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机构简称:海波重科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协 | 联系电话:010-56800160 |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淑宁 | 联系电话:0755-2262574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机构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机构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机构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次,2021年4月26日发表了《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及《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1)培训次数 | 与公司董秘办就监管动态保持密切沟通,计划于2021年下半年开展培训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2.关于上市后三年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 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公司关于股权激励事项未来不为激励对 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 款提供担保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协 董 淑 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