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关于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份及其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张万镇先生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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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群 | 黄伟坤 | 许业俊 | |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