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财务总监以通讯方式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宁波芯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合作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确定持股比例,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