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99 公司简称:久日新材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赵国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秀玲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久日新材、天津久日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山东久日 | 指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久日 | 指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湖南久日 | 指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久瑞翔和 | 指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久源技术 | 指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香港久日 | 指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东营久日 | 指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久日 | 指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久兴智合 | 指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大晶新材 | 指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大晶信息 | 指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久兴绿能 | 指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瑞兴投资 | 指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微芯新材 | 指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海河博弘基金 | 指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瑞武基金 | 指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怀化久源 | 指 |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晶虹生物 | 指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科利生物 | 指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光引发剂 | 指 | 一类在光照下产生自由基、阳离子等从而引发单体和低聚物聚合、交联、固化的化合物 |
光固化 | 指 | 在光(紫外光或可见光)的照射下,光引发剂吸收特定波长的光,产生自由基或阳离子,引发单体和低聚物发生聚合和交联反应,在极短的时间里生成网状结构的高分子聚合物,进而实现固化 |
UV | 指 | Ultraviolet(紫外线)的缩写 |
光固化材料、光固化产品、光固化配方产品 | 指 | 一类在紫外光照射下快速交联聚合、瞬间固化成固态材料的液体材料,如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及其他光固化材料 |
单体 | 指 | 能参与聚合或缩聚反应形成高分子化合物的低分子化合物 |
树脂 | 指 | 高分子化合物 |
光敏剂 | 指 | 一种能吸收辐射能,经激发发生光化学变化,产生具有引发聚合能力的活性中间体(自由基或阳离子)的物质 |
TPO | 指 |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光引发剂的一种 |
1173 | 指 | 2-羟基-2-甲基-1-苯基-1-丙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184 | 指 | 1-羟基环己基苯基甲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TPO-L | 指 | 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膦酸乙酯,光引发剂的一种 |
ITX | 指 | 2-异丙基硫杂蒽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DETX | 指 | 2,4-二乙基硫杂蒽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907 | 指 | 2-甲基-2-(4-吗啉基)-1-[4-(甲硫基)苯基]-1-丙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369 | 指 | 2-苄基-2-二甲基胺基-1-(4-吗啉基苯基)丁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379 | 指 | 2-(4-甲基苄基)2-二甲胺基-1-(4-吗啉基)苯基丁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PBZ | 指 | 4-苯基二苯甲酮,光引发剂的一种 |
PAC | 指 | 2,3,4,4-四羧基二苯甲酮-1,2-二叠氮基萘醌-5-磺酸酯,光敏剂的一种,属于感光化学领域的产品,是光分解类光刻胶的关键原料之一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久日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Tianjin Jiuri New Material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ur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国锋 |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2003年9月1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辰经济开发区内”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 2.2011年6月21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变更为“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3.2014年8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变更为“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六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384 |
公司网址 | www.jiuri.cc |
电子信箱 | jiuri@jiurichem.com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郝蕾 | 罗骁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 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
电话 | 022-58330799 | 022-58330799 |
传真 | 022-58330748 | 022-58330748 |
电子信箱 | jiuri@jiurichem.com | jiuri@jiurichem.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久日新材 | 68819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28,695,225.46 | 482,639,508.26 | 30.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659,503.71 | 75,189,799.35 | 11.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905,813.84 | 54,219,314.15 | 4.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327,122.58 | 95,338,608.76 | -27.2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15,386,858.38 | 2,616,701,607.95 | -0.05 |
总资产 | 3,333,243,110.08 | 3,303,224,167.49 | 0.91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7 | 0.68 | 13.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7 | 0.68 | 13.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49 | 6.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9 | 2.78 | 增加0.4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7 | 2.00 | 增加0.1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37 | 3.59 | 增加1.78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98,625.0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67,010.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5,735.78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195,982.4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503.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760.32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17,149.99 | |
合计 | 26,753,689.87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随着光引发剂、单体、树脂等光固化材料原料研发技术愈发成熟,光固化光照系统的不断更新,以及越来越多的终端产品市场要求节能环保,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已经渗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1)应用领域广泛,下游需求旺盛
光固化技术是一种高效、环保、节能、适用性广的材料处理和加工技术,行业内普遍将UV光固化技术归纳为具有“5E”特点的工业技术:Environmental friendly(环境友好)、Efficient(高效)、Energy saving(节能)、Enabling(适应性好)、Economical(经济),被誉为21世纪绿色工业的新技术。由于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各国对环保监管的加强,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范围和深度均得到显著拓展,目前,光固化材料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等领域。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性能对光固化材料的固化速度和固化程度起关键性作用。我国光引发剂制造业经过二十多年的稳步发展,目前已进入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阶段。由于我国光固化产品的使用比例仍远低于发达国家,且发展尚不平衡,因此,我国的光固化技术具有很大的应用潜力和市场机遇,近年来处于一个持续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随着光固化新产品的开发、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持续增长的需求,为向其提供关键性原材料的光引发剂提供了源源不竭的需求推动与良好的发展前景。
(2)产业政策支持,市场环境较好
光固化材料属于新材料,我国先后颁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加强环保型涂料、光敏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2019年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提出,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要加强源头控制,推荐使用包括光固化涂料在内的绿色涂料来替代溶剂型涂料。涂料产品是光固化产品的下游,限制VOCs排放、实施“双碳”战略、加大UV涂料在涂料产品中的比例,能增加光固化材料的需求,光固化产业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国家及各级政府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中使用的油墨、涂料产品在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苛的要求。同时,广大消费者的健康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人们在选择购买产品时也倾向于更安全、更环保的产品。UV光固化产品相较传统的溶剂型涂料、油墨恰恰在环保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相对于普通的水性涂料和油墨更加节能。因此,在UV固化技术中占重要地位的光引发剂具有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
(3)产业规模上升,市场前景广阔
据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统计,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最主要的光引发剂生产和出口国,预计生产产量和出口量在一定时期仍将处于增长态势。目前我国企业具备常规和部分高端光固化材料的研发生产能力,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及整合,出现了一批设备比较先进、生产管理规范、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稳定、科研开发投入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骨干企业,已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较好的发展基础,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企业素质的提升将有力提升国内光引发剂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光固化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光引发剂自身性能的持续改良,将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容量并带动光引发剂产销量的增长,光引发剂业务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4)技术门槛较高,复制不具优势
光引发剂整体的生产工艺都相对复杂,产品配方技术难度高,而不断提升的行业法规要求,也造成行业的门槛较高。国内大部分企业仍以传统、常规型产品的复制生产为主,如行业新进入者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实力和研发水平,只是进行简单的模仿式生产,则既无法实现工艺技术的升级换代以适应国家对安全环保的提升要求,又无法与下游市场实现良性的互动,很难建立起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产品品类、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稳定供货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首先,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具备184、TPO、1173、907、369、DETX、ITX、PBZ、TPO-L、379等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较之竞争对手,公司产品线更为齐全,拥有为下游优质客户提供一站式原料供应的能力。
其次,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在产品、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6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光引发剂行业共11项),承担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在原有针对光引发剂产品及生产工艺研发的基础之上,公司还开发出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低气味和UV LED光引发剂等新产品,并积极探索对多种型号光引发剂的混合复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与单体、树脂结合使用的研究开发,使公司针对下游客户个性化需求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第三,公司通过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实现主要光引发剂品种有两个工厂同时生产,从而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公司不断增加光引发剂品种,以满足客户对更多种类光引发剂的需求。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行业市场发展
近年来,国家及各省市各级政府不断出台环保法规、标准,对减少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的使用,及促进环保型产品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计划和目标,有关法规政策对UV光固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①由于我国将长期持续加大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预计未来环保监管的不断加强将继续推动UV光固化产业稳定增长。
②作为一种先进的材料表面处理技术,UV光固化技术的高效、节能、经济等特点,能够满足下游家具、建材、印刷、PCB、金属加工、光纤、3D打印等众多制造业自动化、清洁化、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业务发展需要。
③近年来,以UV LED、大分子光引发剂、水性UV光固化配方产品等新技术、新产品为代表,UV光固化技术在涂料、油墨等行业的应用量不断提高,未来随着行业内的持续研发创新、技术进步,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UV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应用场景将得到持续拓展。
(2)技术与产品发展
UV光固化领域自身持续技术进步将使得光固化技术应用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为UV光固化技术催生出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为相关产品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目前及未来几年,相对热点技术和产品研发方向主要包括:
①UV LED技术:UV LED技术是指用LED发出的光使UV油墨、UV涂料、UV胶粘剂等液体材料转变为固体,与传统的汞灯相比,UV LED光源使用安全、方便;更加节能,使用寿命更长,且UVLED光源无需预热,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开启或关闭,使用更为灵活。
②水性UV固化材料:水性UV固化材料是以水性树脂为基础,用水作为稀释剂,采用光照方式进行固化的材料,同时具备UV光固化技术和水性涂料技术的优点,用水来代替活性稀释剂稀释低聚物,可实现低粘度,特别适用于全自动化喷涂,VOCs含量更低。
③大分子光引发剂:随着大众安全意识的提高,对食品、药品等包装的安全性越来越重视,如欧洲对食品、药品包装油墨制定了严格的标准,禁止使用迁移性大的材料,已主要采用低迁移性的大分子光引发剂,而中国的食品包装油墨行业标准已经在最后的征询意见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大分子光引发剂由于其低毒性和低迁移性的优点,会被越来越多应用到包装油墨中,因此开发更多类型的大分子光引发剂是行业产品的发展趋势。
④阳离子光引发剂:由阳离子光引发剂和配套树脂、单体构成的配方产品,具有抗氧阻聚、体系收缩低和低粘度的优点,可与自由基固化体系互补。未来阳离子固化产品应用或与自由基固化产品混合使用具备发展前景,在3D打印以及光固化胶粘剂等领域将越来越被重视。因此阳离子光引发剂也是产品和技术的发展方向之一。
⑤低气味光引发剂:随着光固化涂料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跟人们日常生活相关度比较高的领域,用户对产品的气味更加关注,因此,低气味引发剂产品更受客户欢迎。开发出高性价比的低气味产品,可以进一步扩展光固化产品的应用领域。
⑥电子产品用光引发剂(光敏剂):亚太地区是电子产品的重点生产区域,在显示屏和芯片制造过程中,需要多个品种的光敏剂,比如肟酯类引发剂、六芳基双咪唑类、光产酸类以及PAC类等。随着中国电子产品的发展和生产的集中,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将不断提高。
(3)行业经营模式发展
随着光固化技术的发展,特别是UV LED、水性UV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光引发剂以及整个配方产品的性能提出了新要求。在研究开发解决方案时,通常不同光引发剂之间的搭配使用以及光引发剂混合物与树脂、单体的相互配合是重要的研究方向。为满足下游新领域提出的多样化需求,只单纯生产常规型号光引发剂的生产商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光引发剂生产厂家需要对LED固化设备的性能的理解,配合设备进行相应光引发剂的研发。市场发展趋势要求生产商须具备调整常规光引发剂性能的研发实力,并为客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向下游渗透,参与到下游客户的产品开发过程中去,与客户联系更加紧密,逐渐由常规光引发剂生产商转变为光固化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
2021年,化工原料的供应及价格有较大的变动,对光引发剂的生产稳定和成本控制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核心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的稳定也有利于光引发剂行业的稳定,有实力的光引发剂企业对上游原材料的掌控也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其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光固化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节能减排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从而持续提高渗透率。
公司长期致力于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为大气污染防治及下游各行业的产业升级提供环保、节能、高效的光固化产品、技术与服务。公司在光固化领域积累了大量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并构建了成熟高效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光引发剂产品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型号 | 产品主要功能特点 | 主要应用领域 |
184 | 白色固体,与活性稀释剂相容性好,光引发效率高,耐黄变,侧重于表面固化。 | 家具木器清漆、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TPO | 黄色固体粉末,在稀释剂中溶解性好,光引发剂效率高,耐黄变,侧重于厚涂层固化,有光漂白效果,热稳定性好,储存稳定性好。 | 家具木器清漆、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汽车内饰、光纤、家居装饰、纸上光油、甲油胶等。 |
1173 | 无色或浅黄色液体,便于使用,与低聚物和活性稀释剂相容性好,引发效率高并具有良好的耐黄变性能;合成工艺较简单,成本相对较低。 | 家具木器涂料、地板涂料、电子产品涂层、家居装饰、纸上光油、塑料制品等。 |
907 | 白色固体粉末,在活性稀释剂中溶解性好,具有很高的光引发活性,与ITX或者DETX搭配在有色油墨体系中非常高效。 | PCB油墨、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 |
DETX | 黄色粉末,是高效的夺氢型光引发剂,固化后黄变较重,常用于有色配方体系。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和制造、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等,适用于UV LED应用。 |
ITX | 黄色固体粉末,是高效的夺氢型光引发剂,黄变较重,气味相对较小,适用于有色配方体系。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印刷油墨、家居装饰、化妆品包装等。 |
369/379 | 黄色固体粉末,具有很高的光引发活性,曝光后气味较小,吸收波长较长,适用于UV LED油墨。 | PCB油墨、电子产品涂层、胶粘剂、汽车内饰、家居装饰等。 |
研发、消化吸收再创新,核心技术所对应的已授权专利均为原始取得,核心技术对第三方不存在依赖。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公司核心技术特点及先进性 |
1 | 一锅法合成TPO工艺 | 公司的TPO生产工序简单,对原料品质要求较低,工艺适应性强,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危险性低,易于规模化生产。 |
2 | 184碱解、蒸馏、结晶、干燥设备和工艺 | 公司自主设计了碱解工艺生产线,取消了有机溶剂的使用,优化了反应条件,同时提高了反应转化率和收率;自主开发并设计了将结晶、过滤和干燥三个分离的工序结合为一个操作的设备装置,保障了安全,稳定了产品质量,实现了产能的大幅提升。 |
3 | 1173、184酮新技术 | 公司使用酸-酸一步连续法合成1173、184酮,取代了酰氯和傅克两步间歇反应,生产不再使用易燃易爆如苯等原料,同时大幅减少原材料消耗及副产品产生,几乎不产生废水和危废,并通过对设备的创新设计,实现生产连续化和自动化,达到生产的本质安全。 |
4 | 高温高压缩合技术 | 公司通过采用缩合反应,该技术可使廉价的原料氯苯经高压法缩合工艺得到目标产物。该工艺收率高、“三废”少、气味低。 |
5 | 低氯等光引发剂控制技术 | 公司研究开发出特殊规格产品的分析方法,再通过该方法指导技术人员进行各种工艺控制和流程改善,直到做出符合规定的产品,再将此技术应用于生产,可生产出高品质的低氯等产品。 |
6 | 低色度产品生产技术 | 公司研究发现光引发剂变色的原因,再通过调整工艺参数,规避该变色因素,从而解决变色问题。该技术不仅可以免除蒸馏工序,提高收率,同时合成得到低色度高品质产品。 |
7 | 多步合成连续化技术 | 公司通过分析369每步反应的机理,发现关键控制点,可实现多步合成反应的串联。成本低、环境友好,可工业化大规模制备和生产。该技术可推广应用于新产品工艺开发,显著加快新产品研发和生产速度。 |
8 | 新907替代光引发剂产品及生产工艺 | 针对907在欧洲地区及绿色油墨领域应用受到限制的情况,公司研发出新型替代品707及生产工艺,其性能接近907,符合法规要求,不受应用限制。 |
9 | 高效大分子TX类光引发剂的开发与生产工艺 | 公司开发的大分子光引发剂生产技术,可生产TX类大分子光引发剂,产品为固体粉末颗粒。用于食品包装油墨中,满足对光引发剂低迁移的要求,且工艺适合大规模生产。 |
10 | 光引发剂907新工艺(溴化法) | 公司研发新合成路线,可取代茴香硫醚,以常见原料氯苯为起始原料,不受茴香硫醚原料限制。 |
11 | 光引发剂907新工艺(氯化法) | 公司研发的氯化法新工艺,替代硫酸-溴代工艺,减少废酸产生,降低环境排放,有利于提高生产稳定性和安全性,且氯气价格便宜,供应稳定。 |
12 | 光引发剂TPO-L的新生产技术 | 公司研究发现通过精确控制反应物投料比和反应温度能直接得到高含量的产品,避免用高真空设备蒸馏,减少设备投入和维修,提高产量,减少固体废料,提升安全性。使用该技术可实现快速大量生产产品。 |
13 | UV LED光引发剂复配技术 | 通过公司自产的光引发剂复配和修饰,开发出适合浅色油墨使用的UV LED光引发剂,以及适合木器涂料使用的UV LED光引发剂。产品性能优异、易于量产,价格适中。 |
14 | 活性芳烃的高选择性羰基/羧基化技术 | 利用固体催化剂,经过气、液、固三相反应,实现均三甲苯的选择性羧基化和羰基化,可以生产2,4,6-三甲基苯甲酸和2,4,6-三甲基苯甲醛。 |
15 | 光引发剂1173、184氯化、碱解自动化生产技术 | 公司对传统1173、184的氯化、碱解合成工艺进行了系统的改进和优化,实现了大规模生产的自动化控制,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设备产能、加强了生产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16 | 光引发剂819的 | 公司开发了819产品不侵犯专利的新工艺,该工艺不使用叔丁醇等 |
新工艺 | 提供“氢源”的试剂,避免大量叔丁醇的使用,降低污染排放,并降低副产物叔丁酯的产生,减少釜残等危废数量。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 | 8 | 98 | 61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7 | 8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 | 8 | 105 | 69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3,780,917.25 | 17,327,487.67 | 94.96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3,780,917.25 | 17,327,487.67 | 94.9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5.37 | 3.59 | 1.7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TPO氧化新工艺的开发 | 3,000,000.00 | 456,028.66 | 2,632,386.61 | 已经完成工艺中试,并应用于生产中。 | 提高收率,降低副产物含量。 | 国内领先。 | 已全面应用于光引发剂TPO的生产中。 |
2 | 大分子类光引发剂的设计和合成开发 | 14,050,000.00 | 3,805,332.77 | 7,684,691.17 | 大分子类光引发剂合成和性能测试阶段。已经完成6种大分子光引发剂结构优选,其中3种完成试生产。 | 完成食品包装油墨使用的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开发,提供整套解决方案。 | 结构、性能及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品种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食品包装油墨使用提供整套解决方案。多种大分子可搭配使用。 |
3 | 3D打印光敏树脂 | 3,000,000.00 | 696,486.14 | 2,930,636.73 | 已经完成光敏树脂的搭配,性能得到客户基本认可。需要提升精度。 | 可应用于家电配件模型的制造。 | 配方阶段性完成。高精度应用领域需要继续完善配方。 | 应用于模型设计等先进制造领域。 |
4 | 907替代品项目 | 3,000,000.00 | 732,000.76 | 3,620,597.31 | 低气味907替代品的开发,分别开发了常规型和大分子光引发剂替代品,已经完成结构确认和工艺开发。 | 非食品包装UV印刷油墨领域降低气味。 | 结构和工艺都已经确认。 | 可以扩展绿色UV印刷油墨的应用领域,不受907的限制。 |
5 | 光刻胶等特殊用途光敏材料的开发 | 3,000,000.00 | 864,106.67 | 1,969,181.65 | 光敏剂中间体合成完成小试实验和工艺优化。中间体进一步完善达到生产PAC的使 | 进一步优化,能够达到合成PAC使用的标准,并控 | 工艺优化完善阶段,国内领先。 | 可以用于LCD以及OLED和PSPI制造用正性光刻胶,提 |
用标准。 | 制成本,优化流程。 | 高光刻胶原材料国产化程度。 | ||||||
6 | 双官能团光引发的开发 | 5,000,000.00 | 1,125,085.96 | 2,280,057.81 | 完成一个产品的产业化,继续第二个产品的中试优化,以及第三个产品的工艺优化。 | 逐步完成3个产品的工艺开发和试生产。并提供低成本方案。 | 工艺优化阶段,国内领先。 | 作为低气味光引发剂用于净味配方。 |
7 | 光固化配方产品开发 | 8,000,000.00 | 917,519.75 | 1,060,574.33 | 低成本UV胶印油墨配方开发并上机测试通过。 | 低成本UV油墨部分替代传统油性胶印油墨。 | 四色成套油墨完善阶段,备用降成本方案。 | 用于普通包装和单张纸印刷领域。 |
8 | 高性能单体582项目研发 | 6,356,400.00 | 623,250.38 | 3,612,786.87 | 完成单体项目的中试和试生产,处于二次工艺优化过程。 | 产品品质达到国外产品水平,成本进一步降低10%。 | 国际先进水平。 | 降低配方黏度,提高活性,用于UV喷墨油墨以及其他低粘度配方产品。 |
9 | 907氯化法新工艺细节优化 | 5,640,000.00 | 2,396,722.61 | 2,396,722.61 | 进一步完善中间体精馏工艺,甲硫基取代工艺和改进三废处理方案。 | 提高收率,减少三废,进一步增加竞争力。 | 不断提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成果能及时应用于907生产中,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利润率。 |
10 | 高品质1173和184产品生产工艺优化 | 18,877,200.00 | 9,120,182.66 | 11,369,353.29 | 已完成高品质1173和184产品的生产,成本进一步优化。其他特种规格1173在工艺优化阶段。 | 通过工艺改善,完成高品质产品的生产,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 工艺优化阶段,国内领先。 | 实现品质提升和特种规格产品生产,满足更多领域使用要求。 |
11 | 低色度产品与低离子型1104产品 | 8,276,000.00 | 972,978.56 | 8,004,401.25 | 1104光引发剂的工艺改善及品质提升, | 通过工艺改善,达到1104 | 国内和国际领先水 | 实现品质提升和特种规格产 |
工艺开发 | 工艺改进完毕,应用于生产。 | 产品品质提升和特种规格产品的生产。 | 平。 | 品生产,满足更多领域使用要求。 | ||||
合计 | / | 78,199,600.00 | 21,709,694.92 | 47,561,389.63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3 | 18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76 | 17.8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213.62 | 811.5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6.29 | 4.66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3 | 1.55 |
硕士 | 15 | 7.77 |
本科 | 72 | 37.31 |
大专 | 37 | 19.17 |
大专以下 | 66 | 34.20 |
合计 | 19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20-30岁(含30岁) | 41 | 21.24 |
30-40岁(含40岁) | 97 | 50.26 |
40-50岁(含50岁) | 37 | 19.17 |
50-60岁(含60岁) | 18 | 9.33 |
>60岁 | 0 | 0.00 |
合计 | 193 | 100.00 |
公司研发团队科研力量雄厚、专业结构合理。作为科研成果的具体体现,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6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并积累了大量非专利技术。此外,公司主持2项、参与7项行业标准的编制(行业共11项)。公司的研发实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具体方面:第一、有强大的研发队伍和科研水平高的核心技术人员,并不断壮大;第二、自主研发创新产品生产工艺,覆盖十余种光引发剂型号并实现量产,较之竞争对手产品线更为齐全;第三、通过对传统生产工艺、配方的不断改进完善,在避免大规模投入的情况下有效提升产能;第四、基于对技术工艺的深入理解,从上游原料、光引发剂生产技术,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方面进行系统性考虑,逐个产品进行工艺革新和提升,提高自动化水平,实现绿色化新工艺;第五、具备根据客户特定需求研发特殊产品的能力。综上,公司研发人员充足、队伍强大、核心技术人员稳定且科研水平较高;公司已取得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自主研发拥有覆盖行业主流光引发剂品种的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强;公司取得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承担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参与编制多项行业标准,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公司正在从事多项研发项目,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因此公司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创新能力。
2.完备的产品体系
不同的光引发剂型号其性能特点有所不同,比如184由于其较短的吸收波长对表面固化非常有效,但深层固化效果不佳;TPO具有较长的吸收波长,有利于深层固化,但表面固化效果较差;ITX吸收波长较长,单独使用效果有限,如与907搭配应用于UV油墨则效果显著改善。基于上述原因,下游UV光固化材料生产企业通常对多种型号光引发剂产品进行混合复配使用,以满足具体应用领域的个性化需求。行业内,大多数光引发剂生产企业仅具备供应单一或少数几类产品型号的能力,公司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和稳健发展,现已具备包括184、TPO、1173、907、369/379、DETX、ITX、TPO-L以及PBZ在内的十余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范围涵盖主流品种及专用领域,是业内产品线最为齐全的龙头供应商。较完善的产品系列,再加上公司新开发的系列大分子光引发剂和低气味光引发剂,使公司能够独立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采购需求,并有助于解决食品包装油墨和净味漆等有更高要求的下游应用,增强客户黏性,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3.行业领先的产品供应能力
环保监管的要求及UV光固化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使得下游市场对光引发剂产生巨大需求。而作为UV光固化行业核心原材料的光引发剂能否持续稳定的供应,会对下游UV涂料、油墨等厂商的正常生产经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为此公司已构建了山东滨州、江苏常州、湖南怀化三个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并正在投资新建或拟建内蒙古赤峰、江苏徐州、山东东营三个生产基地(其中江苏徐州为电子化学材料生产基地,其他均为光固化材料生产基地),对于
184、TPO、1173、907、TPO-L、DETX、369、379等核心光引发剂品种有效保证同时在两个基地生产,此举有助于增强公司稳定持续供货能力,为产品序列齐备提供可靠保障,增强客户对公司供货能力的信任,从而进一步强化和巩固公司在光引发剂产品供应领域的竞争优势。
4.优质而稳定的客户资源
光引发剂作为UV光固化材料的核心关键原料,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之前,需要经历长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客户为保证自身供应链的稳定,会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持续供货能力、环保达标情况、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严格考察,且一旦通过认证,双方之间将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这样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下游客户供应链的稳固,也有利于光引发剂生产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同时,具备与优质客户紧密合作关系的光引发剂生产企业,可以借助该优势提前掌握市场需求、开发更多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获得市场先机。因此,能否与优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光引发剂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关键。公司长期致力于光引发剂产业,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与不断积累,公司的研发与技术服务能力、产品质量、产品线、稳定供货能力、品牌等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UV光固化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不断提升及营销模式的不断改进,将使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5.研发服务驱动的先进营销服务模式
涂料、油墨、胶粘剂产品具有应用范围广、市场规模大、需求变化快、个性化需求多等特点。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行业应用经验,对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拥有深刻的理解。
由于公司拥有多品种光引发剂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因此较之竞争对手,公司对各型号光引发剂产品的性能、特点、优劣势具有更为充分的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之上,除确保光引发剂产品的研发、升级外,公司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对不同品种光引发剂的复配使用进行深入研发,并对光引发剂与其他两类UV光固化核心原料树脂、单体的结合使用进行持续探索。多领域研发创新的投入,使公司形成了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技术支持与服务的能力,实现了由单纯的产品研发、生产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变,使公司对下游客户的影响力及双方的业务粘性进一步增强。
6.人才团队优势
先进的光引发剂产品与技术研发需要一支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公司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拥有多年UV光固化领域的研发、销售和管理经验。公司研发技术人员不仅具备有机化学、合成工艺、新材料应用、自动化控制、环境工程等复合知识背景,还拥有多年的行业实践经验,对下游应用市场产品特性理解深刻。公司的销售人员除拥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还掌握丰富的UV光固化理论知识,熟悉行业发展状况。经过多年的磨练与积累,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支人员稳定、技术基础扎实、拥有丰富行业应用经验,且同时具备市场经营理念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的影响仍显著存在,导致产品竞争加剧,价格波动较大。不过,得益于各国在努力恢复正常经济活动的带动下,需求端有了较大的恢复。其中既有下游行业出于环保节能的考虑从而加大了UV固化技术的使用,也有担心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仍然长期存在导致产业链中很多环节加大了对上游的需求的情况,这种趋势带来了光引发剂的需求的增加。公司在充足的产能保证下,辅助以灵活的销售策略和价格策略加强市场开拓,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保证了下游客户的供应,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巩固和强化了行业龙头地位。2021年1-6月,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28,695,225.46元,同比上升30.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659,503.71元,同比上升11.26%;实现销售量11,580.97吨,较上年同期的销售量增长56.58%。客户和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在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得到进一步巩固。
(一)研发能力不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在丰富发展原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创新优势,继续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专项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深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并针对性的进行问题解决。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新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独占权,为提高公司自身核心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专利8项,全部为发明专利,进一步增强了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二)生产规模及产能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山东滨州、江苏常州、湖南怀化三个生产基地的生产工艺流程,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有条不紊进行,保障产品供货的及时性,满足销售部门的供货需求。公司生产基地生产项目基本上按计划正常开展,公司的产能也按计划进行了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发展的基石,为公司未来实现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保证产品的稳定供应,公司合理布局多个生产基地,实现主要产品多基地同时生产。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山东久日年产32,300吨光固化材料及净水剂建设项目、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和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丰富产品种类,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公司将以现有产品和市场为中心,着眼于全球化经营发展战略,不断丰富产品线,在继续保持并巩固光引发剂领域领先地位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产品多元化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光固化行业新材料领域,逐步加大对特种单体、树脂等光固化原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综合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为积极推进公司研发成果落地转换,实现环境友好型辐射固化涂装工程及材料研究成果产业化,公司新投资设立了子公司久兴智合;为保证产品供应,保持公司在光引发剂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子公司湖南久日新投资设立了孙公司怀化久源;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向内蒙古久日进行了增资。同时,公司继续开展对光刻胶、光敏剂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子公司大晶信息收购了晶虹生物和科利生物,未来将对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醇等电子基础材料及生物原料医药等方面进行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为中国在相关领域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了公司整体管控水平和经济运行成效。公司在管理上继续以三体系为主线,推进并优化工作督办、合理化建议、精细化管理和6S现场管理,深入完善ERP系统建设和OA无纸化办公流程,助力公司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在团队建设、员工培训、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效果显著,员工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强大的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行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光引发剂产品生产工艺、新型光引发剂产品研发、不同光引发剂型号之间的复配使用等主营业务领域以及光固化配方产品领域,对研发机构设置、研发流程体系不断完善,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工艺、产品设计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6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以及多项非专利技术。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面临着严峻挑战。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研发创新机制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同时,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着力在新型光引发剂、特种光固化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开发,但由于技术与产品创新具有一定难度、市场需求可能发生变化,以及研发过程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研发结果不及预期或研发投入超支,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随着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及员工人数有了较大增长,经营管理面临的压力日趋增大。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策略的要求,未来公司在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虽然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各方面运转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和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化,现有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将对公司的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公司面临是否能建立适应较大规模企业集团特征的管理体系和团队以确保公司高速、健康发展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光固化材料和电子化学材料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光引发剂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竞争者可能会随之出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稳定,客户忠诚度和稳定度较高,但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加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产品价格下滑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占一定比重,未来如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或公司出口金额加大,将可能对公司的汇兑损益产生更大影响,使公司经营面临一定汇率风险。
2.所得税税率及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天津久日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山东久日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湖南久日201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大晶新材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天津久日、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大晶新材在有效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天津久日、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大晶新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能通过后续复审,所得税优惠税率相应取消,则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如未来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增加公司的外销成本,对公司出口业务的业绩将会造成一定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盐酸、甲醇等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1173和184的氯化工艺、369的烷基化工艺等属于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以及危险化工工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生产事故。为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标准化操作规程,配备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设立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生产基地的安全环保部等常设机构,配置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职人员,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车间、仓库、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但由于可能受到突发环境变化影响,以及化工企业部分生产环节需人工操作,公司仍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潜在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因管理不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等监管措施,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主要包括氨氮、苯、氯化氢等。公司日常经营需符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方面,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研发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如公司的环保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出台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019年以来,随着更多竞争对手的加入,光引发剂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更重要的是外部环境因新冠疫情充满不确定性,间接造成了全球海运体系的失衡导致运力严重不足和运费价格飞涨。这些原因都导致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光引发剂产品价格承压明显,公司产品价格也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4.停、限产风险
报告期内,我国的环保政策、安全生产监管对业内企业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产品的稳定供应,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以降低停、限产的影响,主要措施包括:
重新设计并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实现主要产品多基地同时生产;加大资金和研发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着力实现生产过程的连续化、自动化和标准化;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等。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减小停、限产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但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仍存在因不可抗力、政府监管政策等原因而造成被迫停止生产或关闭部分生产设施的可能。如发生停、限产情形,将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人才的争夺必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人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迅速发展,公司员工薪酬总体亦呈增长态势。公司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开发力度,扩大员工规模,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水平,来有效提升员工积极性,促进
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虽然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适合现阶段公司特点的工资政策,但是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员工队伍的迅速扩大和员工薪酬待遇水平的上升,如果公司全部人员总成本增幅与营业收入增幅不匹配,将在未来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7.诉讼风险2017年10月,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认为供应商意大利Caffaro Industrie S.p.a公司(以下简称Caffaro)单方终止协议构成违约,向意大利米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affaro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355.10万欧元;2018年2月9日,第一次听审后的答辩期内,公司依据诉讼程序最终确定的索赔金额为459.61万欧元;Caffaro 则抗辩公司违约在先,主张公司应向其赔偿600.94万欧元;在2018年6月21日的第二次听审中,主审法官询问双方的调解意向,Caffaro提出赔偿公司8万欧元,但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该赔偿金额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经过五次听审后,一审意大利米兰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作出裁决,驳回了双方的索赔,认定双方均违反了合同义务,判定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正式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定公司没有违反协议约定,并坚持要求Caffaro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与一审请求金额一致。
2020年10月11日,Caffaro提交了上诉答辩书,在上诉答辩书中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的上诉,并确认意大利米兰法院的裁决。Caffaro并没有对一审裁决提出上诉,依据公司代理律师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的法律意见表明,公司被判决赔偿Caffaro的可能性极低。2020年11月11日,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通过交换简短答辩的方式组织了第一次听审,Caffaro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上诉,公司代理律师强调意大利米兰法院(即一审法院)未考虑必要事实和法律因素,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了Caffaro不予上诉的请求。2021年7月14日,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组织了第二次听审,双方在本次听审中确定了各自的最终请求,法院要求双方于2021年10月13日前提交最终答辩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日前回复对方的答辩意见。8.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风险全球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仍广泛存在,各国虽努力在恢复正常的经济生产活动,需求也出现了明显的恢复和提高,但不确定性仍较大,尤其是对于那些管控疫情差的国家后续的需求仍会面临降低等不利因素,可能会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较大影响。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着重要意义,但项目的建设存在实施风险,最终经营成果的实现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了缜密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尚未全部取得的风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将投资建设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对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 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等5个“两重点一重大”化工项目的联审意见》《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和《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年产 87,000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规划用地304亩,东营久日已与东营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项目所需第一批120亩建设用地,剩余所需用地184亩尚未取得。东营项目现由于土地问题,只能部分开展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待相关政策后续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但如若公司一直无法正常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将可能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11.募投项目延期风险
①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由于土地问题,现只能部分开展工作,未能按计划进行建设。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
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待相关政策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因此,由于土地问题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存在一定延期风险。
②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研究中心新增电子化学材料方向的研发团队,研发方向为光刻胶光敏剂及中间体、以及其他电子化学材料等领域,力争填补国内空白,解决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未来5年,光固化产业方向将着力开发新型和发展现有复合型高效低气味、低迁移光引发剂产品、环保型油墨、环保型涂料等多层次、多方向光固化材料产品应用方法和技术,不断开发并积累更多的技术储备,为客户定制适合的产品,并进一步强化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专项技术解决方案的能力,助力公司成为全球光固化材料的引领者。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因此该募投项目进展滞后于原定计划,存在一定延期风险。
12.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
面对2020年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下滑的短期竞争环境,公司采取策略性降价等措施以进一步稳固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上述策略降价行为系公司应对2020年市场竞争情况的短期性、策略性行为,随着全球疫情企稳和全球市场需求复苏,公司产品价格有望止跌回暖。从历史数据看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已回落至历史低位,但毛利率变动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市场供应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公司与竞争对手价格策略等多种因素影响,不排除公司存在短期内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695,225.46元,同比增长30.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659,503.71元,同比增长11.2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28,695,225.46 | 482,639,508.26 | 30.26 |
营业成本 | 470,733,404.30 | 358,000,300.10 | 31.49 |
销售费用 | 9,568,218.29 | 20,047,357.86 | -52.27 |
管理费用 | 29,004,778.49 | 22,513,733.76 | 28.83 |
财务费用 | 8,588,474.48 | -1,799,401.0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3,780,917.25 | 17,327,487.67 | 94.96 |
其他收益 | 5,474,680.49 | 3,042,972.22 | 79.91 |
投资收益 | 19,499,392.70 | 4,224,672.51 | 361.5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202,056.33 | 16,731,746.92 | -50.98 |
信用减值损失 | -1,318,236.71 | 12,385,465.91 | -110.64 |
资产减值损失 | -464,650.50 | 338,851.87 | -237.12 |
资产处置收益 | 8,179.51 | -117,905.47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261,458.03 | 3,213,988.23 | -91.86 |
营业外支出 | 1,467,700.27 | 8,405,595.22 | -82.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327,122.58 | 95,338,608.76 | -27.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762,413.54 | 450,954,031.39 | -82.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254,025.92 | -39,722,061.42 | 不适用 |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1.49%,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同时本期将运输费等纳入营业成本列示,营业成本增加。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减少52.27%,主要是本期将运输费等纳入营业成本列示,销售费用减少。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8.83%,主要是管理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增加较多。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定期存款减少,利息收入减少;贷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汇率波动较大,汇兑损益增加等原因综合所致。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加94.96%,主要是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公司恢复生产后优先以满足客户订单为主,一定程度上放缓了部分研发项目的中试工作,研发项目进度滞后,研发费用减少,本期正常进行。
7.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收益同比增加79.91%,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8.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61.56%,主要是本期持有较多收益凭证,持有期间利息收入增加。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50.98%,主要是本期持有结构性存款减少,持有期间收益减少。
10.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同比减少110.64%,主要是去年同期融资租赁保证金收回及债务重组导致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本期无该等事项。
11.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同比减少237.12%,主要是部分存货市场价格降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27.28%,主要是预付货款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收入增加,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等原因综合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82.09%,主要是本期用于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减少。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支付现金分红较去年同期减少。
15.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益。
16.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1.86%,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与科创板上市相关政府补助300万元,本期无该等事项。
17.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82.54%,主要是去年同期子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产生停工损失588.76万元,本期无该等事项。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2,863,079.02 | 5.79 | 136,889,936.14 | 4.14 | 40.89 | 主要原因:部分理财赎回,货币资金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7,386,799.09 | 16.72 | 601,975,347.03 | 18.22 | -7.41 | - |
应收款项 | 220,684,942.48 | 6.62 | 203,973,734.79 | 6.17 | 8.19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64,608.36 | 0.61 | 45,576,687.87 | 1.38 | -55.10 | 主要原因:本期公司增加票据背书转让量,持有的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 |
预付款项 | 23,456,161.73 | 0.70 | 8,946,892.37 | 0.27 | 162.17 | 主要原因:预付原材料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9,635,110.82 | 0.29 | 5,074,657.03 | 0.15 | 89.87 | 主要原因:应收退税款增加。 |
存货 | 203,805,974.27 | 6.11 | 206,215,747.07 | 6.24 | -1.1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58,670,226.43 | 25.76 | 1,095,076,223.57 | 33.15 | -21.59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7,321,041.77 | 1.72 | 56,815,575.16 | 1.72 | 0.89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325,594.90 | 1.00 | 33,894,241.49 | 1.03 | -1.68 | - |
固定资产 | 495,383,356.27 | 14.86 | 481,397,077.27 | 14.57 | 2.91 | - |
在建工程 | 342,275,109.83 | 10.27 | 198,156,001.28 | 6.00 | 72.73 | 主要原因: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大晶新材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等多个项目在建,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
无形资产 | 125,896,565.53 | 3.78 | 110,190,441.21 | 3.34 | 14.25 | - |
商誉 | 42,025,802.92 | 1.26 | 42,025,802.92 | 1.27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195,394.06 | 0.43 | 11,550,203.06 | 0.35 | 22.9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057,051.77 | 0.30 | 9,420,070.80 | 0.29 | 6.7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5,796,290.83 | 3.77 | 56,045,528.43 | 1.70 | 124.45 | 主要原因:预付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497,825,833.31 | 14.94 | 532,692,388.93 | 16.13 | -6.55 | - |
应付票据 | 22,700,000.00 | 0.68 | 11,000,000.00 | 0.33 | 106.36 | 主要原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增加。 |
应付账款 | 103,207,758.17 | 3.10 | 88,501,815.27 | 2.68 | 16.62 | - |
合同负债 | 2,856,105.16 | 0.09 | 3,001,861.12 | 0.09 | -4.86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73,127.34 | 0.25 | 19,935,019.28 | 0.60 | -57.50 | 主要原因:上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包含计提的年终奖,本期末无。 |
应交税费 | 9,107,081.57 | 0.27 | 15,611,923.96 | 0.47 | -41.67 | 主要原因:留抵进项税额较多,应缴纳的增值税较去年同期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9,557,964.20 | 0.29 | 1,127,886.53 | 0.03 | 747.4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35,650.00 | 0.05 | - | - | 不适用 | 主要原因:长期借款部分本金及利息年内到期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29,300,000.00 | 0.88 | - | - | 不适用 | 主要原因: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办理长期银行贷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708,135.36 | 0.02 | 788,618.44 | 0.02 | -10.21 | - |
长期应付款 | 482,830.47 | 0.01 | 487,095.00 | 0.01 | -0.88 | - |
递延收益 | 20,141,044.63 | 0.60 | 7,459,205.12 | 0.23 | 170.02 | 主要原因: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74,174.20 | 0.30 | 6,157,329.34 | 0.19 | 63.61 | 主要原因:子公司大晶信息收购科利生物、晶虹生物评估增值增加;公允价值变动增加等综合因素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5,203,516.6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16%。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山东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22,137,421.13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湖南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48,944,175.45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常州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16,206,473.59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常州土地使用权 | 10,941,847.21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山东土地使用权 | 10,317,576.37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湖南土地使用权 | 21,037,220.79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净资产-大晶新材净资产 | -15,057,434.63 | 用于办理长期银行借款质押 |
净资产-大晶信息净资产 | 63,343,219.02 | 用于办理长期银行借款质押 |
合计 | 177,870,498.93 | /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1,975,347.03 | 557,386,799.09 | -44,588,547.94 | 8,989,887.14 |
应收款项融资 | 45,576,687.87 | 20,464,608.36 | -25,112,079.5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894,241.49 | 33,325,594.90 | -568,646.59 | 96,268.70 |
合计 | 681,446,276.39 | 611,177,002.35 | -70,269,274.04 | 9,086,155.84 |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山东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20,000.00万元 | 100.00% | 26,081.46 | 24,456.56 | 12,906.77 | 1,185.99 |
常州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6,150.0924万元 | 100.00% | 18,681.99 | 11,806.82 | 13,399.50 | 1,977.16 |
湖南久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15,000.00万元 | 100.00% | 49,883.06 | 35,438.17 | 24,687.63 | 5,544.87 |
久瑞翔和 | 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及精细化学品的销售 | 200.00万元 | 100.00% | 27,777.31 | 1,199.14 | 35,187.91 | 476.66 |
久源技术 | 光固化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 200.00万元 | 100.00% | 18,008.81 | -1,599.57 | 25,825.29 | -400.53 |
香港久日 | 光引发剂等产品境外销售 | 50.00万港币 | 100.00% | 10,520.35 | 441.75 | 28,517.20 | -169.54 |
东营久日 | 光引发剂、单体、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00万元 | 100.00% | 1,191.54 | 1,178.74 | - | -40.66 |
内蒙古久 日 | 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 | 15,000.00万元 | 100.00% | 44,138.83 | 25,531.47 | - | -138.51 |
大晶新材 | 信息化学品(光刻胶、试剂、原料)、涂料、化学生物医药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 | 2,105.2632万元 | 100.00% | 2,079.89 | -1,505.74 | - | 8.26 |
大晶信息 | 信息化学品(感光材料、试剂、原料)、涂料、化学生物医药原料的生产及销售,科研开发 | 15,000.00万元 | 93.33% | 9,358.29 | 6,334.32 | - | -107.68 |
久兴智合 | 新材料技术研发 | 1,000.00万元 | 100.00% | 7.77 | 6.83 | - | -3.17 |
怀化久源 | 涂料制造;光引发剂、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00万元 | 100.00% | 2,909.33 | 2,908.60 | - | -1.40 |
晶虹生物 | 脂肪酸及高烷烃脂肪醇的研发及销售;乳酸乙酯(电子级)、食品添加剂的研发及销售 | 1,000.00万元 | 93.33% | 1,247.50 | 578.15 | - | -7.91 |
科利生物 | 生物、精细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 1,000.00万元 | 93.33% | 1,624.02 | 589.24 | - | -12.32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 净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久兴绿能 | 光固化配方产品(用于金属和玻璃等材料的UV涂料)的研发、应用及相关配套工程 | 1,000.00万元 | 40.0000% | 302.93 | 310.85 | - | -0.48 |
瑞兴投资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3,000.00万元 | 40.0000% | 1,856.46 | 1,844.24 | 255.13 | 120.78 |
微芯新材 | 新材料科技、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 | 358.69万元 | 10.5262% | 10,382.72 | 8,156.93 | 1,235.40 | 387.24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子公司大晶信息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为加速推进大晶信息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的建设,更好地助力公司稳健发展,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2021年7月16日,公司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文兵先生和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大晶信息拟将其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667.00万元,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2,000.00万元认缴大晶信息新增注册资本1,667.00万元,取得大晶信息
10.00%的股权。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为立足公司长远发展,促进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在电子化学材料方面的研发能力,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16日,公司在天津市西青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久日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拟开展电子化学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4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 2021年5月15日 | 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山东省滨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30日发布的《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示》,山东久日被列为2021年滨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大气、土壤;根据江苏省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2日发布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常州久日被列为2021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土壤;根据湖南省怀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6日发布的《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怀化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湖南久日被列为2020年怀化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土壤。公司执行的相关排放标准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等。报告期内,山东久日、常州久日和湖南久日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久日、常州久日和湖南久日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实施清洁生产,制定各类废物合理处置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排放。
2.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各生产车间设置了专门的集污槽,集污槽做了防渗处理。同时修建雨水沟,避免雨污混排。
3.为了防止生产中跑、冒、滴、漏以及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土壤造成污染,采取以下防渗措施:
①各种物料储罐四周均建有围堤,并设有地下槽和事故槽,万一事故发生或长期停车时,可将生产设备管道中的物料排入槽中。车间地面、事故池、贮罐区等均采用水泥浇底,再涂沥青防渗。
②各排污管道、污水处理站池体及排放管道均做了防渗处理。
③事故槽采用8~10cm的水泥浇底,再采用三油两布(二层玻璃布、三层沥青漆)防渗。
4.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确保土壤不造成污染。
山东久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处理工艺 | 达标情况 | 运行情况 |
1 | 一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一车间二层东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2 | 二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二车间二层东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3 | 三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三车间二层东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4 | 四车间尾气 | 四车间二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 | 达标 | 正常运行 |
吸收装置 | 层西侧 | 附+20m排气筒排放 | |||
5 | 五车间尾气吸收装置(1) | 五车间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6 | 五车间尾气吸收装置(2) | 五车间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7 | 六车间尾气吸收装置 | 六车间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8 | 原水池及罐区尾气吸收装置 | 原水池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9 | 危废暂存间及水解酸化池尾气吸收装置 | 危废暂存间南侧 | 碱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排放 | 达标 | 正常运行 |
10 | 污水处理站 | 厂区北侧 | 中和+二效蒸发脱盐+PH调解+气浮+芬顿+物化+生化 | 达标 | 正常运行 |
序号 | 样品编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结论 |
1 | T110101 | 砷(mg/kg) | 14.2 | 达标 |
2 | 镉(mg/kg) | 0.14 | ||
3 | 铜(mg/kg) | 40 | ||
4 | 铅(mg/kg) | 29 | ||
5 | 镍(mg/kg) | 29 | ||
6 | 汞(mg/kg) | 0.054 | ||
7 | T11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4.50x103 | |
8 | 氯苯(μg/kg) | 830 | ||
9 | 甲苯(μg/kg) | ND | ||
10 | T120101 | 砷(mg/kg) | 15.2 | |
11 | 镉(mg/kg) | 0.15 | ||
12 | 铜(mg/kg) | 36 | ||
13 | 铅(mg/kg) | 22 | ||
14 | 镍(mg/kg) | 40 | ||
15 | 汞(mg/kg) | 0.036 | ||
16 | T12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3.99x103 | |
17 | 氯苯(μg/kg) | ND | ||
18 | 甲苯(μg/kg) | ND | ||
19 | T130101 | 砷(mg/kg) | 16.3 | |
20 | 镉(mg/kg) | 0.15 | ||
21 | 铜(mg/kg) | 46 | ||
22 | 铅(mg/kg) | 49 | ||
23 | 镍(mg/kg) | 39 | ||
24 | 汞(mg/kg) | 0.195 | ||
25 | T13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6.78x103 | |
26 | 氯苯(μg/kg) | ND | ||
27 | 甲苯(μg/kg) | ND | ||
28 | T140101 | 砷(mg/kg) | 15.8 | |
29 | 镉(mg/kg) | 0.18 | ||
30 | 铜(mg/kg) | 43 | ||
31 | 铅(mg/kg) | 39 | ||
32 | 镍(mg/kg) | 31 | ||
33 | 汞(mg/kg) | 0.014 | ||
34 | T14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ND | |
35 | 氯苯(μg/kg) | 23.6 | ||
36 | 甲苯(μg/kg) | ND | ||
37 | T150101 | 砷(mg/kg) | 12.6 | |
38 | 镉(mg/kg) | 0.1 | ||
39 | 铜(mg/kg) | 41 | ||
40 | 铅(mg/kg) | 31 | ||
41 | 镍(mg/kg) | 32 | ||
42 | 汞(mg/kg) | 0.024 |
43 | T150201 | 二氯甲烷(μg/kg) | 3.63x103 | |
44 | 氯苯(μg/kg) | ND | ||
45 | 甲苯(μg/kg) | ND | ||
备注:“ND”表示未检出(小于检出限)。 |
监测内容 |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频次 | 标准限值 | 监测方法 | 结论 |
监测指标 | 一氧化碳 | 综合废气排气筒 | 1次/半年 | -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电位电解法HJ 973-2018 | 达标 |
二氯甲烷 | 1次/半年 | 50mg/m3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 |||
三氯甲烷 | 1次/半年 | 50mg/m3 | ||||
苯 | 1次/半年 | 2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
甲苯 | 1次/半年 | 5mg/m3 | ||||
二甲苯 | 1次/半年 | 8mg/m3 | ||||
乙酸丁酯 | 1次/半年 | 1mg/m3 | ||||
氯苯 | 1次/半年 | 20mg/m3 | 大气固定污染源、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66-2001 |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半年 | 60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
三甲苯 | 1次/半年 | 60mg/m3 | ||||
二氯乙烷 | 1次/半年 | 1mg/m3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100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 |||
监测指标 | 硫化氢 | 硫酸铝废气排气筒 | 一次/季 | 10mg/m3 |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678-1993 | |
二氯甲烷 | 一次/半年 | 50mg/m3 |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 | |||
苯 | 一次/半年 | 2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 |
甲苯 | 一次/半年 | 5mg/m3 | 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
氯苯 | 一次/半年 | 20mg/m3 | 大气固定污染源、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66-2001 | |
氯化氢 | 一次/季 | 30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 |
氨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 | 1次/半年 | 1.5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
硫化氢 | 1次/半年 | 0.06mg/m3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五篇第四章十、(三)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第四版增补版 | |
臭气浓度 | 1次/半年 | 20(无量纲) |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
氯化氢 | 1次/半年 | 100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 |
硫化氢 | 一次/季 | 0.06/mg/m3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 | |
氯苯 | 1次/半年 | 20mg/m3 |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66-2001 |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半年 | 60mg/m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34-2014 | |
三甲苯 | 1次/半年 | 60mg/m3 | ||
挥发性有机物 | 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气筒 | 1次/半年 | 60mg/m3 |
污染源类型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要求 |
土壤 | 厂区土壤 | pH值 | 1次/2年 |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规范》执行,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监测数据要求保存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保存时限不得少于三年 |
总汞 | 1次/2年 | |||
总镉 | 1次/2年 | |||
总铬 | 1次/2年 | |||
总砷 | 1次/2年 | |||
总铅 | 1次/2年 | |||
总镍 | 1次/2年 | |||
总铜 | 1次/2年 | |||
总锌 | 1次/2年 |
地下水 | 监测井 | pH值 | 1次/年 |
高锰酸盐指数 | 1次/年 | ||
氨氮(NH3-N) | 1次/年 | ||
氯化物 | 1次/年 |
土壤监测 | 分析项目 | 分析方法及来源 | 仪器型号 | 最低检出限 |
砷 | 原子荧光光度法(GBT22105.2-2008) | 2202E | 0.01mg/kg | |
镉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7141-1997) | AA-7001 | 0.0lmg/kg | |
铬(六价)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度法(HJ687-2014) | AA-7001 | 2mg/kg | |
铜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 | AA-7001 | 1mg/kg | |
铅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7141-1997) | AA-7001 | 0.1mg/kg | |
汞 | 原子荧光光度法(GB/T22105.2-2008) | 2202E | 0.002mg/kg | |
镍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1997) | AA-7001 | 5mg/kg | |
苯 | 顶空气相色谱法(H 741-2015) | DK-300A | 0.01mg/kg | |
氯苯 | 顶空/气相色谱法〔H741-2015) | DK-300A | 0.005mg/kg | |
甲苯 | 顶空/气相色谱法〔H 741-2015) | DK-300A | 0.006mg/kg |
土壤监测报告 | |||||
采样时间 | 采样位置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结论 |
2020年6月6日 | 厂区内土壤 | 砷 | mg/kg | 3.67 | 达标 |
镉 | mg/kg | 0.49 | |||
铬(六价) | mg/kg | ND | |||
铜 | mg/kg | 7 | |||
铅 | mg/kg | 26.4 | |||
汞 | mg/kg | 0.061 | |||
镍 | mg/kg | 13 | |||
苯 | mg/kg | ND | |||
氯苯 | mg/kg | ND | |||
甲苯 | mg/kg | ND | |||
备注:ND代表低于方法检出限。 |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内蒙古久日、东营久日、大晶新材、大晶信息、怀化久源、科利生物、晶虹生物处于新建或拟建状态,久瑞翔和、香港久日、久兴智合、久源技术为非生产类企业,暂不存在其他环境信息。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组织中优化工艺参数,缩短工艺流程时间,与此同时,开展生产设备操作优化活动,提高设备效率,以实现减少电耗和冷热媒的用量,达到节能目的。对于生产过程中的蒸汽乏水进行热量回收利用,进一步降低能耗。对水处理站的部分中水开始回用以节约用水。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赵美锋、王立平 | 注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 |||||||
股份限售 | 寇福平、张齐、罗想、毛桂红、张建锋 | 注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赵美锋、王立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解敏雨 | 注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寇福平、张齐、罗想、毛桂红、张建锋 | 注8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锁定期满后四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9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0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 | |||||||
其他 | 公司 | 注1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赵国锋、王立新 | 注1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1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8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9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20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22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赵国锋、王立新、山东圣丰、赵美锋、王立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23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24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景华、李可、刘代红、周海兵、胡祖 | 注25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飞、孙建忠、杨文华、刘鹏、乔翔、陶生荣、王家元、唐西博、连守春、何昶、张东湖、李欢欢、王静昕、蒋文静、赵忠仁、刘洪、胡祖平、赵志勇 | 长期。 | |||||||
解决同业竞争 | 赵国锋、王立新 | 注26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赵国锋、解敏雨、贺晞林、刘益民、陈波、吕振波、凌景华、寇福平、郝蕾、闫云祥、敖文亮、张齐、马秀玲、李可、刘代红、周海兵、胡祖飞、孙建忠、杨文华、袁刚、刘鹏、乔翔、陶生荣、王家 | 注27 | 承诺时间:2019年4月12日,期限:自2019年3月7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元、唐西博、连守春、何昶、张东湖、李欢欢、王静昕、蒋文静、毛桂红、罗想、赵忠仁、刘洪、胡祖平、赵志勇 | |
股份限售 |
注28 | 承诺时间:2021年5月14日,期限:一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自久日新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久日新材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本公司/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3: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注4:
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注5: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人/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价格:本人/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公司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本公司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注6: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久日新材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人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部分久日新材股票。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久日新材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及时向久日新材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5.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久日新材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久日新材所有。
注7: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所作出的关于所持久日新材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部分久日新材股票。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公司同意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减持。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及时向久日新材申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公司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久日新材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久日新材所有。
注8:
1.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意向及减持数量: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四年内减持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操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4.若本人违反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注9: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根据本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2.相关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赵国锋、王立新。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若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第(3)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2)实际控制人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3)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批准而未增持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因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发生变更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3、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增持(买入)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单次用于增持(买入)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金额的30%,但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额。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单次用于增持(买入)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董事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平均金额的30%,但不得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董事从公司领取税后平均薪酬。
3)单次增持(买入)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买入)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批准而未增持(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4.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实际控制人单次最低增持金额-其实际增持金额(如有),实际控制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同时,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际控制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作为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违反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做出决议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的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买入)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买入)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董事、高级管理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同时,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违反承诺,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上年度董事薪酬平均金额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其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买入)义务情节严重的,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公司将遵循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注10: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现金补偿=实际控制人单次最低增持金额-其实际增持金额(如有),实际控制人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同时,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实际控制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作为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违反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做出决议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的承诺,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1: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循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份或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本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如未按《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买入)计划或未实际实施增持(买入)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补偿金额=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董事、高级管理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同时,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违反承诺,每违反一次,其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司支付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上年度董事薪酬平均金额的30%-其实际增持(买入)金额(如有),其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买入)义务情节严重的,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注12: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3.回购数量: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回购价格:公司股票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股票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其中,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3: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和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4:
如因《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久日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违法事实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认定的,本人承诺将督促久日新材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履行本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15: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6:
1.拓展销售渠道,实现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公司将依托系列产品齐全、产能充足、产品质量和服务优质等方面优势,继续加强与主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完善公司海外销售体系的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直销业务占比,快速、高效、专业地服务更多的下游生产商客户,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突破现有产能限制,提升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风险防范方面加强管理,促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回报最大化。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上市后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5.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注17: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8: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9:
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注2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21:
久日新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确认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22:
为保证本公司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将自觉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新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新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23:
本人/本公司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已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自身的市场约束,保证将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本公司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薪酬(如有)、津贴(如有);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收到公司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本公司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4:
1.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久日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久日新材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停止在久日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如有)或其他久日新材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久日新材所有,并在收到久日新材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久日新材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久日新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久日新材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久日新材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5:
1.如本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久日新材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久日新材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停止在久日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如有)或其他久日新材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久日新材所有,并在收到久日新材上缴收益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久日新材指定账户;
(5)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久日新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久日新材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久日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久日新材投资者利益。
3.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6: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来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信息。
4.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拟出售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不会利用股东地位或其他关系进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5.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
(4)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采取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6.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8.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注27:
自2019年3月7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新增股份。
注28: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天津久日 | 意大利Caffaro Industrie S.p.a 公司 | 无 | 诉讼 | 上诉阶段 | 459.61万欧元 | 否 | 注1 |
无
注1:2017年10月,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认为供应商意大利Caffaro Industrie S.p.a公司(以下简称Caffaro)单方终止协议构成违约,向意大利米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affaro继续履行合同,赔偿经济损失355.10万欧元;2018年2月9日,第一次听审后的答辩期内,公司依据诉讼程序最终确定的索赔金额为459.61万欧元;Caffaro 则抗辩公司违约在先,主张公司应向其赔偿600.94万欧元;在2018年6月21日的第二次听审中,主审法官询问双方的调解意向,Caffaro提出赔偿公司8万欧元,但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该赔偿金额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
经过五次听审后,一审意大利米兰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作出裁决,驳回了双方的索赔,认定双方均违反了合同义务,判定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正式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定公司没有违反协议约定,并坚持要求Caffaro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与一审请求金额一致。2020年10月11日,Caffaro提交了上诉答辩书,在上诉答辩书中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的上诉,并确认意大利米兰法院的裁决。Caffaro并没有对一审裁决提出上诉,依据公司代理律师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的法律意见表明,公司被判决赔偿Caffaro的可能性极低。2020年11月11日,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通过交换简短答辩的方式组织了第一次听审,Caffaro要求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公司上诉,公司代理律师强调意大利米兰法院(即一审法院)未考虑必要事实和法律因素,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驳回了Caffaro不予上诉的请求。2021年7月14日,意大利米兰上诉法院组织了第二次听审,双方在本次听审中确定了各自的最终请求,法院要求双方于2021年10月13日前提交最终答辩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日前回复对方的答辩意见。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为公司起诉Caffaro的诉讼金额。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湖南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6/1 | 2021/6/1 | 2026/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3/12 | 2020/3/12 | 2025/3/11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久瑞翔和 | 全资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0/5/22 | 2020/5/22 | 2021/4/2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天津久日 | 公司本部 | 湖南久日 | 全资子公司 | 59,000,000.00 | 2020/4/14 | 2020/4/14 | 2025/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5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250,0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5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担保金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募集资金总额 | 1,709,292,953.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388,805.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60,00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7,770,427.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2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87,000 | -260,000,000.00 | 1,340,714,200.00 | 1,080,714,200.00 | 1,080,714,200.00 | 287,065.05 | 688,341.81 | -1,080,025,858.19 | 0.06 | 2023年12月 | 0.00 | 否 | 否 |
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
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115,101,740.03 | 127,026,081.03 | -132,973,918.97 | 48.86 | 2021年12月 | 0.00 | 否 | 否 | |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 54,706,600.00 | 54,706,600.00 | 54,706,600.00 | -54,706,600.00 | 0.00 | 2022年6月 | 0.00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56,004.17 | 56,004.17 | 100.03 | — | 0.00 | 是 | 否 | ||
超募资金 | 113,872,153.28 | 113,872,153.28 | 113,872,153.28 | -113,872,153.28 | 0.00 | — | 0.00 | 否 | ||||
合计 | - | 1,709,292,953.28 | 1,709,292,953.28 | 1,709,292,953.28 | 115,388,805.08 | 327,770,427.01 | -1,381,522,526.27 | 19.18 | - |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由于土地问题,现只能部分开展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建设。现山东省正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希望对海岸线做出新的调整和确认,并制定海岸线附近建设项目的相应政策。东营久日项目在海岸线向陆一侧附近,待相关政策调整后即可开展进一步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环保标准的提高,光引发剂下游光固化产品应用领域日益扩展,目前,公司已在山东滨州、江苏常州、湖南怀化建立了三个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以保障对下游客户供应的稳定性。为应对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在实施东营久日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了内蒙古久日项目的建设,内蒙古久日作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将用于生产系列光引发剂及副产品,以补充公司现有部分主要产品在单一生产地生产的现状,同时内蒙古久日将进行公司新产品和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并结合着附近就能采购到主要原材料的情形,能有效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成本,更好加强公司在产业布局上的协同。因此,公司已将东营久日年产87,000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变更至新投资建设的内蒙古久日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建设,内蒙古久日项目正按计划建设推进中。 光固化技术研究中心改建项目: 随着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变化,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调整,随着研究中心研发方向增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经多次沟通,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从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决定不再在原计划用地上进行改建。 近期,公司拟新建总部办公大楼,目前正在考察阶段,公司拟在新建总部办公大楼时,将 |
研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规划新建一座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大型研究中心,可同时满足公司新型光引发剂、单体树脂开发、光固化应用技术、工艺研发和优化、光刻胶及其中间体开发、电子化学材料等多方向项目开发需要。 公司在此期间,已通过增加现有研发中心实验室面积及建设新实验室采购新设备等方式推进着公司的研发工作开展,同时,公司也充分利用合作高校的仪器资源、与UV固化设备公司进行合作开发及加强与南开大学及河北工业大学教授合作,推进着公司研发工作发展和人才培养,此外,公司还通过加强研发人才招聘等多种方式确保着公司研发工作的推进。具体如下: 1) 在新的研究中心方案确认之前,公司在现研发中心实验室旁新增租赁了544平方米,用于实验室扩设,目前已经完成手续并建成投入使用。 2) 公司在新增租的实验室里,建成了油墨实验室、光引发剂实验室、涂料实验室和三个仪器设备室,并以自筹资金购置了一系列的仪器设备。 3) 为了确保公司研发工作进度,公司还加强了和高校的合作,利用南开大学现有的资源,气质联用、液质联用、高分辨质谱和核磁共振等大型高端仪器,和南开大学以及河北工业大学的师资团队,合作进行研究实验的开发和指导,以推动研发工作和人才培养。 4)为进一步加强光固化新应用研发,公司和天津中环电子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合作,利用他们的新型设备(UV-LED短波-长波复合灯、小字符喷码机等设备),来进行我们的研究实验的开发。 5)人才引进方面,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计193人。同时,公司和南开大学教授进行合作,利用南开大学强大的师资团队,对我们的研发工作进行更好的指导。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改造及装修、研发与测试等设备的购置、预备费等。公司上市后,随着国际和产业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战略随之进行了调整,确立了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方向。研究中心规模和研发方向也随之进行扩张,原研究中心项目设计及功能已无法满足研究中心研究和未来发展需要。同时,原计划用地仅可进行改建,无法重建或扩建,经公司慎重考虑,立足研究中心长远规划及未来发展出发,不再对原计划用地进行改建。公司拟新建总部办公大楼,目前正在考察阶段,公司拟在新建总部办公大楼时,将研究中心一起进行规划、设计,新建一座能够满足公司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大型研究中心。故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该项目暂未动用募集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的基础上,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增加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前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可使用最高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含)。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持有银行理财产品13.50亿元,未超过经审批的使用额度。2021年1-6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渤海银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招商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财信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太平洋证券保本型收益凭证,共计获得理财收益9,019,528.11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09,292,953.28元,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1,595,420,800.00元,超募113,872,153.28元。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2)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3)归还银行贷款; |
(4)补充流动资金。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737,432 | 29.43 | 0 | 0 | 0 | -7,285,916 | -7,285,916 | 25,451,516 | 22.88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737,432 | 29.43 | 0 | 0 | 0 | -7,285,916 | -7,285,916 | 25,451,516 | 22.88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760,320 | 1.58 | 0 | 0 | 0 | 74,800 | 74,800 | 1,835,120 | 1.65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977,112 | 27.85 | 0 | 0 | 0 | -7,360,716 | -7,360,716 | 23,616,396 | 21.23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8,489,368 | 70.57 | 0 | 0 | 0 | 7,285,916 | 7,285,916 | 85,775,284 | 77.12 |
1、人民币普通股 | 78,489,368 | 70.57 | 0 | 0 | 0 | 7,285,916 | 7,285,916 | 85,775,284 | 77.1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111,226,8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11,226,800 | 100.00 |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解敏雨 | 6,368,033 | 6,218,033 | 0 | 15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贺晞林 | 231,934 | 161,934 | 0 | 7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张 齐 | 108,306 | 38,306 | 0 | 7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刘益民 | 80,000 | 10,000 | 0 | 7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陈 波 | 610,558 | 570,558 | 0 | 4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吕振波 | 162,951 | 122,951 | 0 | 4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袁 刚 | 108,306 | 68,306 | 0 | 4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郝 蕾 | 135,000 | 65,000 | 0 | 7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马秀玲 | 165,628 | 95,628 | 0 | 7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闫云祥 | 80,000 | 10,000 | 0 | 70,000 | 首发限售股 | 2022年9月7日 |
合 计 | 8,050,716 | 7,360,716 | 0 | 690,00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122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赵国锋 | 0 | 19,771,609 | 17.78 | 19,771,609 | 19,771,60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解敏雨 | 0 | 6,368,033 | 5.73 | 150,000 | 15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5,423,689 | 4.88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陈发树 | 0 | 1,989,100 | 1.79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立新 | 0 | 1,486,437 | 1.34 | 1,486,437 | 1,486,43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项金生 | 0 | 1,400,000 | 1.2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 | 0 | 1,100,000 | 0.99 | 1,100,000 | 1,1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00,000 | 0.90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900,000 | 0.8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牟桂芬 | 0 | 899,180 | 0.8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解敏雨 | 6,218,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8,033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423,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23,689 | ||||||
陈发树 | 1,98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9,100 | ||||||
项金生 | 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 | ||||||
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 | ||||||
牟桂芬 | 899,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9,180 | ||||||
顺天鑫融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8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0,000 | ||||||
鼎泰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00,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538 | ||||||
深圳尚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北京龙马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股数为2,821,24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赵国锋先生与王立新女士为配偶关系;赵国锋先生为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互为关联方。 2.上述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互为关联方。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件股份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赵国锋 | 19,771,609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王立新 | 1,486,437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 | 1,100,000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4 | 赵美锋 | 678,738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735,120 | 2021年11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6 | 王立平 | 179,612 | 2023年5月5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7 | 解敏雨 | 150,000 | 2022年9月7日 | 6,218,033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8 | 寇福平 | 100,000 | 2022年9月7日 | 0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9 | 贺晞林 | 70,000 | 2022年9月7日 | 161,934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9 | 张齐 | 70,000 | 2022年9月7日 | 38,306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9 | 郝蕾 | 70,000 | 2022年9月7日 | 65,000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9 | 马秀玲 | 70,000 | 2022年9月7日 | 95,628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9 | 闫云祥 | 70,000 | 2022年9月7日 | 10,000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9 | 敖文亮 | 70,000 | 2022年9月7日 | 0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9 | 刘益民 | 70,000 | 2022年9月7日 | 10,000 | 自2019年3月7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的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中,赵国锋先生与王立新女士为配偶关系;赵国锋先生系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国锋先生与赵美锋女士为兄妹关系;王立新女士与王立平先生为姐弟关系。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毛桂红 | 核心技术人员 | 48,806 | 37,847 | -10,959 | 二级市场买入、卖出。 |
张建锋 | 核心技术人员 | 1,322 | 992 | -330 | 二级市场卖出。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2,863,079.02 | 136,889,936.1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57,386,799.09 | 601,975,347.0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20,684,942.48 | 203,973,734.7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0,464,608.36 | 45,576,687.87 |
预付款项 | 七、7 | 23,456,161.73 | 8,946,892.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9,635,110.82 | 5,074,657.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03,805,974.27 | 206,215,747.0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58,670,226.43 | 1,095,076,223.57 |
流动资产合计 | 2,086,966,902.20 | 2,303,729,225.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7,321,041.77 | 56,815,575.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33,325,594.90 | 33,894,241.4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95,383,356.27 | 481,397,077.27 |
在建工程 | 七、22 | 342,275,109.83 | 198,156,001.2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5,896,565.53 | 110,190,441.2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42,025,802.92 | 42,025,802.9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4,195,394.06 | 11,550,203.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0,057,051.77 | 9,420,070.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25,796,290.83 | 56,045,528.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6,276,207.88 | 999,494,941.62 | |
资产总计 | 3,333,243,110.08 | 3,303,224,167.4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97,825,833.31 | 532,692,388.9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2,700,000.00 | 11,0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3,207,758.17 | 88,501,815.2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856,105.16 | 3,001,861.1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473,127.34 | 19,935,019.28 |
应交税费 | 七、40 | 9,107,081.57 | 15,611,923.9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557,964.20 | 1,127,886.5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20,250.00 | 15,00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735,65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08,135.36 | 788,618.44 |
流动负债合计 | 656,171,655.11 | 672,659,513.5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9,3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482,830.47 | 487,095.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0,141,044.63 | 7,459,205.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0,074,174.20 | 6,157,329.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998,049.30 | 14,103,629.46 |
负债合计 | 716,169,704.41 | 686,763,142.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040,745,213.36 | 2,040,745,213.36 |
减:库存股 | 七、56 | 127,669,277.45 | 80,001,337.56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96,447.39 | 762,439.54 |
专项储备 | 七、58 | 6,715,648.72 | 5,514,026.76 |
盈余公积 | 七、59 | 45,335,483.94 | 45,335,483.9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38,836,542.42 | 493,118,981.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15,386,858.38 | 2,616,701,607.9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86,547.29 | -240,583.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17,073,405.67 | 2,616,461,024.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33,243,110.08 | 3,303,224,167.4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9,619,977.18 | 73,681,251.0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57,103,465.76 | 601,975,347.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77,629,426.53 | 266,857,062.16 |
应收款项融资 | 1,544,241.52 | 950,000.00 | |
预付款项 | 8,170,028.53 | 75,401,468.5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33,420,518.26 | 36,493,704.6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1,591,043.82 | 48,550,794.8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18,470,715.24 | 956,147,416.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17,549,416.84 | 2,060,057,044.9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897,212,422.24 | 696,606,955.6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325,594.90 | 33,894,241.4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759,817.25 | 29,786,940.8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021,753.88 | 12,468,063.0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86,428.11 | 9,064,029.0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64,477.90 | 2,534,566.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788,508.36 | 10,428,849.7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95,859,002.64 | 794,783,646.73 | |
资产总计 | 2,913,408,419.48 | 2,854,840,691.6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6,237,833.31 | 290,252,388.9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2,700,000.00 | 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16,306,344.26 | 296,391,106.6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0,325,493.78 | 765,486.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02,856.62 | 7,745,666.07 | |
应交税费 | 936,533.25 | 2,202,855.50 | |
其他应付款 | 93,375.15 | 423,347.2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0,250.00 | 15,00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35,65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892.24 | 99,513.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0,366,978.61 | 602,880,364.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9,3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82,830.47 | 487,095.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921,840.0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41,144.02 | 1,798,045.8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945,814.54 | 2,285,140.81 | |
负债合计 | 567,312,793.15 | 605,165,505.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39,523,127.11 | 2,039,523,127.11 | |
减:库存股 | 127,669,277.45 | 80,001,337.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81,755.67 | 3,565,105.2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5,335,483.94 | 45,335,483.94 | |
未分配利润 | 274,597,737.06 | 130,026,007.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346,095,626.33 | 2,249,675,186.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13,408,419.48 | 2,854,840,691.65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628,695,225.46 | 482,639,508.26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28,695,225.46 | 482,639,508.2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57,945,815.88 | 421,376,883.9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70,733,404.30 | 358,000,300.1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270,023.07 | 5,287,405.61 |
销售费用 | 七、63 | 9,568,218.29 | 20,047,357.86 |
管理费用 | 七、64 | 29,004,778.49 | 22,513,733.76 |
研发费用 | 七、65 | 33,780,917.25 | 17,327,487.67 |
财务费用 | 七、66 | 8,588,474.48 | -1,799,401.01 |
其中:利息费用 | 7,474,269.66 | 3,482,167.36 | |
利息收入 | 1,178,047.41 | 6,214,172.9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474,680.49 | 3,042,972.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9,499,392.70 | 4,224,672.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05,466.61 | 300,118.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8,202,056.33 | 16,731,746.9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18,236.71 | 12,385,465.9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64,650.50 | 338,851.8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179.51 | -117,905.4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150,831.40 | 97,868,428.2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1,458.03 | 3,213,988.2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467,700.27 | 8,405,595.2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944,589.16 | 92,676,821.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7,357,954.71 | 17,499,372.6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586,634.45 | 75,177,448.5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586,634.45 | 75,177,448.5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659,503.71 | 75,189,799.3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869.26 | -12,350.7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565,992.15 | 4,040,808.31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65,992.15 | 4,040,808.3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3,349.60 | 3,985,426.5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83,349.60 | 3,985,426.5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2,642.55 | 55,381.8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2,642.55 | 55,381.8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3,020,642.30 | 79,218,256.8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3,093,511.56 | 79,230,607.6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869.26 | -12,350.7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7 | 0.6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7 | 0.6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39,653,027.22 | 123,887,398.7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35,987,804.05 | 132,931,032.75 |
税金及附加 | 469,000.23 | 548,250.93 | |
销售费用 | 2,528,586.14 | 3,109,575.62 | |
管理费用 | 13,361,568.42 | 11,271,156.08 | |
研发费用 | 9,307,481.80 | 4,991,212.49 | |
财务费用 | 4,087,428.94 | -5,214,335.0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850,074.93 | 1,153,176.81 | |
利息收入 | 871,164.95 | 6,076,965.90 | |
加:其他收益 | 581,417.07 | 330,002.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01,925,657.94 | 4,147,933.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05,466.61 | 300,118.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18,723.00 | 16,731,746.9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4,134.88 | -50,905.3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7,183.67 | 4,178.5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80.49 | 107,787.6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3,612,156.61 | -2,478,750.49 |
加:营业外收入 | 0.20 | 3,037,140.6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0,000.00 | 1,457,4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3,312,156.81 | -899,009.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798,484.20 | -22,783.1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513,672.61 | -876,226.7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513,672.61 | -876,226.7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83,349.60 | 3,985,426.5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83,349.60 | 3,985,426.5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83,349.60 | 3,985,426.5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2,030,323.01 | 3,109,199.7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0,183,517.48 | 405,216,260.6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860,907.26 | 23,553,363.3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544,960.35 | 8,612,384.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589,385.09 | 437,382,008.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6,817,552.31 | 224,592,640.4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478,528.30 | 58,285,087.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389,859.24 | 21,668,543.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576,322.66 | 37,497,127.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6,262,262.51 | 342,043,399.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327,122.58 | 95,338,608.7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53,793,141.18 | 1,5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578,972.89 | 21,294,474.0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2,117.06 | 296,831.6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3.3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4,495,934.44 | 1,571,591,305.6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0,733,520.90 | 40,637,274.2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63,000,000.00 | 1,08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3,733,520.90 | 1,120,637,274.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762,413.54 | 450,954,031.3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6,150,689.82 | 181,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174,336.98 | 15,457,139.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325,026.80 | 196,457,139.1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1,550,000.00 | 81,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045,298.45 | 110,203,907.9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9,983,754.27 | 44,975,292.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579,052.72 | 236,179,200.5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254,025.92 | -39,722,061.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54,065.47 | 213,157.5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981,444.73 | 506,783,736.2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881,634.29 | 274,059,962.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863,079.02 | 780,843,698.4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4,274,984.24 | 149,465,933.5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754.56 | 11,746,940.9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096,253.85 | 119,123,329.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5,395,992.65 | 280,336,204.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1,212,610.66 | 142,774,713.5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929,232.00 | 16,251,510.3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64,829.56 | 1,590,741.2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933,617.84 | 64,169,421.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3,140,290.06 | 224,786,386.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57,744,297.41 | 55,549,818.18 |
额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53,793,141.18 | 1,5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204,847.41 | 21,294,474.0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60.00 | 15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9,998,848.59 | 1,571,444,474.0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56,237.51 | 4,179,699.7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0,100,000.00 | 1,001,756,85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3,556,237.51 | 1,005,936,549.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442,611.08 | 565,507,924.3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550,000.00 | 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66,035.13 | 5,025,085.1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716,035.13 | 45,025,085.1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550,000.00 | 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924,298.45 | 106,453,491.5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983,754.27 | 5,103,664.6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458,052.72 | 131,557,156.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42,017.59 | -86,532,071.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569.98 | 70,417.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38,726.10 | 534,596,089.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681,251.08 | 217,009,956.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619,977.18 | 751,606,046.02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40,745,213.36 | 80,001,337.56 | 762,439.54 | 5,514,026.76 | 45,335,483.94 | 493,118,981.91 | 2,616,701,607.95 | -240,583.45 | 2,616,461,024.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2,040,745,213.36 | 80,001,337.56 | 762,439.54 | 5,514,026.76 | 45,335,483.94 | 493,118,981.91 | 2,616,701,607.95 | -240,583.45 | 2,616,461,024.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47,667,939.89 | -565,992.15 | 1,201,621.96 | 45,717,560.51 | -1,314,749.57 | 1,927,130.74 | 612,381.17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5,992.15 | 83,659,503.71 | 83,093,511.56 | -72,869.26 | 83,020,642.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2,000,000.00 | -45,667,939.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
(三)利润分配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201,621.96 | 1,201,621.96 | 1,201,621.96 |
1.本期提取 | 4,509,297.42 | 4,509,297.42 | 4,509,297.42 | ||||||||||||
2.本期使用 | 3,307,675.46 | 3,307,675.46 | 3,307,675.4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40,745,213.36 | 127,669,277.45 | 196,447.39 | 6,715,648.72 | 45,335,483.94 | 538,836,542.42 | 2,615,386,858.38 | 1,686,547.29 | 2,617,073,405.6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201,256.89 | 3,772,574.97 | 31,626,834.05 | 481,311,710.46 | 2,667,259,789.70 | 1,154,459.01 | 2,668,414,248.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201,256.89 | 3,772,574.97 | 31,626,834.05 | 481,311,710.46 | 2,667,259,789.70 | 1,154,459.01 | 2,668,414,248.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40,808.31 | -345,516.98 | -36,037,000.65 | -32,341,709.32 | -12,350.79 | -32,354,060.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40,808.31 | 75,189,799.35 | 79,230,607.66 | -12,350.79 | 79,218,256.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 |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45,516.98 | -345,516.98 | -345,516.98 | ||||||||||||
1.本期提取 | 5,969,934.44 | 5,969,934.44 | 5,969,934.44 | ||||||||||||
2.本期使用 | 6,315,451.42 | 6,315,451.42 | 6,315,451.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3,839,551.42 | 3,427,057.99 | 31,626,834.05 | 445,274,709.81 | 2,634,918,080.38 | 1,142,108.22 | 2,636,060,188.60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80,001,337.56 | 3,565,105.27 | 45,335,483.94 | 130,026,007.65 | 2,249,675,186.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80,001,337.56 | 3,565,105.27 | 45,335,483.94 | 130,026,007.65 | 2,249,675,186.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667,939.89 | -483,349.60 | 144,571,729.41 | 96,420,439.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3,349.60 | 182,513,672.61 | 182,030,323.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7,667,939.89 | -47,667,939.89 | |||||||||
(三)利润分配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941,943.20 | -37,941,943.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127,669,277.45 | 3,081,755.67 | 45,335,483.94 | 274,597,737.06 | 2,346,095,626.33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191,704.35 | 31,626,834.05 | 117,874,958.68 | 2,300,060,015.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191,704.35 | 31,626,834.05 | 117,874,958.68 | 2,300,060,015.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85,426.51 | -112,103,026.78 | -108,117,600.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85,426.51 | -876,226.78 | 3,109,199.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1,226,800.00 | 2,039,523,127.11 | 3,793,722.16 | 31,626,834.05 | 5,771,931.90 | 2,191,942,415.22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30日,成立时注册资本90万元,公司名称为天津久日化学工业有限公司。2011年6月天津久日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化学”),于2011年6月21日领取了代码为12011300001639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1]1-01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2年5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5,326.30万元;新增股本326.30万元由新股东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5,326.30万元,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五洲松德验字[2012]1-00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9月,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确认(中证协函[2012]598号),久日化学完成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挂牌,股票代码为430141。
2013年4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5,530万元,新增股本203.70万元由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5,530万元,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华寅五洲津验字[2013]008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4年5月,经久日化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6,375万元,新增股本845万元由30位自然人股东及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4家机构股东共同以货币资金认缴,增资完成后股本6,375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4)00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5年4月、6月,经久日化学两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股本增加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股本7,375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5)0020号验字报告予以验证。
2015年8月19日,公司名称由天津久日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加股本至7,947万元,新增股本572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以CHW津验字(2016)0011号验字报告予以验证。
经本公司2018年7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2019年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6号)核准,2019年2月14日本公司向赵国锋等37名特定对象发行395万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395.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8,342.00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0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本公司2019年3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9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2019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887号文《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80.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122.68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9年12月16日,本公司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000700593433D的企业执照。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1,122.6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国锋,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双辰中路22号,总部地址为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5-6层,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赵国锋、王立新夫妇。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行业,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184、TPO、1173、907、DETX、ITX、369等。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9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 | 100 | 100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93.33 | 93.33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 | 100 | 100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 | 100 | 100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名称 | 变更原因 |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附注五/12、14)、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5、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五/23)、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8)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管理层根据其判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公司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2)存货减值的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管理层对估计售价及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费用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3)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管理层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
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
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风险特征实质上与同类合同的应收账款相同 | 参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名称 |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
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
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 | 3.17-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10 | 5 | 9.50-13.5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仪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商标权。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出让合同约定期限 |
专利使用权 | 10-20 | 预计受益期 |
专有技术 | 10 | 预计受益期 |
软件 | 10 | 预计受益期 |
商标 | 10 | 预计受益期 |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光引发剂等化学产品的生产和销售。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考虑的迹象包括:(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客户类型 | 收入确认时点 | 依据 | 计量方法 |
境外客户 | 货物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提单 | 订单、报关单、提单、出口发票 | 报关出口货物离岸价 |
境内客户 | 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 | 合同、签收单 | 已签收货物不含税 |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42租赁(3)”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42租赁(3)”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下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
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②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五、10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下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2.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 | (1) |
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劳务 | 13% |
增值税 | 咨询、技术服务 | 6% |
增值税 | 简易计税方法 | 5%或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15%、8.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湖南久日按照房产原值的80%为纳税基准,其他公司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 | 1.2% |
水利建设基金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0.5% |
湖南久日以销售收入为纳税基础 | 0.06%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25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注2 | 16.5或8.25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25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25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5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25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25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25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04.37 | |
银行存款 | 192,863,079.02 | 132,878,484.44 |
其他货币资金 | 4,008,347.33 | |
合计 | 192,863,079.02 | 136,889,936.1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011,521.84 | 470,507.9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008,301.85 | |
信用证保证金 |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 存款 | ||
合计 | 4,008,301.8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7,386,799.09 | 601,975,347.03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557,386,799.09 | 601,975,347.03 |
合计 | 557,386,799.09 | 601,975,347.0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29,733,605.01 |
1至2年 | 1,094,152.15 |
2至3年 | 3,344,263.08 |
3年以上 | 3,273,495.86 |
合计 | 237,445,516.1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54,637.15 | 0.95 | 2,254,637.15 | 100.00 | 2,379,637.15 | 1.08 | 2,379,637.1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5,190,878.95 | 99.05 | 14,505,936.47 | 6.17 | 220,684,942.48 | 217,646,496.96 | 98.92 | 13,672,762.17 | 6.28 | 203,973,734.79 |
合计 | 237,445,516.10 | 100.00 | 16,760,573.62 | 7.06 | 220,684,942.48 | 220,026,134.11 | 100.00 | 16,052,399.32 | 7.30 | 203,973,734.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 限公司 | 1,583,586.75 | 1,583,586.75 | 100.00 | 无法收回 |
湖南信立泰新材料 有限公司 | 671,050.40 | 671,050.4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2,254,637.15 | 2,254,637.15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229,733,605.01 | 11,486,700.57 | 5.00 |
1-2 年 | 1,094,152.15 | 328,245.65 | 30.00 |
2-3 年 | 3,344,263.08 | 1,672,131.54 | 50.00 |
3 年以上 | 1,018,858.71 | 1,018,858.71 | 100.00 |
合计 | 235,190,878.95 | 14,505,936.47 | 6.17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 收账款 | 2,379,637.15 | 125,000.00 | 2,254,637.15 |
按组合计 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 应收账款 | 13,672,762.17 | 1,010,277.78 | 80,000.00 | 97,103.48 | 14,505,936.47 | |
合计 | 16,052,399.32 | 1,010,277.78 | 205,000.00 | 97,103.48 | 16,760,573.62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限公司 | 125,000.00 | 银行回款 |
无锡德贝尔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0 | 银行回款 |
合计 | 205,000.00 | /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7,103.48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湖南容佳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货款 | 75,103.48 | 无法收回 | 授权审批 | 否 |
无锡市西尔力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22,000.00 | 无法收回 | 授权审批 | 否 |
合计 | / | 97,103.48 | / | /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 账款汇总 | 55,906,351.99 | 23.54 | 2,795,317.6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464,608.36 | 45,576,687.87 |
合计 | 20,464,608.36 | 45,576,687.87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2,254,511.13 | 94.88 | 7,013,401.77 | 78.39 |
1至2年 | 1,201,650.60 | 5.12 | 1,933,490.60 | 21.61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3,456,161.73 | 100.00 | 8,946,892.37 | 100.00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元氏畅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1,120,000.00 | 1-2年 | 交易未完成 |
合计 | 1,120,000.00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 总 | 14,088,263.34 | 60.0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635,110.82 | 5,074,657.03 |
合计 | 9,635,110.82 | 5,074,657.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9,695,050.26 |
1至2年 | 1,324,157.51 |
2至3年 | 160,642.00 |
3年以上 | 4,088,511.35 |
合计 | 15,268,361.12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679,060.84 | 241,944.27 |
押金/保证金 | 2,314,307.27 | 2,230,709.26 |
应收出口退税 | 7,160,038.66 | 2,337,098.04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5,113,511.35 | 5,439,814.85 |
其他 | 1,443.00 | |
合计 | 15,268,361.12 | 10,249,566.42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174,909.39 | 5,174,909.39 | ||
2021年1月1日余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8,340.91 | 458,340.9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5,633,250.30 | 5,633,250.3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5,174,909.39 | 458,340.91 | 5,633,250.30 | |||
合计 | 5,174,909.39 | 458,340.91 | 5,633,250.3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应收退税款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7,160,038.66 | 1年以内 | 46.89 | 358,001.93 |
常州润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914,511.35 | 3 年以上 | 12.54 | 1,914,511.35 |
江苏普球圣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59,000.00 | 1年以内,3年以上 | 6.94 | 896,550.00 |
无棣县供电公司柳堡供电所 | 外部单位往来款 | 1,020,000.00 | 1-2年 | 6.68 | 306,000.00 |
天津恒益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6.55 | 50,000.00 |
合计 | / | 12,153,550.01 | / | 79.60 | 3,525,063.28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0,119,978.14 | 30,119,978.14 | 20,269,553.74 | 20,269,553.74 | ||
在产品 | 24,361,353.18 | 24,361,353.18 | 28,977,539.60 | 28,977,539.60 | ||
库存商品 | 107,014,426.94 | 10,701,575.03 | 96,312,851.91 | 115,721,234.32 | 12,782,640.50 | 102,938,593.82 |
发出商品 | 14,449,458.64 | 14,449,458.64 | 6,928,192.04 | 6,928,192.04 | ||
委托加工物资 | 2,863,082.29 | 2,863,082.29 | 1,046,613.19 | 1,046,613.19 | ||
周转材料 | 18,003,866.90 | 18,003,866.90 | 17,356,477.45 | 17,356,477.45 | ||
自制半成品 | 17,695,383.21 | 17,695,383.21 | 28,698,777.23 | 28,698,777.23 | ||
合计 | 214,507,549.30 | 10,701,575.03 | 203,805,974.27 | 218,998,387.57 | 12,782,640.50 | 206,215,747.0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2,782,640.50 | 464,650.50 | 2,545,715.97 | 10,701,575.03 | ||
合计 | 12,782,640.50 | 464,650.50 | 2,545,715.97 | 10,701,575.0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33,774,316.02 | 28,996,267.56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4,140,526.69 | 2,816,313.45 |
待摊销的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票 | 2,652,975.17 | 3,608,859.72 |
据贴现利息 注 1 | ||
待摊销的瑞兴咨询费 | 132,013.20 | 330,033.00 |
短期债权投资 注2 | 817,545,232.84 | 1,059,324,749.84 |
待摊销的中信保保险费 | 425,162.51 | |
合计 | 858,670,226.43 | 1,095,076,223.57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资金来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是否保本 | 是否存在抵质押 | 是否提前赎回 |
1 | 太平洋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祥瑞专享32号 | 30,738.00 | 募集资金 | 2020/11/24 | 2021/11/12 | 353.00 | 4.10% | 保本 | 否 | 否 |
2 | 财信证券富丰54号收益凭证【SKF788】 | 30,761.40 | 募集资金 | 2020/11/24 | 2021/11/12 | 353.00 | 4.23% | 保本 | 否 | 否 |
3 | 财信证券富丰60号收益凭证【SPJ260】 | 20,255.12 | 募集资金 | 2021/3/3 | 2021/9/2 | 183.00 | 3.88% | 保本 | 否 | 否 |
合计 | 81,754.52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25,318.93 | -1,917.89 | 1,923,401.04 |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46,972.82 | 483,134.56 | 12,530,107.38 |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60,058.70 | 407,620.73 | 20,467,679.43 |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83,224.71 | -383,370.79 | 22,399,853.92 | ||||||||
小计 | 56,815,575.16 | 505,466.61 | 57,321,041.77 | ||||||||
合计 | 56,815,575.16 | 505,466.61 | 57,321,041.77 |
瑞武基金:2020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武创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武基金”),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38.00%,瑞兴投资是瑞武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公司持有瑞兴投资40.00%股权,同时公司委派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担任瑞兴投资董事,公司通过对瑞兴投资施加重大影响,从而对瑞武基金有重大影响。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325,594.90 | 33,894,241.49 |
合计 | 33,325,594.90 | 33,894,241.49 |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268.70 | 3,625,594.90 | ||||
合计 | 96,268.70 | 3,625,594.9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95,383,356.27 | 481,272,545.93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124,531.34 |
合计 | 495,383,356.27 | 481,397,077.27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仪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6,263,202.67 | 460,200,807.25 | 11,890,654.98 | 7,286,897.83 | 10,436,171.51 | 21,413,794.67 | 777,491,528.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490,996.17 | 23,034,132.13 | 291,649.41 | 54,266.07 | 1,162,428.75 | 458,629.13 | 45,492,101.66 |
(1)购置 | 291,649.41 | 39,810.62 | 1,101,293.36 | 43,513.26 | 1,476,266.6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490,996.17 | 23,034,132.13 | 14,455.45 | 61,135.39 | 415,115.87 | 44,015,835.0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28,337.44 | 84,831.12 | 2,313,168.56 | ||||
(1)处置或报废 | 2,228,337.44 | 84,831.12 | 2,313,168.56 | ||||
4.期末余额 | 286,754,198.84 | 481,006,601.94 | 12,182,304.39 | 7,341,163.90 | 11,513,769.14 | 21,872,423.80 | 820,670,462.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4,492,029.49 | 195,790,462.63 | 5,460,878.27 | 4,527,174.70 | 7,260,180.64 | 8,688,257.25 | 296,218,982.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80,825.51 | 20,696,826.80 | 765,778.03 | 706,706.32 | 573,836.88 | 924,471.35 | 32,148,444.89 |
(1)计提 | 8,480,825.51 | 20,696,826.80 | 765,778.03 | 706,706.32 | 573,836.88 | 924,471.35 | 32,148,444.8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4,768.22 | 80,589.56 | 1,994,964.35 | 3,080,322.13 | |||
(1)处置或报废 | 1,004,768.22 | 80,589.56 | 1,994,964.35 | 3,080,322.13 | |||
4.期末余额 | 82,972,855.00 | 215,482,521.21 | 6,226,656.30 | 5,233,881.02 | 7,753,427.96 | 7,617,764.25 | 325,287,105.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3,781,343.84 | 265,524,080.73 | 5,955,648.09 | 2,107,282.88 | 3,760,341.18 | 14,254,659.55 | 495,383,356.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1,771,173.18 | 264,410,344.62 | 6,429,776.71 | 2,759,723.13 | 3,175,990.87 | 12,725,537.42 | 481,272,545.9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常州久日部分房屋已作借款抵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注释81所述。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0.00 | 124,531.34 |
合计 | 0.00 | 124,531.3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7,482,410.87 | 183,487,380.40 |
工程物资 | 34,792,698.96 | 14,668,620.88 |
合计 | 342,275,109.83 | 198,156,001.28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湖南新建光引发剂生产 线二期项目 | 13,290,174.67 | 13,290,174.67 | 35,460,358.71 | 35,460,358.71 | ||
东营年产8.7万吨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1,768,280.94 | 1,768,280.94 | 1,711,677.17 | 1,711,677.17 | ||
内蒙年产9250 吨系列 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214,803,331.98 | 214,803,331.98 | 104,966,994.26 | 104,966,994.26 | ||
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 剂项目厂房(大晶新材) | 19,705,630.80 | 19,705,630.80 | 19,693,383.42 | 19,693,383.42 | ||
年产600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大晶信息) | 33,721,785.03 | 33,721,785.03 | 19,308,905.89 | 19,308,905.89 | ||
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酸、脂肪醇制备技改项目(晶虹生物) | 9,358,000.00 | 9,358,000.00 | ||||
电子基础材料开发及生物医药原料技改项目(科利生物) | 13,093,600.00 | 13,093,600.00 | ||||
其他零星工程 | 1,741,607.45 | 1,741,607.45 | 2,346,060.95 | 2,346,060.95 | ||
合计 | 307,482,410.87 | 307,482,410.87 | 183,487,380.40 | 183,487,380.4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湖南新建光引发剂生产线二期项目 | 265,000,000.00 | 35,460,358.71 | 16,928,685.41 | 39,098,869.45 | 13,290,174.67 | 89.89 | 89.89 | 自筹 | ||||
东营年产8.7万吨 光固化系列材料建设项目 | 1,340,714,200.00 | 1,711,677.17 | 56,603.77 | 1,768,280.94 | 0.13 | 0.13 | 自筹 +募集资金 | |||||
内蒙年产9250 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 | 519,957,000.00 | 104,966,994.26 | 109,836,337.72 | 214,803,331.98 | 45.61 | 45.61 | 自筹 +募集资金 | |||||
千吨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厂房(大晶新材) | 133,354,300.00 | 19,693,383.42 | 12,247.38 | 19,705,630.80 | 16.30 | 16.30 | 自筹 | |||||
年产 600 吨微电子光刻胶专用光敏剂项目(大晶信息) | 135,750,500.00 | 19,308,905.89 | 14,412,879.14 | 33,721,785.03 | 27.50 | 27.50 | 自筹 | |||||
光刻胶专用溶剂和脂肪酸、脂肪醇制备技改项目(晶虹生物) | 98,516,100.00 | 9,358,000.00 | 9,358,000.00 | 10.49 | 10.49 | 自筹 |
电子基础材料开发及生物医药原料技改项目(科利生物) | 98,159,900.00 | 13,093,600.00 | 13,093,600.00 | 14.72 | 14.72 | 自筹 | ||||||
其他零星工程 | 2,346,060.95 | 4,312,512.06 | 4,916,965.56 | 1,741,607.45 | 自筹 | |||||||
合计 | 2,591,452,000.00 | 183,487,380.40 | 168,010,865.48 | 44,015,835.01 | 307,482,410.8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34,792,698.96 | 34,792,698.96 | 14,668,620.88 | 14,668,620.88 | ||
合计 | 34,792,698.96 | 34,792,698.96 | 14,668,620.88 | 14,668,620.88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1,412,311.93 | 9,955,318.60 | 4,475,011.59 | 2,096,337.46 | 127,938,979.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062,028.00 | 384,036.40 | 12,358.49 | 18,458,422.89 | ||
(1)购置 | 3,777,627.50 | 384,036.40 | 12,358.49 | 4,174,022.39 |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4,284,400.50 | 14,284,400.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29,474,339.93 | 9,955,318.60 | 4,475,011.59 | 2,480,373.86 | 12,358.49 | 146,397,402.4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848,763.76 | 2,958,834.08 | 1,454,378.65 | 486,561.88 | - | 17,748,538.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24,602.02 | 490,755.60 | 223,750.56 | 112,160.49 | 1,029.90 | 2,752,298.57 |
(1)计提 | 1,197,164.95 | 490,755.60 | 223,750.56 | 112,160.49 | 1,029.90 | 2,024,861.50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27,437.07 | 727,437.0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4,773,365.78 | 3,449,589.68 | 1,678,129.21 | 598,722.37 | 1,029.90 | 20,500,836.94 |
三、减值准备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700,974.15 | 6,505,728.92 | 2,796,882.38 | 1,881,651.49 | 11,328.59 | 125,896,565.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563,548.17 | 6,996,484.52 | 3,020,632.94 | 1,609,775.58 | 110,190,441.2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山东久日、湖南久日、常州久日的土地使用权已作借款抵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注释81。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常州久日化学有 限公司 | 42,025,802.92 | 42,025,802.92 | ||||
合计 | 42,025,802.92 | 42,025,802.92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REACH注册费 | 9,478,269.91 | 187,398.99 | 597,566.00 | 9,068,102.90 |
日本化审费 | 507,529.45 | 0.00 | 29,564.82 | 477,964.63 | |
装修费 | 1,244,135.75 | 487,676.51 | 372,166.34 | 1,359,645.92 | |
零星工程 | 3,366,955.71 | 374,106.20 | 2,992,849.51 | ||
其他 | 320,267.95 | 102,621.78 | 126,058.63 | 296,831.10 | |
合计 | 11,550,203.06 | 4,144,652.99 | 1,499,461.99 | 14,195,394.0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065,801.75 | 5,790,806.47 | 33,980,332.83 | 6,280,570.2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347,931.08 | 1,185,809.06 | 9,318,363.96 | 1,935,092.76 |
其他流动负债-暂未实现 的收益 | 395,196.96 | 59,279.54 | 570,179.92 | 85,526.99 |
政府补助 | 20,141,044.63 | 3,021,156.70 | 7,459,205.12 | 1,118,880.77 |
合计 | 59,949,974.42 | 10,057,051.77 | 51,328,081.83 | 9,420,070.8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2,768,565.37 | 5,762,196.85 | 25,554,524.00 | 3,833,178.60 |
公允价值变动 | 28,557,626.83 | 4,311,977.35 | 15,494,338.30 | 2,324,150.74 |
合计 | 61,326,192.20 | 10,074,174.20 | 41,048,862.30 | 6,157,329.3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18,841,845.37 | 99,581,683.14 |
合计 | 118,841,845.37 | 99,581,683.14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度 | 306,924.12 | ||
2022年度 | 6,581,762.75 | 6,581,762.75 | |
2023年度 | 5,013,452.86 | 5,013,452.86 | |
2024年度 | 10,488,953.36 | 10,488,953.36 | |
2025年度 | 18,413,125.85 | 18,413,125.85 | |
2026年度 | 12,311,661.09 | 5,306,012.33 | |
2027年度 | 3,011,566.29 | 3,011,566.29 | |
2028年度 | 2,515,372.50 | 2,515,372.50 | |
2029年度 | 464,714.46 | 464,714.46 | |
2030年度 | 47,479,798.62 | 47,479,798.62 | |
2031年度 | 12,561,437.59 | ||
合计 | 118,841,845.37 | 99,581,683.14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及设备采购款 | 81,027,617.47 | 81,027,617.47 | 45,616,678.65 | 45,616,678.65 | ||
预付房屋购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预付购买软件款 | 1,126,013.65 | 1,126,013.65 | 334,813.82 | 334,813.82 | ||
预付Reach注册费 | 524,081.51 | 524,081.51 | 94,035.96 | 94,035.96 | ||
预付聚硅氮烷材料的制备方法及应用专利费(大晶信息)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预付商标款 | 138,413.20 | 138,413.20 | ||||
预付土地款及契税(怀化久源) | 28,980,165.00 | 28,980,165.00 | ||||
合计 | 125,796,290.83 | 125,796,290.83 | 56,045,528.43 | 56,045,528.43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0 | 21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42,430,000.00 | 232,430,000.00 |
信用借款 | 155,140,000.00 | 9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55,833.31 | 262,388.93 |
合计 | 497,825,833.31 | 532,692,388.93 |
类型 | 借款单 位 | 担 保 人 (物) | 贷款单 位 | 借 款 起 始 日 | 借 款 终 止 日 | 利率/贴 现率(%) | 期末余额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9/25 | 2021/9/24 | 3.80 | 20,016,888.85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0/21 | 2021/9/24 | 3.80 | 10,008,444.44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0/23 | 2021/10/22 | 3.85 | 20,021,388.91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2/17 | 2021/11/25 | 3.80 | 20,014,777.78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工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1/1/21 | 2021/11/25 | 3.80 | 20,014,777.78 |
信用 | 本公司 | 无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2021/2/9 | 2022/2/9 | 3.85 | 16,017,111.11 |
保证 | 湖南久日 | 天津久日 | 中国银行怀化分行 | 2021/6/24 | 2022/6/20 | 3.60 | 30,018,000.00 |
抵押 | 本公司 | 久源技术出口退税专用账户、湖南久日房产+土地、常州久日房产+土地、山东久日房 | 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 | 2020/7/20 | 2021/7/19 | 2.60 | 200,144,444.44 |
产+土地 | |||||||
保证 | 本公司、久瑞翔和 | 本公司为久瑞翔和提供担保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1/3 | 2021/11/1 | 3.00 | 40,000,000.00 |
保证 | 本公司、久瑞翔和 | 本公司为久瑞翔和提供担保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2/2 | 2021/11/23 | 2.87 | 20,000,000.00 |
保证 | 本公司、久瑞翔和 | 本公司为久瑞翔和提供担保 | 民生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2/8 | 2021/11/23 | 2.91 | 40,000,000.00 |
保证 | 本公司、久瑞翔和 | 本公司为久瑞翔和提供担保 |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 2020/12/11 | 2021/11/23 | 2.87 | 12,430,000.00 |
信用 | 本公司、久瑞翔和 | 无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2021/1/20 | 2022/1/13 | 3.05 | 5,160,000.00 |
信用 | 本公司、久瑞翔和 | 无 |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 2021/2/4 | 2022/1/13 | 3.30 | 43,980,000.00 |
合计 | 497,825,833.31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0 | 6,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19,7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22,700,000.00 | 11,000,000.0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40,605,024.52 | 48,541,766.92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46,005,897.32 | 30,619,692.31 |
应付加工费 | 125,917.68 | 39,900.00 |
应付运费 | 9,645,785.11 | 6,328,464.90 |
应付其他采购款 | 6,825,133.54 | 2,971,991.14 |
合计 | 103,207,758.17 | 88,501,815.2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常州北化智合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682,000.00 | 尚未结算 |
Caffaro Industrie S.P.A | 470,740.09 | 纠纷,详见本附注十六/(七)/2 |
合计 | 1,152,740.09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856,105.16 | 3,001,861.12 |
合计 | 2,856,105.16 | 3,001,861.12 |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935,019.28 | 57,638,763.52 | 69,171,770.12 | 8,402,012.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790,027.41 | 3,718,912.75 | 71,114.66 | |
三、辞退福利 | 61,920.00 | 61,920.00 | ||
合计 | 19,935,019.28 | 61,490,710.93 | 72,952,602.87 | 8,473,127.3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629,041.65 | 49,868,982.14 | 61,392,184.83 | 8,105,838.96 |
二、职工福利费 | 2,892,187.47 | 2,892,187.47 | ||
三、社会保险费 | 45,695.84 | 2,273,970.14 | 2,277,071.51 | 42,594.4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1,292.00 | 1,998,300.62 | 2,006,095.34 | 33,497.28 |
工伤保险费 | 213,421.80 | 207,735.87 | 5,685.93 | |
生育保险费 | 4,403.84 | 62,247.72 | 63,240.30 | 3,411.26 |
四、住房公积金 | 36,785.00 | 1,662,911.30 | 1,667,831.30 | 31,865.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3,496.79 | 940,712.47 | 942,495.01 | 221,714.25 |
合计 | 19,935,019.28 | 57,638,763.52 | 69,171,770.12 | 8,402,012.6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654,983.74 | 3,586,007.74 | 68,976.00 | |
2、失业保险费 | 135,043.67 | 132,905.01 | 2,138.66 | |
合计 | 3,790,027.41 | 3,718,912.75 | 71,114.6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63,644.03 | 5,158,916.22 |
企业所得税 | 5,826,570.70 | 8,465,617.31 |
个人所得税 | 995,092.62 | 253,502.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8,983.91 | 650,413.02 |
教育费附加 | 31,499.00 | 198,551.0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999.32 | 132,367.37 |
房产税 | 159,467.68 | 159,467.67 |
土地使用税 | 668,587.86 | 447,357.06 |
其他 | 132,236.45 | 145,731.98 |
合计 | 9,107,081.57 | 15,611,923.9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20,250.00 | 1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9,537,714.20 | 1,112,886.53 |
合计 | 9,557,964.20 | 1,127,886.5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0,250.00 | 15,000.00 |
合计 | 20,250.00 | 15,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298,448.00 | 78,900.00 |
代收、代付款 | 632,432.65 | 974,869.28 |
工程施工损失补偿款 注1 | 3,567,190.00 | |
投资款 注2 | 5,000,000.00 | |
其他 | 39,643.55 | 59,117.25 |
合计 | 9,537,714.20 | 1,112,886.53 |
注2:2021年5月19日,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与徐州康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曜”)、孟爱国、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大晶信息以900万元作为对价收购晶虹生物,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支付股权转让款650万元,尚余250万元未支付。
2021年5月19日,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与徐州康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康曜”)、吴国民、周丽群、顾震宇、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大晶信息以900万元作为对价收购科利生物,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支付股权转让款650万元,尚余250万元未支付。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0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5,650.00 | |
合计 | 1,735,65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暂时性负债 | 395,196.96 | 570,179.92 |
待转销项税 | 312,938.40 | 218,438.52 |
合计 | 708,135.36 | 788,618.44 |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采用购销合同形式进行的委托加工业务以净额法列示,销售材料不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将已开票未购回的材料销售毛利作为暂未实现的收益,在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9,300,000.00 | |
合计 | 29,300,000.00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482,830.47 | 487,095.00 |
合计 | 482,830.47 | 487,095.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资金 | 484,095.00 | 3,180.73 | 480,914.27 | 注 1 | |
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建经费 | 3,000.00 | 1,083.80 | 1,916.20 | 注 2 | |
合计 | 487,095.00 | 4,264.53 | 482,830.47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 府补助 | 7,459,205.12 | 13,000,000.00 | 318,160.49 | 20,141,044.63 | 详见表1 |
合计 | 7,459,205.12 | 13,000,000.00 | 318,160.49 | 20,141,044.6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项目土地补偿及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款 | 4,578,883.44 | 53,449.98 | 4,525,433.46 | 与资产相关 | |||
常州市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 升级专项资金及专项设备购置补助 | 729,999.67 | 72,999.96 | 656,999.71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四季度“135”工程奖补资金 | 666,666.40 | 20,000.04 | 646,666.36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1,106,007.18 | 78,071.10 | 1,027,936.08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第二季度135工程建设资金-标准厂房补助 | 182,648.44 | 5,479.44 | 177,169.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194,999.99 | 10,000.02 | 184,999.97 | 与资产相关 | |||
林西县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 支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基金 | 13,000,000.00 | 78,159.95 | 12,921,840.0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459,205.12 | 13,000,000.00 | 318,160.49 | 20,141,044.63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1,226,800.00 | 111,226,8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40,745,213.36 | 2,040,745,213.3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2,040,745,213.36 | 2,040,745,213.3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 | 80,001,337.56 | 47,667,939.89 | 127,669,277.45 | |
合计 | 80,001,337.56 | 47,667,939.89 | 127,669,277.45 |
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6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1年5月22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821,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回购最高价格48.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9.41元/股,回购均价45.2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27,656,222.89元(不含交易费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65,105.27 | -568,646.59 | -85,296.99 | -483,349.60 | 3,081,755.67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65,105.27 | -568,646.59 | -85,296.99 | -483,349.60 | 3,081,755.67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02,665.73 | -82,642.55 | -82,642.55 | -2,885,308.2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02,665.73 | -82,642.55 | -82,642.55 | -2,885,308.2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62,439.54 | -651,289.14 | -85,296.99 | -565,992.15 | 196,447.39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514,026.76 | 4,509,297.42 | 3,307,675.46 | 6,715,648.72 |
合计 | 5,514,026.76 | 4,509,297.42 | 3,307,675.46 | 6,715,648.72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5,335,483.94 | 45,335,483.94 | ||
合计 | 45,335,483.94 | 45,335,483.94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3,118,981.91 | 481,311,710.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93,118,981.91 | 481,311,710.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3,659,503.71 | 136,742,721.3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708,649.89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7,941,943.20 | 111,226,8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38,836,542.42 | 493,118,981.9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28,694,840.11 | 470,733,018.95 | 482,352,686.41 | 357,713,609.68 |
其他业务 | 385.35 | 385.35 | 286,821.85 | 286,690.42 |
合计 | 628,695,225.46 | 470,733,404.30 | 482,639,508.26 | 358,000,300.1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41,549.15 | 1,549,487.68 |
教育费附加 | 951,137.82 | 715,738.8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34,091.87 | 477,159.26 |
房产税 | 740,442.67 | 705,727.95 |
土地使用税 | 1,273,525.37 | 1,266,132.13 |
印花税 | 444,495.80 | 287,410.76 |
其他 | 184,780.39 | 285,748.96 |
合计 | 6,270,023.07 | 5,287,405.6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81,212.11 | 2,938,966.08 |
业务招待费 | 129,757.23 | 152,555.57 |
租赁费 | 1,282,067.08 | 667,877.81 |
交通差旅费 | 142,459.62 | 108,825.28 |
广告宣传费 | 98,908.16 | 4,000.00 |
运杂费 | 155,032.08 | 10,346,486.50 |
保险费 | 416,253.53 | 632,073.39 |
REACH 注册费摊销 | 627,130.82 | 483,554.63 |
服务费 | 2,620,037.00 | 3,894,326.60 |
佣金 | 181,994.46 | 262,906.64 |
其他 | 433,366.20 | 555,785.36 |
合计 | 9,568,218.29 | 20,047,357.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费 | 16,281,944.01 | 11,490,797.30 |
办公费 | 1,487,494.05 | 1,292,564.62 |
差旅及交通费 | 1,142,892.83 | 636,728.74 |
招待费 | 1,327,502.49 | 922,884.73 |
修理费 | 735,971.01 | 1,076,621.42 |
折旧费 | 2,734,850.74 | 2,501,437.26 |
无形资产摊销 | 2,024,861.50 | 1,803,017.51 |
咨询服务费 | 2,640,071.74 | 2,486,361.49 |
保险费 | 84,650.80 | 55,256.20 |
其他 | 544,539.32 | 248,064.49 |
合计 | 29,004,778.49 | 22,513,733.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001,056.47 | 9,121,290.49 |
物料投入 | 18,615,956.36 | 6,509,384.20 |
折旧摊销 | 984,376.52 | 941,068.83 |
技术服务与开发费 | 818,349.52 | 459,895.15 |
其他 | 361,178.38 | 295,849.00 |
合计 | 33,780,917.25 | 17,327,487.6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474,269.66 | 3,482,167.36 |
利息收入 | -1,178,047.41 | -6,214,047.25 |
汇兑损益 | 2,042,839.40 | -1,103,170.52 |
银行手续费 | 249,412.83 | 2,035,649.40 |
合计 | 8,588,474.48 | -1,799,401.01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267,010.89 | 3,002,082.22 |
手续费返还 | 207,669.60 | 40,890.00 |
合计 | 5,474,680.49 | 3,042,972.2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项目土地补偿及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款 | 53,449.98 | 53,449.98 | 资产相关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2014-2016 年常州市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及2014 年“三位一体”专项设备购置补助 | 72,999.96 | 73,000.14 | 资产相关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2015年四季度“135”工程奖补资金 | 20,000.04 | 20,000.04 | 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高效环保光引发剂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 433,333.32 | 收益相关 |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2017年第四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78,071.10 | 78,071.10 | 资产相关 |
递 延 收 益 摊 销 -2017年第二季度“135”工程建设竣工奖补资金 | 5,479.44 | 5,479.44 | 资产相关 |
2018 年洪江区投资创业奖 | 270,000.00 | 收益相关 | |
光引发剂 EMK 新工艺的开发 | 40,000.00 | 收益相关 | |
专利资助 | 25,670.00 | 33,800.00 | 收益相关 |
援企稳岗失业险返还 | 20,000.00 | 234,748.20 | 收益相关 |
2019 年度天津市创新券 | 50,000.00 | 收益相关 | |
2019 年第一批提升国家化经营能力补助 | 47,300.00 | 收益相关 | |
外贸运行监测扶持金 | 5,000.00 | 5,000.00 | 收益相关 |
怀 化 市 财 政 局 关 于2019 年部分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200,000.00 | 收益相关 | |
第二批企业高校研发奖补 | 971,900.00 | 收益相关 | |
洪江区工业企业专项奖补资金 | 6,000.00 | 收益相关 | |
洪区区关于下达年产10000 吨光固化材料项目奖补资金 | 400,000.00 | 收益相关 | |
含羟基酰基膦氧化合物制备方法的研发 | 80,000.00 | 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第二批拟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 39,200.00 | 收益相关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奖励金 | 15,660.00 | 收益相关 | |
林西县财政局财政零余额账户支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基金 | 78,159.95 | 资产相关 |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重点项目资金 | 50,000.00 | 收益相关 | |
天津财政局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经费(光引发剂1901和EMK产品欧盟REACH认证) | 100,000.00 | 收益相关 | |
天津财政局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经费(乙二酸和氯乙酸产品欧盟REACH认证) | 75,800.00 | 收益相关 | |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2月北辰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 9,000.00 | 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首次认定高企县级奖励 | 50,000.00 | 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企业研究发展县级补助 | 154,800.00 | 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市级企业研发补助资金 | 51,600.00 | 收益相关 | |
无棣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出库奖励 | 200,000.00 | 收益相关 | |
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培训补贴 | 11,000.00 | 收益相关 | |
2019年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至递延收益 VOCS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 10,000.02 | 资产相关 | |
洪江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零余额专户研发奖补资金 | 399,600.00 | 收益相关 | |
怀化市洪江区商务局2019年外贸进出口奖洪区招商【2021】1号 | 158,400.00 | 收益相关 | |
怀化市洪江区商务局2019年投资创业奖洪区招商【2021】1号 | 3,282,800.00 | 收益相关 | |
怀化市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企业奖励金 | 176,120.00 | 收益相关 | |
怀化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2020年四季度用电补贴 | 124,200.40 | 收益相关 | |
合计 | 5,267,010.89 | 3,002,082.2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5,466.61 | 300,118.70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7,463,269.32 | 2,754,172.92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7,830.81 | 2,413,362.97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46,557.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 | 96,268.70 | |
债务重组收益 | -1,242,982.08 | |
合计 | 19,499,392.70 | 4,224,672.51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02,056.33 | 16,731,746.9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8,202,056.33 | 16,731,746.9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59,895.80 | -219,367.7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58,340.91 | 12,604,833.62 |
合计 | -1,318,236.71 | 12,385,465.9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64,650.50 | 338,851.87 |
合计 | -464,650.50 | 338,851.8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8,179.51 | -117,905.47 |
合计 | 8,179.51 | -117,905.4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 | 200,000.00 | 3,000,000.00 | 200,000.00 |
罚款赔偿收入 | 19,000.00 | 129,882.50 | 19,000.00 |
久悬未决收入 | 16,289.61 | 62,492.70 | 16,289.6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益 | 25,735.78 | 25,735.78 | |
其他 | 432.64 | 21,613.03 | 432.64 |
合计 | 261,458.03 | 3,213,988.23 | 261,458.03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会专项补贴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财政局市级上市补贴 | 2,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到政府给予循环化改造资金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00,000.00 | 3,0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06,804.58 | 398,249.37 | 1,106,804.58 |
对外捐赠 | 300,000.00 | 2,052,400.00 | 300,00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49,001.88 | 1,857.25 | 49,001.88 |
非常损失 | 5,887,588.60 | ||
其他 | 11,893.81 | 65,500.00 | 11,893.81 |
合计 | 1,467,700.27 | 8,405,595.22 | 1,467,700.2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116,061.18 | 13,763,994.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41,893.53 | 3,735,378.28 |
合计 | 17,357,954.71 | 17,499,372.6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0,944,589.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141,688.3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93,433.1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1,915.6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38,679.4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805.5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692,527.5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5,437,643.57 |
税率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76,990.96 |
所得税费用 | 17,357,954.71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174,529.74 | 1,278,339.63 |
备用金 | 162,028.21 | 345,237.26 |
押金/保证金 | 303,000.00 | 1,350,000.00 |
政府补助 | 18,149,253.67 | 5,338,748.20 |
手续费返还 | 219,467.30 | 42,857.10 |
其他 | 536,681.43 | 257,201.87 |
合计 | 20,544,960.35 | 8,612,384.0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 | 993,614.70 | 184,272.49 |
押金/保证金 | 104,000.00 | 986,716.91 |
往来款 | 811,962.91 | 498,642.83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付现 | 17,950,092.52 | 33,330,996.83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168,566.86 | 139,577.38 |
捐赠支出 | 300,000.00 | 2,052,400.00 |
其他 | 248,085.67 | 304,521.15 |
合计 | 20,576,322.66 | 37,497,127.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负数) | 1,703.31 | |
合计 | 1,703.31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货币资金解除受限 | 4,008,301.85 | 10,000,000.00 |
收回保证金存款 | 432,054.00 | |
中登公司备付金退回 | 2,097,441.03 | 5,025,085.16 |
中登公司退回自然人股东分红个税 | 68,594.10 | |
合计 | 6,174,336.98 | 15,457,139.1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货币资金受限 | 6,000,000.00 | |
支付售后回租本金及利息 | 33,871,628.00 | |
支付中登公司备付金 | 2,125,231.50 | 5,103,664.64 |
支付股份回购款 | 47,664,422.22 | |
支付自然人股东个税 | 194,100.55 | |
合计 | 49,983,754.27 | 44,975,292.64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3,586,634.45 | 75,177,448.5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64,650.50 | -338,851.87 |
信用减值损失 | 1,318,236.71 | -12,385,465.9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148,444.89 | 25,333,297.43 |
无形资产摊销 | 2,024,861.50 | 1,803,017.5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99,461.99 | 2,436,813.4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79.51 | 117,905.4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6,804.58 | 398,249.3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202,056.33 | -16,731,746.9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474,269.66 | 3,527,398.4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499,392.70 | -4,224,672.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6,980.97 | 2,816,923.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84,861.73 | 918,454.3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90,838.27 | 21,030,046.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22,646.74 | 63,915,229.4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629,818.44 | -68,455,438.32 |
其他 | -318,160.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327,122.58 | 95,338,608.7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2,863,079.02 | 780,843,698.4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2,881,634.29 | 274,059,962.1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981,444.73 | 506,783,736.24 |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703.31 |
其中: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188.14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1,515.17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03.3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2,863,079.02 | 132,881,634.29 |
其中:库存现金 | 3,104.3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2,863,079.02 | 132,878,484.4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5.48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863,079.02 | 132,881,634.2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山东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22,137,421.13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1 |
固定资产-湖南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48,944,175.45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2 |
固定资产-常州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建筑物 | 16,206,473.59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详见注3 |
无形资产-常州土地使用权 | 10,941,847.21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山东土地使用权 | 10,317,576.37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湖南土地使用权 | 21,037,220.79 | 用于办理短期银行借款抵押 |
净资产-大晶新材净资产 | -15,057,434.63 | 用于办理长期银行借款质押 详见注4 |
净资产-大晶信息净资产 | 63,343,219.02 | 用于办理长期银行借款质押详见注5 |
合计 | 177,870,498.93 | / |
土地使用权原值22,753,284.00元,净值21,037,220.79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原值59,177,904.95元,净值48,944,175.45元。注3:常州久日以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为本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的银行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原值16,210,110.14元,净值10,941,847.21元,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原值29,059,932.02元,净值16,206,473.59元。
注4:本公司以持有的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办理长期并购贷款,截止2021年6月30日,大晶新材净资产为-15,057,434.63元。注5:本公司以持有的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93.33%的股权作为质押,办理长期并购贷款,截止2021年6月30日,大晶信息净资产为63,343,219.02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268,397.63 | 6.4601 | 8,193,975.53 |
港币 | 25,820.35 | 0.8321 | 21,485.11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4,480,444.97 | 6.4601 | 93,545,122.55 |
欧元 | 652,130.00 | 7.6862 | 5,012,401.61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欧元 | 33,100.00 | 7.6862 | 254,413.22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778,825.94 | 6.4601 | 5,031,293.45 |
欧元 | 108,656.11 | 7.6862 | 835,152.59 |
日元 | 468,981.16 | 0.0579 | 27,156.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1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78,159.95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4,948,850.40 | 其他收益 | 4,948,850.40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 2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 |
合计 | 18,148,850.40 | 5,227,010.35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2021/6/21 | 9,000,000.00 | 100 | 并购 | 2021/6/30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0 | 0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2021/6/21 | 9,000,000.00 | 100 | 并购 | 2021/6/30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0 | 0 |
(徐州)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大晶信息以900万元对价收购徐州康曜60.44%股份及吴国民20%、周丽群17%、顾震宇2.56%股份,2021年6月21日,大晶信息支付股权款650万元,公司对科利生物完成控制,故将2021年6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现金 | 9,000,000.00 | 9,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9,000,000.00 | 9,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9,021,477.32 | 9,004,258.46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1,477.32 | -4,258.46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188.14 | 188.14 | 1,515.17 | 1,515.17 |
其他应收款 | 337,088.00 | 337,088.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9,109.91 | 359,109.91 | 243,858.16 | 243,858.16 |
无形资产 | 6,611,566.21 | 3,388,765.48 | 6,945,397.22 | 3,559,758.32 |
在建工程 | 9,358,000.00 | 8,260,816.64 | 13,093,600.00 | 12,330,102.5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9,000.00 | 129,000.00 | 105,000.00 | 105,000.00 |
应付款项 | 3,857,493.54 | 3,857,493.54 | 9,013,344.91 | 9,013,344.91 |
应交税费 | 128,795.38 | 128,795.38 | 137,395.08 | 137,395.08 |
其他应付款 | 2,707,190.00 | 2,707,190.00 | 1,197,088.00 | 1,197,088.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79,996.02 | 1,037,284.10 | ||
净资产 | 9,021,477.32 | 5,781,489.25 | 9,004,258.46 | 5,892,406.17 |
取得的净资产 | 9,021,477.32 | 5,781,489.25 | 9,004,258.46 | 5,892,406.17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于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依据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拟对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 浙联评报字[2021]第257号及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拟对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对价分摊涉及的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浙联评报字[2021]第258号,所列示的基准日为2021年05月31日的晶虹生物(合并报表)及科利生物(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评估增值情况,持续调整至购买日,以此作为购买日晶虹生物(合并报表)及科利生物(合并报表)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本公司子公司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无棣 | 山东无棣 | 生产 | 100.00 | 新设 |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生产 | 100.00 | 新设 |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常州金坛 | 常州金坛 | 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并购 |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研发、贸易 | 100.00 | 新设 |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山东东营 | 山东东营 | 生产 | 100.00 | 新设 | |
内蒙古久 | 内蒙古林 | 内蒙古林 | 生产 | 100.00 | 新设 |
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西县 | 西县 |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 技集团有 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研发、 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并购 |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研发、 贸易 | 93.33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并购 | |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并购 |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江苏徐州 | 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并购 |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 | 山东淄博 | 研发 | 100.00 | 新设 | |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怀化 | 湖南怀化 | 生产 | 100.00 | 新设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4日,注册资本50万港币;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实收资本50万港币;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久日”)成立于2018年12月28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东营久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350万元;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2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内蒙古久日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15,000万元;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6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大晶新材注册资本2,105.2632万人民币,实收资本2,105.2632万元;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6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大晶信息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8,300万元;
晶虹生物化学(徐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6日,为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晶虹生物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万元;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6日,为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6月30日,科利生物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654.40万元;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18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久兴智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10万元;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3日,截止2021年6月30日,怀化久源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2,910万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7,321,041.77 | 56,815,575.1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05,466.61 | 300,118.7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05,466.61 | 300,118.7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由本公司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二/(五)/4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237,445,516.10 | 16,760,573.62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64,608.36 | |
其他应收款 | 15,268,361.12 | 5,633,250.30 |
合计 | 273,178,485.58 | 22,393,823.92 |
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1.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
15.99%(2020年:12.75%)。
2.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78,7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55,127万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 年以内 | 1-5 年 | 5 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497,825,833.31 | 497,825,833.31 | |||
应付票据 | 22,700,000.00 | 22,7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03,207,758.17 | 103,207,758.17 | |||
其他应付款 | 9,557,964.20 | 9,557,964.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35,650.00 | 1,735,650.00 | |||
长期借款 | 13,600,000.00 | 15,700,000.00 | 29,300,000.00 | ||
非衍生金融负债小计 | 635,027,205.68 | 13,600,000.00 | 15,700,000.00 | 664,327,205.68 | |
合计 | 635,027,205.68 | 13,600,000.00 | 15,700,000.00 | 664,327,205.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港元项目 | 日元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8,193,975.53 | 21,485.11 | 8,215,460.64 | ||
应收账款 | 93,545,122.55 | 5,012,401.61 | 98,557,524.16 | ||
其他应收款 | 254,413.22 | 254,413.22 |
小计 | 101,739,098.08 | 5,266,814.83 | 21,485.11 | 107,027,398.02 | |
外币金融负债: | |||||
应付账款 | 5,031,293.45 | 835,152.59 | 27,156.00 | 5,893,602.04 | |
小计 | 5,031,293.45 | 835,152.59 | 27,156.00 | 5,893,602.04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7,386,799.09 | 557,386,799.0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7,386,799.09 | 557,386,799.0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557,386,799.09 | 557,386,799.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464,608.36 | 20,464,608.3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325,594.90 | 33,325,594.90 | ||
资产合计 | 557,386,799.09 | 53,790,203.26 | 611,177,002.35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未通过SPPI测试的应收票据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该等应收票据均为于一年内到期的的无息票据,故将其票面价值作为期末公允价值。权益工具投资以期末对被投资方拥有的净资产份额作为期末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注释17。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湖南久日 | 50,000,000.00 | 2021/6/1 | 2026/12/31 | 否 |
久瑞翔和 | 50,000,000.00 | 2020/3/12 | 2025/3/11 | 否 |
久瑞翔和 | 150,000,000.00 | 2020/5/22 | 2021/4/23 | 否 |
湖南久日 | 59,000,000.00 | 2020/4/14 | 2025/12/31 | 是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久源技术 | 200,000,000.00 | 2020/7/20 | 2021/7/19 | 否 |
湖南久日 | 200,000,000.00 | 2020/7/20 | 2021/7/19 | 否 |
常州久日 | 200,000,000.00 | 2020/7/20 | 2021/7/19 | 否 |
山东久日 | 200,000,000.00 | 2020/7/20 | 2021/7/19 | 否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70.64 | 191.97 |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部分抵押或质押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起诉常州久日案件2020 年 7 月 8 日,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州久日、常州钛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被告”)提起公益民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清除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 8 号被污染土地上的超标污染物,消除被污染土地周边土壤地表、河流及地下水被污染风险,使土地恢复到被污染前的土地功能或承担上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2)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被污染土地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具体损失数额经鉴定机构评估后确定);(3)依法判令二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4)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律师费以及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等);(5)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处于一审阶段,尚未确定开庭时间。上述涉案地块是否存在当地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违规行为,以及在该地块经营过的企业谁为实际污染行为人,尚无法确定,诉讼案件的结果不确定性较大,故期末本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2.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本附注十二、5 关联交易情况之 4”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 2021 年 6 月 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 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 10%或者以上。本公司的业务单一,主要从事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认缴、在报告报出日之前未实缴出资的投资事项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认缴出资 | 实缴出资 | 未缴出资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3,500,000.00 | 86,500,000.00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00.00 | 29,700,000.00 | 69,300,000.00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113,600,000.00 | 26,400,000.00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 | 9,900,000.00 |
怀化久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9,100,000.00 | 70,900,000.00 |
科利生物科技(徐州)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6,544,000.00 | 3,456,000.00 |
交最终答辩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日前回复对方的答辩意见。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78,044,970.01 |
1至2年 | |
2至3年 | 932,765.00 |
3年以上 | 1,583,586.75 |
合计 | 280,561,321.7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83,586.75 | 0.56 | 1,583,586.75 | 100.00 | 1,708,586.75 | 0.63 | 1,708,586.7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977,735.01 | 99.44 | 1,348,308.48 | 0.48 | 277,629,426.53 | 267,877,836.67 | 99.37 | 1,020,774.51 | 0.38 | 266,857,062.1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8,571,284.68 | 1,348,308.48 | 7.26 | 17,222,976.20 | 12,084,605.18 | 4.48 | 1,020,774.51 | 8.45 | 11,063,830.67 |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应收账款组合 | 260,406,450.33 | 260,406,450.33 | 255,793,231.49 | 94.88 | 255,793,231.49 | |||||
合计 | 280,561,321.76 | 100.00 | 2,931,895.23 | 1.05 | 277,629,426.53 | 269,586,423.42 | 100.00 | 2,729,361.26 | 1.01 | 266,857,062.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 限公司 | 1,583,586.75 | 1,583,586.75 | 100.00 | 详见本附注七、注释5 |
合计 | 1,583,586.75 | 1,583,586.75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638,519.68 | 881,925.98 | 5.00 |
1-2年 | |||
2-3年 | 932,765.00 | 466,382.50 | 50.00 |
3年以上 | |||
合计 | 18,571,284.68 | 1,348,308.48 | 7.26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 的应收账款 | 1,708,586.75 | 125,000.00 | 1,583,586.75 | |||
按组合计提 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 款 | 1,020,774.51 | 327,533.97 | 1,348,308.48 | |||
合计 | 2,729,361.26 | 327,533.97 | 125,000.00 | 2,931,895.23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淮安市贝化贸易有限公司 | 125,000.00 | 银行回款 |
合计 | 125,000.00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 账款汇总 | 275,916,710.92 | 98.34 | 777,571.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3,420,518.26 | 36,493,704.68 |
合计 | 233,420,518.26 | 36,493,704.68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33,483,646.29 |
1至2年 | |
2至3年 | 9,682.00 |
3年以上 | 613,071.76 |
合计 | 234,106,400.05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384,572.24 | 136,944.27 |
押金/保证金 | 613,171.76 | 613,171.76 |
应收出口退税 | 983,070.44 |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应收款组合 | 232,124,265.61 | 36,367,869.53 |
其他 | 1,320.00 | |
合计 | 234,106,400.05 | 37,117,985.5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24,280.88 | 624,280.8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600.91 | 61,600.9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685,881.79 | 685,881.7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624,280.88 | 61,600.91 | 685,881.79 | |||
合计 | 624,280.88 | 61,600.91 | 685,881.79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73,414,513.63 | 1年以内 | 74.08 | -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5,826,869.53 | 1年以内 | 15.30 | -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母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2,882,882.45 | 1年以内 | 9.77 | - |
应收退税款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983,070.44 | 1年以内 | 0.42 | 49,153.52 |
大丰市天生药业有限公司 | 押金 | 500,000.00 | 5年以上 | 0.21 | 500,000.00 |
合计 | / | 233,607,336.05 | / | 99.78 | 549,153.5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39,891,380.47 | 839,891,380.47 | 639,791,380.47 | 639,791,380.4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7,321,041.77 | 57,321,041.77 | 56,815,575.16 | 56,815,575.16 | ||
合计 | 897,212,422.24 | 897,212,422.24 | 696,606,955.63 | 696,606,955.63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久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200,760,000.00 | 200,760,000.00 | ||||
天津久瑞翔和商贸有限公司 | 2,121,600.00 | 2,121,600.00 | ||||
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182,400.00 | 150,182,400.00 | ||||
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 | 148,638,400.00 | 148,638,400.00 | ||||
天津久源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
久日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 13,500,000.00 | 13,500,000.00 | ||||
久日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 456,850.00 | 456,850.00 | ||||
徐州大晶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大晶信息化学品(徐州)有限公司 | 22,132,130.47 | 40,000,000.00 | 62,132,130.47 | |||
山东久兴智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639,791,380.47 | 200,100,000.00 | 839,891,380.4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久兴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25,318.93 | -1,917.89 | 1,923,401.04 | ||||||||
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046,972.82 | 483,134.56 | 12,530,107.38 | ||||||||
宁波微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60,058.70 | 407,620.73 | 20,467,679.43 | ||||||||
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83,224.71 | -383,370.79 | 22,399,853.92 | ||||||||
小计 | 56,815,575.16 | 505,466.61 | 57,321,041.77 | ||||||||
合计 | 56,815,575.16 | 505,466.61 | 57,321,041.77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39,653,027.22 | 135,987,804.05 | 123,887,398.71 | 132,931,032.75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39,653,027.22 | 135,987,804.05 | 123,887,398.71 | 132,931,032.7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3,045,432.48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5,466.61 | 300,118.7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96,268.7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434,452.07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7,830.81 | 2,413,362.97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7,094,698.63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95,960.71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201,925,657.94 | 4,147,933.74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98,625.0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67,010.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5,735.78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195,982.4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503.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17,149.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760.32 | |
合计 | 26,753,689.87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9 | 0.77 | 0.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7 | 0.52 | 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