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合肥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邮件和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都云飞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半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本意见第1款有关法规要求披露,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截止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