | 2019-9-5 | 2022-5-15 | 否 |
临海公司 | 12,700.00 | 2019-2-27 | 2026-11-15 | 否 |
樟树公司 | 13,310.00 | 2019-5-30 | 2029-12-20 | 否 |
樟树公司 | 1,780.00 | 2019-5-30 | 2022-6-20 | 否 |
玉环嘉伟 | 11,500.00 | 2019-7-19 | 2029-7-18 | 否 |
玉环嘉伟 | 1,500.00 | 2019-7-19 | 2022-6-30 | 否 |
东阳公司 | 8,000.00 | 2019-12-24 | 2034-12-21 | 否 |
东阳公司 | 2,000.00 | 2020-1-10 | 2032-6-21 | 否 |
奉新公司 | 11,310.55 | 2019-12-10 | 2029-11-20 | 否 |
奉新公司 | 955.82 | 2019-12-10 | 2022-6-6 | 否 |
文成公司 | 14,480.00 | 2020-6-14 | 2038-12-21 | 否 |
磐安公司 | 6,962.00 | 2020-12-4 | 2035-12-3 | 否 |
伟明设备 | 5,000.00 | 2020-8-14 | 2021-8-14 | 否 |
伟明设备 | 10,000.00 | 2021-6-29 | 2022-6-20 | 否 |
伟明设备 | 10,000.00 | 2021-5-27 | 2022-5-26 | 否 |
安福公司 | 500.00 | 2021-1-13 | 2022-6-10 | 否 |
安福公司 | 7,249.20 | 2021-1-13 | 2031-1-12 | 否 |
蒙阴公司 | 10,300.00 | 2021-2-2 | 2032-6-21 | 否 |
宁晋公司 | 885.00 | 2021-3-30 | 2022-6-3 | 否 |
宁晋公司 | 21,787.00 | 2021-3-30 | 2033-12-20 | 否 |
婺源公司 | 11,075.10 | 2021-4-1 | 2036-3-31 | 否 |
秦皇岛公司 | 12,537.00 | 2021-4-20 | 2030-6-21 | 否 |
借款提供担保:为界首公司金额为RMB324.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16日至2022年3月20日),合同编号为0130200019-2017年(宿支)字00174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为界首公司金额为RMB 10840.425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16日至2032年2月8日),合同编号为0130200019-2017年(宿支)字00174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2:2018年6月13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8年保字第7501180508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万年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2018年固贷字第7501180508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为万年公司金额为RMB1,06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16日至2022年6月20日),合同编号为2018年固贷字第7501180508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为万年 公司金额为RMB4,879.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16日至2026年12月20日),合同编号为2018年固贷字第7501180508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万年公司金额为RMB398.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2日至2022年6月20日),合同编号为2018年固贷字第7501180508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为万年公司金额为RMB1,824.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2日至2026年12月20日),合同编号为2018年固贷字第7501180508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3:2019年9月1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DB190000007939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债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嘉善公司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为伍仟万元整的担保。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的信用有:
为嘉善公司金额为RMB2,500万元(期限为2019年9月25日至2022年6月24日),合同号为公借贷字第ZH1900000115214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为嘉善公司金额为RMB400万元(期限为2019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合同号为公借贷字第ZH1900000115214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4:2019年11月27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7600KB199I78H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龙泉公司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为07600GK199I820I、07600GK199I823G和07600GK199IGM5F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龙泉公司金额为RMB262.50万元(期限为2019年11月28日至2022年3月20日),合同编号为07600GK199I820I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为龙泉公司金额为RMB4,05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1月28日至2029年9月20日),合同编号为07600GK199I820I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龙泉公司金额为RMB204.16万元(期限为2019年11月28日至2022年3月20日),合同编号为07600GK199I823G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为龙泉公司金额为RMB3,15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1月28日至2029年9月20日),合同编号为07600GK199I823G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龙泉公司金额为RMB233.34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合同编号为07600GK199IGM5F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为龙泉公司金额为RMB3,6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9月20日),合同编号为07600GK199IGM5F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5:2019年2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9年临海(保)字013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与债务人临海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2019年(临海)字00272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临海公司金额为RMB2,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9月5日至2022年5月15日),合同编号为2019年(临海)字00272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
为临海公司金额为RMB12,7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2月27日至2026年11月15日),合同编号为2019年(临海)字00272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6: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9年保字第7501190408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樟树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2019年固贷字第7501190408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樟树公司金额为RMB13,31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5月30日至2029年12月20日),合同编号为2019年固贷字第7501190408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樟树公司金额为RMB1,78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20日),合同编号为2019年固贷字第7501190408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
注7:2019年7月19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120190047892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与债务人玉环嘉伟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33010420190001046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玉环嘉伟金额为RMB11,5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7月19日至2029年7月18日),合同编号为33010420190001046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玉环嘉伟金额为RMB15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7月19日至2022年6月30日),合同编号为33010420190001046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
注8:2019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120190084652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东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33010420190002030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东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金额为RMB8,000.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34年12月21日),合同编号为33010420190002030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9:2020年1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120200001166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东阳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33010420200000097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东阳公司金额为RMB2,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月10日至2032年6月21日),合同编号为33010420200000097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10:2019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保字20191028第001号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9年11月20日止,与债务人奉新公司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保证合同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奉新公司金额为RMB11310.55万元(期限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29年11月20日),合同号为平银温二固贷字20191028第001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奉新公司金额为RMB955.82万元(期限为2019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6日),合同号为平银温二固贷字20191028第001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
注11:2020年6月14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199920200611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文成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33100199920200610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文成公司金额为RMB14,48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6月14日至2038年12月21日),合同编号为33100199920200610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12:2020年12月2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HTC330677500ZGDB202000004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支行与债务人磐安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HTU330677500FBWB202000001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磐安公司金额为RMB6,962.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2月4日至2035年12月3日),合同编号为HTU330677500FBWB202000001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13:2020年5月8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DB00000004134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伟明设备在《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编号为公借贷字第ZH2000000096272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伟明设备金额为RMB5,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4日),合同编号为公借贷字第ZH2000000096272号的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14: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ZH2100000051145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伟明设备在《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编号为公借贷字第ZH2100000067111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伟明设备金额为RMB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1年6月29日至2022年6月20日),合同编号为公借贷字第ZH2100000067111号的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15:2021年5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编号为HTU330628701FBWB20210000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债务人伟明设备在《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为HTU330628701FBWB202100007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短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伟明设备金额为RMB10,0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6日),合同编号为HTU330628701FBWB202100007的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16:2020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0年安福中银固保字001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与债务人安福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2020年安福中银固借字001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安福公司金额为RMB7,249.20万元(期限为2021年1月13日至2031年1月12日),合同编号为2020年安福中银固借字001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安福公司金额为RMB500.00万元(期限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2年6月10日),合同编号为2020年安福中银固借字001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
注17:2021年2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199920210131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蒙阴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33010499920210131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蒙阴公司金额为RMB10,300.00万元(期限为2021年2月2日至2032年6月21日),合同编号为33010499920210131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18:2021年3月25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1年宁晋最高额保字第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与债务人宁晋公司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为2021年宁晋固字第1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宁晋公司金额为RMB21,787.00万元(期限为2021年3月30日至2033年12月20日),合同编号为2021年宁晋固字第1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宁晋公司金额为RMB885.00万元(期限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2年6月3日),合同编号为2021年宁晋固字第1号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提供保证担保。
注19: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YYT20210331083-01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与债务人婺源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YYT20210331083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婺源公司金额为RMB11,075.10万元(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36年3月31日),合同编号为YYT20210331083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注20:2021年4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199920210301号的《保证合同》,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债务人秦皇岛公司在《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33010499920210301号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该担保书为以下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为秦皇岛公司金额为RMB12,537.00万元(期限为2021年4月20日至2030年6月21日),合同编号为33010499920210301号的长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03.13 | 370.17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永嘉污水 | 1,000,000.00 | 50,000.00 | 115,000.00 | 8,400.00 |
东明科环 | 14,761,000.00 | 738,050.00 | 32,791,000.00 | 1,639,550.00 | |
合计 | 15,761,000.00 | 788,050.00 | 32,906,000.00 | 1,647,950.00 | |
合同资产 | 东明科环 | 46,970,000.00 | 2,348,500.00 | 33,956,000.00 | 1,697,8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鑫伟钙业 | 6,153,648.98 | 1,927,332.29 |
同心机械 | 6,504.43 | ||
合计 | 6,160,153.41 | 1,927,332.29 | |
其他应付款 | 刘习兵 | 500,000.00 | 500,000.00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89,575.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5,795.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在职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工具,以及对未来年度公司业绩的预测进行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3,941,028.7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被担保单位 | 质押物 | 质押权人 | 借款金额 (万元) |
东阳公司 | 《东阳市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工程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0,000.00 |
界首公司 | 《界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宿州路支行 | 11,164.43 |
玉环嘉伟 | 《玉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项下预期收益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 | 13,000.00 |
成都中智兴彭公司 | 《彭州市第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下全部应收账款 | 成都银行彭州支行 | 3,290.00 |
文成公司 | 《文成县垃圾处理生态环保工程特许经营权利》项下预期收益质押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4,480.00 |
万年公司 | 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下的垃圾处理费和电费收费权 | 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8,161.00 |
安福公司 | 安福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安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垃圾处理费和并网发电电费收费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 7749.20 |
蒙阴公司 | 《蒙阴县新能源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预期收益质押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0,300.00 |
婺源公司 | 婺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下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权和电费收费权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 11,075.10 |
秦皇岛公司 | 《秦皇岛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协议》、《秦皇岛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协议》以及《秦皇岛市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协议补充之补充协议二》项下预期收益质押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2,537.00 |
奉新公司 | 奉新县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置费及上网电费收益权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12,266.38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82,097,429.22 |
1至2年 | 3,489,162.00 |
2至3年 | 2,673,048.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00,0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90,859,640.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859,640.17 | 100.00 | 6,288,397.45 | 6.92 | 84,571,242.72 | 107,022,397.16 | 100.00 | 5,993,706.45 | 5.60 | 101,028,690.7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0,859,640.17 | 100.00 | 6,288,397.45 | 6.92 | 84,571,242.72 | 107,022,397.16 | 100.00 | 5,993,706.45 | 5.60 | 101,028,690.71 |
合计 | 90,859,640.17 | 100.00 | 6,288,397.45 | 6.92 | 84,571,242.72 | 107,022,397.16 | 100.00 | 5,993,706.45 | 5.60 | 101,028,690.7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2,097,429.22 | 4,104,871.46 | 5.00 |
1至2年 | 3,489,162.00 | 348,916.20 | 10.00 |
2至3年 | 2,673,048.95 | 534,609.79 | 20.00 |
3至4年 | 2,600,000.00 | 1,300,000.00 | 50.00 |
合计 | 90,859,640.17 | 6,288,397.45 | 6.9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5,993,706.45 | 294,691.00 | 6,288,397.45 | |||
合计 | 5,993,706.45 | 294,691.00 | 6,288,397.45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第一名 | 35,962,000.00 | 39.58 | 1,798,100.00 |
第二名 | 14,765,046.00 | 16.25 | 738,252.30 |
第三名 | 6,692,002.04 | 7.37 | 334,600.10 |
第四名 | 5,458,310.34 | 6.01 | 272,915.52 |
第五名 | 3,306,603.77 | 3.64 | 165,330.19 |
合计 | 66,183,962.15 | 72.85 | 3,309,198.1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380,660,000.00 | 159,37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552,817,425.61 | 351,689,202.43 |
合计 | 933,477,425.61 | 511,059,202.43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伟明设备 | 200,000,000.00 | 90,000,000.00 |
温州嘉伟 | 80,000,000.00 | |
永强公司 | 20,000,000.00 | 7,000,000.00 |
龙湾公司 | 14,700,000.00 | |
瑞安公司 | 13,500,000.00 | 13,500,000.00 |
武义公司 | 11,000,000.00 | 15,000,000.00 |
昆山公司 | 10,000,000.00 |
温州餐厨公司 | 10,000,000.00 | |
玉环公司 | 6,160,000.00 | |
永康公司 | 4,400,000.00 | |
温州公司 | 3,600,000.00 | |
万年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苍南公司 | 2,300,000.00 | |
临海公司 | 2,000,000.00 | 5,000,000.00 |
嘉善公司 | 12,870,000.00 | |
上海嘉伟 | 10,000,000.00 | |
玉苍公司 | 3,000,000.00 | |
合计 | 380,660,000.00 | 159,370,000.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426,840,243.80 |
1至2年 | 132,459,080.00 |
2至3年 | 34,75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008.00 |
4至5年 | 1,500,090.00 |
5年以上 | 29,000,000.00 |
合计 | 624,561,421.8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592,147,847.00 | 394,992,777.50 |
保证金 | 32,247,472.00 | 7,931,794.00 |
其他 | 166,102.80 | 313,398.13 |
合计 | 624,561,421.80 | 403,237,969.63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1,548,767.20 | 51,548,767.2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195,228.99 | 20,195,228.9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71,743,996.19 | 71,743,996.1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51,548,767.20 | 20,195,228.99 | 71,743,996.19 | |||
合计 | 51,548,767.20 | 20,195,228.99 | 71,743,996.19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嘉善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72,500,000.00 | 1年以内12,000,000元,1-2年20,000,000元,2-3年10,000,000元,4-5年1,500,000元,5年以上29,000,000元 | 11.61 | 34,800,000.00 |
樟树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67,500,000.00 | 1年以内51,500,000元,1-2年16,000,000元 | 10.81 | 4,175,000.00 |
玉环嘉伟 | 关联方往来 | 54,000,000.00 | 1年以内37000000元、1-2年17000000元 | 8.65 | 3,550,000.00 |
万年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51,500,000.00 | 1年以内30,000,000元,1-2年21,500,000元 | 8.25 | 4,950,000.00 |
玉苍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0,000,000.00 | 1年以内 | 6.40 | 2,000,000.00 |
合计 | 285,500,000.00 | 45.72 | 49,475,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125,976,640.98 | 21,000,000.00 | 3,104,976,640.98 | 2,837,506,511.31 | 21,000,000.00 | 2,816,506,511.3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7,471,428.00 | 27,471,428.00 | ||
合计 | 3,155,976,640.98 | 21,000,000.00 | 3,134,976,640.98 | 2,864,977,939.31 | 21,000,000.00 | 2,843,977,939.3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永强公司 | 36,545,938.94 | 36,545,938.94 | ||||
瓯海公司 | 7,489,451.89 | 7,489,451.89 | ||||
昆山公司 | 78,672,721.72 | 78,672,721.72 | ||||
临海公司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伟明设备 | 49,987,407.87 | 49,987,407.87 | ||||
温州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瑞安公司 | 144,000,000.00 | 144,000,000.00 | ||||
秦皇岛公司 | 21,000,000.00 | 27,400,000.00 | 48,400,000.00 | 21,000,000.00 | ||
永康公司 | 89,000,000.00 | 89,000,000.00 | ||||
玉环公司 | 118,000,000.00 | 118,000,000.00 | ||||
上海嘉伟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嘉善公司 | 79,400,000.00 | 79,400,000.00 | ||||
龙湾公司 | 88,200,000.00 | 88,200,000.00 | ||||
苍南公司 | 122,570,450.27 | 122,570,450.27 | ||||
武义公司 | 108,943,589.00 | 108,943,589.00 | ||||
温州餐厨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界首公司 | 63,000,000.00 | 63,000,000.00 | ||||
伟明科技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万年公司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海滨公司 | 111,912,135.00 | 111,912,135.00 | ||||
樟树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玉环嘉伟 | 49,500,000.00 | 49,500,000.00 | ||||
温州嘉伟 | 500,000.00 | 500,000.00 | ||||
玉苍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中环智慧 | 15,200,000.00 | 15,200,000.00 | ||||
紫金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奉新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婺源公司 | 48,000,000.00 | 12,000,000.00 | 60,000,000.00 | |||
双鸭山公司 | 100,663,634.58 | 1,942,597.25 | 102,606,231.83 | |||
东阳公司 | 197,343,371.35 | 647,532.42 | 197,990,903.77 | |||
龙泉公司 | 60,920,000.00 | 60,920,000.00 | ||||
莲花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文成公司 | 43,000,000.00 | 5,000,000.00 | 48,000,000.00 | |||
永丰公司 | 129,130,207.08 | 40,000,000.00 | 169,130,207.08 | |||
闽清公司 | 13,722,800.00 | 15,000,000.00 | 28,722,800.00 | |||
上海伟明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江西伟明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蛟河公司 | 12,000,000.00 | 2,000,000.00 | 14,000,000.00 | |||
嘉善环卫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安福公司 | 84,000,000.00 | 84,000,000.00 |
玉环科技 | 26,283,690.00 | 26,283,690.00 | ||||
温州中智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嘉禾公司 | 18,000,000.00 | 42,000,000.00 | 60,000,000.00 | |||
宁晋公司 | 50,400,000.00 | 50,400,000.00 | ||||
富锦公司 | 59,000,000.00 | 1,000,000.00 | 60,000,000.00 | |||
蒙阴公司 | 32,000,000.00 | 34,000,000.00 | 66,000,000.00 | |||
澄江公司 | 43,560,000.00 | 43,560,000.00 | ||||
温州环卫公司 | 16,810,000.00 | 18,500,000.00 | 35,310,000.00 | |||
磐安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安远公司 | 4,000,000.00 | 3,000,000.00 | 7,000,000.00 | |||
平阳餐厨公司 | 20,220,000.00 | 13,480,000.00 | 33,700,000.00 | |||
伟明建设 | 5,665,049.03 | 5,000,000.00 | 10,665,049.03 | |||
宁都公司 | 3,000,000.00 | 45,000,000.00 | 48,000,000.00 | |||
东阳餐厨公司 | 3,300,000.00 | 4,000,000.00 | 7,300,000.00 | |||
罗甸公司 | 6,000,000.00 | 16,000,000.00 | 22,000,000.00 | |||
卢龙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1,000,000.00 | |||
福建华立公司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15,000,000.00 | |||
武平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子公司股份支付 | 35,066,064.58 | 35,066,064.58 | ||||
合计 | 2,827,506,511.31 | 298,470,129.67 | 3,125,976,640.98 | 21,000,000.00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东明科环 | 27,471,428.00 | 2,528,572.00 | 30,000,000.00 | ||||||||
小计 | 27,471,428.00 | 2,528,572.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27,471,428.00 | 2,528,572.00 | 30,000,0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478,636.68 | 55,605,413.04 | 62,409,011.75 | 23,626,421.55 |
其他业务 | 371,226.32 | 102,782.76 | 558,846.50 | 103,010.40 |
合计 | 83,849,863.00 | 55,708,195.80 | 62,967,858.25 | 23,729,431.95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项目运营 | 19,899,773.07 |
餐厨垃圾处置 | 217,157.35 |
设备、EPC及服务 | 62,467,357.29 |
垃圾清运 | 894,348.97 |
其他 | 371,226.32 |
合计 | 83,849,863.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97,360,000.00 | 378,860,000.0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66,438.36 | |
合计 | 697,526,438.36 | 378,860,000.00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90.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867,604.27 | 收到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及收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6,438.36 | 理财产品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5,168.63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04,090.62 | |
合计 | 37,187,573.87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44 | 0.62 | 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80 | 0.59 | 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