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子通讯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于会上做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4)。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