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8 公司简称:中路股份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路股份 | 600818 | 永久股份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路B股 | 900915 | 永久B股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袁志坚 | 方欣 |
电话 | 021-52860258 | 021-52860258 |
办公地址 | 上海宝山区真大路560号 | 上海宝山区真大路560号 |
电子信箱 | 600618@zhonglu.com.cn | 600618@zhonglu.com.cn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938,401,373.25 | 954,386,311.94 | -1.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5,912,468.87 | 645,447,545.90 | 3.1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48,242,672.27 | 331,165,400.50 | 5.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464,922.97 | 15,830,099.74 | 29.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40,285.47 | -7,340,412.6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406,104.57 | -27,125,628.3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2 | 2.77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5 | 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5 | 20 |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1,271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29 | 119,851,934 | 质押 | 88,160,734 | ||
冻结 | 88,980,734 | ||||||
张源 | 境内自然人 | 3.35 | 10,770,746 | 未知 | |||
卢倩 | 境内自然人 | 1.12 | 3,596,600 | 未知 | |||
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 境外法人 | 0.67 | 2,158,732 | 未知 | |||
戴煜中 | 境内自然人 | 0.49 | 1,574,600 | 未知 | |||
戴蓉仪 | 境内自然人 | 0.49 | 1,572,600 | 未知 | |||
上海青沣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青沣有和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9 | 1,250,000 | 未知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36 | 1,182,158 | 未知 | |||
谢荣兴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153,300 | 未知 | |||
乔建芳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092,20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继续推进高空风能发电站绩溪项目的建设,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续建高空风能发电站绩溪项目等一揽子决议。公司后续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经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披露,公司已将项目材料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详情请见 2020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四次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20)、2020年5月9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第四十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0-029)、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04)、2021年3月6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十五次)决议公告》(编号:2021-013)、2021年7月6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