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为优化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董事会决定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元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长春智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用于承接公司的相关资产。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优化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董事会决定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元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长春智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用于承接公司的相关资产。
新设立子公司,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述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新设立子公司,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述的重大资产重组。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董事会有权审议单笔不超过净资产50%的交易事项,因此本次投资无须股东大会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公告编号:2021-017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一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长春元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址:长春市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投资人名称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认缴/实缴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亿元 | 现金 | 认缴 | 100% |
投资标的二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长春智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地址:长春市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投资人名称
投资人名称 |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认缴/实缴 |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公告编号:2021-017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亿元 | 现金 | 认缴 | 100% |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不适用。承接公司资产。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承接公司资产。鉴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且资金不足,因此出资资金能否到位以及何时到位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鉴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且资金不足,因此出资资金能否到位以及何时到位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基本无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基本无影响。《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