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本次新租赁准则变更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可变租赁付款额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
5.完善了与租赁相关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需要按照新租赁准则相关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需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