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军王红雯马笑芳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