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