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14时30分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3号银川先进技术融合创新中心A座)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6人,董事路洪泉先生、独立董事王力先生、独立董事黄玖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骞先生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范仁平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宏斌先生、俞学文先生、董攀女士及公司其他高管高健宝先生、赵灵山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主持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以决议的方式发表了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天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加盖监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