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47)。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该笔授信使用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