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7号)批准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64,462,0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 15.53 元/股。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5.53元/股调整为8.99元/股,发行数量由64,462,065股调整为111,356,603股,募集资金总额1,001,095,860.97元。截至2021年7月14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1,356,603股,募集资金总额1,001,095,860.97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557,883.5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3,537,97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35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备注 |
1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600001338 | 偿还债务 | 本次销户 |
2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1306277 | 偿还债务 | 本次销户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72,406.55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614,486.34元全部转入基本账户,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7日