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1-10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6月22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1)0284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8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调整间接融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的中期票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2021-10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