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每10股转增股数 2每股转增股数 0.2●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12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108●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1年7月8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11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1年7月1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7月15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召开了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刊登在2011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转增2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共计派发股利12,960,000.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129,600,000股,增加21,600,000股。
三、 实施日期
1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1年7月8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7月11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2011年7月12日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7月15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7月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红利发放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10 股转增2股的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本方案。
六、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
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
股
2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8,000,000 100 21,600,000 21,600,000129,600,000 1002、境内上市的外
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
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 108,000,000 100 21,600,000 21,600,000129,600,000 100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129,6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42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48号
邮政编码:235000
咨询电话:0561-4948188,0561-4948135
传真:0561-3091910
联系人:周锋
九、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附表1.送股(转增股本)上市申请表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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