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传真、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朗姿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变更程序合法。
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朗姿股份《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