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审议并通过:提名梁霞女士为公司监事。
提名梁霞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原监事刘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一职,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名梁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梁霞,女,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十堰市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与应用专业,大专学历;工作经历: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任珠海市兄弟工业株工会社(日企)品质保证部评价系组长;2009年6月至2013年10月,任珠海市茂治电子有限公司(日企)管理者代表兼系长;2014年3月至今,任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体系工程师。
公告编号:2021-061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将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