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星期三)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区域性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整体业务规划及管理需要,由全资子公司雪迪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西安、成都、广州、沈阳、上海、郑州等城市设立二级子公司,以辐射周边区域开展业务。每个二级子公司的注册资金均不超过200万元,即本次投资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本次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是对公司目前日常业务管理模式的优化,公司整体面临的商业环境及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设立区域性二级全资子公司,同意由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选定二级子公司具体设立的住所及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