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远程视频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区域性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整体业务规划及管理需要,由全资子公司北京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全国重要区域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二级子公司旨在辐射周边区域开展业务,以聚焦区域资源,深耕区域业务,二级子公司设立后,通过本地招聘、本地管理、本地服务,为客户提供更便捷更周到的服务;同时公司以区域性二级子公司作为区域性管理的主要单元,通过对其各方面的管理优化,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目前公司拟定在西安、成都、广州、沈阳、上海、郑州等城市设立二级子公司,以辐射周边区域开展业务。每个二级子公司的注册资金均不超过200万元,即本次投资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上述子公司具体设立的住所将以实际需要为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的区域规划选定子公司的具体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本次设立区域性二级全资子公司,仅是对公司日常业务管理模式的优化,公司
整体面临的商业环境及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全资子公司环境科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