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累计不超过8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前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总额不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210052021001838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公司能及时监控该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批可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深圳科达利 | 江苏科达利 | 90% | 46.47% | 32,000 | 10,000 | 8,000 | 18,000 | 14,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6月3日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899号法定代表人:励建立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出租。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股权,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34,889.64 | 130,609.88 |
负债总额 | 62,683.34 | 62,486.84 |
净资产 | 72,206.31 | 68,123.04 |
项目 | 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0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6,664.57 | 47,761.50 |
利润总额 | 4,235.37 | 1,468.94 |
净利润 | 4,083.27 | 1,430.75 |
江苏科达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
(三)债务人: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四)保证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五)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9,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179,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87%;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5,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