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经审阅《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 磊:________________
奉小斌:_______________
吴天云:________________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