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所要审议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新增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方式公平、公正,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与独立董事杨平波女士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杨平波女士不参与本事项相关意见的发表。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栾大龙、游达明、杨平波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