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定期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