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在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同时,保障其权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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