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9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正在进行认真回复。
由于关注函的回复工作未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1年8月20日完成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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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