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监事刘飞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装备经理职务。
(二)辞职原因
因个人原因。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鉴于刘飞先生在任职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刘飞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的监事就任前,刘飞先生仍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60
三、备查文件
刘飞先生的监事辞职报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