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15 公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包括对未来行业的预测、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本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明阳智能、公司、本公司 | 指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中国明阳 | 指 | China Ming Yang Wind Power Group Limited,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风电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张传卫、吴玲、张瑞 |
明阳风电 | 指 | 前身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Keycorp | 指 | Keycorp Limited |
First Base | 指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Wiser Tyson | 指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Limited |
能投集团 | 指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蕙富凯乐 | 指 | 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大钧 | 指 | 上海大钧观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东莞中科 | 指 | 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宝创 | 指 | 深圳宝创共赢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湛江中广 | 指 | 湛江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中山瑞信 | 指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博蕴 | 指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山博创”) |
共青城联蕴 | 指 | 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中山联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山联创”) |
JointHero | 指 | 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
益捷咨询 | 指 | 益捷能投(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
SCGC | 指 | SCGC Capit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Ironmont | 指 | Ironmont Investment Co.,Ltd |
Eternity | 指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Lucky | 指 | Lucky Prosperity Company Limited |
RuiXi | 指 | Rui Xi Enterprise Limited |
靖安洪大 | 指 |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平阳凯天 | 指 | 平阳凯天百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珠海中和 | 指 | 珠海中和投万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美国明阳 | 指 | 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明阳风电美国有限公司) |
欧洲研发中心 | 指 | 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明阳风电欧洲研发中心) |
明阳香港 | 指 | Ming Yang Renewable Energy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中山瑞科(美国) | 指 | Zhongshan Ruike New Energy(Ameria)Co.Ltd |
内蒙古风电设备 | 指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东方盛世 | 指 |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能源基金叁号 | 指 | 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叁号(有限合伙) |
风力发电 | 指 | 利用风力带动风机叶片旋转,通过传动系统促使发电机发电,将风能转化为电能 |
风电场 | 指 | 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
风力发电机组、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风机 | 指 | 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叶片、轮毂、齿轮箱、发电机、机舱、塔架、控制系统、变流器等组成 |
清洁能源 | 指 | 又称绿色能源,指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 |
能源,它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 | ||
并网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 |
新增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但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风电机组每年新增的装机容量 |
弃风限电 | 指 | 在风电发展阶段,风机处于正常情况下,由于当地电网接纳能力不足导致的部分风电场风机暂停或限制并网的现象 |
MySE | 指 | 基于SCD技术开发的MingyangSuperEnergy系列三叶片风电机组,是公司针对低风速、山地、海上等复杂自然环境特征的风电场开发设计,具有高效率、高可靠性、小体积、轻量化、便于运输、吊装等特性的风力发电机组 |
Cp值 | 指 | 性能价格比 |
MW和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1GW=1,000MW |
KV、kV | 指 | kV是电压单位,读作千伏,1kV=1000V。 |
Rpm | 指 | Revolution/Minute的简写(缩写)=r/min=转/分钟=rpm |
MWp、MWP | 指 | MWp是设定的装机容量单位 |
EPC | 指 |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明阳智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YS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传卫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建军 | 郑洁珊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电话 | (010)50815010 | (010)50815010 |
传真 | (0760)28138974 | (0760)28138974 |
电子信箱 | liujianjun@mywind.com.cn | jessicazheng@mywind.com.cn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84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mywind.com.cn |
电子信箱 | myse@mywind.com.cn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
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董事会办公室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明阳智能 | 601615 | 无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十层 | |
签名会计师姓名 | 郑建彪,佟西涛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靖、先卫国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5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1,145,350,931.75 | 8,320,880,159.81 | 3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41,427,740.98 | 530,624,165.11 | 96.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23,345,185.97 | 520,514,929.77 | 96.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287,511.87 | 3,268,870,938.62 | -94.9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369,282,567.56 | 14,762,198,540.30 | 10.89 |
总资产 | 56,206,758,907.62 | 51,627,844,863.52 | 8.87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39 | 41.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37 | 45.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0.38 | 42.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1 | 7.20 | 减少0.5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0 | 7.07 | 减少0.57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96,310.0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204,358.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964,711.4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10,854.7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90,566.0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83,954.51 | |
所得税影响额 | -5,197,449.75 | |
合计 | 18,082,555.01 |
列的风机又包含不同叶轮直径,适应不同地域、不同自然环境的风况特点,例如3.X MW系列包括112米、121米、135米、145米、156米等不同叶轮直径。在同一叶轮直径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环境条件推出了常温型、低温型、超低温型、高原型、海岸型、抗台风型、海上型、海上漂浮式等系列机组。公司目前是国内风力发电行业产品品类最为齐全,布局最具前瞻性的重要企业之一。
2、风电运营及风机运维
在风场运营环节,公司基于“滚动开发”的轻资产运营理念,以“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转让一批”为主要的经营模式。通过对在手风资源的“滚动开发”,公司实现了“风机设备销售”、“风资源溢价”和“EPC价值”等多重价值量的兑现。目前,公司在运营风电场遍布全国各个区域,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成熟业务形态。
在自有风电场运维方面,公司通过建立风场智能管理大数据平台,对机组各部件运行状态及风场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并结合物联网、云存储及大数据分析等前沿技术,重点打造风机远程监控、机组在线状态监测、远程故障诊断与修复、风功率预测、视频监控等系统,实现风场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和运营全过程的透明化管理。
对于第三方风场的托管及运维服务,公司亦建立了完整的后市场服务价值链核心团队,覆盖基础的风机定检、e备件联储、大部件运维、风机及风场优化以及风场合同能源管理等高端服务板块。在保障客户风场的无忧运营的前提下,通过提升客户风场发电量,从而实现运维业务收入。
3、其他
除以上主营业务外,公司围绕新能源领域进行了相关的拓展,具体包含:光伏业务、新能源电站EPC业务及配售电业务。
公司光伏业务包括有光伏高效电池片及组件业务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业务,分为晶硅和非晶硅薄膜两个技术路线,主要对应光伏电站和屋顶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两个应用场景。公司已启动建设5GW光伏高效电池片和5GW光伏高效组件项目,将采用异质结技术路线,目前已启动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筑光伏一体化业务属于光伏与建筑的跨界领域,目前已经形成了规模化的碲化镉(CdTe)BIPV组件产能,并已经取得了国内外的规模化订单。公司的BIPV产品主要包括工商业屋顶、户用光伏瓦和光伏玻璃幕墙等。
新能源电站EPC业务是借助于公司自主形成的新能源电站设计经验,通过承建第三方业主的风电场或者光伏电站,从而实现EPC业务收入。
配售电业务是通过公开投标、政府优选、以产护权等方式获取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建设区域内220kV、110kV、35kV、10kV的供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完成区域组网。公司向协议用电企业供电并收取电费,同时为其提供需求侧管理、综合节能等能源效率管理服务与电力运维服务。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风电装机量保持稳步增长,发电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国风电行业进入到了平价发展的第一年,上半年新增装机量继续保持增长。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2021年1-6月份,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0.84GW,同比增长71.52%,占比全部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8.24%。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8.69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2.14GW。
根据能源局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6月底,我国风电装机量达到2.92亿千瓦(291.96GW),同比增长34.7%。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280.79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11.13GW。风电装机量在全国发电装机量中的占比达到12.9%,较2020年底提高0.13个百分点。
根据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1-6月份,全国风电利用小时数达到1212小时;风电发电量达到34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44.6%,在规模以上发电厂发电量中占比达到8.89%,较2020年全年占比提高2.6个百分点;全国弃风电量126.4亿千瓦时,风电利用率96.4%,同比提升0.3个百分点,风力发电利用率水平稳中有升。其中,新疆、湖南和甘肃,弃风率同比显著下降,新疆弃风率8%、湖南弃风率2%、甘肃弃风率4%,同比分别下降4.2、3.2、3个百分点。
2、陆上风电成功穿越“平价窗口期”,行业进入市场化发展新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6月份全国公开市场风电招标量达32.92GW,已接近2020年全年的总量。2018年以来,全国风电行业招标量水平呈现波动提升的态势,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进入平价发展时代,风电行业也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
首先,风电机组在技术创新、零部件价格下降的带动下成本不断降低,价格也随之下降,从而激活了更多的下游风电开发资源。1)供应链降本:风电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专业化风电零部件厂商进入市场、启动融资扩产,使得风电行业的规模化效应和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国产化率也日益提升,带动风机零部件价格下降。2)机组大型化降本:近几年来,风机单机大型化趋势开始加速,加快了风机成本的下降。我国新增陆上风机装机单机功率从2MW向3MW、4MW甚至5MW、6MW转变,风机单位千瓦的物料用量不断下降,从而降低了风机单位千瓦物料成本。3)设计优化降本:通过不断升级完善的机型设计,削减风机的冗余配置,风机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精简,同样降低了风机成本。其次,行业招标模式转变,规模化趋势加强,为风机厂排产、供应链协调带来便利。随着新增陆上风电并网项目全面进入平价时代,下游风电开发模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平价大基地、“源网荷一体化”及多能互补等开发模式展现出巨大的优势。“三北”地区在外送通道建设、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以及配套储能等措施的推动下,消纳空间持续改善,为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平价大基地的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2021年5月,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445号),要求高度重视电源配套送出工程对新能源并网的影响,确保新能源并网消纳安全。在中东部地区,平价风电、分散式风电项目也在日益增多。下游开发商开发模式转变使得风电机组招标模式开始转向集中式采购、框架式采购,此类批量采购模式,降低了单位开发成本,也方便了风机制造企业集中排产和协调供应链,进一步带动风机的制造成本下降。最后,新开发平价项目已不再需要中央财政补贴,风电场项目现金流情况得到大幅改善。中央财政补贴退出后,风电场发电收益将全部由电网企业交付,或按照市场化交易情况对手方交付,现金流情况得到大幅改善。伴随着风电开发成本的下降,下游开发商的开发意愿增强,加速了风电开发步伐,带动了风机需求的稳步提升。风机成本下降、规模化开发、补贴退出,风电行业进入到了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为风电行业的供给侧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风电行业的各个环节,现代电子信息、计算机、新材料等技术正在不断融合赋能,制造专业化程度、自动化程度、智能化程度都在不断提高,风电装备行业正真正地向着先进制造、高端制造迈进。在“双碳”行动如火如荼展开的大背景下,不断降低的开发造价和不断下降的LCOE(平准化度电成本),推动了今年上半年风电行业新增招标规模的大幅增长。我们始终认为,“碳中和”目标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全体明阳人的奋斗
目标。在这一伟大目标的感召下,我们以推广普惠新能源为己任,从风电开始逐步形成了“风、光、储、氢”矩阵式高端制造业布局。我们始终认为,人民群众需要的“碳中和”一定不是一个“昂贵的”碳中和,而是一个“普惠的”碳中和,是在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富裕”基础上的“碳中和”。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我们以身作则,并呼吁全产业链共同降本,风电行业需要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为国家“双碳”宏伟目标做出贡献。
3、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清洁低碳转型步伐加快
2021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全社会用电量保持较高速增长,上半年累计增速16.2%,今年、去年两年同期水平平均增长7.6%,比2019年同期高2.6个百分点,比“十三五”和“十二五”年均增速高1.9个和1.3个百分点,创多年来新高。其中,工业用电贡献率明显超过往年水平,对全社会用电量贡献率接近70%。全国最高用电负荷连续六个月均创历史同期新高,部分地区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上半年,全国发电装机规模同比增长9.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分别同比增长34.7%、23.7%;发电量同比增长13.7%。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恢复,带动了用电量的不断增长,“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约束也进一步刺激了新能源发电并网装机需求。我国已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并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上半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为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印发了《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及《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国风电、光伏将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各省(市、区)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2021年度全国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90GW)。保障性并网以外仍有意愿并网的项目,可通过做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如配套新增抽水蓄能、火电调峰、新型储能等灵活性调节能力)后,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进一步打开了更大的新能源并网消纳空间。为解决当前电力系统中清洁能源开发消纳比例较低、系统调节能力不足、各类电源统筹协调不够、源网荷协调不充分等问题,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开发商以“两个一体化”模式开发新能源发电,不但解决了一些地区新能源消纳问题在开发流程上的瓶颈问题,还为我国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创造了前置条件。随着国内多维度政策的持续推进,我国对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需求仍将进一步提高,将会持续带动对风电的需求。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挂牌交易启动,2021年也成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成为第一个纳入碳交易的行业。根据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的表态,全国2000多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自备电厂)被纳入,覆盖的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意味着中国碳市场规模已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市场。这一市场的启动,对碳排放量最大的发电行业的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化具有重大意义,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4、海上风电地方补贴接续,技术进步打开海上风电资源空间
2021年,是我国海上风电中央补贴的最后一年,按规定完成核准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新增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因此,2021年成为我国海上风电的“抢装”年。2021
年1-6月份,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2.14GW,同比增长101%,实现了跨越式的快速发展,预计全年装机量将创历史新高。
2021年之后,我国对于海上风电的中央财政补贴将会退出,国内海上风电产业链面临着较大的降本压力。但是,考虑到我国海上风电的广阔发展空间,以及对沿海省份的经济带动、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等方面的积极因素,海上风电产业链仍然具有非常大的成长动力,部分省份的地方性补贴方案已经出台。2021年6月11日,广东省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对省管海域内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项目给予投资补贴,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海上风电在我国已进入平价前的最后发展阶段,在政策扶持下海上风电的产业链加速成熟,即将进入平价大发展阶段,但目前更需要产业链共同承担降本压力,为早日实现海上风电的平价甚至低价而努力。在政策指引和前期补贴的促进下,我国海上风电行业已进入高速发展期,风机技术与施工技术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快速缩小。国内海上风电机单机功率已从4MW快速发展至10MW级别。同时,海上风电正在逐步从近海向深远海发展,离岸距离和水深也在向外突破。随着漂浮式等技术的成熟,远海风电也将成为我国巨大的海上风电可开发空间。根据世界银行集团能源部门管理帮助计划(World Bank Group Energy Sector Management Assistant Program)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200公里以内,水深1000m以内水域的海上风电技术性开发潜力为2982GW,其中固定式1400GW、漂浮式1582GW。
我国海上风电产业链正在日益成熟,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明阳智能为代表的少数公司,已经掌握了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生产制造技术,并将单机功率从5MW提升到11MW级别,并在向更高功率级别研发推进。2021年7月13日,由明阳智能自主研发制造、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全球首台抗台风型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在三峡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成功安装,该机组单机容量5.5MW,风轮直径达到158米,满发时每小时发电5500度,最高可抗17级台风。同时,我国海上风电机组零部件的国产化率的不断提升,关键零部件国产化进程的突破,为海上风电的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目前,国内海上风电整机制造行业基本处于高度集中状态,具有较高的技术和市场门槛。
(三)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特殊性
因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及智能化运营管理业务,其中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外,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外担保比例较高。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在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的过程中,持续择机出让成熟电站项目。公司将继续通过推动“滚动开发”整体战略,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领先的行业地位与区位优势
明阳智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为核心,以推进清洁能源普惠制为己任,坚持创新引领、自主研发,致力于风机制造、清洁能源电站建设与智能运营、智慧化风场运维管理。今年来,公司市场排名保持稳定。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公司在中国风电新增装机市场占有率为10%,连续六年位居国内前三;在全球风电新增装机量排名中位居第六位。
明阳智能总部所在地广东,是我国海上风电开发的重要省份之一。2018年4月,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该规划指出到2030年底,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扩大广东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并力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将海上风电打造成珠三角地区的优势产业。2020年2月,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广东省近海浅水区海上风电项目开工及建成并网时间表》,其中囊括了26个海上风电项目,总规模超10GW,要求于2021年底建成并网项目共计19个,对应装机规模7.44GW。2020年9月,广东省发改委、能源局等六部门发布《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重点工程中提出了海上风电领跑工程,争取2025年前海上风电项目实现平价上网,2025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累计投产海上风电约1500万千瓦,以省内风机骨干企业为引领,做大做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支持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柔性直流集中送出示范工程、漂浮式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上制氢综合开发示范工程。2020年12月,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推进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重大项目。2021年6月11日,广东省印发《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给予符合条件的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
明阳智能在陆上和海上风电领域均已进行了长期而深厚的技术积累,具有低成本、高稳定性、高发电量等特性的MySE紧凑型半直驱技术路线已经获得了市场的一致认可。2020年10月,明阳智能发布MySE11MW-203半直驱海上风机,MySE6.25-173海陆半直驱新机型,其中海上11MW成为当前中国最大的海上风机。2021年7月,明阳智能为三峡集团提供的漂浮式风机机组成功下水安装,成为国内首个下水安装的漂浮式风机机组。
通过持续不断地技术创新,明阳智能在国内陆上和海上风电发展均已处于龙头地位。明阳智能是广东省政府批准的第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实施单位之一,是广东省试试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建设的重点单位。随着国家海洋经济战略推进和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发展建设,海上风电的增量市场将会进一步巩固公司的优势。
(二)海上大风机品牌效应和先发优势,助力海上风电业务快速扩张
公司是国内风机大型化的先行者,具有产品更新快、成本更低、发电量更高、技术路线优势更加明显的先发优势。公司紧凑型半直驱技术路线历经了十年实践积累和三次升级,具有模块化设计、结构紧凑、效率高、发电性能优异、防腐性能优良、工程施工便捷、易维护等优点。在量产机型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以3.0MW、5.5MW、6.45MW、7.25MW、8.XMW、11MW级等产品为主的海上风机产品谱系。在新机型研发方面,公司半直驱抗台风型8.XMW风机,已经在在福建兴化湾二期满功率并网运行;2020年7月公司发布MySE11MW-203半直驱海上风机,该机型功率达11MW,叶轮直径203米,成为当前中国最大的海上风机;2021年7月,公司与三峡集团合作的全国首个抗台风漂浮式风机于广东下水安装,并顺利通过了台风天气考验,预计将于下半年正式并网发电。同时,公司已经通过再融资进一步投入漂浮式海上风机和12-15MW海上风机的研发及量产。公司依靠植根于台风多发的广东地区的地理优势,研发团队通过掌握的海量数据,全面分析台风的风速风向、湍流强度、风切变、阵风系数、机组运行状态等,将研究成果融入到风机抗台性能设计中,形成了全球领先的抗台风海上风电机组技术优势。
核心技术储备:
1、创新的超紧凑半直驱技术路线设计
公司MySE风力发电机组采用超紧凑半直驱技术路线,结合了直驱与双馈两种技术路线的优点,传动链由两级传动齿轮箱和中速永磁发电机构成。这一技术路线通过使用两级传动齿轮箱来适当提高永磁发电机的转速,与传统的技术路线相比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稳定性高等特点。此外,通过采用超紧凑传动链技术,风机载荷受力传递路径较短,可以有效减轻齿轮箱、发电机经受的载荷,大幅提升机组运行的可靠性,进而有效降低综合度电成本。MySE风力发电机组具有更高的中速齿轮箱及发电机的功率传递效率。超紧凑半直驱技术采用两级行星齿轮箱,效率为98.5%;中速永磁发电机效率为98.3%;全功率变流器效率为97%;整体的传动链效率要高于其他技术路线。
MySE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中速永磁发电机,具备相比双馈机组及直驱机组更宽的转速范围,更利于风能捕获,提升机组发电量。MySE风力发电机组的调速范围宽(5.0~17.7rpm),远大于直驱和双馈式机组,进而保证风轮在更加宽的转速范围内追踪最佳Cp值高效发电,确保了风机在更宽的风速段内运行在最佳效率点。在相同条件下,使用超紧凑半直驱技术的 MySE 机组发电量同比其它机组要高约5%。
总体来看,超紧凑半直驱风机较直驱风机体积更小、重量更轻、效率更高,便于运输和吊装,市场竞争优势明显;较双馈风机可靠性更高、成本更低,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在未来风机大型化的过程中,MySE风力发电机组所采用超紧凑半直驱技术路线的优势将更加突出。
2、超低风速技术
随着陆上风电平价时代的临近,如何在低风速地区实现平价上网,除了控制风电场建设成本之外,增加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量是一个重要的方式。通过增加风机叶轮直径进而增大扫风面积、改进塔架结构进而增加塔架高度,能够实质性的增加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量。 2017 年公司即推出了 145 米叶轮直径的 3MW 系列陆地机型,目前已经大规模量产吊装; 2018 年公司推出了 156米叶轮直径的 4MW 系列陆地机型; 2019 年公司进一步推出了 166米叶轮直径的5MW系列陆地机型。公司超低风速技术通过增大扫风面积、增加塔架高度,使得 5m/s 的超低风速资源也具备了开发价值。
3、机组大型化技术
公司陆地风机机型单机功率正在以3MW、4MW主力机型向5MW、6MW升级迈进,7MW风机目前正在研发。海上风机机型单机功率以5.5MW到6.45MW再到8MW、10MW、11MW快速迈进。公司即将推出的16MW级海上风机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海上风机机型。公司通过研发,克服了机型在不断大型化过程当中,面临的诸如风机传动链、发电机承受的载荷不断增加、如何控制整机重量、超长叶片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7月,公司发布的MySE11-203半直驱海上风电机组,齿轮箱采用主动喷射润滑技术,效率更高,可有效润滑齿轮啮合面;搭载的叶片由明阳自主设计研发,与机组匹配性更优;搭载了先进的遗传算法、虚拟激光雷达、边缘计算的智能控制系统,融入了状态监测、诊断、区域集控推送等智慧运维系统,可让风机精于捕风。同时,公司发布的全球最大半直驱陆上机组MySE6.25-173,采用更智能的产品定制化设计理念,可以实现降低载荷以及提高发电量等多重目标。同时,机组搭载了先进智能控制技术和状态运维技术,该技术一方面使得机组具有运行状态智能化监测及预测功能,即可对机组的亚健康状态和可靠度进行预测,保证机组健康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可智能化安排运维排程,即根据检修项目任务池、运维人员情况、检修工时等信息,再结合机组健康状态、气象预测数据,通过大数据智能算法模型排布出一个损失电量最少的时间段作为建议维护时间,提升发电量。
4、海上风电技术
我国海上风资源条件复杂,在长江以南海域,大部分地区平均风速较低,同时又有台风威胁。公司通过先进的抗台风技术和低风速技术,特别研发了用于海上风电项目的机型。目前公司的MySE风力发电机组系列,依靠成熟可靠的超紧凑结构设计,有着无与伦比的尺寸和重量优势。MySE风力发电机组配备有全密封的机舱设计与高效热能交换器,保证机组具有优异的海上防腐性能;安装有全球领先的“基于模型的控制(MBC)系统”,实现机组运行的自动优化;安装的主动偏航风轮通过追踪主风向对风,使整机处于载荷最小状态。通过多年的研发,公司通过不断掌握核心技术,针对中国海上的独特条件对 MySE 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定制化设计,使很多不可开发的资源变成开发可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经济性需求。公司总部所处的广东省是台风高发地区。为了使过去难以开发的台风区域风资源变为可开发资源,实现在抵御台风极大风速的同时还能充分利用台风期间的非破坏性风资源的目标,公司研发团队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公司通过掌握海量数据,全面分析台风的风速风向、湍流强度、风切变、阵风系数、机组运行状态等,将研究成果融入到 MySE 风力发电机组的抗台性能设计中。公司研发团队通过模拟台风的工况条件,计算得出台风条件下机组的载荷情况,从而让MySE风力发电机组符合最严苛的台风环境条件要求。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成为行业内掌握台风风场实际运行数据最多的公司,也是抗台风风机中的“第一品牌”。
5、前沿技术储备—超长叶片技术
风电机组叶片旋转形成的圆形扫风面积,是衡量机组捕风效率的重要指标。原则上,风机叶片越大,风机捕风能力越强,发电能力越高,给风场带来的经济性效益越好。大风机随着叶片及系统部件的柔性增加,对企业系统研发技术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目前行业内大部分整机制造厂商均没有独立的叶片生产能力而外购叶片,其发展大兆瓦风机将受到叶片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能力、研发能力的制约。公司具备完备的叶片气动、叶片结构和叶片载荷的迭代设计开发能力,针对定制化的叶片,可以自主完成设计并制造,配合自主设计的风机机型抢占市场,不会受到其他叶片生产商标准化产品的限制,具有独特的先发优势。叶片技术的创新,是风机未来度电成本降低的核心手段之一,同时掌握整机设计技术和叶片设计技术将使公司在竞争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分段式叶片技术:随着风机大功率化的趋势,风机制造对于叶片长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提高运输及制造效率,分段式叶片将会是叶片制造的一个发展趋势。公司自主研发的分段叶片设计技术,已完成 58.8M 叶片的样片验证,并取得了 DNVGL 认证,具备进入量产条件,是国内唯一具备叶片分段技术的整机制造商。
碳玻混编技术:叶片主梁采用碳玻混合材料进行了重量优化,在一定幅度增加材料成本的情况下,材料性能有显著提高,尤其是模量有显著提高。通过改变碳纱和玻纤的比例,可以实现模量由 46GPa-120GPa 线性变化,为设计、优化、减重、降本等提供了可能,解决了目前纯玻纤模量不能满足大叶片设计需求的限制,也绕开了碳纤维成本太高的瓶颈,实现1+1>2的功效。公司在2020年发布的MySE11-203机型,采用了99米长碳纤维混合叶片。
6、前沿技术储备—深海漂浮式风电技术
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投入,在风浪数据收集、海上风机创新研发和海上风电施工方面取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积累,围绕深海漂浮式技术与国内外优秀研究机构进行了多次技术交流合作及技术攻关,为深海台风海域提供一种载荷传递合理、结构安全、运动响应平稳的半潜式漂浮式基础及创新型漂浮式基础,为明阳大兆瓦风电机组走向深海提供了安全可靠、成本可控、发电性能优异的深海型风机解决方案。2021年7月,由公司提供风机的三峡漂浮式实验样机在广东水域安装下水,成为国内首个下水安装的漂浮式机组。2020年,公司与德国EnBW和Aerodyn公司联合测试的Nezzy2双叶轮漂浮式风电1:10模型机组在真是海域顺利完成实
验测试,并获得了DNV GL授予的可行性声明,被2020年发布的WindPower月刊评为“2020年度全球最佳海上风电机组”第一名。该机型的全尺寸1:1原型机“双子座”漂浮式风机正在研发的最后阶段。
(三)核心关键部件自主生产配套的能力,维持风机整体质量和高效率
风机零部件质量决定风力发电机组质量。公司具备叶片、变频器、变桨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各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设计、制造能力,以及进行一体化建模与模型验证研究的能力。公司掌握风力发电机组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升盈利能力,还可以从整机系统角度对风机部件进行优化设计,提高风机运行效率及可靠性,从而更好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要,保持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供应链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供应链垂直一体化,深化供应链整合。公司对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储备和持续投入,使公司可向供应商输出技术,整合其生产能力深度绑定或自我配套生产能力,服务于公司的整机技术迭代,并可更好地满足公司持续的机型升级需求。同时,在有效控制质量、保证交付的前提下,公司对供应链的深化整合可进一步控制成本。
(四)强大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掌握了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技术,打破西方国家对重大装备尖端技术的垄断,使东南沿海庞大的海上风电资源开发从不可能到可能。通过整合全球资源,公司目前拥有国内领先的叶片设计团队、齿轮箱设计团队、发电机设计团队、核心研发仿真团队、整机研发测试团队、液压润滑冷却系统设计团队、智慧能源研发团队、智能化运维团队。公司还建立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风电技术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工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在美国硅谷、德国汉堡,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建立高端前沿研发中心。此外,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机构ECN(荷兰的国家级能源实验室)、DNVGL(德国劳埃德船级社)、Fraunhofer(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Romax(世界顶级传动链设计商)等国际知名机构的科研合作,在气动弹性力学研究、齿轮箱设计、传动链系统设计、复杂地形风资源测算、先进控制策略开发等风电前沿技术领域突破发展。截至2020年底,公司累计参与制定国际国内标准共计165项,其中国际标准4项,国内标准154项;累计有效发明专利199项,报告期内申请94项;累计有效实用新型专利701项,报告期申请187项;累计有效软件著作权142项,报告期申请19项;累计发表论文212篇,报告期发表65篇。2020年,公司发布了MySE11MW-203半直驱海上风机和MySE6.25-173陆上半直驱新机型。其中,11MW机型,叶轮直径203米,采用99米长碳纤维混合叶片,成为当前中国最大的海上风机。MySE6.25-173陆上半直驱新机型,旨在用创新技术推动风电向大兆瓦时代迈进。MySE6.25-173机型重量仅有170吨,适用于三北、东北等高风速区域,尤其适应大基地平价项目,不仅节省土地空间,拓展风场容量,同时兼具环境友好性及电网友好性的特点。公司继续依靠创新技术推动风电向大兆瓦时代迈进。
(五)定制化产品与智慧运维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与服务
公司将数字技术与智慧理念融入产品开发、设计和再优化中,着力打造智慧风电场运营平台,运用数字及智能平台,执行集中运维、智慧管理、无人值守风电场建设,实现对风场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和运维全过程透明化管理,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与智慧运营服务。公司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与风场在线监控系统,对已售机组各部件运行状态及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依据部件寿命特性提前做出运维判断,运维团队可以选择在小风期开展维护工作,从而提前避免故障发生,提升机组的可利用率。同时,公司将控制策略与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存储前沿技术融合,进行资源评估、定制化设计、风电场优化、智能风场管理,致力于推进无人值守智慧风电场建设。综合而言,公司利用互联网、云储存及大数据分析等技术,重点打造风
机远程监控、机组在线状态检测、远程故障诊断与修复、风功率预测、视频监控等系统,实现了风机及风场的智能化管理目标。
(六)新一代光伏高效电池技术
公司已启动年产 5GW 光伏高效电池和 5GW 光伏高效组件项目,将采用异质结技术路线,目前这一项目正在顺利推进过程中。新一代光伏异质结电池技术拥有更高的转化效率、更低的衰减率、易于薄片化、低温性能以及工艺步骤少(仅需4-5个环节)等优势,具有非常大的降本潜力。此外,异质结技术的生产设备与传统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不同,不需要传统光伏技术路线的生产技术储备,新进入者与传统光伏电池生产厂商处于同一起跑线,不存在生产和组织管理经验方面的劣势。异质结技术是已在实验室验证超过二十年历史的技术,随着异质结专利的到期、设备国产化、设备和辅材的成本下降等因素,已经逐步具备大规模量产的可能性,并且已有清晰的降本路径出现。面对未来快速增长且巨大的光伏发电市场需求,异质结技术依靠持续降本、持续提升转化效率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占据光伏市场可观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拥有多年的光伏电站开发、碲化镉薄膜生产等领域的相关经验,无论在光伏电站开发还是建筑一体化(BIPV)光伏等应用场景都有成熟经验,对光伏行业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和判断。在项目正式启动前,公司已经过了一年半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了在相关领域的人才储备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公司“两个一体化”战略的推进,自身对于光伏电池组件的需求正在快速增长,预计未来两三年自身需求将足够支撑新投产能的销售。另一方面,公司风电业务下游客户,也在快速提高光伏发电领域的投资规模,加大在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领域的建设,现有销售团队、销售渠道亦可以成为光伏业务的销售途径。
(七)创新的电解水制氢技术
“双碳”目标下绿色产业发展迎来战略机遇,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与氢的耦合,不仅支持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大规模存储,有望彻底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等问题,为稳定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电力接入电网提供支撑,氢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融合使构建零碳电网和新型电力系统成为可能,同时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制备的绿氢用于支持化工及其相关行业向低碳方向发展。发展绿氢已经成为电力能源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其中电解槽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向氢能源转化的关键设备,明阳智能作为国内风电设备制造商,公司已经组建了团队从事相关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布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司正在开展500—1000Nm3/h新型电解槽设备的开发,相关产品进入试制阶段,同时公司正在开发风机—制储氢一体化海洋能源利用新产品;第二,公司正在开发先进电解水制氢用催化剂,通过高性能催化剂开发进一步提升电解槽电流密度,提升电解槽效率,降低电解槽对水质的要求。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我国迈向“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承诺和目标的伊始之年,是陆上风电全面进入平价新纪元的起始年。为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国家能源战略,公司战略性布局“风、光、储、氢”一体化产业,实质性推进公司向全球化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发展。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公司以实现能源绿色化、普惠化、智慧化为主要使命,2021年上半年公司在“稳增长、谋发展、促超越”的经营主线下开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21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11.45亿元,同比上升33.94%;实现归母净利润10.41亿元,同比增长96.26%。受益于新能源行业高景气度,公司经营业绩相较去年同期实现较大增幅,延续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以打造“风、光、储、氢”一体化矩阵式高端装备制造业为战略发展方向,积极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与落地。在“稳增长、谋发展、促超越”的逻辑主线下,公司持续
聚焦风机研发和制造,大型化机组研发快速推进,漂浮式风机示范项目成功落地;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国家能源战略,公司创新综合能源智慧化商业模式,率先启动从整机提供商向“风、光、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全方位深化“极致降本”理念,协同推进全产业链创新和系统降本,提升全业务链条运营效率,打造具有度电成本优势的平价绿色能源;前瞻性瞄准“海上+海外”市场,不断通过技术创新突破海上风能利用边际,优异的风机性能和成本优势助力公司“风机出海”取得质的进展;坚定执行新能源电站“滚动开发”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实现电站开发、转让中资本的自洽平衡模式,增强新能源电站运营板块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此外,公司强化结果导向的价值评价与激励机制,重注引进外部优秀人才,挖掘和培养内部人才潜力,构建具有“把握大势、练好内功、做好自己”明阳精神的人才舰队。
(一)全方位“极致降本”迎接风电平价时代,成本优势增厚风机竞争力2021年作为国内陆上风电全面进入平价时代的首年,公司上下一心贯彻“极致降本”方针,协同推进全产业链创新和系统降本,提升全业务链条运营效率,打造具有度电成本优势的平价绿色能源,为风电在实现“碳中和”能源结构转型的伟大使命中作出更大贡献。公司坚持效益当先,突出系统运营能力提升、资源配置与效益转换,实施以平价为背景、效益为主线、高质量发展为结果的高效敏捷、精细化运营。公司各个部门均制定了详细清晰的“降本增效”目标,严格按照目标和实际结果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生产制造方面,公司通过严控招标流程、创新招标模式、精细化供应链管理,零部件采购综合成本取得显著下降;基于推进机组大型化和平台化研发,风机单千瓦制造成本快速下降;从材料、结构、工艺、设计等多维度技术创新降本,夯实公司风机成本优势。运营方面,公司细化费用管控,加强各部门的费用预算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整体运行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风机及配件板块销售收入为102.54亿元,同比上升36.28%;毛利率为17.89%,同比下降1.52个百分点,主要由于会计准则调整运输费用计入成本所致;对外销售容量实现
2.34GW,同比增长15.74%,其中:陆上风电约1.19GW,同比下降29.10%,海上风电约1.15GW,同比增长236.94%。
(二)技术创新突破风能利用边际,品牌效益助力“海平方”战略
公司深耕海上风电,依靠丰富的风浪数据、成熟可靠的海上风电施工能力,在海上风机创新研发上始终保持着领航者的状态。报告期内,在海上风电平价和大规模深远海资源开发双重需求的推动下,公司首台漂浮式风机实现安装应用。5月26日,由明阳智能自主研发的MySE5.5MW抗台风型浮式机组,成功应用在国内首个漂浮式示范项目——三峡阳江沙扒项目,为后续我国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奠定坚实基础。海上漂浮式风机可充分发挥半直驱优势,基于高可靠性、超紧凑、强抗台等特性,公司已具备为深海台风海域提供一种载荷传递合理、结构安全、运动响应平稳的浮式风机及基础平台能力。依托于优异的风机性能和成本优势,公司瞄准海外海上风电的巨大市场,成立了国际部门开拓并服务海外客户。报告期内,公司斩获的意大利Renexia公司塔兰托海上风电项目预计2021年年底实现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国内海上风机首次出口到海外市场,同时经过欧洲银行对明阳智能风机技术、可靠性等全方面审查,帮助海外业主实现无追索项目融资。
(三)打造“风、光、储、氢”一体化矩阵式高端装备制造业,向全球智慧化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国家能源战略,公司战略性布局“风、光、储、氢”一体化产业,实质性推进公司向全球化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与光伏、储能领域的企业合作开发“两个一体化”项目,探索“碳
中和”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矩阵式高端装备制造业为核心,以推进清洁能源普惠化为己任,坚持创新引领、自主研发,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稳步落地一体化战略。2021年5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5GW光伏高效电池和5GW光伏高效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为30亿元(不含流动资金),实质性推进公司“风、光、储、氢”一体化产业布局。
(四)坚持“滚动开发”,新能源电站运营利润贡献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行业的高景气度,公司新能源电站运营板块快速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资的新能源电站已并网装机容量达约1.26GW,同比上升41.20%;在建装机容量约
2.35GW,同比上升104.96%。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发电收入7.03亿元,同比增长48.12%;毛利率为71.57%,同比上升约3.8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发电量15.26亿度,同比增加
46.35%。随着公司新能源电站投资与运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实施的“滚动开发“战略,大幅缩短了资金回收期,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实施人才战略,构建高素质人才舰队
公司重视人才储备,在全球布局了“一总部、五中心”的研发创新平台,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级高新 技术企业。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机构ECN(荷兰的国家级能源实验室)、DNVGL(德国劳埃德船级社)、Fraunhofer(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院)、Romax(世界顶级传动链设计商)等国际知名机构的科研合作。公司以贡献者为本,推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实施,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145,350,931.75 | 8,320,880,159.81 | 33.94 |
营业成本 | 8,787,037,200.07 | 6,511,629,238.46 | 34.94 |
销售费用 | 465,620,206.85 | 572,146,736.79 | -18.62 |
管理费用 | 298,911,749.48 | 212,780,348.83 | 40.48 |
财务费用 | 85,821,011.68 | 219,731,903.82 | -60.94 |
研发费用 | 311,548,700.55 | 173,386,746.71 | 79.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287,511.87 | 3,268,870,938.62 | -94.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9,692,346.09 | -1,106,701,373.1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025,553.69 | -798,438,063.6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新产品研发支出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抢装去年收取预收货款,导致今年上半年销售回款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归还到期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4,033,731,785.71 | 24.97 | 16,332,873,967.87 | 31.64 | -14.08 | |
应收款项 | 4,436,518,095.40 | 7.89 | 3,714,395,386.12 | 7.19 | 19.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2,948,137,787.65 | 5.25 | 885,896,730.91 | 1.72 | 232.79 | 注1 |
其他应收款 | 302,543,019.73 | 0.54 | 566,571,857.39 | 1.10 | -46.6 | 注2 |
存货 | 10,007,594,617.57 | 17.80 | 8,472,133,832.71 | 16.41 | 18.12 | |
合同资产 | 675,789,213.33 | 1.20 | 542,966,499.65 | 1.05 | 24.46 | |
持有待售资产 | 10,800,000.00 | 0.02 | 434,360,252.40 | 0.84 | -97.51 | 注3 |
其他流动资产 | 653,039,009.87 | 1.16 | 1,314,221,951.45 | 2.55 | -50.31 | 注4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559,892,256.03 | 1.00 | 538,617,950.46 | 1.04 | 3.95 | |
固定资产 | 9,624,392,978.91 | 17.12 | 6,961,507,930.32 | 13.48 | 38.25 | 注5 |
在建工程 | 4,405,044,748.34 | 7.84 | 3,809,145,407.00 | 7.38 | 15.64 | |
使用权资产 | 490,929,132.81 | 0.87 | 100.00 | 注6 | ||
无形资产 | 1,131,790,698.18 | 2.01 | 1,080,975,666.72 | 2.09 | 4.7 | |
开发支出 | 271,475,169.19 | 0.48 | 205,823,847.72 | 0.40 | 31.9 | 注7 |
短期借款 | 198,343,492.20 | 0.35 | 149,000,000.00 | 0.29 | 33.12 | 注8 |
合同负债 | 9,625,463,197.05 | 17.13 | 8,559,944,751.63 | 16.58 | 12.45 | |
应付票据 | 6,267,611,186.13 | 11.15 | 5,197,294,612.71 | 10.07 | 20.59 | |
应付账款 | 9,605,470,101.86 | 17.09 | 7,855,326,473.19 | 15.22 | 22.28 | |
长期借款 | 3,495,414,120.20 | 6.22 | 3,598,420,526.00 | 6.97 | -2.86 | |
租赁负债 | 547,610,593.66 | 0.97 | 100.00 | 注9 | ||
其他应付款 | 1,486,572,987.45 | 2.64 | 1,825,853,927.51 | 3.54 | -18.58 | |
应交税费 | 760,451,924.27 | 1.35 | 474,660,779.56 | 0.92 | 60.21 | 注10 |
应付股利 | 48,826,571.13 | 0.09 | 716,980.11 | 0.00 | 6,710.03 | 注11 |
持有待售负债 | 0.00 | 328,444,783.32 | 0.64 | -100 | 注1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27,842,299.57 | 1.83 | 1,497,350,217.14 | 2.90 | -31.36 | 注13 |
应付债券 | 0.00 | 781,207,869.86 | 1.51 | -100 | 注14 | |
长期应付款 | 3,405,730,008.20 | 6.06 | 3,543,331,831.79 | 6.86 | -3.88 | |
预计负债 | 1,261,909,074.92 | 2.25 | 1,014,927,949.61 | 1.97 | 24.3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1,565,043.83 | 0.61 | 234,198,379.87 | 0.45 | 45.84 | 注15 |
其他权益工具 | 0.00 | 224,067,878.87 | 0.43 | -100 | 注16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23,119,335.35 | 1)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集团因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银行借款、工程项目保障等产生的保证金共计751,316,529.61元使用受到限制; 2)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集团因诉讼事项被法院裁定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导致银行存款71,802,805.74元使用受到限制; |
应收账款 | 2,173,814,539.27 |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2,173,814,539.27元的应收账款、1,348,908,590.22元的其他非流动资 |
其他非流动资产(质保金) | 1,348,908,590.22 | 产(质保金)、79,914,760.84元的应收款项融资为质押取得借款、融资租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立信用证; |
应收款项融资 | 79,914,760.84 | |
固定资产 | 3,926,431,058.51 |
使用权资产 | 459,019,894.15 | |
无形资产 | 98,509,426.03 | |
在建工程 | 101,890,595.65 |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集团以101,890,595.65元的在建工程为抵押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长期股权投资 | 969,499,971.00 |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以969,499,971.00元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和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24,950 | 100 | 233,094.53 | 92,599.33 | 80,232.44 | 8,281.51 | 7,992.47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49,100 | 100 | 511,049.28 | 87,060.82 | 482,936.06 | 39,901.49 | 32,458.27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24,000 | 100 | 139,706.57 | 39,191.60 | 67,087.17 | 558.17 | 576.08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00 | 100 | 60,283.10 | 14,223.54 | 1,110.19 | -455.93 | -387.54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2,000 | 100 | 38,947.08 | 17,114.12 | 3,200.06 | 2,230.35 | 1,948.33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8,300 | 96 | 30,247.74 | 13,397.18 | 3,140.24 | 1,896.27 | 1,616.75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53,100 | 100 | 180,716.63 | 51,931.57 | 1,210.16 | 200.39 | 185.89 |
锡林浩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12,043 | 100 | 80,250.35 | 13,843.74 | 2,367.13 | 1,799.00 | 1,800.98 |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8,000 | 100 | 50,771.03 | 10,693.13 | 3,683.23 | 1,810.08 | 1,807.85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7,500 | 100 | 44,977.32 | 23,193.99 | 3,914.10 | 2,343.42 | 2,118.68 |
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00 | 100 | 44,376.83 | 12,747.16 | 3,586.37 | 2,460.78 | 2,460.78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212,776 | 100 | 292,010.95 | 228,734.39 | 2,797.57 | 1,667.99 | 1,600.87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项目投资 | 800 | 100 | 157,500.74 | 38,490.14 | 7,148.63 | 3,194.64 | 3,194.64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施工 | 200 | 95 | 88,452.57 | 3,257.80 | 29,297.70 | -143.45 | -232.41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521 | 81 | 81,849.71 | 35,100.43 | 7,133.37 | 3,973.29 | 3,634.97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3,000 | 100 | 85,989.41 | 30,737.90 | 7,508.79 | 4,151.37 | 3,796.91 |
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3,500 | 100 | 80,894.26 | 13,318.95 | 1,488.82 | 687.93 | 687.89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762 | 100 | 49,836.71 | 20,725.61 | 1,778.14 | 34.34 | 29.34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500 | 100 | 52,856.56 | 10,389.70 | 723.72 | 356.05 | 356.04 |
河南天润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7,700 | 100 | 48,258.94 | 12,220.02 | 3,601.46 | 744.41 | 615.28 |
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2美元 | 100 | 44,940.57 | 11,143.19 | 132.29 | -27.95 | -69.04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发电产品研发 | 68,834 | 93 | 43,648.76 | 37,737.41 | 205.19 | -1,584.70 | -6,206.60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租赁服务 | 100,000 | 35 | 580,716.40 | 112,109.10 | 17,447.94 | 4,758.23 | 3,423.65 |
新技术已接近国际领先水平。但是,漂浮式技术应用场景复杂,海况、风况等条件恶劣,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存在未来商业化应用不及预期的风险。
4、海外市场拓展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成立了专门负责海外市场的业务部门,旨在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尝试各类风机出海相关业务模式。近年来,世界政治局势变化快,格局日益复杂,叠加全球新冠疫情的反复,给海外业务的拓展带来了较大难度。另一方面,海外风电开发中的商务环境与国内相差较大,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积累。综上来看,海外市场的拓展进度也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2月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2月9日 | 详见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4月29日 |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9日 | 详见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
集资金规模和用途、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全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郭智勇 | 非独立董事 | 离任 |
李一鸣 | 非独立董事 | 选举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确定(1)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400万股,预留600万股;(2)本次激励计划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00人。 | 详见2019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号)。 |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确定(1)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2)激励对象由200人调整为226人; | 详见2020年4月22日、2020年5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号)、《关于对2019年 |
(3)授予价格为每股5.3元。本次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提交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号)、《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号)。 |
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00万股调整为2339万股;(2)激励对象由226人调整为220人;(3)授予价格由每股5.3元调整为每股5.222元;(4)首次股权激励授予日为2020年5月20日。 | 详见2020年5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号)、《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号)。 |
在办理缴款的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3名激 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量由2,339万股调整为2,334.04万股,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 |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1)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预留的600万股;(2)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确定为8.39元/股;激励对象共计112人。 | 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号)。 |
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和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由8.39元/股调整为8.284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5.222元/股调整为5.116元/股;(2)同意将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3)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17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5,810,1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和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号)以及《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号)。 |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号)。
另外,公司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8月10日完成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号)。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靖边明阳”)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站。陕西靖边明阳聘请的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靖惠管线铲破,导致原油泄漏,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陕西靖边明阳处995,986元罚款。
陕西靖边明阳公司已严格按照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消除了对环境的污染危害,清理了污染物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责令施工方交纳全部罚款。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吊装施工中导致靖惠输油管道泄露造成环境污染情况的说明》,确认上述环境事故属于一般环境污染事故,陕西靖边明阳该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陕西靖边明阳公司高度重视该项环境污染事故,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施工方内部管理,杜绝上述事项的发生。
因此该起事故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
(1-1)废气
业务类型 | 涉及主要子公司 | 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生产环节 | 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名称 |
叶片生产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中山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叶片修型打磨、切割作业 |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
叶片滚漆 | 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 ||
光伏产品制造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光伏发电玻璃制造 | 含镉废气、有机废气等 |
通用工序-锅炉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锅炉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 |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 ||||
67 |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 |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 |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 其他 |
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 | ||||
83 |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341,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342,物料搬运设备制造343,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346,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347,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 | ||||
五十一、通用工序 | ||||
109 | 锅炉 |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14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台且合计出力2吨/小时(14兆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
污染物 | 处理方式 |
噪声 | 公司降低噪声污染的主要措施为隔声门窗降噪,设备安装减震装置。 |
废气 | 公司降低废气污染的主要措施为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根据监测数据,达标排放。 |
废水 | 公司处理废水的主要措施为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监测数据,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
固体废弃物 | 明阳智能及下属子公司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交当地环卫部分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物(主要为薄膜、纸盒、纸箱等废弃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和废活性碳),分别交有资质的环保公司收集处理。 |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构建并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环境危害因素识别、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保培训多层面进行绿色管理,号召公司员工将节能环保理念融入工作和生活,降低公司整体运营能耗,最大限度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公司发挥自身行业优势,持续节能减排,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化石能源消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中约占60%。相对于传统火电,风机在发电过程中基本无污染物排放,可大幅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作为专注于风机研发和制造的企业,公司不断积极推广风电技术和产品,推动生产更多绿色电力,减缓和应对气候变化。
实例:环保科研示范项目(明阳阳江沙扒项目)
明阳阳江沙扒300MW科研示范项目将于2021年底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0MW,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82,130.1万kW·h,与燃煤电厂相比,以供电标煤煤耗300g/(kW·h)计,每年可节约标煤24.6万吨。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约4,733.8吨,一氧化碳(CO)约64.5吨,碳氢化合物(以NO2计)2,688.8吨,二氧化碳(CO2)58.5万吨,还可减少灰渣排放量约7.6万吨,节能效果显著。
明阳阳江沙扒300MW科研示范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要求,委托编制了《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也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执行相关措施,并按要求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缴纳2,195.46万元渔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失费。未来,明阳将严格执行公司关于环境及生态保护的管理规定,加强环境保护措施。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生产经营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
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提到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需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转型、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行业均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符合《“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所提倡的要求。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投资项目为2.5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整机及2.0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各类晶体硅和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设备等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该目录中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2、公司生产经营已制定相关节能减排措施
公司已制定《能资源节约控制程序》,要求技术人员在加工工艺设计时有责任考虑到资源能源的节约、减少不可再生材料的使用,在生产流程的设计上节约资源能源的使用。公司有责任定期维护机器设备保证其使用正常。各部门制定资源能源的节约措施,有责任对本部人员进行节约资源能源的教育。公司安环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源能源的使用状况进行统计、记录。
针对自身现状,公司进行企业、技术、产品及供应链的碳核算与评价分析,从低碳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供应链管理4个方面开展工作,从直接减排、节能、节材、能源替代、
原料替代五个方面进行改进,逐步建立明阳全生命周期的碳中和管理体系,支撑企业长期的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
(1) 园区能量管理系统监控电力使用和碳排放量,实现节能减碳。
(2) 厂房建筑BIPV光伏系统,绿色用电减碳。
(3) 超紧凑半直驱风机较直驱风机体积更小、重量更轻、效率更高;较双馈风机可靠性更高、成本更低,材料节约减碳。
(4) 老旧风机延寿,风场全生命周期减碳。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任务,乡村能源是满足农民生活、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保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打造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作为全球清洁能源智慧化、普惠制领军企业,明阳坚持用绿色清洁能源服务新时代、建设新农村,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设者、参与者和推动者,正构建乡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努力实现绿水青山的保护和风光储资源一体化开发以及乡村振兴、“三农经济”的协同融合建设。
公司董事长张传卫提出,新能源开发建设本身就可以成为一种创新的经济收益模式,通过乡村绿色低碳能源贡献中国“碳达峰、碳中和”。风光能源应该成为农村鼓励和加大加快开发的清洁能源,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能源。同时,乡村新能源布局尽量就近建设,减少长途输送,解决就地消纳问题,实现价值链延伸,使农村百姓首先分享新能源带来的普惠。目前,公司已在青海、宁夏、内蒙、新疆、河南、广西等地的偏远地区投资建设产业基地或新能源项目,通过产业链集聚效应,为当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公司连续多年坚持通过教育扶贫、向慈善机构定向捐款等形式,助力贫困乡村发展。
1、扶贫扶智
公司通过希望工程、定向资助贫困学生等教育事业实现教育扶贫。2018年1月与河南省驻马店市慈善总会签订捐助协议,用于驻马店确山县博世学校建设项目。该项目捐赠总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分五年拨付。2021年1月,公司已拨付该款项的第四笔资金,即人民币120万元。报告期内,结合驻马店确山县博世学校办学发展需要,额外捐款人民币200万元。该捐款项目旨在为贫困地区孤儿、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提供就学条件,改善就读环境,为更多的学生带去教育资源。
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能”)的工会,定向资助原蓟县孙各庄第一小学的一名学生直至大学,根据当地生活、学习成本及其家庭情况,预计资助该学生共计人民币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资助人民币1万元)。公司将助力定向助学活动,完善定向教育扶贫机制,助力贫困学生快乐学习,为社会造就更多有用之才。
2、扶贫捐款
自2013年以来,公司连续九年向中山市红十字会捐出善款累计达人民币471.33万元(其中报告期捐款人民币5万元),用于支持广东省及中山市公益活动,彰显了公司的能动、博爱精神。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鼓励各子公司定点帮扶困难地区,积极支持扶贫公益事业。报告期内,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参加天津港保税区动员的2021年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慈善协会,助力乡村振兴捐款人民币1万元。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向天津市西青区红十字会捐款人民币1万元,用于支持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
公司将继续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方针,加大扶贫项目建设力度,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进一步推动能源普惠事业持续发展。继续坚持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扶贫扶智三位一体的扶贫路径,实现新能源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锁定期延长至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3、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 | 1、锁定期届满后;2、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注3 |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锁定期延长至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3、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张传卫、沈忠民、王金发、张启应、张瑞、程家晚、张忠海、杨璞、刘建军 | 注4 | 1、锁定期延长至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2、锁定期届满后;3、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 | 注5 | 1、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2、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以及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5%以上的股东(靖安洪大、广州蕙富凯乐、Joint Hero) | 长期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6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能投集团 | 在收购完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或合伙人份额后,不得通过该等公司或合伙企业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以及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1.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2.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3.首次公开发行时持股5%以上股东靖安洪大、广州蕙富凯乐、Joint Hero; 4.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除履行完毕尚未执行完毕的关联交易外,不再与广东明阳龙源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任何关联交易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0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1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3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李媛 | 注14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张传卫 | 注15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6 | 自2018 年11 月9 日 起一个月内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1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 注1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Tyson、First Base、Keycorp)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注20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承诺将尽快办理尚未取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若因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者被有关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承诺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和张瑞)、控股股东(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 注23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 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类金融业务) |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不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明阳智能的股份 | 在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8月17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靖安洪大 | 不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明阳智能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新增的股份 | 在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8月14日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 不减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明阳智能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 | 1.在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初始承诺) 2.在2021年5月18日至202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新增的股份 | 年11月18日期间(追加承诺) |
注4:1、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承诺方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2、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承诺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承诺方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承诺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5:1、在承诺方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2、承诺方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该股东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3、承诺方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该承诺方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承诺方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承诺方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该承诺方持股比例低于5%的,该承诺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3条的规定。
6、承诺方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7、承诺方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承诺方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承诺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6: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承诺方保持多层境外持股结构不变,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境外持股结构中的任何一家境外公司股权,也不得违反股份锁定期和减持股份承诺,通过直接或间接转让境外持股结构中的任何一家境外公司股权的方式间接转让公司股份。
注7:1、承诺方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方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保证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
助,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受承诺方控制或由承诺方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承诺方在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若承诺方或附属企业未来经营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承诺方同意将根据公司的要求,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承诺方或附属企业向公司转让有关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合法的途径对承诺方或附属企业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4、如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其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请求承诺方赔偿公司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方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
注8:1、本承诺出具日后,承诺方将尽可能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方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承诺方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4、承诺方有关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承诺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联方/承诺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承诺方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注9:如公司境外子公司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明阳风电美国有限公司)、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明阳风电欧洲研发中心)、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明阳风电欧洲研发中心)、Zhongshan Ruike New Energy (America) Co., Ltd(中山瑞科新能源(美国)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导致被发改部门追责的,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赔偿公司的一切经济损失,就损害赔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10:1、承诺方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承诺方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承诺方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承诺方未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则承诺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承诺方已公告回购计划但未实际履行,则承诺方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注11:1、承诺方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承诺方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承诺方将极力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承诺方未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承诺方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承诺方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并将承诺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公司。
注12:1、承诺方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承诺方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承诺方将极力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承诺方未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承诺方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承诺方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预案约定义务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公司应当从未能履行预案约定义务当月起,扣减承诺方每月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薪酬的20%。
注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开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承诺方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不铺张浪费。
3、承诺方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方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方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承诺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承诺方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14:对于承诺方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由承诺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被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将在公司发生实际损失的十日内全额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支出、费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5:如因李媛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且李媛无法及时足额赔偿的,承诺方将在公司发生实际损失的十日内,全额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支出、费用,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6:自2018年11月9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能源基金叁号合伙人份额和东方盛世股权的转让工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就能源基金叁号合伙人份额和东方盛世股权转让事宜已签署转让协议。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上述转让事宜,但由于工商变更程序原因,上述出资份额和股权转让未能完成。为保障公司利益,2020年4月15日,转让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目标企业原享有的股东或出资人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与承担;受让在补充协议订立二个月内以现金形式向转让方支付上述权益转让对价。在上述权益过户完成之前,买受人委托公司以名义股东身份代为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自此,上述份额和股权的处置形成了明确、可执行的安排。2021年1月12日,能源基金叁号完成合伙人变更,明阳智能完成退出;2021年1月21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穂南市监外变字[2021]第10202101210177号),东方盛世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明阳智能完成退出。
注17:1、如公司因未足额或未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导致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征收滞纳金,处以罚款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应缴款项,并承担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因公司在获取业务的过程中存在应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形被认定合同无效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诺方承担相应的损失,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注18:如承诺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承诺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9:如承诺方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承诺方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承诺方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承诺方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承诺方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承诺方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20:如出现承诺方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一致行动关系承诺、稳定股价措施声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等承诺声明事项的,承诺方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承诺方在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说明未履行承诺声明的具体原因。
2)直接或间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声明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违反锁定承诺,承诺方通过转让、质押境外中间层公司股权变相转让所拥有的公司权益等)所得收益全额归公司所有,由违反承诺声明的承诺方向公司董事会全额上缴该等收益,并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诺方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3)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诺方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公司相应扣减应向承诺方支付的分红,直至违反承诺声明的承诺方上缴违反承诺声明所得的收益,以及对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
4)在违反承诺事项影响未消除(承诺方违反承诺声明事项已纠正完毕,公司已收缴完毕承诺方违反承诺声明所得的收益,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履行完毕)之前,承诺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或任何间接权益。
注21: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4、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注2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23:就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就明阳智能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本人承诺将尽快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若明阳智能因上述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而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而使发行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本人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或被迫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明阳智能追偿,保证明阳智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2、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1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未超出预计限额,实际履行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发行价格为13.63元/股。同日,公司与能投集团签署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与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公告编号:2021-055)。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1-073)。因公司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本次发行价格由13.63元/股调整为13.52元/股(公告编号:2021-092)。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进一步审核,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83,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77,368.2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1,077,368.21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2.98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962,033.92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962,033.92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和借款担保: (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为适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7日受理了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证监会于2021年6月23日出具了一次反馈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7月9日进行了回复。同时,因公司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13.52元/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之一中山博创更名共青城博蕴,股东中山联创更名为共青城联蕴,修改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1-093)。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审核工作仍在进行。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92,237,168 | 47.58 | -413,916,713 | -413,916,713 | 478,320,455 | 24.5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49,999,995 | 13.33 | -249,999,995 | -249,999,995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11,748,884 | 16.63 | -154,644,251 | -154,644,251 | 157,104,633 | 8.0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87,651,527 | 15.34 | -153,887,294 | -153,887,294 | 133,764,233 | 6.8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4,097,357 | 1.29 | -756,957 | -756,957 | 23,340,400 | 1.20 | |||
4、外资持股 | 330,488,289 | 17.62 | -9,272,467 | -9,272,467 | 321,215,822 | 16.46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30,488,289 | 17.62 | -9,272,467 | -9,272,467 | 321,215,822 | 16.46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83,138,574 | 52.42 | 489,469,683 | 489,469,683 | 1,472,608,257 | 75.4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83,138,574 | 52.42 | 489,469,683 | 489,469,683 | 1,472,608,257 | 75.4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875,375,742 | 100 | 75,552,970 | 75,552,970 | 1,950,928,712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7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3号),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17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明阳转债”自2020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因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5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公司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公司“明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2.80元/股)的130%(即16.64元/股),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明阳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2021年3月18日)登记在册的“明阳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明阳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33,949,221股,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75,552,97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明阳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0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共计413,916,713股。2021年5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413,916,713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共计23,340,400股。由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1年8月10日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950,928,712股变更为1,950,828,712股。上述股份变动使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相应增加。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共青城博蕴(原中山博创)函告,获悉共青城博蕴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522,073股限售股,分别质押给其债权人靖安洪大、广州蕙富凯乐、上海大钧、东莞中科、深圳宝创及湛江中广。该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除共青城博蕴已质押6,522,073股限售股外,其他控股股东无质押情况。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 10,699,001 | 10,699,00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1,326,676 | 71,326,676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2,097,004 | 32,097,004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831,669 | 17,831,669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99,001 | 10,699,00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265,335 | 14,265,335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699,001 | 10,699,00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99,001 | 10,699,00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10,699,001 | 10,699,00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316,690 | 28,316,690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699,001 | 10,699,00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1,398,002 | 21,398,002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860,199 | 22,860,199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4,978,601 | 14,978,60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5,663,338 | 35,663,338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978,601 | 14,978,601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53,067 | 2,853,067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26,533 | 1,426,53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制造业优先资 | 1,426,533 | 1,426,53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产管理产品 | ||||||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 2,139,800 | 2,139,8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臻惠一号产品 | 1,783,166 | 1,783,166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上海六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六禾嘉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26,533 | 1,426,53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三和创赢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426,533 | 1,426,53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JP Morgan Chas e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2,853,067 | 2,853,067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97,860 | 1,497,860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UBSAG | 6,419,400 | 6,419,4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62,767 | 6,062,767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25,677,603 | 25,677,60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275,320 | 7,275,320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282,453 | 2,282,45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上海同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同犇消费2号私募投资基金 | 3,566,333 | 3,566,33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上海银科创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132,667 | 7,132,667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何志坚 | 756,957 | 756,957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5月18日 |
合计 | 413,916,713 | 413,916,713 | 0 | 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695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2,504,249 | 204,278,445 | 10.47 | 0 | 无 | 其他 | |
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392,301 | 157,835,791 | 8.09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0 | 157,062,475 | 8.05 | 157,062,475 | 无 | 境外法人 |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0 | 119,470,011 | 6.12 | 119,470,011 | 无 | 境外法人 |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90,000 | 72,616,676 | 3.72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98,326 | 61,023,707 | 3.13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98,200 | 52,122,618 | 2.67 | 51,324,418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KEYCORP LIMITED | 0 | 44,683,336 | 2.29 | 44,683,336 | 无 | 境外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0 | 40,486,123 | 2.08 | 0 | 无 | 其他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 | 0 | 36,647,003 | 1.88 | 36,647,003 | 质押 | 6,522,07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04,278,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278,445 | |||||
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7,835,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835,791 |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2,616,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72,616,676 | |||||
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023,70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023,707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40,486,123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86,123 | |||||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5,663,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63,338 | |||||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32,097,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97,004 | |||||
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 | 26,70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04,600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25,764,7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64,703 |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20,930,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30,63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Keycorp Limited、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互为关联方。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157,062,475 | 2022年1月23日 | 157,062,475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119,470,011 | 2022年1月23日 | 119,470,011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3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324,418 | 2022年1月23日 | 51,324,418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4 | KEYCORP LIMITED | 44,683,336 | 2022年1月23日 | 44,683,336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5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 | 36,647,003 | 2022年1月23日 | 36,647,003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6 | 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 | 27,989,225 | 2022年1月23日 | 27,989,225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7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03,587 | 2022年1月23日 | 17,803,587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8 | 张启应 | 1,200,000 | 2021年7月9日 | 300,000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 |
9 | 王金发 | 1,200,000 | 2021年7月9日 | 300,000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 |
10 | 沈忠民 | 1,200,000 | 2021年7月9日 | 300,000 | 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Keycorp Limited、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的控制,因此互为关联方。 |
注2:张启应先生、王金发先生、沈忠民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张传卫 | 董事、高管 | 98,293,346 | 99,083,564 | 790,218 | 持股的公司控股股东二级市场增持 |
沈忠民 | 董事、高管 | 28,175,818 | 28,186,518 | 10,700 | 二级市场增持 |
张瑞 | 董事 | 689,500 | 697,482 | 7,982 | 持股的公司控股股东二级市场增持 |
杨璞 | 高管 | 679,980 | 682,080 | 2,100 | 二级市场增持 |
张忠海 | 高管 | 827,385 | 827,985 | 600 | 二级市场增持 |
王冬冬 | 高管 | 404,000 | 415,000 | 11,000 | 二级市场增持 |
易菱娜 | 高管 | 683,980 | 684,280 | 300 | 二级市场增持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2019年5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公告编号:2019-046)。2019年6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19-050)。
2019年12月6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核准(详见公告编号:2019-086),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17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7,000,000张(1,700,000手)(详见公告编号:2019-088及2019-091)。并于2020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转股起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5日(详见公告编号:
2020-003及2020-004)。
因公司股票自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5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明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2.80元/股)的130%(即16.64元/股),已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明阳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明阳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明阳转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明阳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次“明阳转债”的赎回价格为100.153元/张,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3月18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1年3月19日。
公司已完成上述“明阳转债”的赎回工作,自2021年3月19日起,“明阳转债”已停止交易和转股,“明阳转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详见公告编号:2021-016、2021-017、2021-020、2021-021、2021-022、2021-024、2021-025、2021-026、2021-027)。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明阳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0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不适用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1-1-33页至1-1-34页第二节发行概况中提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4.52亿元,高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972,172,000 | 967,094,000 | 5,078,000 | 0 | 0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明阳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967,094,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75,552,970 |
累计转股数(股) | 133,949,221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9.71 |
尚未转股额(元) | 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0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明阳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0年5月28日 | 12.58 | 2020年6月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自2020年5月28日起,转股价格由12.66元/股变为12.58元/股,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
2020年7月10日 | 12.46 | 2020年7月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首次授予登记,自2020年7月10日起,转股价格由12.58元/股变为12.46元/股,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授予 |
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 ||||
2020年11月25日 | 12.80 | 2020年11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因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登记,自2020年11月25日起,转股价格由12.46元/股调整为12.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 |
截止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不适用(注)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4,033,731,785.71 | 16,332,873,967.8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
应收账款 | 七、5 | 4,436,518,095.40 | 3,714,395,386.1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948,137,787.65 | 885,896,730.91 |
预付款项 | 七、7 | 823,113,909.01 | 861,818,096.2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02,543,019.73 | 566,571,857.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0,007,594,617.57 | 8,472,133,832.71 |
合同资产 | 七、10 | 675,789,213.33 | 542,966,499.65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10,800,000.00 | 434,360,252.4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53,039,009.87 | 1,314,221,951.45 |
流动资产合计 | 33,891,267,438.27 | 33,125,238,574.7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3,671,686.84 | 32,478,013.56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559,892,256.03 | 538,617,950.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84,016,884.21 | 86,243,57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624,392,978.91 | 6,961,507,930.32 |
在建工程 | 七、22 | 4,405,044,748.34 | 3,809,145,407.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90,929,132.81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131,790,698.18 | 1,080,975,666.72 |
开发支出 | 七、27 | 271,475,169.19 | 205,823,847.72 |
商誉 | 七、28 | 79,147,168.84 | 79,147,168.84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88,723,739.36 | 172,557,924.4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02,968,914.94 | 513,024,345.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843,438,091.70 | 5,023,084,464.6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315,491,469.35 | 18,502,606,288.74 | |
资产总计 | 56,206,758,907.62 | 51,627,844,863.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98,343,492.20 | 149,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6,267,611,186.13 | 5,197,294,612.71 |
应付账款 | 七、36 | 9,605,470,101.86 | 7,855,326,473.19 |
预收款项 | 七、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9,625,463,197.05 | 8,559,944,751.6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20,563,119.02 | 151,905,313.70 |
应交税费 | 七、40 | 760,451,924.27 | 474,660,779.5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86,572,987.45 | 1,825,853,927.5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826,571.13 | 716,980.1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328,444,783.3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027,842,299.57 | 1,497,350,217.1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090,748,748.60 | 1,005,129,163.61 |
流动负债合计 | 30,183,067,056.15 | 27,044,910,022.3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495,414,120.20 | 3,598,420,526.00 |
应付债券 | 七、46 | 781,207,869.8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47,610,593.66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405,730,008.20 | 3,543,331,831.7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261,909,074.92 | 1,014,927,949.61 |
递延收益 | 七、51 | 330,551,901.15 | 326,351,35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41,565,043.83 | 234,198,379.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82,780,741.96 | 9,498,437,907.13 | |
负债合计 | 39,565,847,798.11 | 36,543,347,929.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50,928,712.00 | 1,875,375,74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224,067,878.8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745,949,104.96 | 9,775,838,674.49 |
减:库存股 | 七、56 | 121,883,589.69 | 121,883,589.69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5,944,408.26 | 39,429,901.97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40,614,409.70 | 240,614,409.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517,729,522.33 | 2,728,755,522.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369,282,567.56 | 14,762,198,540.3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71,628,541.95 | 322,298,393.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640,911,109.51 | 15,084,496,934.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6,206,758,907.62 | 51,627,844,863.52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874,826,706.53 | 12,502,693,236.8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998,276,619.71 | 3,372,110,283.08 |
应收款项融资 | 2,852,139,118.26 | 760,332,491.91 | |
预付款项 | 1,157,644,213.19 | 1,262,014,798.5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703,615,805.69 | 4,346,836,697.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
存货 | 6,075,302,566.99 | 4,989,722,527.41 | |
合同资产 | 613,554,307.85 | 474,340,891.65 | |
持有待售资产 | 10,8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97,655,950.77 | 2,691,112,552.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183,815,288.99 | 30,399,163,480.35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7,040,447,687.63 | 6,983,670,922.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8,463,584.42 | 80,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9,377,287.27 | 228,034,802.12 | |
在建工程 | 17,707,603.51 | 14,737,719.8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92,922,214.01 | 418,656,328.21 | |
开发支出 | 192,475,539.82 | 139,564,903.87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26,437.35 | 1,696,438.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7,484,087.49 | 264,386,034.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73,830,358.21 | 3,584,892,654.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313,834,799.71 | 11,716,439,803.61 | |
资产总计 | 45,497,650,088.70 | 42,115,603,283.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3,343,492.20 | 94,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272,171,433.12 | 5,031,806,795.10 | |
应付账款 | 7,078,666,728.60 | 6,767,654,812.4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533,317,199.85 | 10,659,986,577.0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732,069.06 | 35,820,815.31 | |
应交税费 | 553,920,087.20 | 394,068,347.55 | |
其他应付款 | 830,881,881.90 | 855,053,729.0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109,591.0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0,484,969.93 | 966,272,074.9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88,794,628.26 | 1,000,399,531.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981,312,490.12 | 25,805,062,683.2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60,650,000.00 | 460,854,930.84 | |
应付债券 | 781,207,869.8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351,282,568.9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74,144,810.21 | 924,741,967.28 | |
递延收益 | 133,205,282.89 | 131,098,458.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6,453,232.32 | 208,859,596.8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35,735,894.35 | 2,506,762,823.26 | |
负债合计 | 30,317,048,384.47 | 28,311,825,506.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50,928,712.00 | 1,875,375,7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24,067,878.8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583,079,141.23 | 9,612,968,710.76 | |
减:库存股 | 121,883,589.69 | 121,883,589.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763,584.42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0,614,409.70 | 240,614,409.70 | |
未分配利润 | 2,527,099,446.57 | 1,972,634,625.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180,601,704.23 | 13,803,777,777.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497,650,088.70 | 42,115,603,283.9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145,350,931.75 | 8,320,880,159.8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1,145,350,931.75 | 8,320,880,159.8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025,259,152.70 | 7,744,421,607.8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787,037,200.07 | 6,511,629,238.4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6,320,284.07 | 54,746,633.27 |
销售费用 | 七、63 | 465,620,206.85 | 572,146,736.79 |
管理费用 | 七、64 | 298,911,749.48 | 212,780,348.83 |
研发费用 | 七、65 | 311,548,700.55 | 173,386,746.71 |
财务费用 | 七、66 | 85,821,011.68 | 219,731,903.82 |
其中:利息费用 | 204,292,408.84 | 242,140,755.47 | |
利息收入 | 131,702,211.68 | 99,109,814.0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1,055,606.90 | 25,330,168.4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4,059,450.57 | 24,916,708.9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417,790.60 | 13,156,614.7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3,076,887.99 | -35,192,514.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2,469,750.68 | -11,541,561.9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93,410.06 | -242,751.1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00,453,607.91 | 579,728,601.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035,173.83 | 3,561,566.1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443,128.86 | 24,880,351.8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8,045,652.88 | 558,409,815.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73,295,382.05 | 37,294,219.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4,750,270.83 | 521,115,596.4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4,750,270.83 | 521,115,596.4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41,427,740.98 | 530,624,165.1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677,470.15 | -9,508,568.6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60,254.02 | 961,318.1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485,493.71 | 1,001,364.7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3,314.2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73,314.2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358,807.92 | 1,001,364.7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358,807.92 | 1,001,364.7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239.69 | -40,046.54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11,290,016.81 | 522,076,914.5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37,942,247.27 | 531,625,529.8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652,230.46 | -9,548,615.2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55 | 0.3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54 | 0.37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2,012,416,099.26 | 8,408,922,773.2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0,400,954,148.96 | 7,136,216,788.45 |
税金及附加 | 48,122,235.55 | 39,277,961.47 | |
销售费用 | 400,013,551.06 | 499,930,982.73 | |
管理费用 | 130,472,776.32 | 93,193,105.26 | |
研发费用 | 188,232,976.26 | 105,431,477.98 | |
财务费用 | -26,130,505.58 | 112,542,347.10 | |
其中:利息费用 | 67,803,762.72 | 130,393,005.81 | |
利息收入 | 117,489,188.06 | 91,928,673.67 | |
加:其他收益 | 98,170,081.24 | 10,002,170.8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7,382,222.88 | 22,203,486.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660,175.22 | 11,585,486.6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296,500.48 | -17,939,535.2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3,565.03 | -1,082,558.1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4,301.28 | -269,186.9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20,413,010.82 | 435,244,487.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13,914.18 | 291,198.65 | |
减:营业外支出 | 9,575,353.73 | 12,590,835.7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2,051,571.27 | 422,944,850.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5,133,008.92 | 48,589,925.9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6,918,562.35 | 374,354,924.0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6,918,562.35 | 374,354,924.0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3,584.4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3,584.4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63,584.4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07,682,146.77 | 374,354,924.0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198,827,652.12 | 13,786,396,996.9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9,252,499.68 | 9,921,885.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7,923,723.25 | 209,196,536.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1) | 10,586,003,875.05 | 14,005,515,418.9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403,968,179.86 | 9,306,544,731.6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2,447,209.86 | 556,329,447.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1,315,958.46 | 236,228,623.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2,985,015.00 | 637,541,678.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2) | 10,420,716,363.18 | 10,736,644,480.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287,511.87 | 3,268,870,938.6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00.00 | 28,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09,173.07 | 300,280.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12,207,652.8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1,049,673.53 | 9,207,066.3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3) | 1,018,304,499.45 | 37,707,346.9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78,063,200.02 | 1,142,768,720.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689,022.2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4,623.30 | 1,64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4) | 2,187,996,845.54 | 1,144,408,720.1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9,692,346.09 | -1,106,701,373.1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2,062,8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2,888,740.17 | 1,027,779,624.4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0,000.00 | 139,933,964.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七、78(5) | 684,988,740.17 | 1,189,776,389.0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85,600,407.96 | 1,460,339,642.8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8,929,939.96 | 277,536,996.3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483,945.94 | 250,337,813.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七、78(6) | 1,759,014,293.86 | 1,988,214,452.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4,025,553.69 | -798,438,063.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97,055.88 | -133,820.9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1,827,443.79 | 1,363,597,680.8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92,439,894.15 | 10,255,861,089.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10,612,450.36 | 11,619,458,770.5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078,836,518.30 | 13,510,195,062.6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8,715,976.54 | 502,751.2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6,237,248.05 | 133,240,680.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73,789,742.89 | 13,643,938,494.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443,831,733.23 | 8,729,510,836.4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7,779,404.72 | 239,967,680.7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7,024,990.26 | 160,771,911.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6,637,965.51 | 996,422,833.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65,274,093.72 | 10,126,673,262.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484,350.83 | 3,517,265,232.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3,683,600.00 | 28,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818,013.79 | 254,397.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2,826,016.68 | 496,206,595.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8,327,630.47 | 524,660,992.0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945,854.39 | 54,816,747.2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7,330,290.05 | 364,959,185.47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3,965,979.11 | 1,436,959,566.7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0,242,123.55 | 1,856,735,499.4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1,914,493.08 | -1,332,074,507.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8,551,740.17 | 6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903,087.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551,740.17 | 721,903,087.7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25,000,000.00 | 61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3,698,191.78 | 144,654,605.0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72,093.08 | 747,292,811.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3,970,284.86 | 1,506,947,416.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418,544.69 | -785,044,329.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808.89 | 21,939.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8,853,197.49 | 1,400,168,335.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08,607,946.51 | 8,371,698,971.0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19,754,749.02 | 9,771,867,306.37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5,375,742.00 | 224,067,878.87 | 9,775,838,674.49 | 121,883,589.69 | 39,429,901.97 | 240,614,409.70 | 2,728,755,522.96 | 14,762,198,540.30 | 322,298,393.72 | 15,084,496,934.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5,375,742.00 | 224,067,878.87 | 9,775,838,674.49 | 121,883,589.69 | 39,429,901.97 | 240,614,409.70 | 2,728,755,522.96 | 14,762,198,540.30 | 322,298,393.72 | 15,084,496,934.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70,110,430.47 | -3,485,493.71 | 788,973,999.37 | 1,607,084,027.26 | -50,669,851.77 | 1,556,414,175.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5,493.71 | 1,041,427,740.98 | 1,037,942,247.27 | -26,652,230.46 | 1,011,290,016.81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70,110,430.47 | 821,595,521.60 | -24,017,621.31 | 797,577,900.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839,903.90 | 36,839,903.90 | 36,839,903.90 | ||||||||||||
4.其他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33,270,526.57 | 784,755,617.70 | -24,017,621.31 | 760,737,996.39 | |||||||||
(三)利润分配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684,620.96 | 6,684,620.96 | 6,684,620.96 | ||||||||||||
2.本期使用 | 6,684,620.96 | 6,684,620.96 | 6,684,620.9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0,928,712.00 | 10,745,949,104.96 | 121,883,589.69 | 35,944,408.26 | 240,614,409.70 | 3,517,729,522.33 | 16,369,282,567.56 | 271,628,541.95 | 16,640,911,109.51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9,722,378.00 | 391,818,931.29 | 3,582,766,980.86 | 42,297,235.39 | 77,870,980.53 | 1,246,102,109.73 | 6,720,578,615.80 | 371,392,975.52 | 7,091,971,591.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5,598,374.38 | 343,345,506.05 | 378,943,880.43 | 378,943,880.4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9,722,378.00 | 391,818,931.29 | 3,582,766,980.86 | 42,297,235.39 | 113,469,354.91 | 1,589,447,615.78 | 7,099,522,496.23 | 371,392,975.52 | 7,470,915,471.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92.00 | -13,369.00 | 6,726,515.71 | 1,001,364.70 | 423,005,821.01 | 430,724,924.42 | 11,591,447.58 | 442,316,372.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1,364.70 | 530,624,165.11 | 531,625,529.81 | -9,548,615.23 | 522,076,914.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92.00 | -13,369.00 | 6,726,515.71 | 6,717,738.71 | 21,140,062.81 | 27,857,801.5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062,800.00 | 22,062,8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592.00 | -13,369.00 | 6,726,515.71 | 6,717,738.71 | -922,737.19 | 5,795,001.52 | |||||||||
(三)利润分配 | -107,618,344.10 | -107,618,344.10 | -107,618,344.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7,618,344.10 | -107,618,344.10 | -107,618,344.1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6,752, | 6,752,802.92 | 6,752,802.92 |
802.92 | |||||||||||||||
2.本期使用 | 6,752,802.92 | 6,752,802.92 | 6,752,802.9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9,726,970.00 | 391,805,562.29 | 3,589,493,496.57 | 43,298,600.09 | 113,469,354.91 | 2,012,453,436.79 | 7,530,247,420.65 | 382,984,423.10 | 7,913,231,843.7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75,375,742.00 | 224,067,878.87 | 9,612,968,710.76 | 121,883,589.69 | 240,614,409.70 | 1,972,634,625.83 | 13,803,777,777.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75,375,742.00 | 224,067,878.87 | 9,612,968,710.76 | 121,883,589.69 | 240,614,409.70 | 1,972,634,625.83 | 13,803,777,777.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70,110,430.47 | 763,584.42 | 554,464,820.74 | 1,376,823,926.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3,584.42 | 806,918,562.35 | 807,682,146.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70,110,430.47 | 821,595,521.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839,903.90 | 36,839,903.90 | |||||||||
4.其他 | 75,552,970.00 | -224,067,878.87 | 933,270,526.57 | 784,755,617.70 | |||||||
(三)利润分配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2,453,741.61 | -252,453,741.6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254,986.20 | 2,254,986.20 | |||||||||
2.本期使用 | 2,254,986.20 | 2,254,986.2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50,928,712.00 | 10,583,079,141.23 | 121,883,589.69 | 763,584.42 | 240,614,409.70 | 2,527,099,446.57 | 15,180,601,704.23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79,722,378.00 | 391,818,931.29 | 3,419,897,017.13 | 77,870,980.53 | 614,196,621.52 | 5,883,505,928.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5,598,374.38 | 320,385,369.45 | 355,983,743.8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679,595.88 | 1,679,595.88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79,722,378.00 | 391,818,931.29 | 3,419,897,017.13 | 113,469,354.91 | 936,261,586.85 | 6,241,169,268.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92.00 | -13,369.00 | 6,726,515.71 | 266,736,579.97 | 273,454,318.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4,354,924.07 | 374,354,924.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92.00 | -13,369.00 | 6,726,515.71 | 6,717,738.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592.00 | -13,369.00 | 6,726,515.71 | 6,717,738.71 | |||||||
(三)利润分配 | -107,618,344.10 | -107,618,344.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7,618,344.10 | -107,618,344.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372,120.60 | 2,372,120.60 | |||||||||
2.本期使用 | 2,372,120.60 | 2,372,120.6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79,726,970.00 | 391,805,562.29 | 3,426,623,532.84 | 113,469,354.91 | 1,202,998,166.82 | 6,514,623,586.86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原为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及2017年6月9日,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及《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2017年1月31日的净资产为基础,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各自拥有的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股本设置为1,103,822,378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1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69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75,900,000股,每股发行价4.75元,2019年1月23日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79,722,378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8日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0年5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5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其他员工共计 22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2,339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222元/股,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0年6月11日止,本公司已向 22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 23,340,400 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222元。本公司总股本增加23,340,4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6 月 12 日对本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4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516号文《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413,916,713元。本次出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 2021年06月30 日,累计转股数量为133,949,221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50,928,712元。
本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789438199M。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监察审计部、财务部、战略企划部、营销部、市场部、工程管理部、运维事业部、风能研究院、采购部、融资与资金部、人力资源部、物流部等部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如: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对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风力发电;售电业务;投资太阳能发电站开发、投资矿产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等。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出售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预计负债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附注五、23、附注五、29、附注五、29、附注五、35和附注五、3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项目反映。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
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应收账款组合3:发电业务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高端制造业务合同资产组合2:发电业务合同资产组合3:工程建设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长期应收款本集团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等款项。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长期应收款组合2:其他长期应收款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保证金及其他款项,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
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集团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2:高端制造业务应收账款组合3:发电业务应收账款组合4:工程建设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按适当百分比分摊的所有间接生产费用。原材料领用和发出时按计划成本计价,并于月末根据加权平均法一次计算并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从而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定制类产成品包括风力发电机主机、机舱等,发出时的成本采用个别计价的方式核算;非定制类产成品包括叶片、控制部件等,发出时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高端制造业务合同资产组合2:发电业务合同资产组合3:工程建设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本集团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集团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列报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持有待售负债”。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等款项。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长期应收款组合2:其他长期应收款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保证金及其他款项,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
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7。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4-5 | 19.20-4.75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4-5 | 32.00-4.75 |
工装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检测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3.75-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参照附注五、23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风电项目许可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按证载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专利权 | 按证载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软件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风电项目许可 | 根据收益期分析确定 | 直线法 |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1)开发项目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2)管理层已批准开发项目的预算;
(3)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开发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4)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
(5)开发项目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集团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集团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8。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
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集团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①本集团风机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包含转让风机整机及配件的履约义务,当风机整机及配件商品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客户取得风机整机及配件商品的控制权,本集团确认收入。
②运营维护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风电场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根据运维合同期间,在各年度内提供运维服务完毕确认收入。
③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包含将风力发电机组发电销售给电网公司的履约义务,电力销售每月按上网电量及电价结算并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④售电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售电合同通常包含按约定提供售电服务,本集团对外提供的电力交易服务,于用电方接受电力服务时,取得电力交易中心电量结算单,依据采购的电价与销售电价之差额,确认电力交易销售收入。
⑤建造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风电场建设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在履约进度能合理确定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⑥租赁收入
按合同规定提供租赁资产使用权完毕,租金已收讫或已取得收取权利时确认租赁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确认方法见附注五、42。
⑦利息收入
按照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更为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集团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8。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短期租赁,本集团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更为系统合理的方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5)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集团与承租人或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对房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①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②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③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当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集团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当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对于融资租赁,本集团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集团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3)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金额确定。该等估计系按照现时市场条件以及以往售出类似商品的经验作出。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当实际售价或成本费用与以前估计不同时,管理层将会对可变现净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会与之后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开发支出资本化
可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是指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判断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决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是否符合
资本化条件时需要作出判断。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6)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实际情况,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本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进而将增加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并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
(8)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其中,本集团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集团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9)未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
未上市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具有类似条款和风险特征的项目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这种估价要求本集团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 | 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 | 详见下面说明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 |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6日批准。 |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项 目 | 调整前账面金额(2020年12月31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调整后账面金额(2021年1月1日) |
资产: | ||||
固定资产 | 6,961,507,930.32 | -476,501,668.77 | - | 6,485,006,261.55 |
使用权资产 | - | 476,501,668.77 | 34,568,341.88 | 511,070,010.6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23,084,464.64 | - | 3,587,350.42 | 5,026,671,815.06 |
资产总额 | 11,984,592,394.96 | - | 38,155,692.30 | 12,022,748,087.26 |
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7,350,217.14 | - | 5,244,055.88 | 1,502,594,273.02 |
租赁负债 | - | 550,644,377.78 | 32,911,636.42 | 583,556,014.20 |
长期应付款 | 3,543,331,831.79 | -550,644,377.78 | 2,992,687,454.01 | |
负债总额 | 5,040,682,048.93 | - | 38,155,692.30 | 5,078,837,741.23 |
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 109,777,761.10 |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33,780,222.4 |
其中:短期租赁 | - |
减:合同变更租赁付款额 | 32,550,739.20 |
加: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 550,644,377.78 |
减: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调节 | -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最低租赁付款额 | 594,091,177.28 |
2021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 | 4.44% |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 | 583,556,014.20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1.06.30报表数 |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 增加/减少(-) |
资产: | |||
固定资产 | 9,624,392,978.91 | 10,083,412,873.20 | -459,019,894.29 |
使用权资产 | 490,929,132.95 | - | 490,929,132.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43,438,091.70 | 4,840,126,691.46 | 3,311,400.24 |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1.06.30报表数 |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 增加/减少(-) |
资产总额 | 14,958,760,203.56 | 14,923,539,564.66 | 35,220,638.90 |
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27,842,299.57 | 1,022,493,112.90 | 5,349,186.67 |
租赁负债 | 547,610,593.64 | - | 547,610,593.64 |
长期应付款 | 3,405,730,008.20 | 3,923,130,132.65 | -517,400,124.45 |
负债总额 | 4,981,182,901.41 | 4,981,182,901.41 | 35,559,655.86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2021年1-6月报表数 |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 增加/减少(-) |
营业成本 | 8,787,037,200.07 | 8,787,037,200.07 | - |
销售费用 | 465,620,206.85 | 465,620,206.85 | - |
管理费用 | 298,911,749.48 | 299,318,757.74 | -407,008.26 |
研发费用 | 311,548,700.55 | 311,548,700.55 | - |
财务费用 | 85,821,011.68 | 85,074,986.60 | 746,025.08 |
开发支出 | 271,475,169.19 | 271,475,169.19 | - |
所得税费用 | |||
营业成本 | 8,787,037,200.07 | 8,787,037,200.07 | -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332,873,967.87 | 16,332,873,967.87 |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3,714,395,386.12 | 3,714,395,386.12 | - |
应收款项融资 | 885,896,730.91 | 885,896,730.91 | - |
预付款项 | 861,818,096.28 | 861,818,096.28 |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566,571,857.39 | 566,571,857.39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 8,472,133,832.71 | 8,472,133,832.71 | - |
合同资产 | 542,966,499.65 | 542,966,499.65 | - |
持有待售资产 | 434,360,252.40 | 434,360,252.40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4,221,951.45 | 1,314,221,951.45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125,238,574.78 | 33,125,238,574.78 |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32,478,013.56 | 32,478,013.56 |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8,617,950.46 | 538,617,950.46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6,243,570.00 | 86,243,57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6,961,507,930.32 | 6,485,006,261.55 | -476,501,668.77 |
在建工程 | 3,809,145,407.00 | 3,809,145,407.00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511,070,010.65 | 511,070,010.65 | |
无形资产 | 1,080,975,666.72 | 1,080,975,666.72 | - |
开发支出 | 205,823,847.72 | 205,823,847.72 | - |
商誉 | 79,147,168.84 | 79,147,168.84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2,557,924.40 | 172,557,924.4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3,024,345.08 | 513,024,345.0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23,084,464.64 | 5,026,671,815.06 | 3,587,350.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502,606,288.74 | 18,540,761,981.04 | 38,155,692.30 |
资产总计 | 51,627,844,863.52 | 51,666,000,555.82 | 38,155,692.3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9,000,000.00 | 149,000,000.00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拆入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5,197,294,612.71 | 5,197,294,612.71 | - |
应付账款 | 7,855,326,473.19 | 7,855,326,473.19 | - |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8,559,944,751.63 | 8,559,944,751.63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1,905,313.70 | 151,905,313.70 | - |
应交税费 | 474,660,779.56 | 474,660,779.56 | - |
其他应付款 | 1,825,853,927.51 | 1,825,853,927.51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716,980.11 | 716,980.11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328,444,783.32 | 328,444,783.3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7,350,217.14 | 1,502,594,273.02 | 5,244,055.88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5,129,163.61 | 1,005,129,163.61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044,910,022.37 | 27,050,154,078.25 | 5,244,055.8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长期借款 | 3,598,420,526.00 | 3,598,420,526.00 | - |
应付债券 | 781,207,869.86 | 781,207,869.86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583,556,014.20 | 583,556,014.20 | |
长期应付款 | 3,543,331,831.79 | 2,992,687,454.01 | -550,644,377.7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1,014,927,949.61 | 1,014,927,949.61 | - |
递延收益 | 326,351,350.00 | 326,351,35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4,198,379.87 | 234,198,379.87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98,437,907.13 | 9,531,349,543.55 | 32,911,636.42 |
负债合计 | 36,543,347,929.50 | 36,581,503,621.80 | 38,155,692.3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75,375,742.00 | 1,875,375,742.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224,067,878.87 | 224,067,878.87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 9,775,838,674.49 | 9,775,838,674.49 | - |
减:库存股 | 121,883,589.69 | 121,883,589.69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9,429,901.97 | 39,429,901.97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 240,614,409.70 | 240,614,409.70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 2,728,755,522.96 | 2,728,755,522.96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 14,762,198,540.30 | 14,762,198,540.30 | - |
权益)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322,298,393.72 | 322,298,393.7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084,496,934.02 | 15,084,496,934.02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1,627,844,863.52 | 51,666,000,555.82 | 38,155,692.30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502,693,236.89 | 12,502,693,236.8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372,110,283.08 | 3,372,110,283.08 | |
应收款项融资 | 760,332,491.91 | 760,332,491.91 | |
预付款项 | 1,262,014,798.54 | 1,262,014,798.54 | |
其他应收款 | 4,346,836,697.98 | 4,346,836,697.9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
存货 | 4,989,722,527.41 | 4,989,722,527.41 | |
合同资产 | 474,340,891.65 | 474,340,891.6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91,112,552.89 | 2,691,112,552.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399,163,480.35 | 30,399,163,480.3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83,670,922.40 | 6,983,670,922.4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0,800,000.00 | 80,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8,034,802.12 | 228,034,802.12 | |
在建工程 | 14,737,719.86 | 14,737,719.8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18,656,328.21 | 418,656,328.21 | |
开发支出 | 139,564,903.87 | 139,564,903.87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96,438.88 | 1,696,438.8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4,386,034.12 | 264,386,034.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84,892,654.15 | 3,584,892,654.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16,439,803.61 | 11,716,439,803.61 | |
资产总计 | 42,115,603,283.96 | 42,115,603,283.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4,000,000.00 | 94,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31,806,795.10 | 5,031,806,795.10 | |
应付账款 | 6,767,654,812.48 | 6,767,654,812.4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659,986,577.08 | 10,659,986,577.08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820,815.31 | 35,820,815.31 | |
应交税费 | 394,068,347.55 | 394,068,347.55 | |
其他应付款 | 855,053,729.05 | 855,053,729.0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6,272,074.92 | 966,272,074.9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0,399,531.74 | 1,000,399,531.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805,062,683.23 | 25,805,062,683.2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0,854,930.84 | 460,854,930.84 | |
应付债券 | 781,207,869.86 | 781,207,869.8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24,741,967.28 | 924,741,967.28 | |
递延收益 | 131,098,458.48 | 131,098,458.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8,859,596.80 | 208,859,596.8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06,762,823.26 | 2,506,762,823.26 | |
负债合计 | 28,311,825,506.49 | 28,311,825,506.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75,375,742.00 | 1,875,375,7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224,067,878.87 | 224,067,878.87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12,968,710.76 | 9,612,968,710.76 | |
减:库存股 | 121,883,589.69 | 121,883,589.6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0,614,409.70 | 240,614,409.70 | |
未分配利润 | 1,972,634,625.83 | 1,972,634,625.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803,777,777.47 | 13,803,777,777.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115,603,283.96 | 42,115,603,283.96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6.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1.5、2、3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香港成立及运营的子公司 | 16.5 |
(1)本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4007044,发证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046,发证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259,发证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经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53000423,发证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中山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44008148,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12000464,发证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12000621,发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4203928,发证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11000362,发证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经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1000411,发证时间为2020
年9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1)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4695,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2)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3)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4)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5)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万邦”)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6)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度至203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
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17)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18)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19)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0)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1)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2)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3)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河南天润风能发电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4)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5)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平顺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6)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7)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8)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定边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29)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0)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1)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2)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3)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
(34)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子公司尚未取得经营收入。
(35)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子公司尚未取得经营收入。
(36)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7)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包头石源博能售电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8)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开封明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9)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西青区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0)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察右翼后旗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6年4月13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1)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7年3月20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2)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前海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6年3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3)本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44)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经黄骅市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7年4月18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5)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经黄骅市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8年5月16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6)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经乌鲁木齐县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4年3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利用风力生产电力,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范围。
(47)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河南天润风能发电有限公司经河南省新密市国家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48)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经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税务局备案确认,自2020年4月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0,539.12 | 248,502.09 |
银行存款 | 13,210,361,911.24 | 14,901,472,914.08 |
其他货币资金 | 823,119,335.35 | 1,431,152,551.70 |
合计 | 14,033,731,785.71 | 16,332,873,967.8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19,532,096.39 | 46,971,261.57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1,589,793,939.14 |
6个月至1年 | 1,426,805,809.58 |
1年以内小计 | 3,016,599,748.72 |
1至2年 | 662,486,388.50 |
2至3年 | 667,839,475.7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69,370,903.75 |
4至5年 | 73,167,018.45 |
5年以上 | 103,137,369.17 |
坏账准备 | -356,082,808.98 |
合计 | 4,436,518,095.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5,327,028.56 | 5.54 | 101,827,367.78 | 38.38 | 163,499,660.78 | 141,427,286.88 | 3.53 | 87,500,354.88 | 61.87 | 53,926,932.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8,746,400.00 | 4.15 | 35,246,739.22 | 17.73 | 163,499,660.78 | 71,426,400.00 | 1.78 | 17,499,468.00 | 24.50 | 53,926,932.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6,580,628.56 | 1.39 | 66,580,628.56 | 100.00 | - | 70,000,886.88 | 1.75 | 70,000,886.8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27,273,875.82 | 94.46 | 254,255,441.20 | 5.62 | 4,273,018,434.62 | 3,865,789,265.78 | 96.47 | 205,320,811.66 | 5.31 | 3,660,468,454.12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3,183,486,309.32 | 66.43 | 208,993,610.26 | 6.56 | 2,974,492,699.06 | 2,890,084,473.50 | 72.12 | 181,512,788.87 | 6.28 | 2,708,571,684.63 |
发电业务 | 1,330,452,064.14 | 27.76 | 45,189,903.43 | 3.40 | 1,285,262,160.71 | 934,694,762.26 | 23.33 | 23,602,972.64 | 2.53 | 911,091,789.62 |
工程建设业务 | 13,335,502.36 | 0.28 | 71,927.51 | 0.54 | 13,263,574.85 | 41,010,030.02 | 1.02 | 205,050.15 | 0.50 | 40,804,979.87 |
合计 | 4,792,600,904.38 | 100.00 | 356,082,808.98 | -- | 4,436,518,095.40 | 4,007,216,552.66 | 100.00 | 292,821,166.54 | -- | 3,714,395,386.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25,065,678.48 | 25,065,678.48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二 | 20,607,999.99 | 20,607,999.99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三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四 | 18,906,950.09 | 18,906,950.09 | 100.00 | 诉讼 |
单位五 | 71,426,400.00 | 17,499,468.00 | 24.50 | 诉讼 |
单位六 | 127,320,000.00 | 17,747,271.22 | 13.94 | 诉讼 |
合计 | 265,327,028.56 | 101,827,367.78 | 38.38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954,170,442.81 | 4,961,686.28 | 0.52 |
6个月至1年 | 1,207,930,165.72 | 14,736,748.01 | 1.22 |
1年以内小计 | 2,162,100,608.53 | 19,698,434.29 | 0.91 |
1至2年 | 351,213,140.97 | 20,229,876.92 | 5.76 |
2至3年 | 328,095,833.72 | 31,267,532.95 | 9.53 |
3至4年 | 194,825,098.67 | 38,400,026.95 | 19.71 |
4年至5年 | 66,072,448.24 | 26,336,477.87 | 39.86 |
5年以上 | 81,179,179.19 | 73,061,261.28 | 90.00 |
合计 | 3,183,486,309.32 | 208,993,610.26 | 6.56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528,196,105.48 | 2,482,521.70 | 0.47 |
6个月至1年 | 217,825,643.86 | 1,611,909.76 | 0.74 |
1年以内小计 | 746,021,749.34 | 4,094,431.46 | 0.55 |
1至2年 | 309,273,247.53 | 10,020,453.22 | 3.24 |
2至3年 | 212,423,642.07 | 18,056,009.58 | 8.50 |
3至4年 | 55,638,854.99 | 10,571,382.45 | 19.00 |
4年至5年 | 7,094,570.21 | 2,447,626.72 | 34.50 |
5年以上 | - | ||
合计 | 1,330,452,064.14 | 45,189,903.43 | 3.40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12,285,502.36 | 61,427.5118 | 0.50 |
6个月至1年 | 1,050,000 | 10,500 | 1.00 |
1年以内小计 | 13,335,502.36 | 71,927.51 | 0.5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年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335,502.36 | 71,927.5118 | 0.5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坏账准备 | 292,821,166.54 | 67,092,131.38 | 3,420,258.32 | 410,230.62 | 356,082,808.98 | |
合计 | 292,821,166.54 | 67,092,131.38 | 3,420,258.32 | 410,230.62 | 356,082,808.98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10,230.6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948,137,787.65 | 885,896,730.91 |
合计 | 2,948,137,787.65 | 885,896,730.91 |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减值准备金额 |
2020.12.31 | 1,757,556.25 |
本期计提 | 4,150,535.51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
本期核销 | - |
2021.06.30 | 5,908,091.76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50,713,280.24 | 79.05 | 774,209,770.10 | 89.83 |
1至2年 | 151,129,758.82 | 18.36 | 82,516,499.61 | 9.57 |
2至3年 | 19,969,746.70 | 2.43 | 2,588,788.05 | 0.31 |
3年以上 | 1,301,123.25 | 0.16 | 2,503,038.52 | 0.29 |
合计 | 823,113,909.01 | 100.00 | 861,818,096.28 | 1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302,543,019.73 | 566,571,857.39 |
合计 | 302,543,019.73 | 566,571,857.39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6个月以内 | 164,238,050.79 |
6个月至1年 | 95,913,884.65 |
1年以内小计 | 260,151,935.44 |
1至2年 | 47,901,967.05 |
2至3年 | 31,911,251.0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107,275.37 |
4至5年 | 437,408.59 |
5年以上 | 35,140,105.66 |
坏账准备 | -81,106,923.42 |
合计 | 302,543,019.7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39,730,780.68 | 139,058,948.37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175,258,549.13 | 170,422,027.14 |
股权转让款 | 37,096,900.00 | 300,742,500.00 |
其他 | 31,563,713.34 | 42,201,625.88 |
合计 | 383,649,943.15 | 652,425,101.39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237,306.95 | 17,747,737.8 | 61,868,199.25 | 85,853,244.00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 2,034,479.93 | - | 2,034,479.93 |
本期转回 | 4,235,547.39 | - | 2,544,453.12 | 6,780,000.51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800.00 | - | - | 800.00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000,959.56 | 19,782,217.73 | 59,323,746.13 | 81,106,923.4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减值准备 | 85,853,244.00 | 2,034,479.93 | 6,780,000.51 | 800.00 | 81,106,923.42 | |
合计 | 85,853,244.00 | 2,034,479.93 | 6,780,000.51 | 800.00 | 81,106,923.42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800.0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往来款 | 51,546,199.79 | 4-5年 | 13.44 | 12,673,584.01 |
单位二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35,570,000.00 | 6个月以内、1-2年、2-3年 | 9.27 | 958,662.00 |
单位三 | 股权转让款 | 27,941,900.00 | 1-2年 | 7.28 | 10,779,985.02 |
单位四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 | 20,841,252.35 | 5年以上 | 5.43 | 20,841,252.35 |
单位五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18,714,572.00 | 6个月以内、6个月-1年 | 4.88 | 179,488.29 |
合计 | / | 154,613,924.14 | / | 40.30 | 45,432,971.67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88,603,397.03 | 24,284,148.62 | 1,364,319,248.41 | 1,192,945,506.74 | 14,031,771.22 | 1,178,913,735.52 |
在产品 | 526,400,958.08 | - | 526,400,958.08 | 1,191,315,971.62 | 964,641.36 | 1,190,351,330.26 |
库存商品 | 3,455,701,017.63 | 21,932,578.75 | 3,433,768,438.88 | 1,506,963,809.58 | 20,897,889.93 | 1,486,065,919.65 |
周转材料 | 9,725,282.58 | - | 9,725,282.58 | 13,138,427.63 | - | 13,138,427.63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67,406,897.83 | - | 167,406,897.83 | 149,717,548.99 | - | 149,717,548.99 |
半成品 | 57,614,993.00 | - | 57,614,993.00 | 55,084,611.36 | - | 55,084,611.36 |
发出商品 | 4,448,295,154.54 | - | 4,448,295,154.54 | 4,398,559,517.69 | - | 4,398,559,517.69 |
委托加工物资 | 63,644.25 | - | 63,644.25 | 302,741.61 | - | 302,741.61 |
合计 | 10,053,811,344.94 | 46,216,727.37 | 10,007,594,617.57 | 8,508,028,135.22 | 35,894,302.51 | 8,472,133,832.7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031,771.22 | 9,287,736.04 | 964,641.36 | - | - | 24,284,148.62 |
在产品 | 964,641.36 | - | - | 964,641.36 | - | |
库存商品 | 20,897,889.93 | 1,034,688.82 | - | - | - | 21,932,578.7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5,894,302.51 | 10,322,424.86 | 964,641.36 | 964,641.36 | - | 46,216,727.37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677,321,337.12 | 1,532,123.79 | 675,789,213.33 | 544,358,366.80 | 1,391,867.15 | 542,966,499.65 |
合计 | 677,321,337.12 | 1,532,123.79 | 675,789,213.33 | 544,358,366.80 | 1,391,867.15 | 542,966,499.65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资产减值 | 140,256.64 | |||
合计 | 140,256.64 | / |
类别 | 2021.06.30 | 2020.12.3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 | 价值 |
率(%) | 损失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7,321,337.12 | 100.00 | 1,532,123.79 | 0.23 | 675,789,213.33 | 544,358,366.80 | 100 | 1,391,867.15 | 0.26 | 542,966,499.65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618,160,965.60 | 91.27 | 1,236,321.93 | 0.20 | 616,924,643.67 | 457,977,344.19 | 84.13 | 959,962.04 | 0.21 | 457,017,382.15 |
工程建设业务 | 59,160,371.52 | 8.73 | 295,801.86 | 0.50 | 58,864,569.66 | 86,381,022.61 | 15.87 | 431,905.11 | 0.50 | 85,949,117.50 |
合计 | 677,321,337.12 | 100.00 | 1,532,123.79 | -- | 675,789,213.33 | 544,358,366.80 | 100 | 1,391,867.15 | -- | 542,966,499.65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2021年12月31日前 | ||
合计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一般借款 | 55,136,752.11 | 672,246,690.39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77,518,569.01 | 617,034,266.62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商业承兑汇票 | 6,633,500.00 | 14,584,900.00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3,001,228.83 | 8,366,590.32 |
预缴所得税 | 748,959.92 | 1,987,483.11 |
预缴其他税费 | - | 2,021.01 |
合计 | 653,039,009.87 | 1,314,221,951.45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融资租赁款保证金原值 | 57,031,882.86 | 57,031,882.86 | 57,031,882.86 | - | 57,031,882.86 | 3.98-10.47 | |
减:融资租赁保证金未实现融资收益 | -23,360,196.02 | -23,360,196.02 | -24,553,869.30 | - | -24,553,869.30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33,671,686.84 | - | 33,671,686.84 | 32,478,013.56 | - | 32,478,013.56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收款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应收款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摊余成本。本集团在考虑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现金流量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折现率因合同期限不同而不同。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98.34 | - | - | 42.01 | - | - | - | - | -1,440.35 | - | - |
明阳国际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6,000,000.00 | - |
小计 | 6,001,398.34 | - | - | 42.01 | - | - | - | - | -1,440.35 | 6,000,000.00 | - |
二、联营企业 |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342,154.64 | - | - | - | - | - | - | - | 1,342,154.64 | - | - |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503,374.82 | - | - | 1,197,633.46 | - | - | - | - | - | 29,701,008.28 | -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2,130,577.54 | - | - | 3,255,148.55 | - | - | - | - | - | 25,385,726.09 |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84,468,767.46 | - | - | 11,982,772.67 | - | - | - | - | - | 396,451,540.13 | -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76,986.94 | - | - | 18,225.50 | - | - | - | - | - | 1,995,212.44 | -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 | 18,900,000.00 | - | - | 900,447.64 | - | - | - | - | - | 19,800,447.64 | - |
力发电有限公司 |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 | - | 886,390.03 | - | - | - | - | - | 21,886,390.03 | -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7,429,000.00 | - | - | 835,941.59 | - | - | - | - | - | 28,264,941.59 | - |
大庆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9,550,000.00 | - | - | 856,989.83 | - | - | - | - | - | 30,406,989.83 | - |
小计 | 532,616,552.12 | - | - | 19,933,549.27 | - | - | - | - | 1,342,154.64 | 553,892,256.03 | - |
合计 | 538,617,950.46 | - | - | 19,933,591.28 | - | - | - | - | 1,340,714.29 | 559,892,256.03 | - |
其他说明
(1)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设立于2012年9月18日,系由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国际”)及Grission Management投资设立,其中明阳国际出资金额为680.00欧元,持股比例66.67%。
(2)MW Wind Power OOD设立于2011年6月17日,由W.Power Group EOOD投资设立,明阳国际于2011年7月19日以660.00保加利亚列弗收购MW Wind Power OOD的66%股权。
(3)因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MW Wind Power OOD资不抵债,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进行权益法核算确认相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4)2020年12月,本公司向丰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远绿能”)出售全资子公司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5%的股权,剩余15%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交易完成后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
(5)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减资协议,约定对其双方投资的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减资,即由华润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单方减少对河南明润新能源公司的注册资本并退出股权,截止2021年6月份已完成股权交割,交易完成后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长期股权投资抵押质押情况详见附注七、81。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70,632,770.74 | 70,000,000.00 |
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 | - | 10,800,000.00 |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 | 5,553,299.79 | 5,443,570.00 |
海南州金元切吉风电有限公司 | 7,830,813.68 | |
合计 | 84,016,884.21 | 86,243,570.00 |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624,392,978.91 | 6,485,006,261.5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624,392,978.91 | 6,485,006,261.55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工装设备 | 检测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67,336,331.21 | 5,333,871,034.84 | 164,583,157.21 | 88,778,066.20 | 101,538,102.83 | 157,031,190.17 | 8,113,137,882.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0,049,284.19 | 2,681,471,496.53 | 10,315,466.49 | 294,090,896.79 | 5,277,352.21 | 4,709,776.42 | 3,475,914,272.63 |
(1)购置 | 4,368,624.59 | 39,236,162.77 | 9,788,961.41 | 5,624,425.60 | 5,277,352.21 | 4,603,868.55 | 68,899,395.13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5,680,659.60 | 2,642,235,333.76 | 526,505.08 | 288,466,471.19 | - | - | 3,406,908,969.63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105,907.87 | 105,907.8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13,564.48 | 47,600,839.27 | 8,395,131.92 | 7,567,050.47 | 2,258,493.07 | 65,981,844.71 | 137,516,923.92 |
(1)处置或报废 | 271,844.66 | 46,996,443.82 | 8,395,131.92 | 7,567,050.47 | 2,258,493.07 | 65,981,844.71 | 131,470,808.65 |
(2)其他减少 | 5,441,719.82 | 604,395.45 | - | - | - | - | 6,046,115.27 |
4.期末余额 | 2,741,672,050.92 | 7,967,741,692.10 | 166,503,491.78 | 375,301,912.52 | 104,556,961.97 | 95,759,121.88 | 11,451,535,231.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82,157,280.51 | 896,711,670.44 | 73,541,839.63 | 66,811,976.16 | 61,282,688.12 | 72,511,126.90 | 1,553,016,581.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217,565.98 | 198,925,686.17 | 15,042,626.81 | 11,474,399.25 | 6,893,029.67 | 6,386,077.73 | 295,939,385.61 |
(1)计提 | 57,217,565.98 | 198,925,686.17 | 15,042,626.81 | 11,474,399.25 | 6,893,029.67 | 6,375,279.32 | 295,928,587.20 |
(2)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10,798.41 | 10,798.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80.26 | 32,259,883.92 | 6,629,937.55 | 7,103,193.96 | 1,737,977.92 | 19,302,436.66 | 67,038,810.27 |
(1)处置或报废 | 5,380.26 | 32,259,883.92 | 6,629,937.55 | 7,103,193.96 | 1,737,977.92 | 19,302,436.66 | 67,038,810.27 |
(2)其他减少 |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439,369,466.23 | 1,063,377,472.69 | 81,954,528.89 | 71,183,181.45 | 66,437,739.87 | 59,594,767.97 | 1,781,917,157.1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74,217,237.68 | 3,859.79 | 299,949.59 | 28,078.47 | 565,913.62 | 75,115,039.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9,838,082.53 | - | - | - | 17,634.95 | 19,855,717.48 |
(1)计提 | 19,838,082.53 | - | - | - | 17,634.95 | 19,855,717.4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9,745,661.47 | - | - | - | - | 49,745,661.47 |
(1)处置或报废 | - | 49,745,661.47 | - | - | - | - | 49,745,661.47 |
4.期末余额 | - | 44,309,658.74 | 3,859.79 | 299,949.59 | 28,078.47 | 583,548.57 | 45,225,095.1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02,302,584.69 | 6,860,054,560.67 | 84,545,103.10 | 303,818,781.48 | 38,091,143.63 | 35,580,805.34 | 9,624,392,978.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85,179,050.70 | 4,362,942,126.72 | 91,037,457.79 | 21,666,140.45 | 40,227,336.24 | 83,954,149.65 | 6,485,006,261.5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生产设备 | 31,281,736.23 | 17,172,130.80 | - | 14,109,605.43 | |
工装设备 | 4,030,780.71 | 1,992,686.38 | - | 2,038,094.33 | |
检测设备 | 829,999.37 | 643,829.70 | - | 186,169.67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252,009.03 | 1,042,378.52 | - | 209,630.51 | |
合 计 | 37,394,525.34 | 20,851,025.40 | - | 16,543,499.94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7,569,168.00 |
生产设备 | 20,999,224.68 |
合 计 | 38,568,392.68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整机厂房 | 320,048,362.60 | 尚在办理中 |
阳江高新区明阳风机装备制造叶片厂房 | 89,220,078.31 | 尚在办理中 |
洁源定边光伏电站升压站及综合楼 | 64,721,685.63 | 尚在办理中 |
宏润黄骅综合楼、宿舍楼 | 5,599,094.37 | 尚在办理中 |
主机厂房 | 51,437,651.85 | 尚在办理中 |
叶片厂房 | 93,508,406.67 | 尚在办理中 |
综合办公楼 | 17,855,197.70 | 尚在办理中 |
员工宿舍及食堂 | 21,906,650.50 | 尚在办理中 |
锡林郭勒盟明阳生产车间、综合楼 | 27,820,706.96 | 尚在办理中 |
新疆万邦光伏电站升压站及综合楼 | 19,610,951.78 | 尚在办理中 |
广东明阳工业园综合楼 | 9,698,666.60 | 尚在办理中 |
乌海新能源综合楼 | 1,711,031.27 | 尚在办理中 |
拉萨瑞德兴阳宿舍楼、综合楼 | 1,582,167.51 | 尚在办理中 |
新疆华冉升压站及综合楼 | 4,305,026.93 | 尚在办理中 |
红土井子风电场主控室、生活楼 | 4,252,286.43 | 尚在办理中 |
河南新密升压站及综合楼 | 64,808,555.02 | 尚在办理中 |
白音察干风电场220KV送电线路 | 12,555,021.17 | 尚在办理中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405,044,748.34 | 3,809,145,407.0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405,044,748.34 | 3,809,145,407.0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明阳阳江沙扒300MW科研示范项目 | 2,391,213,622.72 | - | 2,391,213,622.72 | 1,340,132,127.03 | 0 | 1,340,132,127.03 |
固始武庙100MW风电项目 | 559,411,171.71 | - | 559,411,171.71 | 212,711,282.72 | 0 | 212,711,282.72 |
新县红柳100MW风电场 | 439,949,662.81 | - | 439,949,662.81 | 129,970,123.35 | 0 | 129,970,123.35 |
董家河51MW风电项目 | 253,704,309.13 | - | 253,704,309.13 | 0.00 | 0 | 0.00 |
瑞能电气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 | 133,336,132.33 | - | 133,336,132.33 | 112,592,501.58 | 0 | 112,592,501.58 |
明阳新县七龙山50MW风电场 | 83,782,013.69 | - | 83,782,013.69 | 135,713,283.42 | 0 | 135,713,283.42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集群基地建设项目 | 66,909,317.78 | - | 66,909,317.78 | 64,719,482.06 | 0 | 64,719,482.06 |
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 | 60,244,298.77 | - | 60,244,298.77 | 211,494,158.23 | 0 | 211,494,158.23 |
新疆万邦达坂城风电场项目(二期) | 42,996,055.09 | - | 42,996,055.09 | 42,996,055.09 | 0 | 42,996,055.09 |
广西桂林恭城茶江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 | 42,582,405.11 | - | 42,582,405.11 | 32,112,454.24 | 0 | 32,112,454.24 |
汕尾主机车间厂房费用 | 40,632,745.66 | - | 40,632,745.66 | 158,007,062.45 | 0 | 158,007,062.45 |
开鲁县600mw风电项目 | 29,916,538.76 | - | 29,916,538.76 | 0.00 | 0 | 0 |
科尔沁左翼中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8,113,351.29 | - | 28,113,351.29 | 0.00 | 0 | 0.00 |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 24,292,853.61 | - | 24,292,853.61 | 0.00 | 0 | 0.00 |
拉萨瑞德兴阳西藏尼木(3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 21,649,871.78 | - | 21,649,871.78 | 0.00 | 0 | 0 |
中投盈科河南七顶山(48MW)风电项目 | 8,571,615.34 | - | 8,571,615.34 | 147,537,369.50 | 0 | 147,537,369.50 |
汕尾叶片车间厂房费用 | 8,195,208.64 | - | 8,195,208.64 | 219,455,189.82 | 0 | 219,455,189.82 |
单县东沟河一期风电项目 | - | - | - | 219,753,424.97 | 0 | 219,753,424.97 |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 | - | - | - | 218,197,416.10 | 0 | 218,197,416.10 |
陕西榆林靖边宁条梁二期风电项目 | - | - | - | 174,984,127.98 | 0 | 174,984,127.98 |
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 | - | - | - | 168,673,861.07 | 0 | 168,673,861.07 |
山西长治平顺分散式项目 | - | - | - | 2,584,994.60 | 0 | 2,584,994.60 |
其他工程 | 169,543,574.12 | - | 169,543,574.12 | 217,510,492.79 | 0 | 217,510,492.79 |
合计 | 4,405,044,748.34 | - | 4,405,044,748.34 | 3,809,145,407.00 | - | 3,809,145,407.00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明阳阳江沙扒300MW科研示范项目 | 5,850,000,000.00 | 1,340,132,127.03 | 1,051,081,495.69 | - | - | 2,391,213,622.72 | 50.45 | 52.00 | 92,789,470.69 | 55,927,990.58 | 1.39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固始武庙100MW风电项目 | 938,610,000.00 | 212,711,282.72 | 346,699,888.99 | - | - | 559,411,171.71 | 91.00 | 96.00 | 8,706,253.92 | 8,706,253.92 | 2.25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 |
新县红柳100MW风电场 | 797,790,000.00 | 129,970,123.35 | 309,979,539.46 | - | - | 439,949,662.81 | 83.00 | 95.00 | 11,295,625.00 | 7,715,125.00 | 2.34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 |
董家河51MW风电项目 | 442,820,000.00 | - | 253,704,309.13 | - | - | 253,704,309.13 | 76.00 | 85.00 | - | - | - | 企业自筹 |
瑞能电气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 | 176,510,879.00 | 112,592,501.58 | 20,743,630.75 | - | - | 133,336,132.33 | 82.34 | 92.00 | 6,270,101.49 | 1,139,897.50 | 5.18 | 企业自筹 |
明阳新县七龙山50MW风电场 | 420,400,000.00 | 135,713,283.42 | 184,613,294.80 | 236,544,564.53 | - | 83,782,013.69 | 93.00 | 100.00 | 8,735,799.98 | 4,654,133.32 | 2.33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集群基地建设项目 | 70,508,692.00 | 64,719,482.06 | 2,189,835.72 | - | - | 66,909,317.78 | 94.90 | 94.90 | - | - | - | 企业自筹 |
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 | 495,600,000.00 | 211,494,158.24 | 147,315,421.41 | 298,565,280.88 | - | 60,244,298.77 | 97.00 | 97.00 | 10,094,219.39 | 5,794,204.07 | 4.70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 |
新疆万邦达坂城风电场项目(二期) | 300,000,000.00 | 42,996,055.09 | - | - | - | 42,996,055.09 | 85.99 | 85.99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广西桂林恭城茶江低风速试验风电场项目 | 493,210,000.00 | 32,112,454.24 | 10,469,950.87 | - | - | 42,582,405.11 | 98.00 | 98.00 | 44,739,682.01 | 2,232,063.23 | 5.68 | 企业自筹 |
汕尾主机车间厂房费用 | 2,280,000,000.00 | 158,007,062.45 | 18,243,208.00 | 135,617,524.79 | - | 40,632,745.66 | 13.68 | 13.68 | - | - | - | 企业自筹 |
开鲁县600mw风电项目 | 443,473.00 | 29,649,001.50 | 267,537.26 | - | - | 29,916,538.76 | 95.00 | 95.00 | - | - | - | 企业自筹、募集资金 |
科尔沁左翼中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1,108.92 | 28,112,242.37 | - | - | 28,113,351.29 | - | - | - | - | - | 企业自筹 |
明阳阳江青洲四海上风电场项目 | 9,002,290,000.00 | 21,566,985.92 | 2,725,867.69 | - | - | 24,292,853.61 | 0.27 | 0.27 | 93,789.81 | 46,946.25 | 1.40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拉萨瑞德兴阳西藏尼木(3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 328,144,700.00 | 21,649,871.78 | 134,060.00 | - | 134,060.00 | 21,649,871.78 | 10.48 | 10.48 | - | - | - | 企业自筹 |
中投盈科河南七顶山(48MW)风电项目 | 449,610,000.00 | 147,537,369.50 | 171,107,327.37 | 310,073,081.53 | - | 8,571,615.34 | 90.00 | 100.0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 |
汕尾叶片车间厂房费用 | 220,000,000.00 | 219,455,189.82 | 122,169,508.73 | 333,429,489.91 | - | 8,195,208.64 | 97.00 | 97.0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募集资金 |
单县东沟河一期风电项目 | 460,931,100.00 | 219,753,424.97 | 215,941,704.23 | 435,695,129.20 | - | - | 100.00 | 100.00 | 13,465,999.23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 | 652,223,900.00 | 218,197,416.10 | 240,390,649.52 | 458,588,065.62 | - | - | 100.00 | 100.00 | 11,992,967.92 | 6,212,982.14 | 7.46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陕西榆林靖边宁条梁二期风电项目 | 846,400,000.00 | 174,984,127.98 | 514,958,474.65 | 689,942,602.63 | - | - | 86.00 | 100.00 | 43,480,481.20 | 5,138,423.24 | 3.31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锡林浩特市100MW风电项目 | 771,960,000.00 | 168,673,861.07 | 248,316,013.99 | 416,989,875.06 | - | - | 100.00 | 100.00 | 36,788,018.02 | 8,898,040.91 | 1.49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山西长治平顺分散式项目 | 429,750,400.00 | 2,584,994.60 | 275,428.20 | 2,860,422.80 | - | - | 100.00 | 100.00 | -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 | 429,750,400.00 | 2,782,919.79 | 22,043,971.06 | 24,826,890.85 | - | - | 100.00 | 100.00 | 10,125,283.77 | - | - | 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
合计 | 25,856,953,544.00 | 3,667,284,802.13 | 3,911,483,359.89 | 3,343,132,927.80 | 134,060.00 | 4,235,501,174.22 | -- | -- | 298,577,692.43 | 106,466,060.16 | 37.53 | -- |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检测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694,229.49 | 593,667,640.24 | 6,698,744.51 | 649,060,614.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8,694,229.49 | 593,667,640.24 | 6,698,744.51 | 649,060,614.2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41,959.32 | 133,573,185.33 | 3,075,458.94 | 137,990,603.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94,593.05 | 16,509,837.49 | 636,447.30 | 20,140,877.84 |
(1)计提 | 2,994,593.05 | 16,509,837.49 | 636,447.30 | 20,140,877.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36,552.37 | 150,083,022.82 | 3,711,906.24 | 158,131,481.4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357,677.12 | 443,584,617.42 | 2,986,838.27 | 490,929,132.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352,270.17 | 460,094,454.91 | 3,623,285.57 | 511,070,010.65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专有技术 | 风电项目许可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6,390,896.39 | 153,343,963.35 | 66,758,042.41 | 616,331,918.63 | 44,934,200.00 | 1,617,759,020.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679,872.22 | - | 3,754,208.80 | 8,505,626.67 | - | 94,939,707.69 | |
(1)购置 | 82,679,872.22 | - | 3,754,208.80 | - | - | 86,434,081.02 | |
(2)内部研发 | - | - | - | 8,505,626.67 | - | 8,505,626.6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79,577.00 | - | - | 179,577.00 | |
(1)处置 | - | - | 179,577.00 | - | - | 179,577.00 | |
4.期末余额 | 819,070,768.61 | 153,343,963.35 | 70,332,674.21 | 624,837,545.30 | 44,934,200.00 | 1,712,519,151.4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6,473,412.99 | 6,654,202.02 | 29,962,723.62 | 385,401,248.12 | 3,023,697.21 | 511,515,283.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40,849.04 | 126,320.96 | 3,584,062.77 | 30,106,256.21 | 1,067,187.25 | 44,124,676.23 | |
(1)计提 | 9,240,849.04 | 126,320.96 | 3,584,062.77 | 30,106,256.21 | 1,067,187.25 | 44,124,676.2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79,577.00 | - | - | 179,577.00 | |
(1)处置 | - | - | 179,577.00 | - | - | 179,577.00 | |
4.期末余额 | 95,714,262.03 | 6,780,522.98 | 33,367,209.39 | 415,507,504.33 | 4,090,884.46 | 555,460,383.1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5,268,070.10 | - | 25,268,070.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25,268,070.10 | - | 25,268,070.1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3,356,506.58 | 146,563,440.37 | 36,965,464.82 | 184,061,970.87 | 40,843,315.54 | 1,131,790,698.1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9,917,483.40 | 146,689,761.33 | 36,795,318.79 | 205,662,600.41 | 41,910,502.79 | 1,080,975,666.72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0,728,264.39 | 尚在办理中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4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 | 21,720,320.72 | - | - | 21,720,320.72 | - | ||
5-7MW风机研发及改进 | - | 42,275,968.04 | - | - | 41,522,622.30 | 753,345.74 | ||
8MW级海上风机研发及改进 | 109,877,529.55 | 38,492,415.20 | - | - | 8,441,496.78 | 139,928,447.97 | ||
10MW级海上风机研发及 | - | 13,000,923.16 | - | - | 2,599,326.00 | 10,401,597.16 |
改进 | ||||||||
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 | - | 5,401,813.59 | - | - | 5,224,866.09 | 176,947.50 | ||
海上风电并网系统产品研发 | 25,925,964.38 | 11,243,313.18 | - | - | - | 37,169,277.56 | ||
6MW海上风力全功率变流器 | 14,980,855.89 | 3,252,305.79 | - | - | - | 18,233,161.68 | ||
低压三电平8MW全功率变流器项目 | 4,219,306.20 | 653,676.40 | - | - | - | 4,872,982.60 | ||
风机监控预警和远程智能诊断平台 | - | 8,090,401.41 | - | - | 8,090,401.41 | - | ||
三玻彩色BIPV研发 | 7,456,608.46 | 1,447,933.73 | - | - | - | 8,904,542.19 | ||
智能微网研发项目 | 7,735,170.22 | 563,697.04 | - | - | - | 8,298,867.26 | ||
其他资本化研发项目 | 35,628,413.02 | 19,379,201.84 | - | 8,505,626.67 | 3,765,988.66 | 42,735,999.53 | ||
费用化研发项目 | - | 220,183,678.59 | - | - | 220,183,678.59 | - | ||
合计 | 205,823,847.72 | 385,705,648.69 | - | 8,505,626.67 | 311,548,700.55 | 271,475,169.19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345,809.62 | 37,345,809.62 |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27,500,000.00 |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608,995.57 | 14,608,995.57 |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878,006.16 | 9,878,006.16 |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361,632.30 | 3,361,632.30 | ||||
郑州亚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699,786.77 | 699,786.77 |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1,933.99 | 361,933.99 | ||||
合计 | 93,756,164.41 | 93,756,164.41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4,608,995.57 | - | - | - | - | 14,608,995.57 |
合计 | 14,608,995.57 | - | - | - | - | 14,608,995.57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
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集团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00%(上期:0.00%),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1.31%-12.80%(上期:11.31%-12.80%),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减值情况如上表所述(上期期末:14,608,995.57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支出改良及装修 | 34,255,565.19 | 68,697.25 | 2,861,678.20 | - | 31,462,584.24 |
厂房更新改造 | 4,545,394.62 | 2,066,208.43 | 772,888.89 | - | 5,838,714.16 |
土地租赁费 | 66,423,342.81 | - | 2,414,345.90 | - | 64,008,996.91 |
升压站共用支出 | 56,681,969.45 | 25,292,923.77 | 815,732.76 | - | 81,159,160.46 |
其他 | 10,651,652.33 | - | 4,397,368.74 | - | 6,254,283.59 |
合计 | 172,557,924.40 | 27,427,829.45 | 11,262,014.49 | - | 188,723,739.3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70,597,664.80 | 74,287,068.54 | 393,425,118.22 | 63,079,775.29 |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 1,580,069,617.81 | 236,449,564.38 | 1,437,281,114.72 | 215,592,167.21 |
可抵扣亏损 | 158,736,380.87 | 32,450,985.92 | 261,697,867.30 | 61,353,907.1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13,907,152.84 | 212,086,072.93 | 886,213,006.13 | 132,931,950.92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 | - | - | -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199,743,888.20 | 30,441,583.23 | 191,551,027.61 | 28,877,075.14 |
无形资产摊销差异 | 2,074,429.26 | 311,164.39 | 2,074,429.26 | 311,164.39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13,013,898.93 | 3,253,474.73 | 13,245,111.48 | 3,311,277.87 |
股权激励 | 79,511,843.90 | 13,689,000.82 | 44,255,347.54 | 7,567,027.14 |
合计 | 3,917,654,876.61 | 602,968,914.94 | 3,229,743,022.26 | 513,024,345.0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9,502,905.51 | 8,024,298.47 | 50,919,809.34 | 8,251,270.0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207,130.40 | 1,831,069.56 | 12,207,130.40 | 1,831,069.56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 | 173,499,558.41 | 26,024,933.76 | 169,734,489.51 | 25,460,173.42 |
尚未产生纳税义务的质保金 | 2,037,898,280.29 | 305,684,742.04 | 1,324,372,445.73 | 198,655,866.86 |
合计 | 2,273,107,874.61 | 341,565,043.83 | 1,557,233,874.98 | 234,198,379.8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付工程款 | 68,383,970.20 | - | 68,383,970.20 | 653,359,457.91 | - | 653,359,457.91 |
预付设备款 | 89,424,598.18 | - | 89,424,598.18 | 146,482,897.00 | - | 146,482,897.00 |
待认证进项税 | 527,006,684.90 | - | 527,006,684.90 | 477,616,915.34 | - | 477,616,915.34 |
合同资产 | 4,167,475,852.67 | 8,853,014.25 | 4,158,622,838.42 | 3,759,469,146.91 | 10,256,602.10 | 3,749,212,544.81 |
合计 | 4,852,291,105.95 | 8,853,014.25 | 4,843,438,091.70 | 5,036,928,417.16 | 10,256,602.10 | 5,026,671,815.06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83,343,492.20 | 94,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 40,000,000 |
信用借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合计 | 198,343,492.20 | 149,000,000.00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39,344,722.98 | 413,432,004.00 |
银行承兑汇票 | 5,828,266,463.15 | 4,783,862,608.71 |
合计 | 6,267,611,186.13 | 5,197,294,612.7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9,605,470,101.86 | 7,855,326,473.19 |
合计 | 9,605,470,101.86 | 7,855,326,473.1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72,766,698.50 | 尚未进行结算 |
单位二 | 60,857,801.19 | 对合同执行结果存在异议 |
单位三 | 29,309,424.94 | 尚未进行结算 |
单位四 | 18,720,766.44 | 尚未进行结算 |
合计 | 181,654,691.07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货款 | 8,456,466,590.99 | 7,743,935,031.42 |
预收运维服务款 | 1,168,996,606.06 | 816,009,720.21 |
合计 | 9,625,463,197.05 | 8,559,944,751.63 |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1,797,242.65 | 672,473,852.52 | 703,838,156.50 | 120,432,938.6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8,071.05 | 44,859,759.73 | 44,837,650.43 | 130,180.3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51,905,313.70 | 717,333,612.25 | 748,675,806.93 | 120,563,119.02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6,890,858.42 | 582,318,945.05 | 614,725,347.87 | 104,484,455.60 |
二、职工福利费 | 41,785,765.41 | 41,785,765.41 | ||
三、社会保险费 | 50,631.66 | 18,515,704.77 | 18,513,801.97 | 52,534.4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384.88 | 15,972,244.13 | 15,964,856.33 | 51,772.68 |
工伤保险费 | 1,645.75 | 1,164,620.39 | 1,166,266.14 | 0.00 |
生育保险费 | 4,601.03 | 1,378,840.25 | 1,382,679.50 | 761.78 |
四、住房公积金 | 517,941.88 | 20,256,995.78 | 20,209,493.33 | 565,444.33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337,810.69 | 6,974,769.96 | 6,025,076.37 | 15,287,504.2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621,671.55 | 2,578,671.55 | 43,000.00 | |
合计 | 151,797,242.65 | 672,473,852.52 | 703,838,156.50 | 120,432,938.6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4,725.46 | 43,647,200.68 | 43,625,836.42 | 126,089.72 |
2、失业保险费 | 3,345.59 | 1,212,559.05 | 1,211,814.01 | 4,090.6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8,071.05 | 44,859,759.73 | 44,837,650.43 | 130,180.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26,120,090.29 | 336,128,966.5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56,725,162.83 | 79,159,948.20 |
个人所得税 | 6,727,660.71 | 7,147,605.0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886,476.73 | 22,961,256.04 |
教育费附加 | 23,451,288.82 | 16,425,739.06 |
印花税 | 3,066,935.97 | 3,044,832.20 |
土地使用税 | 1,010,100.01 | 301,328.31 |
房产税 | 3,076,828.67 | 772,370.09 |
其他税种 | 7,387,380.24 | 8,718,734.05 |
合计 | 760,451,924.27 | 474,660,779.5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716,980.11 | |||
其他应付款 | 1,437,746,416.32 | 1,825,136,947.40 | ||
合计 | 1,486,572,987.45 | 1,825,853,927.51 |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716,980.11 | 716,980.11 |
应付股利-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16,607,786.11 | - |
应付股利-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12,632,758.96 | - |
应付股利-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427,043.96 | - |
应付股利-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75,054.10 | - |
应付股利-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82,551.29 | - |
应付股利-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59,580.65 | - |
应付股利-KEYCORP LIMITED | 4,724,815.95 | - |
合计 | 48,826,571.13 | 716,980.1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574,298,444.82 | 749,326,024.29 |
往来款 | 351,500,505.24 | 597,521,678.79 |
预提费用 | 266,837,090.13 | 263,780,065.83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21,361,389.69 | 121,883,589.69 |
保证金及押金 | 74,269,640.83 | 25,267,131.32 |
其他 | 49,479,345.61 | 67,358,457.48 |
合计 | 1,437,746,416.32 | 1,825,136,947.4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一 | 13,855,200.00 | 未进行结算 |
合计 | 13,855,2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边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8,444,783.32 | |
合计 | 328,444,783.3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8,906,272.25 | 443,769,442.0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517,759,346.51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81,751,398.22 | 282,045,825.45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8,269,326.45 | 35,506,930.56 |
1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138,915,302.65 | 223,512,728.41 |
合计 | 1,027,842,299.57 | 1,502,594,273.0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090,748,748.60 | 1,005,129,163.61 |
合计 | 1,090,748,748.60 | 1,005,129,163.61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73,250,634.04 | 1,096,688,055.83 |
抵押借款 | 244,306,887.02 | 521,220,063.14 |
保证借款 | 2,626,762,871.39 | 2,424,281,849.12 |
信用借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8,906,272.25 | -443,769,442.09 |
合计 | 3,495,414,120.20 | 3,598,420,526.00 |
项目 | 2021.06.30利率区间 | 2020.12.31利率区间 |
质押借款 | 4.65-4.85 | 3.00-5.39 |
抵押借款 | 5.15-6.18 | 3.00-6.18 |
保证借款 | 3.00-6.85 | 3.00-6.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781,207,869.86 | |
合计 | 781,207,869.86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7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12月16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6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有面值1,694,922,000元“明阳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33,949,221股。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718,702,121.09 | 659,486,873.5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8,381,856.84 | -78,579,621.12 |
应付经营租赁款 | 40,104,738.00 | 43,446,799.5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545,082.14 | -5,291,107.20 |
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 | -58,269,326.45 | -35,506,930.56 |
合计 | 547,610,593.66 | 583,556,014.20 |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405,730,008.20 | 2,992,687,454.01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3,405,730,008.20 | 2,992,687,454.0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
应付融资款 | 3,364,029,402.87 | 3,617,030,062.27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751,234,518.19 | -912,935,798.11 |
应付质保金 | 1,174,686,521.74 | 570,639,015.30 |
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381,751,398.22 | -282,045,825.45 |
合计 | 3,405,730,008.20 | 2,992,687,454.0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1,014,927,949.61 | 1,261,909,074.92 | [注]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014,927,949.61 | 1,261,909,074.92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6,351,350.00 | 16,250,000.00 | 12,049,448.85 | 330,551,901.15 | 详见说明 |
合计 | 326,351,350.00 | 16,250,000.00 | 12,049,448.85 | 330,551,901.15 | /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75,375,742.00 | - | - | - | 75,552,970.00 | 75,552,970.00 | 1,950,928,712.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 2021年6月30 日,累计转股数量为133,949,221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50,928,712.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46(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729,121,405.09 | 933,270,526.57 | - | 10,662,391,931.66 |
其他资本公积 | 46,717,269.40 | 36,839,903.90 | - | 83,557,173.30 |
合计 | 9,775,838,674.49 | 970,110,430.47 | - | 10,745,949,104.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21,883,589.69 | - | - | 121,883,589.69 |
合计 | 121,883,589.69 | - | - | 121,883,589.69 |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3,314.21 | 873,314.21 | 873,314.21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73,314.21 | 873,314.21 | 873,314.2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429,901.97 | -4,333,568.23 | - | - | -4,358,807.92 | 25,239.69 | 35,071,094.0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
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9,429,901.97 | -4,333,568.23 | - | - | -4,358,807.92 | 25,239.69 | 35,071,094.0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9,429,901.97 | -3,460,254.02 | - | - | -3,485,493.71 | 25,239.69 | 35,944,408.26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684,620.96 | 6,684,620.96 | ||
合计 | 6,684,620.96 | 6,684,620.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0,614,409.70 | - | - | 240,614,409.70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40,614,409.70 | - | - | 240,614,409.70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28,755,522.96 | 1,246,102,109.7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343,345,506.0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28,755,522.96 | 1,589,447,615.7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41,427,740.98 | 1,374,071,306.0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127,145,054.7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52,453,741.61 | 107,618,344.1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517,729,522.33 | 2,728,755,522.96 |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016,688,846.25 | 8,682,869,205.84 | 8,249,067,554.03 | 6,450,146,430.67 |
其他业务 | 128,662,085.50 | 104,167,994.23 | 71,812,605.78 | 61,482,807.79 |
合计 | 11,145,350,931.75 | 8,787,037,200.07 | 8,320,880,159.81 | 6,511,629,238.46 |
合同分类 | 产品销售收入 | 发电及售电收入 | 风场建造收入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10,257,083,752.88 | 704,862,665.30 | 128,662,085.50 | 11,090,608,503.68 | |
提供服务 | 54,742,428.07 | 54,742,428.0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国内 | 10,257,083,752.88 | 704,862,665.30 | 54,742,428.07 | 128,662,085.50 | 11,145,350,931.75 |
海外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0,257,083,752.88 | 704,862,665.30 | 128,662,085.50 | 11,090,608,503.68 |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 54,742,428.07 | 54,742,428.07 |
其他业务收入 | 128,662,085.50 | 128,662,085.50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0,257,083,752.88 | 704,862,665.30 | 54,742,428.07 | 128,662,085.50 | 11,145,350,931.75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086,666.06 | 21,853,226.90 |
教育费附加 | 21,331,779.99 | 15,519,607.4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6,967,943.91 | 6,604,306.09 |
土地使用税 | 2,940,712.73 | 2,429,507.86 |
车船使用税 | 105,774.41 | 103,928.99 |
印花税 | 13,733,207.02 | 8,222,365.94 |
其他 | 154,199.95 | 13,690.05 |
合计 | 76,320,284.07 | 54,746,633.2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费 | 266,838,751.68 | 207,258,845.44 |
运输及装卸费 | - | 228,486,186.87 |
职工薪酬 | 62,287,888.68 | 50,265,385.82 |
股份支付 | 5,508,669.82 | 1,313,882.81 |
投标服务费 | 14,911,390.47 | 19,350,410.50 |
差旅交通费 | 25,779,562.15 | 16,671,506.42 |
业务招待费 | 30,052,657.46 | 14,226,770.81 |
物料消耗 | 30,516,757.82 | 19,040,252.61 |
折旧及摊销 | 9,865,679.89 | 5,821,258.92 |
办公费 | 2,562,887.40 | 1,179,248.07 |
其他 | 17,295,961.48 | 8,532,988.52 |
合计 | 465,620,206.85 | 572,146,736.79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5,589,489.39 | 99,011,841.66 |
股份支付 | 23,830,297.14 | 4,206,140.63 |
折旧及摊销 | 44,374,179.26 | 40,505,109.39 |
中介机构费 | 25,015,897.72 | 18,131,864.19 |
差旅交通费 | 9,208,003.72 | 7,622,455.51 |
业务招待费 | 16,363,356.21 | 11,515,989.93 |
租赁费 | 12,365,210.32 | 11,462,942.44 |
办公费及会议费 | 12,828,541.41 | 10,681,540.48 |
维修费 | 1,597,080.40 | 522,117.49 |
广告宣传费 | 7,083,739.87 | 1,066,262.13 |
劳务费 | 6,351,007.64 | 2,683,277.92 |
其他 | 4,304,946.40 | 5,370,807.06 |
合计 | 298,911,749.48 | 212,780,348.8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0,504,079.96 | 72,493,950.95 |
股份支付 | 6,869,586.94 | 1,153,872.19 |
折旧及摊销 | 38,048,604.72 | 28,843,954.25 |
物料消耗 | 71,500,965.46 | 23,979,468.65 |
差旅费 | 15,247,810.89 | 10,394,630.13 |
设计检测认证等专业费 | 25,993,960.03 | 18,910,871.97 |
中介机构费 | 2,888,428.19 | 2,911,540.36 |
租赁费 | 5,595,633.65 | 4,607,069.93 |
维修费 | 1,706,658.37 | 1,514,882.90 |
其他 | 13,192,972.34 | 8,576,505.38 |
合计 | 311,548,700.55 | 173,386,746.7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03,677,790.18 | 214,403,407.59 |
未确认融资费用转回 | 107,002,256.29 | 81,544,764.67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转回 | -192,440.28 | -146,878.22 |
减:利息资本化 | -106,326,113.91 | -61,118,794.15 |
减:利息收入 | -131,702,211.68 | -99,109,814.02 |
承兑汇票贴息 | - | 7,311,377.36 |
汇兑损益 | -26,801,388.06 | 32,417,018.81 |
银行手续费 | 42,213,443.20 | 46,596,568.51 |
现金折扣及其他 | -2,050,324.06 | -2,165,746.73 |
合计 | 85,821,011.68 | 219,731,903.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9,595,021.62 | 10,441,070.17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11,217,617.84 | 14,518,367.03 |
个税返还 | 242,967.44 | 370,731.20 |
合计 | 121,055,606.90 | 25,330,168.4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417,790.60 | 13,156,614.7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90,566.05 | 8.6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0,532,226.02 | 11,760,085.56 |
合计 | 54,059,450.57 | 24,916,708.9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75,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3,671,873.06 | -31,347,870.2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745,520.58 | -3,339,120.9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1,209,008.90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4,150,535.51 | 628,485.20 |
合计 | -63,076,887.99 | -35,192,514.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 -10,322,424.86 | -11,541,561.94 |
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3,410,657.03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263,331.21 | - |
合计 | -32,469,750.68 | -11,541,561.9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793,410.06 | -242,751.17 |
合计 | 793,410.06 | -242,751.1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435,120.38 | 217,299.30 | 2,435,120.3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保险理赔 | 209,504.79 | 2,114,988.80 | 209,504.79 |
其他 | 1,390,548.66 | 1,229,278.09 | 1,390,548.66 |
合计 | 4,035,173.83 | 3,561,566.19 | 4,035,173.8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932,220.37 | 646,774.72 | 1,932,220.3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244,081.00 | 16,042,790.93 | 5,244,081.00 |
违约金及赔偿支出 | 8,319,172.16 | 7,996,313.76 | 8,319,172.16 |
物料报废 | - | - | - |
其他 | 947,655.33 | 194,472.43 | 947,655.33 |
合计 | 16,443,128.86 | 24,880,351.84 | 16,443,128.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5,873,287.95 | 104,059,254.1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422,094.10 | -66,765,034.95 |
合计 | 173,295,382.05 | 37,294,219.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投标保证金 | 113,928,092.24 | 40,491,227.21 |
收益相关政府补贴 | 19,076,209.23 | 8,078,891.26 |
资产相关政府补贴 | 16,250,000.00 | 67,006,867.24 |
往来款项 | 34,518,893.00 | 18,693,434.60 |
其他 | 94,150,528.78 | 74,926,115.74 |
合计 | 277,923,723.25 | 209,196,536.0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 86,201,351.31 | 46,199,111.26 |
往来款项 | 290,921,314.97 | 140,425,302.30 |
付现费用 | 455,862,348.72 | 450,917,264.53 |
合计 | 832,985,015.00 | 637,541,678.0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487,596.64 | - |
往来款项 | 698,978,046.68 | 7,370,030.86 |
其他 | 1,584,030.21 | 1,837,035.53 |
合计 | 701,049,673.53 | 9,207,066.3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 | - |
其他 | 1,244,623.30 | 1,640,000.00 |
合计 | 1,244,623.30 | 1,64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 | 2,100,000.00 | 18,000,000.00 |
票据贴现及应收保理款 | - | - |
往来款项 | - | 121,933,964.60 |
发行债券收到的款项 | - | - |
合计 | 2,100,000.00 | 139,933,964.6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8,256,717.76 | -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2,423,427.05 | 33,368,081.17 |
已贴现票据承兑款 | - | 138,843,800.00 |
融资租赁款 | 53,803,801.13 | 78,125,932.30 |
合计 | 64,483,945.94 | 250,337,813.4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14,750,270.83 | 521,115,596.4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469,750.68 | 11,541,561.94 |
信用减值损失 | 63,076,887.99 | 35,192,514.8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5,928,587.20 | 199,786,628.1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0,140,877.84 | |
无形资产摊销 | 44,124,676.23 | 45,497,548.8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262,014.49 | 4,133,217.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3,410.06 | 242,751.1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2,900.01 | 429,475.4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8,340,480.60 | 241,993,877.2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059,450.57 | -24,916,708.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9,944,569.86 | -2,745,328.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7,366,663.96 | 499,641.7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45,783,209.72 | -2,010,124,311.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39,776,962.11 | 573,275,031.5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425,368,765.58 | 4,191,491,987.25 |
其他 | - | -518,542,544.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287,511.87 | 3,268,870,938.6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185,530,493.00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210,612,450.36 | 11,619,458,770.5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292,439,894.15 | 10,255,861,089.7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1,827,443.79 | 1,363,597,680.8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1,780,800.00 |
其中:定边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71,780,800.00 |
府谷中荣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3,218,747.15 |
其中:定边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2,654,067.70 |
府谷中荣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564,679.45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63,645,600.00 |
其中: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63,645,6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12,207,652.8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210,612,450.36 | 15,292,439,894.15 |
其中:库存现金 | 250,539.12 | 248,502.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210,361,911.24 | 14,924,126,981.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68,064,410.28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10,612,450.36 | 15,292,439,894.1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23,119,335.35 | 注1、注2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926,431,058.51 | 注4 |
无形资产 | 98,509,426.03 | 注4 |
应收账款 | 2,173,814,539.27 | 注3 |
其他非流动资产(质保金) | 1,348,908,590.22 | 注3 |
应收款项融资 | 79,914,760.84 | 注3 |
使用权资产 | 459,019,894.15 | 注4 |
在建工程 | 101,890,595.65 | 注5 |
长期股权投资 | 969,499,971.00 | 注6 |
合计 | 9,981,108,171.02 | / |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6,544,029.59 | 6.46 | 42,275,085.56 |
欧元 | 11,905,255.49 | 7.69 | 91,506,174.75 |
港币 | 7,279,033.61 | 0.83 | 6,056,883.87 |
丹麦克朗 | 77,874.25 | 1.03 | 80,498.61 |
韩元 | 1,031,457.41 | 0.57 | 589,471.60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3,399,048.00 | 6.46 | 21,958,189.98 |
欧元 | 99,634.65 | 7.69 | 765,811.85 |
港币 | - | 0.83 | - |
丹麦克朗 | - | 1.03 | - |
韩元 | - | 0.57 | - |
其他应收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2,589,723.33 | 6.46 | 16,729,871.68 |
欧元 | 806,960.40 | 7.69 | 6,202,459.03 |
港币 | 255,449.86 | 0.83 | 212,559.83 |
丹麦克朗 | 1,422.00 | 1.03 | 1,469.92 |
韩元 | - | 0.57 | - |
应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 | 6.46 | - |
欧元 | 4,405,936.28 | 7.69 | 33,864,907.43 |
港币 | - | 0.83 | - |
丹麦克朗 | - | 1.03 | - |
韩元 | - | 0.57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其中:美元 | 26,456.75 | 6.46 | 170,913.25 |
欧元 | - | 7.69 | - |
港币 | - | 0.83 | - |
丹麦克朗 | - | 1.03 | - |
韩元 | - | 0.57 |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2.00 | 6.46 | 12.92 |
欧元 | - | 7.69 | - |
港币 | 255,456.00 | 0.83 | 212,564.94 |
丹麦克朗 | 45,934.50 | 1.03 | 47,482.49 |
韩元 | - | 0.57 | -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主要经营地位于丹麦,记账本位币为丹麦克朗。
②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③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④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⑤Mingyang Holdings(Singapore)Pte.Ltd.,主要经营地位于新加坡,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⑥中国智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⑦瑞能智力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⑧Zhongshan Ruike New Energy (America) Co.,Ltd.,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⑨瑞科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香港,记账本位币为美元。⑩明阳新能源控股(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塞浦路斯,记账本位币为欧元。?瑞科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期末本集团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根据相应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 | 89,729,433.60 | 其他收益 | - |
软土地基补偿金和土地集约利用奖励金 | 39,761,071.46 | 其他收益 |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23,727,171.72 | 其他收益 | 294,747.48 |
高性能6.0MW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21,262,500.00 | 其他收益 | - |
MySE7.0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与应用补助款 | 18,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海上风电创新科技团队专项经费 | 12,7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0 |
8-10MW 海上风电机组的关键技术研发与运用 | 19,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12,331,118.64 | 其他收益 | -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9,44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天津瑞源电气兆瓦级风电机组电控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7,667,625.00 | 其他收益 | - |
6.0MW大型风机设计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专项资金 | 6,375,0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00 |
政府土地奖励基金 | 10,952,725.48 | 其他收益 | - |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首台套研发专题款 | 6,72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政府补助 | 3,736,204.89 | 其他收益 | 1,217,995.11 |
2020年高原型叶片增压氧舱装置技术研发与应用 | 4,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及基础设施配套奖励 | 4,030,000.18 | 其他收益 | - |
产业共建项目投资建厂奖励 | 3,887,178.72 | 其他收益 | - |
政府土地奖励金 | 3,735,900.00 | 其他收益 | - |
制造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3,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三峡珠江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法发展科研项目专项资金(海洋经济发展用途)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山市创建引进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2,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SCD超紧凑混合驱动大功率中速永磁发电机及其先进控制系统开发项目专项资金 | 1,579,353.27 | 其他收益 | - |
包头石拐工业园区电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1,365,150.00 | 其他收益 | 431,100.00 |
广东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示范补助 | 1,768,491.67 | 其他收益 | - |
MySE5.5-155三叶片半直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制与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1,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200兆瓦高倍聚光光伏太阳能项目专项资金 | 1,220,0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00 |
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风电技术研究院研发支出补助 | 1,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山市风电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运营补助 | 1,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大功率风机长尺寸分段式叶片研发及应用补助 | 1,123,473.30 | 其他收益 | - |
智慧风场运营管理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碲化镉薄膜电池组建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项目 | 102,876.93 | 其他收益 | 1,097,123.07 |
中央大型研究院项目补贴 | 656,336.34 | 其他收益 | - |
MY2.2-121大型超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及产业化资金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MySE5.5-155三叶片半直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制与产业化配套资金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5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中山市风电技术协同创新专项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大功率风机长尺寸分段式叶片研发及应用补助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MY2.2-121大型超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及产业化资金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 |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补贴款 | 275,000.00 | 其他收益 | - |
省级产业基地补助款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鼓励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提高研发费用补助 | 186,354.65 | 其他收益 | - |
2015年青海公司厂区300亩土地款返还款2016至2019年度摊销 | 213,333.36 | 其他收益 | - |
天津市2018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市政府VOC设备环境保护专政府补贴 | 130,500.00 | 其他收益 | - |
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科研支撑项目专项资金 | 65,834.99 | 其他收益 | 48,962.62 |
大功率风电机组传动链检测检验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46,875.00 | 其他收益 | 46,875.00 |
新建风电产业链生产项目专项资金 | 47,218.95 | 其他收益 | - |
天津市2018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天津区政府VOC设备环境保护专政府补贴 | 43,500.00 | 其他收益 | - |
十三五重点专项“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叶片测试技术研究及测试”专项资金 | 21,673.00 | 其他收益 | - |
10MW及以上大型海上风机耦合载荷仿真技术及叶片设计制作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6,800,000.00 | 其他收益 | -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费返还 | 其他收益 | 89,458,231.38 | |
其他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 | 4,897,503.20 | |
稳岗补贴 | 其他收益 | 4,533,395.08 | |
2019年度企业研发费后补助 | 其他收益 | 3,136,800.00 | |
其他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其他收益 | 1,920,281.4 |
6 | |||
2021年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 其他收益 | 2,950,500.00 |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其他收益 | 2,574,696.54 | |
以工代训补贴 | 其他收益 | 2,100,000.00 | |
超紧缩型SCD3MW风机及关键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 | 其他收益 | 878,667.96 | |
收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2021年度中山市实施标准战略专项奖金 | 其他收益 | 571,500.00 | |
中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办公室适岗培训补贴款 | 其他收益 | 425,820.00 | |
高新区管委会给予2019年综合经济贡献奖励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
收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2021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项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经费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其他收益 | 242,967.44 | |
企业招用军人增值税税费减免 | 其他收益 | 228,750.00 | |
MY2.0-118型大叶片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装备专项资金 | 其他收益 | 225,144.82 | |
SCD超紧凑混合驱动大功率中速永磁发电机及其先进控制系统开发 | 其他收益 | 139,545.74 | |
高性能6.0MW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 其他收益 | 115,000.00 | |
天津高新区财务部管理中心-智能科技产业招商局-2019年杀手锏产品研发认定补贴 | 其他收益 | - | |
合 计 | 330,551,901.15 | / | 121,055,606.90 |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减资协议,约定对其双方投资的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减资,即由华润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单方减少对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并退出股权,本公司获取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49%的股权。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定边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89,726,000.00 | 70% | 转让 | 2021.01.15 | 办妥股权变更手续 | 34,270,024.52 | - | - | - | - | - | - |
府谷中荣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70% | 转让 | 2021.06.17 | 办妥股权变更手续 | -1,400,000.00 | - | - | - | - | - | - |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名 称 | 2021.06.30净资产 | 2021年1-16月净利润 |
明阳智能(莘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300,500.00 | - |
云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周口沈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辉县市明阳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博州温泉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杞县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杞县丰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开封市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浚县明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云阳县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 |
北京湘凤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 |
海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湛江明阳海上风力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 - | - |
汕尾明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 | - |
江苏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 |
明阳能源韩国有限会社 | 589,471.60 | -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吉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吉林市 | 吉林市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制造 | 90 | 10 | 投资设立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机叶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风电设备租赁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江苏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如东 | 江苏如东 | 风电设备制造 | 60 | - | 投资设立 |
Ming Yang Wind Power USA,Inc. | 美国 | 美国 | 风电技术研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Ming Yang Wind Power European R&D Center Aps | 丹麦 | 丹麦 | 风电技术研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市瑞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企业投资咨询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甘肃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新能源投资 | 100 | - | 投资设立 |
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风机制造 | 99.5 | 0.5 | 投资设立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风电设备制造 | 99.8 | 0.2 | 投资设立 |
山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风能开发建设 | 99 | 1 | 投资设立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风电项目投资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 | - | 投资设立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德令哈 | 青海德令哈 | 风电设备制造 | 61.6 | - | 投资设立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内蒙古锡林浩特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风电技术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 | 新疆吐鲁番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96.4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新能源发电产品研发 | 63.668 | - | 同一控制下企 |
业合并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风电项目投资 | 100 | - | 投资设立 |
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8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系统开发及投资 | 85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灵川县瑞风风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灵川 | 广西灵川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市明阳风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惠民县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海兴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海兴 | 河北海兴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 | 投资设立 |
滨州市沾化区明阳智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东滨州 | 山东滨州 | 风电系统研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胶州市明阳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胶州 | 山东胶州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1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张北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北张家口 | 河北张家口 | 风电设备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投资设立 | |
湛江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 | 广东湛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内蒙古乌兰察布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陆丰 | 广东陆丰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风力发电 | 67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荆门 | 湖北荆门 | 风电设备制造 | 1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司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中山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阳江明阳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揭阳明阳蕴华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庄河明阳精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庄河 | 庄河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 | 德国汉堡 | 德国汉堡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乌鲁木齐明阳能源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 | 新疆乌鲁木齐 | 风力发电 | 100 | - | 投资设立 |
福建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 | 福建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福建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漳州 | 福建漳州 | 风电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海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三亚 | 海南三亚 | 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湛江明阳海上风力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 | 广东湛江 | 风电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汕尾明阳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广东陆丰 | 广东陆丰 | 风电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江苏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江苏盐城 | 风电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明阳能源韩国有限会社 | 韩国 | 韩国 | 能源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甘肃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酒泉 | 甘肃酒泉 | 风电项目开发 | 100 | -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股权比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备注 |
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 | 66.67 | 说明1 |
MW Wind Power OOD | 66.00 | 说明1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明阳风电(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Mingyang Holdings (Singapore)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投资管理 | - | 98.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明阳新能源控股(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 | 塞浦路斯 | 塞浦路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明阳智能(莘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聊城 | 山东聊城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国智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 | Cayman Islands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瑞能智力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投资管理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瑞源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风电设备开发及销售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大连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辽宁大连 | 辽宁大连 | 风电设备开发及 | - | 100.00 | 投资设 |
销售 | 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山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文山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文山 | 文山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曲靖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曲靖 | 曲靖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云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理 | 大理 | 风机叶片制造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天润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新密 | 河南新密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 | 河北黄骅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80.8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 | 河北黄骅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巍山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平顺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平顺 | 山西平顺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吐鲁番洁源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 | 新疆吐鲁番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恭城 | 广西恭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白银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甘肃白银 | 甘肃白银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靖边洁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陕西榆林 | 陕西榆林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竹溪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十堰 | 湖北十堰 | 风电开发及运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营 | ||||||
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菏泽 | 山东菏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双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永州 | 湖南永州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郧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郧西 | 湖北郧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平乐 | 广西平乐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灵璧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灵璧 | 安徽灵璧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寿光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潍坊 | 山东潍坊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90.00 | 投资设立 |
吴起瑞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吴起 | 陕西吴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70.00 | 投资设立 |
陕西捷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西安 | 陕西西安 | 工程设计施工 | - | 9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青铜峡 | 宁夏青铜峡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洁源(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 | 天津滨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阜新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辽宁阜新 | 辽宁阜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天津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 | 天津滨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黑龙江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哈尔滨 | 黑龙江哈尔滨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封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依安县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依安 | 黑龙江依安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商丘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商丘 | 河南商丘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绥化市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绥化 | 黑龙江绥化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依兰县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依兰 | 黑龙江依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勃利县洁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勃利 | 黑龙江勃利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靖边县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陕西靖边 | 陕西靖边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周口沈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周口 | 河南周口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辉县市明阳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新乡 | 河南新乡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吐鲁番新阳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吐鲁番 | 新疆吐鲁番 | 电力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木垒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 | 新疆昌吉 | 风机设备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博州温泉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 | 电力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拉萨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西藏拉萨 | 西藏拉萨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太阳能电池研发制造 | - | 41.27 | 投资设立 |
Zhongshan Ruike New Energy (America) Co.,Ltd. | 美国 | 美国 | 光伏研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瑞科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光伏研发 | - | 90.00 | 投资设立 |
青海瑞源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青海德令哈 | 青海德令哈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瑞科太阳能(美国)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国 | 光伏发电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 | 内蒙古赤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锡林浩特 | 内蒙古 锡林浩特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国蒙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内蒙古乌海 | 电力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达茂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 内蒙古 呼和浩特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内蒙古乌海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海羊牧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 | 内蒙古乌海 | 畜牧养殖与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辽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锡林浩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锡林浩特 | 内蒙古 锡林浩特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浩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 兴安盟 | 内蒙古 兴安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通辽市智慧能源研究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正蓝旗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克什克腾旗洁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 | 内蒙古赤峰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科尔沁右翼前旗浩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内蒙古 兴安盟 | 内蒙古 兴安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察哈尔右翼后旗恒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 乌兰察布 | 内蒙古 乌兰察布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鲁县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科尔沁左翼中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奈曼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扎鲁特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辽 | 内蒙古通辽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天津明智润阳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天津市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明阳瑞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中山 | 广东中山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包头易博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电力能源需求管理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包头石源博能售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包头 | 内蒙古包头 | 售电服务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开封明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能源系统开发 | - | 86.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郑州亚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电器设备销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项目投资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方城青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叶县 | 河南叶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方城独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方城 | 河南方城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洛阳明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洛阳 | 河南洛阳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70.0 | 投资设立 |
0 | ||||||
洛宁能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洛阳 | 河南洛阳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平顶山明能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平顶山 | 河南平顶山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郏县节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郏县 | 河南郏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杞县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90.00 | 投资设立 |
杞县丰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开封市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开封 | 河南开封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浚县明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鹤壁 | 河南鹤壁 | 新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卓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固始县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灵宝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三门峡 | 河南三门峡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区 | 河南自贸区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能源项目开发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阳江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阳江 | 广东阳江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潮州明阳智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潮州 | 广东潮州 | 能源项目开发 | - | 80.00 | 投资设立 |
信阳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信阳 | 河南信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阳西县明阳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阳西 | 广东阳西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衡山县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衡山 | 湖南衡山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云阳县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云阳 | 重庆云阳 | 风电开发及运营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惠来明阳瑞成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湘凤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昌平 | 北京昌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惠来明阳瑞天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东揭阳 | 广东揭阳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000,000.00 | 6,001,398.3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2.01 | -2,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2.01 | -2,000.00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53,892,256.03 | 532,616,552.1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9,933,549.27 | 13,158,614.7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933,549.27 | 13,158,614.72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 | 16,770,717.11 | - | 16,770,717.11 |
MW Wind Power OOD | 11,091,832.65 | - | 11,091,832.65 |
合 计 | 27,862,549.76 | - | 27,862,549.76 |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23.72%(2020年:25.31%);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40.30%(2020年:62.52%)。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1年06月30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588,967.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1,335,503.00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06.30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03,373.18 | - | - | - | - | - | 1,403,373.18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479,260.09 | - | - | - | - | - | 479,260.09 |
应收款项融资 | 295,404.59 | - | - | - | - | - | 295,404.59 |
其他应收款 | 38,364.99 | - | - | - | - | - | 38,364.99 |
长期应收款 | 5,703.19 | - | - | - | - | - | 5,703.19 |
其他流动资产 | 65,303.90 | - | - | - | - | - | 65,303.9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168.40 | 5,432.71 | 5,432.71 | 13,581.76 | 447,613.53 | 485,229.11 |
金融资产合计 | 2,287,409.94 | 13,168.40 | 5,432.71 | 5,432.71 | 13,581.76 | 447,613.53 | 2,772,639.05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834.35 | - | - | - | - | - | 19,834.35 |
应付票据 | 626,761.12 | - | - | - | - | - | 626,761.12 |
应付账款 | 960,547.01 | - | - | - | - | - | 960,547.01 |
应付股利 | 4,882.66 | - | - | - | - | - | 4,882.66 |
其他应付款 | 143,774.64 | - | - | - | - | - | 143,774.6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2,784.23 | - | - | - | - | - | 102,784.23 |
应付债券 | - | - | - | - | - | - | - |
长期借款 | 349,541.41 | - | - | - | - | - | 349,541.41 |
长期应付款 | - | 46,870.69 | 42,926.91 | 58,303.20 | 82,047.43 | 172,778.07 | 402,926.30 |
租赁负债 | - | 18,051.13 | 17,323.45 | 6,103.33 | 6,103.33 | 16,599.66 | 64,180.90 |
金融负债合计 | 2,208,125.42 | 64,921.82 | 60,250.36 | 64,406.53 | 88,150.76 | 189,377.73 | 2,675,232.62 |
项 目 | 2020.12.31 |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33,287.40 | - | - | - | - | - | 1,633,287.40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400,721.66 | - | - | - | - | - | 400,721.66 | |
应收款项融资 | 88,589.67 | - | - | - | - | - | 88,589.67 | |
其他应收款 | 65,242.51 | - | - | - | - | - | 65,242.51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 - | 3,247.80 | 3,247.8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422.20 | - | - | - | - | - | 131,422.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0,428.65 | 4,740.30 | 4,740.30 | 11,850.74 | 390,564.23 | 422,324.22 | |
金融资产合计 | 2,319,263.44 | 10,428.65 | 4,740.30 | 4,740.30 | 11,850.74 | 393,812.03 | 2,744,835.46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900.00 | - | - | - | - | - | 14,900.00 | |
应付票据 | 519,729.46 | - | - | - | - | - | 519,729.46 | |
应付账款 | 785,532.65 | - | - | - | - | - | 785,532.65 | |
应付股利 | 71.70 | - | - | - | - | - | 71.70 | |
其他应付款 | 182,513.69 | - | - | - | - | - | 182,513.6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9,735.02 | - | - | - | - | - | 149,735.02 | |
应付债券 | 78,120.79 | - | - | - | - | - | 78,120.79 |
长期借款 | - | 50,598.03 | 49,854.53 | 28,565.79 | 26,337.97 | 204,485.73 | 359,842.05 |
长期应付款 | - | 73,015.02 | 76,706.94 | 61,150.94 | 56,947.17 | 168,396.35 | 436,216.42 |
应付融资租赁款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 | 23,487.58 | 12,790.53 | 10,571.50 | 9,147.84 | 25,885.78 | 81,883.23 |
金融负债合计 | 1,730,603.31 | 100,125.47 | 113,770.94 | 79,145.23 | 74,137.30 | 346,996.30 | 2,444,778.55 |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1年06月30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70.39%(2020年12月31日:70.78%)。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4,016,884.21 | 84,016,884.21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2,948,137,787.65 | 2,948,137,787.65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32,154,671.86 | 3,032,154,671.8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 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张传卫、吴玲和张瑞。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合营/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MW EP Renewables International Ltd. | 塞浦路斯 | 塞浦路斯 | 投资管理 | - | 66.67 | 权益法 |
MW Wind Power OOD | 保加利亚 | 保加利亚 | 投资管理 | - | 66.00 | 权益法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能源技术研发 | 37.00 | - | 权益法 |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郑州 | 河南郑州 | 新能源投资与研发 | 25.00 | - | 权益法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青海海西 | 青海海西 | 电力开发及投资 | - | 49.00 | 权益法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金融租赁服务 | 35.00 | - | 权益法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四川攀枝花 | 四川攀枝花 | 光伏发电 | - | 10.00 | 权益法 |
明阳国际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推广及能源管理 | - | 40.00 | 权益法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力发电 | 15.00 | - | 权益法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力发电 | 15.00 | - | 权益法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力发电 | 15.00 | - | 权益法 |
大庆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大庆 | 黑龙江大庆 | 风力发电 | 15.00 | - | 权益法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股东、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股东、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Keycorp Limited | 股东、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Lucky Prosperity Company Limited | 股东、本公司董事控制 |
Eternity Peace Company Limited | 股东、本公司董事控制 |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明阳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蕴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河南华阳长青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明阳风电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明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明理新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中山瑞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Asiatech Holdings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First Windy Investment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King Venture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Three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Two Corp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Sky Trillion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Tech Sino Limited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中科华强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明阳能源投资(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明阳节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中山广瑞新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博众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嘉峪关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山瑞信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东安朴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武汉空天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吐鲁番华阳长青非金属废料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河南明智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郑州瑞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紫竹信缘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开物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浙江华蕴海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 |
深圳昆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山火炬开发区东炬五金厂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Rich Wind Energy One Corp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盘锦安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控制 |
彭泽县康康超市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资兴市小荣绿色农庄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无锡易利电子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广州众赢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亲属控制 |
运城市盐湖区东城兴达副食店 | 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亲属控制 |
民权润恒商贸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监事亲属控制 |
资兴市竹里居农庄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中山市草木神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中山市盛君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 |
广州澳丰汇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 |
中山联合科创新能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国清洁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执行董事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南充市顺庆区招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石河子市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担任董事 |
湖州市织里银湖粮油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董事兼任总经理 |
北京月河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亲属担任监事 |
深圳市招商国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 |
广州南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亲属担任董事 |
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A1 Development EOOD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MW Renewable International SRL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W.Power EOOD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W.Power-2 EOOD | 合营企业子公司 |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 |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北京明物新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最终控制方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 |
潮州市自若堂茶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担任董事 |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本公司董事担任委派代表 |
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基金叁号(有限合伙)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州莱因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监事 |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
武夷山市御茶芳邻茶舍 | 本公司高管亲属控制 |
浙江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监事 |
资兴市芙蓉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 本公司高管亲属担任监事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子公司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22,665,650.93 | 117,925,311.21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257,742,005.57 | 29,160,768.27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4,021,504.48 |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0,870,866.60 | 8,565,754.52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4,867,256.62 | -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接受劳务 | - | 12,069,573.77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55,555.56 | -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采购固定资产 | 1,053,097.34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281,544.58 | 913,018.00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运营维护服务、服务费 | 121,290.27 | -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劳务 | 49,493,982.16 | -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劳务 | 6,569,227.62 | -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售电收入 | 268,183.27 | 186,462.86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售电收入 | 117,428.48 | -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889,083.10 | -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889,083.10 | -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889,083.10 | -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销售风机、服务费 | 943,485.81 | -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办公楼及设备出租 | 2,325,568.06 | 2,325,568.06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办公楼出租 | - | 551,582.04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汽车出租 | 22,123.92 | -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租赁场地 | 2,700,000.00 | 2,700,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 | 2019.7.12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2019.7.12 | 2026.7.12 | 否 | ||
2019.7.12 | 2026.7.12 | 否 | ||
2019.7.12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 | 2019.12.30 |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13.5.17 | 回购合同满足回购条件时担保到期 | 是 |
2013.5.17 | 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是 |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19.11.18 | 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2019.11.18 | 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 否 | ||
2019.11.12 | 本合同项下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 否 | ||
克什克腾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300.00 | 2016.7.27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2016.6.26 | 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2017.10.26 | 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2017.10.26 | 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乌海市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784.38 | 2018.5.22 |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2019.6.24 | 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
2019.6.24 | 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 否 | ||
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07.00 | 2019.4.22 | 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 是 |
欧元1265万 | 2019.4.22 | 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 | 是 |
履行期限届满日。 | ||||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8,000.00 | 2019.8.30 | 各个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2019.8.3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每期被担保债务届满之日。 | 否 | ||
2019.8.3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每期被担保债务届满之日。 | 否 | ||
2019.8.30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每期被担保债务届满之日。 | 否 | ||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800.00 | 2018.1.22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2018.1.23 | 出质人依主合同的约定及时、完全履行全部的债务或者质权人实现质权并得以足额偿付之日起解除,以其中较早到达之日为准 | 否 | ||
2019.7.27 | 主合同项下乙方依主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付清全部款项或者质权人实现质押权并得以足额偿付之日止,以其中较早到达之日为准。 | 否 | ||
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10.25 | 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2019.10.14 | 被担保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 | 否 | ||
2019.10.14 | 质押合同项下义务已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 否 |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6.1.26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担保) | 15,000.00 | 2016.1.26 | 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2016.1.26 | 至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2016.1.26 | 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2016.1.26 | 抵押权人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止 | 否 | ||
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0.00 | 2016.12.16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 否 |
2017.7.10 | 以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到期日为准 | 否 | ||
2017.7.10 | 以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到期日为准 | 否 | ||
陕西定边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4,374.28 | 2017.1.6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2017.1.6 |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 否 | ||
2017.1.6 |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 否 | ||
2017.1.6 | 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之日止 | 否 | ||
洁源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0.00 | 2017.9.21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弥渡洁源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7.12.28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 否 |
2017.12.27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起15日内 | 否 | ||
2017.12.27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起15日内 | 否 | ||
2017.12.27 | 主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或质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 | 否 |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8.1.16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18.12.19 | 租赁合同项下每一单个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2018.12.19 | 质权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满足清偿后,质权才消灭。 | 否 | ||
2018.12.19 | 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平顺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000.00 | 2019.1.4 | 各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2019.1.7 | 各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
2019.1.7 | 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2019.1.7 | 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全部清偿之日 | 否 | ||
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000.00 | 2019.9.23 |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2019.9.16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38,000.00 | 2020.3.3 | 自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债权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担保期限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2020.3.3 | 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河南天润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 29,410.83 | 2016.3.30 | 回购合同满足回购条件时担保到期 | 否 |
2019.12.13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
2019.12.13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每期被担保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 否 | ||
2019.12.13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每期被担保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 否 | ||
2019.12.13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每期被担保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 否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0.12.30 | 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 | 否 |
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
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9.1.25 |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2019.1.25 | 2022.1.25 | 否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5.9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债权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担保期限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 是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0.12.24 |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点开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1.6.28 |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结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 否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460.00 | 2017.8.15 | 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9.12.16 | 自《投资协议》约定的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2年。 | 否 |
2019.12.16 | 自《投资协议》约定的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2年。 | 否 | ||
中山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12.31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二次投资协议》约定的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否 |
2020.12.31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二次投资协议》约定的丙方对甲方应履行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否 | ||
信阳智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0.5.12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2020.5.12 | 信阳智润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债务后10个营业日内,国开行应将其收执的出质标的的权利凭证交还河南明阳 | 否 | ||
2020.5.12 | 信阳智润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债务后10个营业日内,国开行应将其收执的出质标的的权利凭证交还信阳智润。 | 否 | ||
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0.9.25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2020.9.25 | 信阳红柳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债务后30个营业日内,国开行应将其收执的出质标的的权利凭证交还河南明阳 | 否 | ||
2020.9.25 | 信阳红柳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债务后30个营业日内,国开行应将其收执的出质标的的权利凭证交还信阳红柳。 | 否 |
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41,017.15 | 2020.10.15 | 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最后一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2020.10.15 | ||||
否 | ||
2020.10.15 |
否 | ||||
2020.10.15 |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人在主合同下的全部债权获得足额清偿后,抵押权才消灭。 | 否 | ||
固始明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 62,000.00 | 2020.11.25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否 |
2020.11.25 | 质押期限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 否 | ||
2020.11.25 | 股权质押期限至2034年3月8日,若权利到期日债务未偿还,则权利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债务清偿日。 | 否 | ||
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120,000.00 | 2021.4.27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 | 2021.2.26 | 保证期间为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16.1.26 | 自债权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 否 |
张传卫、吴玲 | 110,000.00 | 2019.7.12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是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9,800,000.00 | 2017/8/31 | 2022/8/31 | 融资租赁业务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2,800,000.00 | 2017/12/15 | 2022/12/15 | 融资租赁业务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18/7/16 | 2023/6/15 | 融资租赁业务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54,600,000.00 | 2017/12/17 | 2027/12/15 | 融资租赁业务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53,243,741.28 | 2018/5/25 | 2028/6/15 | 融资租赁业务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无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816,151.19 | 9,983,702.83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A1 Develoment EOOD | 收取借款利息 | 1,322,851.85 | 338,100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734,027.78 | - |
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850,694.44 | -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850,694.44 | -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收取借款利息 | 777,777.78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119,016,288.24 | 4,526,699.47 | 120,324,722.89 | 3,377,355.91 |
应收账款 | A1 Development EOOD | 25,065,678.48 | 25,065,678.48 | 25,285,936.80 | 25,285,936.80 |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32,244,826.02 | 12,679,762.86 | 19,762,168.02 | 7,720,711.04 |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73,703,629.89 | 368,518.15 |
应收账款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168,750.00 | 12,758.75 | 7,693,750.00 | 108,965.63 |
应收账款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1,168,750.00 | 12,758.75 | 7,693,750.00 | 108,965.63 |
应收账款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168,750.00 | 12,758.75 | 7,693,750.00 | 108,965.63 |
应收账款 | 大庆市杜蒙胡镇 | 1,236,593.38 | 13,077.61 | 7,693,750.00 | 108,965.63 |
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31,780.80 | 619.37 | 64,449.54 | 317.10 |
应收账款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 | - | 1,200.00 | 6.65 |
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37,766,603.47 | 340,592.90 | 41,248,441.24 | 568,194.35 |
应收账款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28,877.67 | 135.73 | ||
预付款项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5,213,336.57 | - |
预付款项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 | 43,000.00 | - |
预付款项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8,779,156.85 | - | 11,299,665.58 | - |
其他应收款 | A1 Development EOOD | 20,841,252.35 | 20,841,252.35 | 23,385,705.47 | 23,385,705.47 |
其他应收款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1,609,920.00 | 3,600,000.00 | 1,609,920.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10,000.00 | 53.00 |
其他应收款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9,160.00 | 154.55 |
其他应收款 | 吉林省中能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 35,570,000.00 | 958,662.00 | 28,101,956.79 | 452,838.37 |
其他应收款 | 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 | 27,941,900.00 | 10,779,985.02 | 27,941,900.00 | 10,779,985.02 |
其他应收款 | 信阳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31,100,000.00 | 255,020.00 |
其他应收款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3,028,596.34 | 16,051.56 | - | - |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 |
长期应收款(质保金)/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12,345,600.00 | 24,691.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4,168,223.25 | - | - | - |
其他非流 | 吉林省中能风电 | 7,373,292.93 | 36,866.46 | - | - |
动资产(合同资产) | 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62,741,457.79 | 146,655,060.55 |
应付账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73,974,961.39 | 114,172,211.55 |
应付账款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 | 3,059,747.01 |
应付账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33,157,277.39 | 5,400,395.71 |
应付账款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112,500.02 | 262,772.69 |
应付账款 | 中山市蕴阳科技有限公司 | - | - |
应付账款 | 大唐恭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应付账款 | 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 1,705,805.82 | - |
合同负债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05,051.72 | - |
合同负债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合同负债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 | -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2,188,651.50 | 7,365,647.31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1,368,056.31 | 1,486,137.75 |
其他应付款 | 张传卫 | 420,082.17 | 420,082.17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878,472.47 | 11,924,090.00 |
其他应付款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88,5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21,767.20 | 121,767.20 |
其他应付款 | 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 |
其他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249,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660,241.33 | 12,351,571.7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1,499,098.67 | 737,642.5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189,956.89 | 2,358,769.8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530,788.80 | 332,616.2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河南中投盈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607,621.2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1,187,097.15 | |
长期应付款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 168,495,154.94 |
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 25,518,632.10 | 17,398,168.85 |
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 146,540.88 | 1,668,380.46 |
长期应付款 | 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185,681.57 | 1,273,139.87 |
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2,968,201.47 | 14,219,556.05 |
长期应付款 | 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150,272.67 | 150,272.67 |
长期应付款 | 中山市蕴阳科技有限公司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格尔木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3,656.72 | - |
租赁负债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83,209,614.32 | -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上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3,340,4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日收盘价;36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 |
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3,557,173.3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6,839,903.90 |
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 无 |
负债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累计负债金额 | - |
本期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1.06.30 | 2020.12.31 |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1,549,804,185.20 | 2,108,786,923.33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 | 备注 |
况 | ||||||
本公司 | 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11,778,740.92元 | 审理中 | 说明1 |
本公司 | 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85,282,529.00元 | 审理中 | 说明2 |
本公司 | 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19,652,000.00元 | 审理中 | 说明3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哈密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杨玉伟、肃州区丰源回收站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5,978,875.00元及利息 | 发回重审 | 说明4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何志勇、白菊、乌鲁木齐旷世精工建材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51,536,199.79元 | 未开庭 | 说明5 |
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7,385,101.8元 | 审理中 | 说明6 |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7,066,038.80元 | 审理中 | 说明7 |
洛轴LYC轴承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货款纠纷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34,225,687.42元 | 审理中 | 说明8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第三人撤销之诉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33,795,234.28元 | 审理中 | 说明9 |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拉萨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施工合同纠纷 |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 12,153,447.00元 | 审理中 | 说明10 |
本公司 | 甘肃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财产损害合同纠纷 |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6,978,108.68元 | 审理中 | 说明11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启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145,625,409.50元 | 审理中 | 说明12 |
说明1:2014年4月,本公司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轴承”)签订编号为CG1402-0052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购买成套主轴轴承、偏航变桨轴承。2014年4月17日,本公司与洛阳轴承签订编号4500009324的采购订单,约定由洛阳轴承提供25套主轴轴承用于“南寮项目”,总价1,287,500.00元;2014年5月12日,再次签订编号4500009776的采购订单,约定由洛阳轴承提供25套主轴轴承用于“上坪石项目”,总价1,287,500.00元。自2016年9月起,使用其主轴轴承生产的风力发电机陆续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本公司多次与洛阳轴承沟通要求提出整改方案,但洛阳轴承未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迟迟未对任何一套主轴轴承进行维修或更换,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出现质量问题的其中两套主轴轴承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主轴轴承网状碳化物超标、残余奥氏体超标、硬度差超标,这些问题降低轴承材料的韧性和耐磨性从而导致主轴轴承失效。2019年6月本公司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对“南寮项目”和“上坪石项目”全部50台主轴轴承作退货退款处理,货值总额2,575,000.00元;②承担“南寮项目”和“上坪石项目”发生的更换、维修费用合计11,778,740.92元(暂计至2019年5月31日发生的费用);
③拆卸“南寮项目”和“上坪石项目”剩余存在质量问题的主轴轴承并承担费用;④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案件一审已判决,对方重新提起上诉中。说明2:2015年4月,本公司中标成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丹青河(康保)风电项目风机主机设备采购供应商,2015年8月启迪公司安排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康保风电场项目风机主机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33套风电主机,总金额198,066,000元。合同签订后,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33台机组全部生产完毕,其中22套交付完毕,剩余11套由于合加公司现场管理原因迟迟未能接收。2016年5月30日双方签收完成最后一台设备,2019年10月31日双方签发预验收证书。合同约定设备最后一批到达现场之日起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12月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买方在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后15日内支付预验收款,在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12个月内或最后一批货物到现场24个月内支付质保金,现经本公司多次催要,合加公司和启迪公司至今仍拖欠预验收款53619800元,质保金19806600元未支付,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作为原告已将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正处于一审阶段。说明3:2013年3月,本公司与南京汽轮电机长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3年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产品设计寿命期限至少为20年,如因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而不能完全满足安全、可靠运行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时,南京汽轮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南京汽轮所提供的设备因存在设计缺陷等原因引发多起电机爆炸事故,对本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2020年11月4日,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南京汽轮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000元并承担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2020年12月18日,本公司向广东省中山是人民第一法院提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判令南京汽轮赔偿因发电机事故在内蒙珠日河项目、云南石蒲塘项目、河北黄骅项目中所产生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11,320,000元,请求判令南京汽轮承担所销设备技术改造费用人民币共计8,332,000元,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19,652,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质量鉴定程序进行中)。说明4: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哈密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明阳”)2013年12月22日与肃州区丰源回收站(以下简称“丰源回收站”)签订了《可回收废料收购及清运垃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签订人为丰源回收站实际经营者杨玉伟。2014年8月23日,丰源回收站委派至哈密明阳厂区回收垃圾的员工杨光成(杨玉伟的父亲)在哈密明阳不知情情况下,
在哈密明阳厂房外的货物堆放区旁焚烧废品,由于大风导致哈密明阳货物被点燃,火势迅速蔓延,消防车到现场时货物已基本烧尽,该事故给哈密明阳造成经济损失。2015年哈密明阳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丰源回收站、杨玉伟赔偿损失5,978,87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②判令丰源回收站、杨玉伟承担本案诉讼费。2015年12月1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①丰源回收站、杨玉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哈密明阳赔偿财产损失5,978,875.00元;②驳回哈密明阳的其他诉讼请求。2015年12月28日,丰源回收站不服一审判决,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认可损失事实,但认为合同系杨玉伟伪造印章与哈密明阳签订,且哈密明阳重复起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6年5月2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重审。2016年11月3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哈密明阳的起诉。2016年12月,哈密明阳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民事裁定书,指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2017年8月1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哈密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前民事裁定,指令哈密垦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哈密明阳已于2017年10月25日注销,债权债务应由本公司承接,待判决下来执行时再申请执行主体变更。截至2021年6月30日,案件处于一审审理中。说明5:2019年1月31日,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新疆万邦与何志勇、乌鲁木齐旷世精工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世精工公司”)签订《协议书》(编号:MYWB-ZW-001),就各方合作期间的相应款项达成了一致确认。何志勇应向新疆万邦退还的往来款共计69,536,199.79元,本公司作为案外人应向何志勇支付18,000,000.00元,协议各方确认何志勇应向新疆万邦支付款项为51,536,199.79元,旷世精工公司就何志勇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偿还期限至《协议书》签订后的八个月。为保障何志勇履行全部还款义务,白菊同意就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七家镇水韵风情庄园二区23号楼的房产(房地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昌私字第338692号)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旷世精工公司同意就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乡安立路西侧6号住宅楼5层601室的房产(房地产权证:京(2018)朝不动产权第0099618号)承担抵押担保责任。2019年2月2日,新疆万邦与旷世精工公司签订了《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约定旷世精工公司就其房产向新疆万邦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担保的债务人为何志勇,被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1,536,199.79元,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当日取得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京(2019)朝不动产证明第0004689号。何志勇、白菊、旷世精工公司在债务期限届满时仍未向新疆万邦支付款项,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9年11月18日,新疆万邦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①何志勇偿还本金51,536,199.79元及利息381,226.68元(暂计至2019年11月16日,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自2019年10月1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②何志勇承担新疆万邦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50万元;③白菊、旷世精工公司就何志勇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对何志勇抵押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七家镇水韵风情庄园二区23号楼的住宅房产的处置款享有优先受偿权;⑤对旷世精工公司抵押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号院3号楼5层601房的住宅房产的处置款享有优先受偿权;⑥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案件等待一审开庭。说明6: 2011年3月1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瑞能”)与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迅德公司”,案发时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负责人为李建。2021年1月6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变更为李文辉)签署了《天津锐迅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两份,合同编号分别为:SPT1.5-XM01-110307-A0042、SPT1.5-XM01-110308-A0042,合同约定天津瑞能向锐迅德公司采购产品风电专用变频器、主控、变桨系统设备。合同签订后,天津瑞能与锐迅德公司签订了订单,订单约定交付的设备及价格、
付款方式、质保金金额和支付条件。后天津瑞能依约交付了变频器119台、主控119台、变桨119台、合并柜7台。锐迅德公司自2011年到2017年间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后就未再支付。截至目前锐迅德公司因上述两份合同即武威、白玉山项目尚欠的货款为13676950.09元,天津瑞能分别于2019年6月和2020年6月通过《公司往来对账明细表》与锐迅德公司进行应收账款对账,锐迅德公司均表示认可。因上述所欠货款中白玉山项目质保金2805000元已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但武威项目质保金7195000元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目前暂未到期。故目前锐迅德公司应支付的货款为6481950.09元。锐迅德公司自2017年12月20日支付最后一笔货款后即未再支付,经天津瑞能多次催促,锐迅德公司仍未支付。因而,天津瑞能委托律师于2020年11月在北京仲裁委员会立案,请求:(1)判令锐迅德公司、李建支付货款6481950.09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903151.71元(以尚欠货款6481950.09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1月10日)。总计7385101.8元。(2)本案仲裁费由锐迅德公司、李建承担。因本案须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受理的(2020)渝0116民初15607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天津瑞能已申请中止仲裁程序,审理期限已延长至2021年9月22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仍在仲裁程序中。说明7:本公司与甘肃酒钢于2014年12月签订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5年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甘肃酒钢认为,合同签订后甘肃酒钢按照本公司技术要求完成全部机组部件的制作,已依约履行全部义务并依照本公司要求交付部分机组部件,但因本公司未能及时告知剩余部件的发货时间及发货地点,导致甘肃酒钢场地被占用,对甘肃酒钢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外,仍欠甘肃酒钢货款4,593,880.00元,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2017年3月甘肃酒钢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向甘肃酒钢支付货款4,786,000.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2,280,038.80元,共计7,066,038.80元(起诉书中金额为7,111,142.09元,庭审中口头变更为7,066,038.80元)。同年本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反诉甘肃酒钢,请求法院判令其:①对2根1.5MW主轴和3根2.0MW主轴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②返还已收取的货款324,000.00元。2017年6月2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甘肃酒钢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本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2017年7月,本公司及甘肃酒钢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判决、并发回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重审。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日重新立案后,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追加天津设备为第三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解除本公司与甘肃酒钢于2014年12月22日签订的《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5年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G1502-0340),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甘肃酒钢支付加工款708,000.00元、并赔偿损失2,280,040.00元,驳回甘肃酒钢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本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61,262.00元由甘肃酒钢负担30,558.00元,本公司负担30,704.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080.00元由本公司负担。本公司及甘肃酒钢均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9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9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2071民初23271号民事判决,发回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重审,截至2021年6月30日,案件处于一审重审阶段。说明8:2009年至2016年8月,本公司与洛阳轴承持续开展轴承买卖业务。2019年5月16日,洛阳轴承根据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本公司按《协议书》支付欠款34,225,687.42元和利息(利息以34,225,687.42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3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日起至付清欠款止),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案件诉求金额所涉及的具体构成明细:本公司36,147,187.42元、天津设备1,661,200.00元、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8,554,800.00元、吉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862,500.00元,合计47,225,687.42元。该金额减去《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洛阳轴承公司承担的13,000,000.00元维修费用后,剩余应付金额为34,225,687.42元。本公司认为洛阳轴承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洛阳轴承需先就产品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截止2020年2月28日,河南省洛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2019)豫03民初141号)本公司赔偿洛阳轴承33,970,087.24元。2020年3月28日,本公司不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3民初141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定撤销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3民初141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判令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上诉人承担,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案件于二审审理中,待二审判决。说明9:本公司之供应商山东龙马重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马重科”)向国创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风能”)转让债权,并在本公司与该两家公司的案件调解书中被确认。因龙马重科拖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款项,信达资产申请撤销该调解书及债权转让行为,要求本公司向龙马重科支付账款33,795,234.28元。龙马重科与国创风能已在一审庭审中主张两者的债权转让合法有效,本公司已积极应诉:本公司作为债务人,对债权转让行为无任何异议权。2021年3月31日开庭,截止2021年6月30日,案件尚处于一审阶段,未出判决。说明10:2017年9月,南京中核能源工程公司(下称“南京中核”)中标拉萨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拉萨瑞德兴阳”)尼木二期30MW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总承包并入场施工。2017年10月,尼木二期30MW光伏电站项目因国家新能源政策影响停工,南京中核现场已经完成30MW方阵土建基础、箱逆变基础、场内道路工程施工,以及围栏、支架、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等设备采购。南京中核2021年春节前起诉至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拉萨瑞德兴阳支付工程款及窝工费6635596元(以最终鉴定为准)、支付违约金5517851元,并请求判令瑞德兴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拉萨瑞德兴阳收到诉讼材料后,向法院申请对已完工桩基础工程进行质量问题和修复费用鉴定。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双方协商不成,现在启动推进已施工工程造价、桩基础工程质量问题和修复费用鉴定工作。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案处于一审阶段(鉴定程序进行中)。说明11:2018年9月28日,甘肃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新源”)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德兴阳”)及本公司,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两公司银行账户158,490,928.00元,经法院查封冻结后,瑞德兴阳被实际冻结存款金额为24,847,418.94元,本公司被实际冻结金额为133,643,509.06元。2019年11月,经青海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甘肃新源全部诉讼请求,2019年12月3日,青海省高院作出裁定解除对本公司及瑞德兴阳银行账户的冻结。本公司于2021年3月在青海高院提起诉讼,就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起诉甘肃新源,并在诉讼中追加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为共同被告。目前三方已经达成一致,被告支付480万元给明阳公司,全部了结此案。2021年6月28日开庭调解,截至2021年6月30日,三方已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待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说明12:2018年,本公司与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能发集团“)签订《青海启明锡铁山二期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下称“《采购合同》”),约定青能发集团向本公司采购25台2.0MW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合同设备总价为160,400,000元。随后,本公司、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阳”)、青能发集团及青海启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启明”)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约定青能发集团将其在《采购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青海启明,本公司将其在《采购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青海明阳。自《采购合同》和《四方协议》签订后,原告恪守合同义务,积极完成交付工作。截至2021年4月30日,青海启明共拖欠合同款项133,736,000元未予支付,其中包括:到货款111,280,000元,验收款16,040,000元,质保金6,416,000元。同时,由于青海启明已严重逾期支付款项,依据《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青海明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青海启明追偿前述款项逾期付款利息11,889,409.53元(暂计至2021年4月30日,实际计算至被告一清偿之日止)。以上所有款项共计145,625,409.5元。青能发集团在2018年分三次共开具出112,280,000.00元汇票,因此青海明阳诉请要求青能发集团在青海启明欠付到货款111,28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青海明阳于2021年6月3日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起诉青能发集团及青海启明,要求青海启明支付合同款项及利息,共计145,625,409.5,要求青能发集团在112,280,000.00元内承担连带责任,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案在一审程序中,待开庭。说明13:截至2021年6月30日,除上表所列示诉讼标的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案件外,仍有14宗未决诉讼,标的额共计 13,332,637.13元。
(2)产品质量保证条款
本集团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具体说明详见附注七、50[注]。
(3)本集团因借款、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等涉及的,本集团为自身设立的抵押、质押事项如下:
抵押/质押人 | 抵押/质押物名称 | 权属证明或权利凭证 | 价值或评估价值(万元) | 截至20210630是否已到期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2020年质字第200号 | 11,750.4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19209002号、中交银质字第519209002-1号 | 15,147.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19209002号、中交银质字第519209002-1号 | 48,579.46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19209067号、中交银质字第519209067-1号 | 5,353.55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0209002号、中交银质字第520209002-1号 | 8,272.87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020008号 | 18,314.2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0209020号 | 7,474.36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0209036号 | 16,062.2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0209036号 | 9,625.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0209036号 | 15,887.33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0209039号 | 13,58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0209043号 | 10,401.6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1209002号 | 24,5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交银质字第521209005号 | 12,346.63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多伦学田地175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卖方合同编号:MY-DT-NMGXTD-201712001) | 54,122.7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股份公司 | 一般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 | IXVII01104758 | 20,0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股份公司 | 一般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 | IXVII01104756 | 20,0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ZXBPO-CPJJWZ-20190200002 | 70,275.71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NNSXO-CPJJWZ-2019080048 | 11,271.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TYNP020190500001 | 16,399.63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FDLZO-CPJJWZ-20190500007 | 15,766.42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23,639.00 | 否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7FCNPO-CPJJWZ-20190100002-01 | 21,331.91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蒙古大唐万源新能源兴和航天示范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 15,198.48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商城肖坳50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 16,49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广东华电韶关乐昌五山100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 | 33,096.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广核河南商丘永城裴桥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 | 24,96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宿州秦山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 4,174.29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核汇能桂东牛郎风电场48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 | 19,569.6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康保永丰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买方合同编号:XNY-ZJKFN-KB4-S19-002、卖方合同编号:MY-HBJT-HBKBYF-201906005 | 17,391.81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江西新洲风电场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买方合同编号:XNYHT-XZ-GC-N18-021、卖方合同编号:MY-GDT-JXJJXZ-20170811 | 1,655.12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三门峡青龙三63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买方合同编号: | 10,286.90 | 否 |
2018-CDIT-CK-048、最终用户合同编号:CDT-MC-QLS-E-001-001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3,600.96 | 否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GDT-SDDZXJLJ-201906001 | 17,834.7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YN-GDWTS2018005 | 17,831.28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账款 | MY-YGDY-SXJLEQ-201911010 | 18,39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对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 无 | 6,112.11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DT-GCML-201605004 | 21,34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QXG-201605012 | 18,063.29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GDMRS-SB-2016-02 | 15,71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DFH-201604001 | 19,99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BYLFCL-201404003 | 34,716.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R-XWFL-201604003 | 20,29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NFC-JZL-201303003 | 18,64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DTWS-GC-201303001 | 18,086.4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DT-FCLT-201605003 | 20,99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DT-TYS-201605002 | 14,644.8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GDT-GXLT-201703001 | 23,97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DTGJ-XSTYS-201611001 | 26,419.2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号YJF2015/E4 | 13,396.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SYWYL-201603002 | 20,392.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ZCNF00210-P-CT-0003-1 | 149,272.37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QH-NMH-201608005 | 18,25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ZGHYJ-NPD-201606006 | 45,4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R-HAJF-201607005 | 18,344.8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R-HNYSMS-201704005 | 11,7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N-HBLHS-201806009 | 17,652.58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N-HBBMT1-201807001、MY-HN-HBBMT2-201807002 | 71,073.3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YD-GDSP-201805003 | 229,683.62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2018-CDIT-FK-003 | 17,182.28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ZJNYJ-NPD-201808030 | 18,15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DTGJ-FJCJA-201710001、MY-DTGJ-FJCJA-201710001补1 | 123,039.13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FJQH-201807004 | 14,588.6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ZHGDLG-201903006 | 23,047.32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020-GN-B-2019-P45-P.M.99-00129 | 26,64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020-GN-B-2018-P.E.99-00021 | 36,578.2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GDT-GDYJSQYEBD-201902005 | 121,241.79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GDT-GDJYJH-201002006 | 91,750.5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FJCJLT-201809004 | 32,562.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YNT-HNCY-201907004 | 44,97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GDT-LNJPXF-201911003 | 21,171.15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GDT-LNWFDTS-201909007 | 36,328.76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SXDXXZS-20190912 | 19,133.44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SXSZLSP-20190913 | 19,120.4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NMGDM-NMGHLS3-201910003 | 17,649.6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SX-BRJCX-202003001 | 46,10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HD-GDXQ-201901 | 32,870.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ZJN-GDNPD-201808031 | 51,791.67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ZGHYJ-NPD-201806006 | 274,626.00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GDT-XJTKXSY-202007003 | 20,044.08 | 否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应收帐款 | MY-GDT-GSTWYG-202006002 | 37,6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在建工程 | 津(2017)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38533号/2018西青建证申字0031 | 10,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358400012120201023751655461 | 3,167.36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360303885020210106814416081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360303885020210106814423819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360303191520210119825702746 | 4,999.59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160300005020210308869720647 | 518.96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460304901920210420902374262 | 1,499.51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660300015720210422904194327 | 1,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660300015720210422904197245 | 1,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660300015720210422904197340 | 1,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460304901920210420902374199 | 1,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460304901920210420902374211 | 1,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40360300003820210508917505657 | 1,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40360300003820210508917505624 | 1,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260304460020210524929335544 | 2,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260304460020210524929335608 | 2,0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510000159820210528935318539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510000159820210528935318483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510000159820210528935318506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510000159820210528935318491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510000159820210528935318442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510000159820210528935318514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510000159820210528935318434 | 500.00 | 否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银行承兑汇票 | 130510000159820210528935318418 | 500.00 | 否 |
保函编号 | 保函开立银行 | 受益人 | 保函起始日 | 保函到期日 | 保函金额(万元) | 保函余额(万元) |
(2020)中山保函011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通渭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7/10 | 2021/7/10 | 3,760.00 | 3,760.00 |
(2020)中山保函012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河北建投张家口风能有限公司 | 2020/7/31 | 2021/7/31 | 6,814.00 | 6,814.00 |
(2020)中山保函015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 2020/9/7 | 2021/9/7 | 1,167.84 | 1,167.84 |
(2020)中山保函020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贵州粤电从江风能有限公司 | 2020/9/25 | 2021/9/25 | 395.50 | 395.50 |
(2020)中山保函028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三峡新能源淮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15 | 2021/12/15 | 7,650.00 | 7,650.00 |
(2020)中山保函027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三峡新能源淮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15 | 2021/12/15 | 1,275.00 | 1,275.00 |
(2021)中山保函013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甘肃电气装备集团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 2021/5/8 | 2021/12/31 | 1,417.26 | 1,417.26 |
(2021)中山保函014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华能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1/5/14 | 2022/5/14 | 2,017.22 | 2,017.22 |
(2021)中山保函015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华能重庆奉节风电有限公司 | 2021/5/21 | 2022/5/21 | 2,683.02 | 2,683.02 |
(2021)中山保函017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华能永登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5/26 | 2022/5/26 | 1,524.74 | 1,524.74 |
(2021)中山保函018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张家口国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6/7 | 2022/6/7 | 3,877.00 | 3,877.00 |
(2021)中山保函022号 |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1/6/29 | 2022/6/29 | 1,411.11 | 1,411.11 |
GC337251700002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宾川分 | 2017/1/13 | 2022/1/13 | 1,300.86 | 1,300.86 |
公司 | ||||||
GC337251700002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 | 2017/1/13 | 2022/1/13 | 1,951.29 | 1,951.29 |
GC337251900018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9/5/17 | 2022/12/30 | 996.19 | 996.19 |
GC33725190002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布尔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19/6/24 | 2021/9/30 | 2,063.16 | 2,063.16 |
GC337251900039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雷州)有限公司 | 2019/8/2 | 2022/8/5 | 1,742.05 | 1,742.05 |
GC33725190004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9/8/2 | 2021/8/5 | 2,057.38 | 2,057.38 |
GC337251900042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2019/8/19 | 2022/8/16 | 834.73 | 834.73 |
GC337251900043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9/8/20 | 2021/8/20 | 1,683.92 | 1,683.92 |
GC337251900043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9/8/20 | 2021/8/20 | 2,721.60 | 2,721.60 |
GC33725190006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新能源(清远佛冈)有限公司 | 2019/12/4 | 2022/12/4 | 745.71 | 745.71 |
GC33725200000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新能源(延安)有限公司 | 2020/2/27 | 2023/2/28 | 974.75 | 974.75 |
GC337252000016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鄢陵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4/16 | 2021/10/21 | 50.00 | 50.00 |
GC337252000028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原中电投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 | 2020/6/9 | 2022/12/12 | 943.25 | 943.25 |
GC337252000028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原中电投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 | 2020/6/9 | 2023/12/28 | 943.25 | 943.25 |
GC337252000030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定南)有限公司 | 2020/6/17 | 2023/6/16 | 1,151.38 | 1,151.38 |
GC337252000034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 2020/6/30 | 2022/6/30 | 4,533.31 | 4,533.31 |
GC33725200004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黑巴分公司 | 2020/7/28 | 2025/7/28 | 627.00 | 627.00 |
GC337252000057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滑县)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1/8/26 | 2,495.25 | 2,495.25 |
GC337252000057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滑县)有限公司 | 2020/8/26 | 2023/8/26 | 2,495.25 | 2,495.25 |
GC337252000095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河南九域龙源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20/11/2 | 2021/7/10 | 60.00 | 60.00 |
GC337252000102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兴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1/13 | 2022/6/17 | 50.00 | 50.00 |
GC337252000102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湘乡中广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1/13 | 2022/6/17 | 80.00 | 80.00 |
GC337252000103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风电(陆丰)有限公司 | 2020/11/13 | 2022/6/17 | 50.00 | 50.00 |
GC337252000103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河北建投蔚州风能有限公司 | 2020/11/17 | 2021/11/11 | 68.00 | 68.00 |
GC337252000104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河北建投张家口风能有限公司 | 2020/11/18 | 2021/10/4 | 80.00 | 80.00 |
GC337252000104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国网福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2020/11/18 | 2021/11/18 | 335.22 | 335.22 |
GC337252000110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2020/11/30 | 2021/8/10 | 80.00 | 80.00 |
GC337252000118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天津宁河)有限公司 | 2020/12/16 | 2022/7/4 | 50.00 | 50.00 |
GC337252000118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内蒙古国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0/12/16 | 2021/8/18 | 80.00 | 80.00 |
GC337252000118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钟祥有限公司 | 2020/12/16 | 2022/7/4 | 80.00 | 80.00 |
GC337252000119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青海冷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16 | 2022/7/4 | 80.00 | 80.00 |
GC337252000 | 中国银行股份 | 定边国能新能 | 2020/12/24 | 2025/8/8 | 825.00 | 825.00 |
1245 | 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源有限公司 | ||||
GC337252000127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陕西华电定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29 | 2022/12/28 | 1,894.26 | 1,894.26 |
GC33725210002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绵阳梓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2/24 | 2022/8/26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26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甘肃中广核永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2/24 | 2022/8/26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026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甘肃中广核永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2/24 | 2022/8/26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027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乐业有限公司 | 2021/2/24 | 2022/8/26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027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绵阳梓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2/24 | 2022/8/26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26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泸州古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2/25 | 2022/8/26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033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21/3/4 | 2021/11/11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048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天津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3/30 | 2022/3/29 | 1,216.00 | 1,216.00 |
GC337252100048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1/3/31 | 2023/3/29 | 11,149.20 | 11,149.20 |
GC337252100053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1/4/8 | 2022/4/8 | 2,313.90 | 2,313.90 |
GC337252100054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赣县)高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4/13 | 2022/10/20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054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乐业有限公司 | 2021/4/13 | 2022/10/20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55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湖口文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4/13 | 2022/10/20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056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甘肃瓜州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4/15 | 2022/10/25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57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 天津京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4/16 | 2022/4/18 | 752.00 | 752.00 |
分行 | ||||||
GC337252100063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1/4/28 | 2022/4/28 | 1,638.03 | 1,638.03 |
GC337252100065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2021/4/30 | 2022/4/30 | 1,480.00 | 1,480.00 |
GC337252100065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2021/4/30 | 2022/4/30 | 2,960.00 | 2,960.00 |
GC337252100065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1/5/7 | 2022/5/6 | 1,800.00 | 1,800.00 |
GC337252100069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台安桑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12 | 2021/12/27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69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四川迪宇建设有限公司 | 2021/5/12 | 2022/6/17 | 20.00 | 20.00 |
GC337252100069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四川迪宇建设有限公司 | 2021/5/12 | 2022/6/17 | 20.00 | 20.00 |
GC337252100069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通道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021/5/12 | 2021/12/17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82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 | 2021/6/1 | 2021/12/8 | 80.00 | 80.00 |
GC337252100090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6/17 | 2022/12/23 | 30.00 | 30.00 |
GC337252100090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尖扎)有限公司 | 2021/6/17 | 2022/12/23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90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哈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6/17 | 2022/12/23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9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海晏有限公司 | 2021/6/17 | 2022/12/23 | 50.00 | 50.00 |
GC337252100091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1/6/18 | 2022/6/21 | 1,568.00 | 1,568.00 |
GC337252100092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1/6/18 | 2022/6/21 | 1,422.40 | 1,422.40 |
GC337252100098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新能源海晏有限公司 | 2021/6/29 | 2022/6/30 | 3,199.57 | 3,199.57 |
GC337252100100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新能源(太原)有限公司 | 2021/6/30 | 2022/7/4 | 819.98 | 819.98 |
GNK2044001331A0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 | 安徽熠阳新恩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9/10 | 2021/9/9 | 1,825.00 | 1,825.00 |
GNK2044005672A0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 | 新疆国顺平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0/27 | 2021/10/17 | 780.00 | 780.00 |
GNK2044001331A0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 |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 2020/11/20 | 2021/11/12 | 1,737.54 | 1,737.54 |
GNK2144001331A0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2021/2/25 | 2022/2/18 | 624.00 | 624.00 |
GNK2144001331A0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电能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21/6/2 | 2022/5/27 | 313.70 | 313.70 |
201911280127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19/11/28 | 2022/7/17 | 3,280.00 | 3,280.00 |
202003060033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织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3/6 | 2021/8/31 | 358.85 | 358.85 |
202006220622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2020/7/14 | 2021/12/11 | 5,720.99 | 5,720.99 |
202106230001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铁姆肯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2021/6/24 | 2022/12/31 | 2,000.00 | 2,000.00 |
平银穗能履保函字20190912001第005号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2020/3/6 | 2022/3/6 | 13,096.73 | 13,096.73 |
平银穗能履保函字20190912001第009号 |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徐闻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3/26 | 2022/3/26 | 19,856.33 | 19,856.33 |
19DLG2103120015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华能怡海(钦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1/3/24 | 2022/3/23 | 3,606.69 | 3,606.69 |
19DLG2103120016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华能怡海(钦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1/3/24 | 2022/3/23 | 3,609.53 | 3,609.53 |
19DLG2103120018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3/31 | 2022/3/30 | 44,988.75 | 44,988.75 |
19DLG2103120019 |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火炬高技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 | 2021/4/9 | 2022/4/8 | 326.16 | 326.16 |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0301DG20000627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长子县朗晴协合风电有限公司 | 2020/8/24 | 2021/8/24 | 3,139.50 | 3,139.50 |
0301DG20000672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三峡新能源施甸发电有限公司 | 2020/9/11 | 2021/9/11 | 1,908.48 | 1,908.48 |
0301DG20000787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上海海湾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0/29 | 2021/10/29 | 7,097.06 | 7,097.06 |
0301DG20000834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0/11/12 | 2021/11/12 | 2,956.80 | 2,956.80 |
0301DG20000846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大唐重庆市南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1/17 | 2021/11/17 | 743.45 | 743.45 |
0301DG20000939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2/15 | 2021/12/15 | 6,699.90 | 6,699.90 |
0301DG21000149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1/26 | 2022/1/26 | 3,203.00 | 3,203.00 |
0301DG21000221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华能清能通榆电力有限公司 | 2021/3/18 | 2022/3/18 | 13,228.00 | 13,228.00 |
0301DG21000271 |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 | 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 | 2021/4/26 | 2022/4/26 | 10,576.22 | 10,576.22 |
2044078000000082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润新能源(阜城)有限公司 | 2020/5/18 | 2022/5/16 | 1,066.60 | 1,066.60 |
204407800000010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润风电(连州)有限公司 | 2020/6/24 | 2022/6/24 | 788.32 | 788.32 |
204407800000011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山东昌邑发电有限公司 | 2020/7/7 | 2021/7/5 | 4,587.26 | 4,587.26 |
204407800000011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2020/7/7 | 2021/7/5 | 22,374.35 | 22,374.35 |
204407800000011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能饶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7/7 | 2021/7/5 | 2,025.60 | 2,025.60 |
204407800000011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山东昌邑发电有限公司 | 2020/7/7 | 2021/7/5 | 27,523.56 | 27,523.56 |
2044078000000114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0/7/7 | 2021/7/5 | 8,143.73 | 8,143.73 |
2044078000000141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0/8/24 | 2021/8/22 | 21,157.79 | 21,157.79 |
2044078000000142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0/8/28 | 2021/8/26 | 2,004.41 | 2,004.41 |
204407800000014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0/8/28 | 2021/8/26 | 1,849.49 | 1,849.49 |
204407800000015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2020/10/15 | 2021/12/31 | 300.00 | 300.00 |
204407800000015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 2020/10/26 | 2022/10/26 | 563.55 | 563.55 |
2044078000000160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0/10/26 | 2022/10/26 | 2,190.95 | 2,190.95 |
204407800000016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 2020/11/2 | 2021/10/31 | 7.80 | 7.80 |
2044078000000164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山西大唐岢岚风电有限公司 | 2020/11/2 | 2021/10/31 | 6.48 | 6.48 |
204407800000016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2020/11/2 | 2021/10/31 | 18,532.86 | 18,532.86 |
204407800000016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2020/11/2 | 2021/10/31 | 18,221.82 | 18,221.82 |
204407800000018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0/12/4 | 2021/12/2 | 2,702.11 | 2,702.11 |
204407800000019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德令哈协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15 | 2022/12/15 | 1,849.49 | 1,849.49 |
2044078000000201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12/20 | 4,622.00 | 4,622.00 |
2044078000000202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20/12/22 | 2021/12/20 | 4,622.00 | 4,622.00 |
204407800000020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恭城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12/25 | 2021/12/23 | 5.80 | 5.80 |
GD203LG000000300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BeleolicoS.r.l. | 2021/1/7 | 2021/10/15 | 988.64 | 988.64 |
2144078000000002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洱源分公司 | 2021/1/18 | 2021/7/18 | 12.50 | 12.50 |
2144078000000008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国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1/2/9 | 2021/8/9 | 14.00 | 14.00 |
214407800000000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润新能源(唐河)有限公司 | 2021/2/9 | 2022/2/8 | 2,657.62 | 2,657.62 |
214407800000000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华润新能源(唐河)有限公司 | 2021/2/9 | 2024/2/9 | 2,657.62 | 2,657.62 |
GD203LG000001400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VIENANCAMAUENERGYCOMPANYLIMITED | 2021/3/1 | 2021/8/31 | 602.25 | 602.25 |
2144078000000014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核玉门七墩滩风电有限公司 | 2021/3/17 | 2022/3/15 | 2,674.88 | 2,674.88 |
214407800000001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1/3/17 | 2022/3/15 | 13,312.80 | 13,312.80 |
2144078000000018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1/4/12 | 2023/4/11 | 333.48 | 333.48 |
214407800000001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021/4/12 | 2023/4/11 | 127.04 | 127.04 |
2144078000000025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大柴旦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5/10 | 2022/5/9 | 1,650.00 | 1,650.00 |
2144078000000026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大柴旦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5/10 | 2022/5/9 | 1,895.00 | 1,895.00 |
214407800000002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10 | 2022/5/9 | 6,548.36 | 6,548.36 |
2144078000000028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10 | 2022/5/9 | 9,928.16 | 9,928.16 |
214407800000002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10 | 2022/5/9 | 39,290.18 | 39,290.18 |
2144078000000030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10 | 2022/5/9 | 59,568.98 | 59,568.98 |
2144078000000031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内蒙古京能商都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1/5/27 | 2022/5/23 | 40.50 | 40.50 |
2144078000000033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5/27 | 2022/5/25 | 11,197.62 | 11,197.62 |
2144078000000037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灵川风电有限公司 | 2021/6/2 | 2025/5/20 | 1,185.18 | 1,185.18 |
2144078000000038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21/6/4 | 2022/6/3 | 14.92 | 14.92 |
2144078000000039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1/6/4 | 2022/6/3 | 1,420.00 | 1,420.00 |
2144078000000040 | 建行中山市分行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21/6/28 | 2021/12/25 | 1,697.50 | 1,697.50 |
华银(2020)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1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 2020/6/19 | 2021/12/12 | 24,497.73 | 24,497.73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1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 2021/3/29 | 2022/3/29 | 7,498.13 | 7,498.13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2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清远清新)有限公司 | 2021/4/14 | 2022/4/14 | 1,495.50 | 1,495.50 |
华银(2021)中山履保字(小榄)第003号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润风电(胶州)有限公司 | 2021/6/10 | 2022/6/10 | 854.47 | 854.47 |
LG3884190005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润电风能(青岛)有限公司 | 2019/8/19 | 2022/8/18 | 1,664.65 | 1,664.65 |
LG3884190010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0/15 | 2021/10/14 | 5,134.40 | 5,134.40 |
LG3884190011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9/10/25 | 2021/10/23 | 5,134.40 | 5,134.40 |
LG3884200015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8 | 2025/11/28 | 981.75 | 981.75 |
LG3884200017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0/12/29 | 2021/12/28 | 5,890.00 | 5,890.00 |
LG3884210001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中广核甘肃瓜州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1/6 | 2022/1/5 | 1,880.01 | 1,880.01 |
LG3884210002AA |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2021/2/20 | 2022/1/19 | 1,378.08 | 1,378.08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0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19/11/18 | 2021/11/6 | 3,657.82 | 3,657.82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6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19/12/3 | 2021/9/27 | 5,174.53 | 5,174.53 |
2019年 | 中国工商银行 | 长垣豫能风电 | 2019/11/19 | 2021/11/10 | 4,497.00 | 4,497.00 |
20110217保函字第137827901号 |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有限公司 |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 | 2019/12/13 | 2021/11/14 | 9,175.05 | 9,175.05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3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揭阳前詹风电有限公司 | 2019/12/25 | 2021/11/14 | 12,124.18 | 12,124.18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45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0/1/3 | 2021/12/16 | 3,886.15 | 3,886.15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4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0/1/3 | 2021/12/16 | 1,831.40 | 1,831.40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43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0/1/3 | 2021/12/16 | 3,535.79 | 3,535.79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0/2/10 | 2021/12/24 | 13,074.31 | 13,074.31 |
2019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7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0/2/10 | 2021/12/24 | 13,437.49 | 13,437.49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云南华电大黑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2/10 | 2021/8/31 | 1,579.20 | 1,579.2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0/3/5 | 2022/5/2 | 997.43 | 997.43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7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3/5 | 2022/2/17 | 4,000.00 | 4,000.0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6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3/5 | 2022/2/17 | 3,680.00 | 3,680.00 |
2020年20110217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 | 2020/3/5 | 2022/2/17 | 1,940.00 | 1,940.00 |
函字第73606505号 | 中山分行 | 公司 |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节能(丰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3/12 | 2023/2/28 | 1,944.36 | 1,944.36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1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0/3/12 | 2022/3/8 | 1,899.81 | 1,899.81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11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0/3/12 | 2022/3/8 | 1,881.00 | 1,881.0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10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3/27 | 2023/3/23 | 12,512.50 | 12,512.5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13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内蒙古风昶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0/4/1 | 2022/3/24 | 2,226.26 | 2,226.26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1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0/4/7 | 2022/3/31 | 1,940.00 | 1,940.0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16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大唐丘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0/4/29 | 2022/6/22 | 892.76 | 892.76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昭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6/1 | 2022/3/28 | 1,890.24 | 1,890.24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0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6/1 | 2022/2/11 | 2,000.64 | 2,000.64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6/1 | 2022/2/11 | 1,939.41 | 1,939.41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5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广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6/9 | 2023/5/25 | 1,613.29 | 1,613.29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6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0/6/9 | 2023/3/20 | 1,989.00 | 1,989.0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29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2020/7/10 | 2021/12/31 | 1,977.50 | 1,977.5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0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 2020/8/4 | 2021/7/21 | 1,702.21 | 1,702.21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1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0/8/21 | 2023/8/15 | 1,655.55 | 1,655.55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 2020/8/31 | 2021/8/23 | 291.96 | 291.96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3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0/9/3 | 2021/8/31 | 1,655.55 | 1,655.55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0/9/16 | 2023/9/7 | 971.62 | 971.62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5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0/16 | 2023/10/9 | 827.56 | 827.56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6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富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1/20 | 2024/11/11 | 1,864.00 | 1,864.0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7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贵港港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1/20 | 2025/11/13 | 2,595.10 | 2,595.1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38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贵港港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2 | 2025/11/24 | 1,349.45 | 1,349.45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41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南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0/12/10 | 2023/12/4 | 1,323.10 | 1,323.10 |
2020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40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广核招远张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0/12/10 | 2021/12/1 | 22.08 | 22.08 |
2020年20110217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华能陕西定边电力有限公司 | 2020/12/10 | 2022/11/28 | 1,952.08 | 1,952.08 |
函字第73606539号 | 中山分行 | |||||
2021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1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 | 2021/2/4 | 2026/1/26 | 996.00 | 996.00 |
2021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3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1/2/5 | 2024/1/31 | 1,085.56 | 1,085.56 |
2021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1/2/5 | 2024/1/31 | 1,100.55 | 1,100.55 |
2021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4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1/3/31 | 2022/3/15 | 2,957.33 | 2,957.33 |
2021年20110217保函字第73606505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华能新能源盘州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4/6 | 2021/12/31 | 1,866.50 | 1,866.50 |
2020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1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2021/6/8 | 2022/5/30 | 3,800.00 | 3,800.00 |
2021年20110229保函字第73606502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节能(阳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6/10 | 2021/12/31 | 4,378.03 | 4,378.03 |
2019890100051541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19/11/14 | 2021/11/12 | 11,985.71 | 11,985.71 |
2019890100044690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19/9/26 | 2021/9/25 | 6,013.63 | 6,013.63 |
2019890100022147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三峡新能源四子王风电有限公司 | 2019/5/15 | 2022/1/10 | 268.80 | 268.80 |
2020890100029485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国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0/4/10 | 2022/9/19 | 924.50 | 924.50 |
0010202000126400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三峡新能源四子王风电有限公司 | 2020/12/18 | 2023/2/20 | 1,675.98 | 1,675.98 |
757HT202111972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2021/6/30 | 2022/6/28 | 1,391.40 | 1,391.40 |
757HT202111912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 2021/6/30 | 2022/6/28 | 1,548.00 | 1,548.00 |
757HT202111907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 | 2021/6/30 | 2022/6/28 | 1,051.01 | 1,051.01 |
757HT202111912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平顺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6/29 | 2022/6/28 | 1,950.00 | 1,950.00 |
757HT202111910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6/29 | 2026/6/28 | 1,680.00 | 1,680.00 |
757HT202111072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6/21 | 2022/6/18 | 1,240.00 | 1,240.00 |
757HT202110464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 2021/6/11 | 2026/6/9 | 973.89 | 973.89 |
757HT202110265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节能来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6/9 | 2022/6/8 | 1,190.00 | 1,190.00 |
757HT202110266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节能钦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6/9 | 2022/6/7 | 1,557.30 | 1,557.30 |
760LG210000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CSEPDIProjectOfficeForVienAn50MWOff-ShoreWindFarmProjectInCaMauProvince,Vietnam | 2021/5/28 | 2021/12/31 | 416.45 | 416.45 |
757HT202106728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西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 2021/4/19 | 2022/4/16 | 2,028.80 | 2,028.80 |
757HT202106575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西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 2021/4/15 | 2022/4/15 | 1,394.80 | 1,394.80 |
757HT202106087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多伦县锡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1/4/8 | 2022/4/7 | 243.20 | 243.20 |
757HT202106087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多伦县宏畅华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21/4/8 | 2022/4/7 | 310.24 | 310.24 |
757HT202105334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节能来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3/26 | 2022/3/24 | 1,550.00 | 1,550.00 |
757HT202104753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 2021/3/18 | 2021/6/30 | 20.00 | 20.00 |
757HT202104753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河北建投张家口风能有限公司 | 2021/3/18 | 2022/3/16 | 3,030.00 | 3,030.00 |
757HT202103 | 招商银行股份 | 华能应城新能 | 2021/2/8 | 2022/3/31 | 1,538.51 | 1,538.51 |
1090 | 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源有限责任公章 | ||||
757HT202102569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无锡天言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1/2/4 | 2022/2/4 | 148.10 | 148.10 |
757HT202100823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内蒙古华电秦天风电有限公司 | 2021/1/15 | 2021/7/14 | 56.74 | 56.74 |
757HT202100823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中节能风力发电(河南)有限公司 | 2021/1/15 | 2024/1/14 | 3,190.63 | 3,190.63 |
信用证号 | 授信机构 | 开证金额 | 可用余额 | 币种 | 开证日期 | 到期日期 |
0301DG21000046 | 中国民生银行中山分行 | 1,480,000.00 | 1,480,000.00 | EUR | 2021/6/30 | 2021/12/23 |
0301DG21000044 | 中国民生银行中山分行 | 832,736.00 | 832,736.00 | EUR | 2021/6/30 | 2021/12/23 |
0301DG21000045 | 中国民生银行中山分行 | 352,640.00 | 352,640.00 | EUR | 2021/6/30 | 2021/12/23 |
0301LC20000068 | 中国民生银行中山分行 | 2,896,000.00 | 2,896,000.00 | EUR | 2020/11/20 | 2021/8/12 |
0301LC21000001 | 中国民生银行中山分行 | 3,620,000.00 | 905,000.00 | EUR | 2021/1/12 | 2021/7/10 |
LC2044001331A1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支行 | 3,136,000.00 | 376,320.00 | EUR | 2020/12/24 | 2021/6/15 |
GDB2020LC00024 |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 | 18,528,376.00 | 10,311,016.00 | EUR | 2020/12/28 | 2021/6/25 |
LC3372520000242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2,896,000.00 | 1,267,000.00 | EUR | 2020/11/23 | 2021/8/10 |
LC3372521000015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8,217,360.00 | 8,217,360.00 | EUR | 2021/2/10 | 2021/7/31 |
LC3372521000022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1,810,000.00 | 1,810,000.00 | EUR | 2021/2/25 | 2021/8/22 |
LC3372521000028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7,806,492.00 | 7,806,492.00 | EUR | 2021/3/5 | 2021/9/20 |
LC3372521000032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542,000.00 | 542,000.00 | EUR | 2021/3/10 | 2021/9/6 |
LC3372521000031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4,452,000.00 | 1,908,000.00 | EUR | 2021/3/11 | 2021/9/6 |
LC3372521000052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3,417,000.00 | 3,280,320.00 | EUR | 2021/4/21 | 2021/7/15 |
LC3372521000067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5,365,000.00 | 5,365,000.00 | EUR | 2021/5/25 | 2021/11/15 |
LC3372521000073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1,714,500.00 | 1,714,500.00 | EUR | 2021/6/8 | 2021/9/6 |
LC3372521000082 | 中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3,330,944.00 | 3,330,944.00 | EUR | 2021/6/28 | 2021/11/23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集团报告分部包括:
(1)高端能源设备制造板块,风机设备制造、销售、运营维护服务与光伏产品制造、销售;
(2)能源产品及服务板块,能源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运营与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高端能源设备制造板块 | 能源产品及服务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2,093,226,831.53 | 770,750,293.27 | 1,718,626,193.05 | 11,145,350,931.75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0,374,600,638.48 | 770,750,293.27 | 0 | 11,145,350,931.75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718,626,193.05 | 0 | 1,718,626,193.05 | 0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11,783,417,544.12 | 762,823,516.48 | 1,529,552,214.35 | 11,016,688,846.25 |
营业成本 | 9,760,880,784.26 | 279,636,075.10 | 1,253,479,659.29 | 8,787,037,200.07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9,639,321,364.56 | 275,016,124.15 | 1,231,468,282.87 | 8,682,869,205.84 |
营业费用 | 1,055,626,909.51 | 153,062,525.60 | 50,829,311.34 | 1,157,860,123.77 |
营业利润/(亏损) | 1,276,719,137.76 | 338,051,692.57 | 414,317,222.42 | 1,200,453,607.91 |
资产总额 | 51,153,391,453.25 | 19,171,290,107.13 | 14,117,922,652.76 | 56,206,758,907.62 |
负债总额 | 34,982,021,464.06 | 14,387,261,151.41 | 9,803,434,817.36 | 39,565,847,798.11 |
补充信息: | ||||
1.资本性支出 | 459,336,487.30 | 2,660,193,700.12 | 941,466,987.40 | 2,178,063,200.02 |
2.折旧和摊销费用 | 213,165,515.37 | 175,072,661.78 | 16,782,021.39 | 371,456,155.76 |
3.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 | - | - | - |
4.信用减值损失 | -39,826,019.03 | -22,221,274.89 | 1,029,594.07 | -63,076,887.99 |
5.资产减值损失 | -35,263,317.90 | 2,793,567.22 | - | -32,469,750.68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2,144,794,767.92 |
6个月至1年 | 1,144,072,947.31 |
1年以内小计 | 3,288,867,715.23 |
1至2年 | 316,605,638.69 |
2至3年 | 301,377,123.1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8,423,233.86 |
4至5年 | 64,516,448.24 |
5年以上 | 81,179,179.19 |
坏账准备 | -242,692,718.63 |
合计 | 3,998,276,619.7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5,141,888.49 | 2.24 | 41,214,956.49 | 43.32 | 53,926,932.00 | 98,341,888.49 | 2.75 | 44,414,956.49 | 45.16 | 53,926,932.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1,426,400.00 | 1.68 | 17,499,468.00 | 24.50 | 53,926,932.00 | 71,426,400.00 | 2.00 | 17,499,468.00 | 24.50 | 53,926,932.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715,488.49 | 0.56 | 23,715,488.49 | 100.00 | - | 26,915,488.49 | 0.75 | 26,915,488.49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45,827,449.85 | 97.76 | 201,477,762.14 | 4.86 | 3,944,349,687.71 | 3,476,419,388.75 | 97.25 | 158,236,037.67 | 4.55 | 3,318,183,351.08 |
其中: | ||||||||||
高端制造业务 | 2,989,753,538.47 | 70.50 | 201,477,762.14 | 6.74 | 2,788,275,776.33 | 2,481,265,603.81 | 69.41 | 158,236,037.67 | 6.38 | 2,323,029,566.14 |
合并范围内 | 1,156,073,911.38 | 27.26 | - | - | 1,156,073,911.38 | 995,153,784.94 | 27.84 | - | - | 995,153,784.94 |
合计 | 4,240,969,338.34 | / | 242,692,718.63 | / | 3,998,276,619.71 | 3,574,761,277.24 | / | 202,650,994.16 | / | 3,372,110,283.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20,607,999.99 | 20,607,999.99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二 | 3,107,488.50 | 3,107,488.50 | 100.00 | 债务人资金短缺 |
单位三 | 71,426,400.00 | 17,499,468.00 | 24.50 | 诉讼 |
合计 | 95,141,888.49 | 41,214,956.49 | 43.32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高端制造业务 | 2,989,753,538.47 | 201,477,762.14 | 6.74 |
合并范围内 | 1,156,073,911.38 | - | |
合计 | 4,145,827,449.85 | 201,477,762.14 | 4.86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02,650,994.16 | 43,241,724.47 | 3,200,000.00 | 242,692,718.63 | ||
合计 | 202,650,994.16 | 43,241,724.47 | 3,200,000.00 | 242,692,718.63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537,416,888.3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6.2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2,779,100.77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其他应收款 | 3,684,496,336.06 | 4,327,717,228.35 |
合计 | 3,703,615,805.69 | 4,346,836,697.98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合计 | 19,119,469.63 | 19,119,469.63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3,674,824,399.40 |
6个月至1年 | 13,636,203.48 |
1年以内小计 | 3,688,460,602.88 |
1至2年 | 8,044,881.17 |
2至3年 | 3,638,516.2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49,820.12 |
4至5年 | 386,446.72 |
5年以上 | 12,505,314.92 |
坏账准备 | -29,289,246.00 |
合计 | 3,684,496,336.06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3,622,144,460.19 | 4,024,442,751.22 |
保证金、押金 | 77,710,943.56 | 58,126,919.53 |
股权转让款 | 5,555,000.00 | 269,200,600.00 |
其他 | 8,375,178.31 | 9,174,224.84 |
合计 | 3,713,785,582.06 | 4,360,944,495.59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807,778.21 | 2,610,579.26 | 25,808,909.77 | 33,227,267.24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24,307.11 | 24,307.11 | ||
本期转回 | 3,961,528.35 | 3,961,528.35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800.00 | 800.00 | ||
其他变动 | -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845,449.86 | 2,634,886.37 | 25,808,909.77 | 29,289,246.0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3,227,267.24 | 24,307.11 | 3,961,528.35 | 800.00 | 29,289,246.00 | |
合计 | 33,227,267.24 | 24,307.11 | 3,961,528.35 | 800.00 | 29,289,246.00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8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202,100,000.00 | 6个月以内 | 26.92 | |
单位二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994,608,932.12 | 6个月以内 | 14.73 | |
单位三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77,229,172.88 | 6个月以内 | 15.41 | |
单位四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22,102,364.48 | 6个月以内 | 13.48 | |
单位五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11,405,327.95 | 6个月以内 | 4.21 | |
合计 | / | 3,207,445,797.43 | / | 74.7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528,731,908.94 | 6,528,731,908.94 | 6,489,957,473.57 | 6,489,957,473.5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11,715,778.69 | 511,715,778.69 | 493,713,448.83 | 493,713,448.83 | ||
合计 | 7,040,447,687.63 | 7,040,447,687.63 | 6,983,670,922.40 | 6,983,670,922.4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 2,135,249,887.50 | 16,560,525.00 | - | 2,151,810,412.50 | ||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1,160,125.00 | 126,270.00 | - | 491,286,395.00 | ||
明阳新能源(国际)有限公司(Ming Yang Renewable Energy(International)Company Limited) | 466,000,000.00 | - | - | 466,000,000.00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6,800,625.00 | 30,631,350.00 | - | 537,431,975.00 | ||
瑞德兴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52,968,734.58 | - | - | 352,968,734.58 | ||
天津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327,339,445.24 | 126,270.00 | - | 327,465,715.24 | ||
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2,500,000.00 | - | - | 192,500,000.00 | ||
新疆万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24,423,919.97 | - | - | 124,423,919.97 | ||
新疆华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8,637,311.00 | - | - | 108,637,311.00 |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7,608,289.37 | - | - | 107,608,289.37 | ||
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云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99,500,000.00 | - | - | 99,500,000.00 | ||
吉林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97,300,153.00 | - | - | 97,300,153.00 | ||
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3,612,256.25 | 31,567.50 | - | 453,643,823.75 | ||
天津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72,060,046.88 | 47,351.26 | - | 72,107,398.14 | ||
江苏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 | - | 72,000,000.00 | ||
河南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68,460,125.00 | 126,270.00 | - | 68,586,395.00 | ||
明阳风电美国有限公 | 64,756,728.58 | - | - | 64,756,728.58 |
司(MingYangWindPowerUSAInc.) | ||||||
新疆明阳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71,502,093.63 | 2,274,712.73 | - | 73,776,806.36 | ||
中山市瑞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862,550.00 | - | - | 57,862,550.00 | ||
广东明阳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51,268,466.91 | - | - | 51,268,466.91 | ||
中山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甘肃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 | ||
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80,062.50 | 63,135.00 | - | 50,143,197.50 | ||
揭阳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156,725.24 | - | - | 32,156,725.24 | ||
中山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 | - | 23,000,000.00 | ||
山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 | - | 19,800,000.00 | ||
润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9,092,125.00 | 757,620.00 | - | 19,849,745.00 | ||
湖北明叶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内蒙古明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 | - | 17,000,000.00 | ||
明阳风电欧洲研发中心(MingYangWindPowerEuropeanR&DCenterAps) | 10,701,112.28 | - | - | 10,701,112.28 | ||
深圳量云能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420,390.63 | 394,593.76 | - | 2,814,984.39 | ||
海兴明阳风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 | 200,000.00 | ||
明阳欧洲商务与工程中心 | 195,737.50 | 7,404,083.50 | - | 7,599,821.00 |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53,580,000.00 | - | - | 153,580,000.00 | ||
天津瑞能电气有限公司 | 460,359.38 | 363,026.26 | - | 823,385.64 | ||
中山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 | 260,203.13 | 205,188.76 | - | 465,391.89 | ||
湛江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500,000.00 | - | 500,000.00 | ||
福建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28,573,000.00 | - | 28,573,000.00 |
明阳能源韩国有限公社 | - | 589,471.60 | - | 589,471.60 | ||
合计 | 6,489,957,473.57 | 88,774,435.37 | 50,000,000.00 | 6,528,731,908.94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能明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342,154.64 | - | 1,342,154.64 | - | |||||||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377,053.14 | 1,197,633.46 | - | 18,574,686.60 | |||||||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84,468,767.46 | 11,982,772.67 | - | 396,451,540.13 | |||||||
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891,770.05 | 900,447.64 | - | 21,792,217.69 | |||||||
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 | 23,149,416.73 | 886,390.03 | - | 24,035,806.76 | |||||||
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4,242,418.35 | 835,941.59 | - | 25,078,359.94 | |||||||
大庆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4,926,177.74 | 856,989.83 | - | 25,783,167.57 |
小计 | 493,713,448.83 | 16,660,175.22 | 1,342,154.64 | 511,715,778.69 | |||||||
合计 | 493,713,448.83 | 16,660,175.22 | 1,342,154.64 | 511,715,778.69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677,473,669.29 | 10,264,243,625.17 | 7,981,366,303.59 | 6,763,260,123.20 |
其他业务 | 334,942,429.97 | 136,710,523.79 | 427,556,469.62 | 372,956,665.25 |
合计 | 12,012,416,099.26 | 10,400,954,148.96 | 8,408,922,773.21 | 7,136,216,788.45 |
合同分类 | 风机及相关配件收入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产品销售收入 | 11,677,473,669.29 | 334,942,429.97 | 12,012,416,099.26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国内 | 11,677,473,669.29 | 334,942,429.97 | 12,012,416,099.26 |
国际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677,473,669.29 | 334,942,429.97 | 12,012,416,099.26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合计 | 11,677,473,669.29 | 334,942,429.97 | 12,012,416,099.2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660,175.22 | 11,585,486.6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4,042,398.10 | -1,142,085.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760,085.56 | |
合计 | -7,382,222.88 | 22,203,486.32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96,310.0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204,358.6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5,964,711.4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910,854.7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90,566.05 | |
所得税影响额 | -5,197,449.7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383,954.51 | |
合计 | 18,082,555.01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61 | 0.55 | 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50 | 0.54 | 0.53 |
董事长:张传卫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1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