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共计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任职公司监事,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5,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3,811,600股减少至153,456,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53,811,600元减少至153,456,600元。最终股
份总数及注册资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81.1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45.66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381.16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345.66万股,均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