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同意注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江丰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2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1,65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516.5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1,65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12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总计177,926,000.00元,即1,779,26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4.45%。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16日(T+2日)结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357,801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35,780,1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7,93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793,90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0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27,939张,包销金额为2,793,900.00元,包销比例为0.54%。
2021年8月1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电话:010-86451019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发行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