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张海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彭云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前述各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黎明、刘忠海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