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修订稿)》。
四、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9)。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1年,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非融资性保函、进口信用证开证及押汇、国内信用证开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为20%。实际授信额度以北京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孟联女士为本次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