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敏芯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
持续督导情况
,
约定了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1年半年度,敏芯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1年半年度,敏芯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序号 | 工作内容 |
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对公司内控
持续督导情况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督导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 |
2021 |
年半年度,敏芯股份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1年半年度,敏芯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2021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持续督导情况
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1年半年度,敏芯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未发生前述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
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
其他情形
2021年半年度,敏芯股份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主要原因系新增股份支付所致。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1、业绩波动风险
2021年1-6月,公司营业利润为554.96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6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1.77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4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97.25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68.76%,公司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1年上半年新增股份支付所致。
2、产品结构风险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包括MEMS声学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和MEMS惯性传感器。其中,MEMS声学传感器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单一产品收入的占比较高。虽然公司正在研究和开发新的MEMS传感器产品,并积极进行市场推广,但在短期内,如果MEMS声学传感器的需求增速放缓,将会对公司的营收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经营模式风险
公司专注于MEMS传感器的研发与设计,并从事部分晶圆测试等生产工序,子公司开始贡献封装和测试的产能。但晶圆制造和部分封装等主要生产环节仍由专业的晶圆制造和封装厂商完成。公司与中芯国际、华润上华和华天科技等行业内主要的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厂商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但若未来晶圆制造和封装供应商的产能不足,或者晶圆和委外加工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将会对公司的产品出货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产品良率是公司客户关心的核心属性,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行业及客户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果在生产控制、产品测试、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产品对客户的交付。
5、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行业风险
1、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趋势变化风险
由于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与营销策略,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是影响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因素。在消费类电子领域,手机、TWS耳机、智能音箱等IOT设备的市场变化迅速。如上述市场不能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或者如公司不能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发展趋势的变化不断推出顺应下游新兴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无法在现有市场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主流消费电子领域的品牌客户,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5G技术的推广和物联网的不断发展,使用MEMS技术生产相关器件已成为趋势,新的器件品类不断涌现,应用场景的丰富也使得MEMS产品出货量保持较快增速,这吸引了众多大型企业进入MEMS行业,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作为MEMS传感器芯片的自主研发企业,如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能力,将因为市场竞争加剧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在我国大力支持和发展芯片产业、MEMS生产体系逐渐成熟的背景下,如更多的国内企业具备MEMS传感器芯片设计和研发能力,或通过外购芯片的方式实现产品出货,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风险
MEMS传感器作为信息获取和交互的关键器件,随着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应用场景层出不穷,为适应市场新的应用和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根据技术发展的趋势和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升级更新现有产品和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从而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竞争力。但由于MEMS传感器产
品的基础研发周期较长,而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产品研发进度未达预期或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公司将面临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的研发投入也将无法收回。
2、人才团队建设风险
MEMS芯片设计涉及较多跨学科知识和跨行业技术的融合,包括机械、电子、材料、半导体等多门学科,对人才水平的要求较高,而MEMS产业商业化时间较短,中国的MEMS产业2009年才逐渐起步,行业内的优秀人才较为短缺,尤其是具备芯片设计和技术前瞻性判断的高端人才。随着5G的推广和物联网的发展,MEMS传感器下游应用领域快速扩张,行业内公司加大对专业人才的招揽力度。公司作为一家拥有MEMS传感器芯片自主研发能力的半导体芯片设计企业,专业人才是公司保持持续研发能力的重要资源,如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引进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则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技术复制或泄露风险
MEMS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是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关键。公司经过十余年的研发积累,在各条MEMS产品线的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都拥有了自己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还在持续对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研发,尽管公司已与研发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但仍存在因核心技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而在与供应商合作的过程中,公司也需要与供应商共享晶圆制造和封装的技术工艺,因此存在技术被复制或泄露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半导体行业是面临全球化的竞争与合作并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法规和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全球宏观经济表现平稳,国内经济稳中有升,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支持半导体行业和传感器技术的发展,MEMS传感器行业快速增长。未来,如果国内
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如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造成半导体材料供应和下游需求受限,从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知识产权风险
在技术高度密集的半导体领域,为了保持技术优势和竞争力,建立核心专利壁垒已经成为产业共识。在半导体芯片设计领域,已掌握领先技术的企业会通过及时申请专利的方式形成核心技术护城河,并运用专利维权,向竞争对手发起专利战。知识产权诉讼,尤其是专利诉讼已成为阻碍竞争对手经营发展的重要策略。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MEMS传感器产品的自主研发与设计,在各条产品线的芯片制造、封装和测试等环节都拥有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虽然公司已采取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仍然存在部分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或恶意诉讼的可能性。2019年7月以来,歌尔股份及其子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对公司发起专利战,包括以公司侵害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发行人自竞争对手处离职的员工在离职一年内申请的专利为其在原工作单位的职务发明、对发行人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等。如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被认定为侵权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相关专利被认定为对方的职务发明或被无效,发行人该等专利存在被对方使用或模仿的风险。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与专利无效宣告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2021
主要会计数据 | 年半年度 |
2020
年半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元) 186,589,904.48 133,113,997.57 4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217,658.61 17,043,387.28 -4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4,972,458.67 15,916,527.77 -68.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999,627.19 -8,913,480.88 -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主要会计数据 | 年 |
2020
月末 | 年末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77,690,878.55 1,062,135,619.94 1.46总资产(元) 1,145,324,190.85 1,123,763,708.05 1.92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主要财务指标 | 年半年度 |
2020
年半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43 -55.8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43 -55.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40 -77.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5 5.80 减少4.85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6 5.42 减少4.96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71 12.14 增加3.57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与合理性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17%,主要原因系公司顺应市场需求,不断
提升公司产品品类和性能,加强市场开拓,从而销售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0.05%、68.76%,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股份支付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
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5.81%、55.81%、77.50%,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股份支付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MEMS芯片平台型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在现有MEMS传感器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各环节都拥有了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同时能够自主设计为MEMS传感器芯片提供信号转化、处理或驱动功能的ASIC芯片,并实现了MEMS传感器全生产环节的国产化。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线包括MEMS声学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和MEMS惯性传感器。2021年半年度,公司开拓市场潜力,坚持“大客户”战略,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专注新产品开拓,坚持科技创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综上所述,2021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930.46万元,同比增长81.32%。2021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71%,较2020年半年度增加3.57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研发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高品质的产品并逐渐投入产业化,在声学MEMS芯片及传感器、压力传感器芯片及传感器、模组、惯性传感器芯片、压感传感器芯片、流量传感器芯片及模组、热电堆传感器芯片及阵列等领域取得了研发进展,并在MEMS微流控芯片、MEMS光学传感器等领域进行技术布局。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专注于MEMS传感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围绕MEMS领域进行技术与产品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73,232.09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金额 27,358.39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474.3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金额 7,839.15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511.0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金额35,197.54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
985.41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39,019.96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
10551301040054442 6,686,358.54 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苏州中新支行 512903602710907 51,333,005.30 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122001348411 128,045.93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姑苏支行 632235885 414,286.35 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600004643 6,627,364.62 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512908786510803 83,528,273.19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
10551301040054723 310,052.15 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122001362827 2,272,225.24 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姑苏支行 720039015 17,900,000.00 通知存款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122001471655 43,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合计
212,199,611.32
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刚直接持有公司20.20%的股份;作为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1.76%的股份;作为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3.48%的股份;李刚的一致行动人胡维、梅嘉欣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96%与3.12%的股份。综上,李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31.52%的股份。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伍前辉
倪晓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