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08月07日以邮件、微信、钉钉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08月17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裕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