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依米康: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8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授信暨有关担保情况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39,1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意为保证此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在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1,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接受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信及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工程”)于近日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行西安支行”)签署了《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申请贷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为确保《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与长安银行西安支行签署了《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与长安银行西安支行签署了《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共同为智能工程向长安银行西安支行此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不超过3,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智能工程累计提供担保(含本笔)合计为4,0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智能工程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签署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

1、债权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支行

2、保证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保证主债权: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债权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支行

2、保证人:孙屹峥、张菀

3、被担保主债权: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

4、保证方式: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为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智能工程、依米康软件技术(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依米康龙控软件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平昌县依米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米康冷元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华延芯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5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7,573.9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67%。

(二)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累计担保数量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桑瑞思股权后继续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并接受其担

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因转让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5月更名为“桑瑞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瑞思”)100%股权导致存续的尚未到期的担保形成关联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存续的公司为桑瑞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1%,贷款到期后,公司不再提供担保。

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0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8,073.9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占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61.47%。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未有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为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一)智能工程与长安银行西安支行签署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公司与长安银行西安支行签署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

(三)孙屹峥、张菀与长安银行西安支行签署的《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