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7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保荐机构的代表。
7、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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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1年7月21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江西省鹰潭市工业园区三川大道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35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7月21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4 :00-17: 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鹰潭市工业园区三川大道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承明(证券事务代表)
电 话:0701—6318005 传 真:63180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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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议案 赞 反 弃
成 对 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三个选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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