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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7-01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丰公司”)拟向咸丰县工商银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用于2011年度坪坝营生态旅游区二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应贷款行要求,公司拟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1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咸丰三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数额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咸丰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30日;注册地为: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隧道口;法定代表人:刘丹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旅游资源的投资、开发经营;旅游景观地产的开发、经营;旅游交通及相关配套服务、销售。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2、咸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及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2010年12月31日   69,129,527.61    23,678,373.72    45,451,153.8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0年度     4,513,190.00    -2,647,756.99    -2,647,756.9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咸丰公司就坪坝营生态旅游区二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申请3 年期贷款2,000万元。本公司对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咸丰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控制其资金使用情况。
  2、咸丰公司本次贷款用途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坪坝营生态旅游区二期项目开发,公司本年度安排其投资规模为2,500万元。该项贷款符合公司经营计划,有利于推动项目开发的进展。
  3、公司认为坪坝营生态旅游区二期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咸丰公司未来具有偿债能力,其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1%。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6%。担保均未逾期,也无因担保而承担损失的情况发生。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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