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8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交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以及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审计部对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200号文核准,本公司向楼洪海等6名自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54,176股购买相关资产;向4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31,578股,募集配套资金8,23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1,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1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2号)。
标的资产系楼洪海等所持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环境)的100%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24,7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654,176股为对价收购76%股权,股份对价计18,772万元;以支付募集配套资金为对价收购24%股权,现金对价计5,928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23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23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万元。
经2015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额3.17万元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并将2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24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58,616股购买相关资产;向6个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843,255股,募集配套资金47,599.99万元,扣减发行费用1,3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9.99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14号)。
标的资产系唐新亮等所持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环)的100%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68,2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2,316.3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7.0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700万元。
2021年4月22日,公司已将2020年5月29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7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1年1-6月,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7.0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16.1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363.47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9.70万元,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313.69万元,其中:2020年用于永久补流1,500.00万元,2021年用于永久补流3,813.6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4万元。
经2021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6月9日将全部结余资金3,816.14万元转入一般存款账户,其中:浦发银行求是支行3,813.69万元,绍兴银行2.45万元;于2021年6月11日将浦发银行求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于2021年6月15日注将绍兴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定向使用和多方监管等要求。
1.2015年度募集资金
2015年6月,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2.2017年度募集资金
因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临安众合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17年6月和7月在四家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本公司 |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 10470000000286664 | 0.04 |
合计 | 0.04 |
注: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5月7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5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98772614484)。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816.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浦发银行求是支行3,813.69万元,绍兴银行2.45万元;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2021年06月11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浦发银行求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95180154800005789)、于2021年6月15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绍兴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户:2002315022000014)。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归还公司借款及支付股票发行费用项目已实施完毕,2021年7月14日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0.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2021年7月14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华夏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户:
1047000000028666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度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3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使用额 |
支付股票发行费用 | 1,100.00万元 |
收购海拓环境的24%股权 | 5,928.00万元 |
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项目 | 1,202.00万元 |
合计 | 8,230.00万元 |
“支付股票发行费用”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为对价,收购楼洪海等所持海拓环境的100%股权。其中,现金对价源自募集配套资金。海拓环境可以单独核销效益。但因系一揽子交易,故以发行股份为对价取得的76%股权和以支付现金为对价取得的24%股权,宜合并阐述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七之说明。“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项目”为工程总包项目,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该项目已于2015年验收交付,合同收入为3,520.66万元,合同成本为2,628.64万元,合同税金65.87万元,合同毛利826.15万元。合同毛利已达到预期效益。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经2018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8月延期至2020年12月。项目建设进度放缓的具体原因见下:
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致力于构建高速列车静态数字化平台和基于物联网、传感网技术的动态数字化平台,研究具有监控、车载评估等功能的车载数据处理中心,研制两列基于新一代高速动车组平台的智能列车样车,并形成批量制造能力和智能化高速列车整车标准和设计规范体系。受土地平整延后、整体建设规划布局调整及报建施工延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基建整体完成时间比预期延迟,目前仍处于研发大楼主体建造阶段。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经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0年12月。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该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3个项目,具体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额(万元) |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归还公司借款及支付股票发行费用 | 23,579.99 | 23,584.91 |
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 | 15,000.00 | 13,539.82 |
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 | 9,020.00 | 5,238.74 |
合计 | 47,599.99 | 42,363.47 |
“偿还借款及支付中介机构费”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该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于2019年3月份首次中标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信号工程,
中标金额为2.6456亿元。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作为公司轨道交通技术的一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截至2021年6月30日,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该项目研发出的动车组视频监控与智能分析系统、货物信息在途管理系统、智能化乘客信息系统等系统级产品均已经过第三方认证或已在业主车辆上装车并通过现场调试验收,成功实现了商业化应用。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作为公司轨道交通技术的一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①. 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经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予以结项验收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万元,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5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398772614484)。
②. 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
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项目研发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研发水平和研发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既定的资金用途使用。本项目研发出来的产品均已经过第三方认证或已在业主车辆上装车并通过现场调试验收,成功实现了商业化应用,节省了原定用于样车相关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费用,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前提下形成了资金结余。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利息收益。截至2021年6月30日,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16.14万元,其中:浦发银行求是支行3,813.69万元,绍兴银行2.45万元;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2021年06月11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浦发银行求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号:95180154800005789)、于2021年6月15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绍兴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户:2002315022000014)。
③. 归还公司借款和支付股票发行费用项目
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归还公司借款和支付股票发行费用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7月14日,归还公司借款和支付股票发行费用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0.04万元,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永久补流,公司已于同日注销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华夏银行杭州滨江支行募集资金账户(银行账户:1047000000028666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1-6月期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因募集资金支出较繁杂,包括设备及材料采购、薪酬及其他费用性开支等,故公司先以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支出,再不定期自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自有资金账户。
因募投项目资金专户无法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款项的议案。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资金共计43,702,046.06元。该等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户。
附件: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19日
附件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1年1-6月 | ||||||||||
编制单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8,23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3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支付股票发行费用 | 否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100% | — | — | — | 否 | |
收购海拓环境的24%股权 | 否 | 5,928.00 | 5,928.00 | 5,928.00 | 100% | 2015年4月 | — | 是 | 否 | |
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项目 | 否 | 1,202.00 | 1,202.00 | 1,202.00 | 100% | 2015年3月 | —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8,230.00 | 8,230.00 | 8,230.00 | 1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2015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348.0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全部使用完毕。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7,599.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0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363.4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归还公司借款和支付股票发行费用 | 否 | 23,579.99 | 23,579.99 | 23,584.91 | 100.02% | — | — | 否 | ||||||||||
全自动无人驾驶信号系统解决方案研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3,539.82 | 90.27% | 2019年4月[注1] | — | — | 否 | |||||||||
青山湖科技城智能列车研发项目 | 否 | 9,020.00 | 9,020.00 | 47.08 | 5,238.74 | 58.08% | 2020年12月 [注2] | — | — | 否 | ||||||||
合计 | 47,599.99 | 47,599.99 | 47.08 | 42,363.47 | 89.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2与三(二)3之说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2017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3,893.5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4之说明。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5313.6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1: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15日完成结项验收。 注2: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结项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