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盛轴承”)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就上述事项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没有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至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认购中金上汽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中金上汽联结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份额的形式,间接取得苏州中金上汽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没有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中金上汽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份额。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认购光控观睿(南京)碳中和新能源汽车基金份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光控观睿(南京)碳中和新能源汽车基金份额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没有重大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光控观睿(南京)碳中和新能源汽车基金份额。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陈树大____________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程颖、马正良单独签署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7日
独立董事:
程 颖____________
2021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马正良____________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