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风险提示:本次权益变动方案尚需获得相关审批程序,是否能够通过审批及审批周期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控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将所持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的通知》,以及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将所持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的通知》,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文件主要内容分别如下:
1、开控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现持有穗恒运股份178,914,710
股,占穗恒运总股本的26.12%,拟将其持有的全部穗恒运股份无偿划转至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高新集团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现持有穗恒运股份92,301,178股,占穗恒运总股本的13.47%,拟将其持有的全部穗恒运股份无偿划转至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尚需报相关有权部门审批。目前仍未完成全部决策程序,未签订相关协议。若完成决策程序并通过审批,划转完成后能源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39.59%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划转前后股权及控制关系情况
1、本次变更前公司股权控制情况
2、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控制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宜的最终方案尚未确定,相关协议尚未签订。上述事宜须经相关审批流程,是否能够通过审批及审批周期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会持续关注上述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将所持广州恒运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的通知》;
2.《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将所持广州恒运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